通用机场和支线机场区别
机场类型的划分
机场类型的划分
机场类型的划分是按照其服务范围和用途来进行的。
一般可以分为以
下几类:
1.民航机场:民航机场是指专门为民用航空航线和民用航空器服务的机场。
它们有着完善的地面服务设施和物流支撑设施,同时要满足国际
标准和民航法律法规的要求。
民航机场多为国有或政府投资的,由运
营公司经营。
2.军用机场:军用机场专门归军队使用。
除了满足基本的起降和飞行服务外,军用机场还需要满足军事需求,包括飞行器存储、维护和修理,弹药库,简易的住宿等。
军用机场多由国家或政府投资或者属于军队
的单位经营。
3.综合机场:综合机场是一种集合了民航和军用功能的机场,是在军用机场基础上增加了民用服务设施和设备,具备军民两用的功能。
综合
机场的运营主要由政府或军队牵头,但一般设立运营公司进行管理。
4.通用机场:通用机场服务于私人、商业和训练飞行的一般航空活动。
这类机场不仅出售燃油、维护、停机坪等服务,还提供飞行人员、飞
行培训等相关服务。
5.专用机场:专用机场是为特定客户或特定目的量身打造的机场,如政府机场、企业专用机场等。
这类机场主要为固定航班服务,如公务机、空运、新闻采访等。
专用机场由使用者资助建造,并由使用者资助其
运营。
以上就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机场类型划分,不同机场的服务范围和用
途都有所不同,每一种机场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优劣势。
在未来,
随着技术的革新和航空产业的不断成长,机场的类型和服务方式也会
随之演化。
通用机场的分类
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对于一、二类通用机场,供固定翼飞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区的建设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执行,供直升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场地的建设按《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执行。
三类通用机场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通用机场的定义关于通用机场的定义方式,主要有通过列举所保障的飞行活动进行界定、通过排除其他业务活动进行界定两类。
采用列举法的如《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553令,2009年颁布)规定“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主要强调传统的工农作业活动。
在中南、西北地区管理局颁布的通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除保留上述表述外,为适应通用航空发展的新特点,还增加了“和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固定翼飞机、直升机等30座以下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华北地区管理局根据辖区内通航活动特点,在中南局表述基础上增加了“主要用于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和短途运输等飞行活动。
”采用排除法的如《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GB/T 17836-1999)中规定“通用机场是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而使用的机场,包括可供飞机和直升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地面保障设施。
”东北、西南、**地区管理局出台的通用航空建设管理规定部分或全部采纳了此表述。
又如《民航华东地区通用机场建设与使用许可管理执行办法》规定的通用机场“是指除运输机场外供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有固定设施的机场,不包括野外作业临时起降点以及飞艇、滑翔机、载人气球、动力伞、降落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机等民用航空器所使用的固定场地。
民航机场的概念及分类
民航机场的概念及分类机场的概念国际民航组织将机场(航空港)定义为:供航空器起飞、降落和地⾯活动⽽划定的⼀块地域或⽔域,包括域内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装置,主要由飞⾏区、旅客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供油设施、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救援和消防设施、⾏政办公区、⽣活区、后勤保障设施、地⾯交通设施及机场空域等组成。
机场的基本服务包括以下列⼏⽅⾯:1、基本的运营服务和设施:保障飞机和机场⽤户的安全,包括空中交通管制、飞机进近和着陆、⽓象服务、通信、警察和保安、消防和急救(包括搜寻和救援)、跑道和房屋的维修。
2、处理交通流量的服务:与飞机相关的活动,如清洁、动⼒的提供、装卸和卸载的⾏李/货物,这些活动有时候也称作地⾯作业。
有的活动直接和交通量有关,包含旅客、⾏李或货物运输。
3、商业活动:通常包括经营商店、饭店、酒吧、报摊、停车场、电影院、保龄球、理发店、超市、会议中⼼和宾馆等,还包括候机楼和机场的⼟地。
机场的分类1、按服务对象划分。
按服务对象划分,机场分为军⽤机场、民⽤机场和军民合⽤机场。
军⽤机场⽤于军事⽬的,有时也部分⽤于民⽤航空或军民合⽤。
但从长远来看,军⽤机场将会和民⽤机场完全分离。
民⽤机场⼜分为商业运输机场(通常称为航空港)、通⽤航空机场以及⽤于科研、⽣产、教学和运动的机场。
通⽤航空机场主要⽤于通⽤航空,为专业航空的⼩型飞机或直升机服务。
在我国,有些机场属单位和部门所有,如飞机制造⼚的试飞机场,体育运动的专⽤机场和飞⾏学校的训练机场。
在国外还有⼤量的私⼈机场,服务于私⼈飞机或企业的公务机场,这种机场⼀般只有简易的跑道和起降设备,规模很⼩,但数量最⼤。
2、按航线性质划分。
按航线性质划分,可分为国际航线机场(国际机场)和国内航线机场。
国际机场有国际航班进出,并设有海关、边防检查(移民检查)、卫⽣检疫和动植物检疫等政府联检机构。
国际机场⼜分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国际不定期航班机场和国际定期航班备降机场。
机场及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相关资料
机场及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相关资料机场是一种专门为飞机提供着陆、起飞、停靠和维护以及提供支持服务的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是指专门用于民用航空运输的机场。
本文将从机场的分类、特点、建设、管理等多个角度,为大家介绍关于机场及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相关资料。
一、机场分类机场一般分为军用机场、民用机场和公共机场三种。
1.军用机场军用机场是指用于满足军队部队航空运输的需要,进行军用飞行训练和实战作战训练的机场。
这种机场由国家负责建设和管理,不开放给民用飞机使用。
2.民用机场民用机场是指用于满足民用航空交通以及其他民用飞行活动的机场,如农业喷洒、气象探测、森林防火、渔业监测等。
这种机场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具备民用航空运输服务能力。
民用机场一般分为通用机场、地方机场、航空工业机场。
- 通用机场:这种机场服务于轻型飞机、私人飞机和小型商用运输飞机,通常跑道长度在1500米以下。
大部分通用机场为地方机场,有些也可做为军队的备降机场。
- 地方机场:这种机场一般为省级机场或市级机场,服务于中型或较大型商业航空公司定期及包租客运作,跑道长度一般在2000-3200米之间。
- 航空工业机场:这种机场由航空工业企业或研究所建设,服务于国防军工,主要满足飞机试飞、试验及生产需求。
3.公共机场公共机场是指接受公众服务的民用机场,包括机场场区、跑道、停机坪、机场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建筑及设备等。
具有较强的民用航空运输服务能力,服务中型及大型航空公司的定期及包租客运作,其跑道长度一般达到3000米及以上。
公共机场又分为国内机场和国际机场。
二、机场的特点机场的特点主要包括位置地理条件良好、跑道长、车辆进出方便、安全等。
机场的位置一般需要在城市周边、山地平原、交通便利、地质构造稳定、气侯条件较好等条件下建设。
机场跑道一般要求长而平直,平均已经达到2000至3600米,超过国内其他许多交通工具的纵向空间需求。
车辆进出机场一般较为便利,如机场高速、城际快速路、直达公交线等交通设施,均为满足旅客和工作人员高效出行提供了便利。
我国民用机场分类体系
我国民用机场分类体系我国民用机场是指用于民航运输和服务的机场,根据功能和规模的不同,可以分为国际机场、区域机场和支线机场三个层次。
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国民用机场的分类体系。
一、国际机场国际机场是指具有通航能力和条件,能够接收和处理国际航班的机场。
国际机场在我国的航空运输系统中起到重要的枢纽作用,是连接我国与世界各地的重要交通枢纽。
国际机场通常具备以下特点:1. 航线网络广泛:国际机场的航线网络覆盖全球各大洲的主要城市和国际旅游胜地,能够提供国际航班的起降和中转服务。
2. 航站楼设施完备:国际机场的航站楼设施一般较大且现代化,配备有国际候机厅、海关检查、边防检查、出入境管理等设施,能够提供便捷的国际旅客服务。
3. 综合服务功能强大:国际机场配备有各类商业设施,如酒店、商场、餐饮、金融等,满足旅客的多样化需求。
二、区域机场区域机场是指具备服务于特定区域航空运输需求的机场,通常承担区域内航班的起降和运输任务。
区域机场在我国的民航运输体系中起到连接省际、市际航线的重要作用。
区域机场具备以下特点:1. 航线覆盖区域范围广:区域机场通常服务于特定的省份或地区,承担着该区域内的航班运输任务。
2. 航站楼规模适中:区域机场的航站楼规模相对较小,但也能提供基本的旅客服务设施,如候机室、登机口等。
3. 运输能力相对较弱:区域机场的运输能力一般较国际机场较弱,但能满足区域内的基本航班需求。
三、支线机场支线机场是指服务于航线较短、运输能力较小的机场,主要承担区域内的支线航班运输任务。
支线机场通常位于地级市、县城或偏远地区,具备以下特点:1. 航线短、运输能力小:支线机场主要服务于航线较短的航班,运输能力相对较小,能够满足较小规模的旅客运输需求。
2. 航站楼规模较小:支线机场的航站楼规模较小,通常只设有基本的旅客服务设施,如候机室、登机口等。
3. 地理位置偏远:支线机场通常位于地级市、县城或偏远地区,距离主要城市较远,为偏远地区提供航空交通服务。
通用机场建设相关法规、标准、依据及审批程序
通用机场建设相关法规、标准、依据及审批程序一、通用机场的概念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民航局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
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如北京首都机场、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等)。
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如上海高东机场、新疆石河子机场等)。
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通用机场分为:一类通用机场(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直升机机场是指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
就目前而言,国内直升机机场均为通用机场。
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过的临时起降点,不属于机场范畴。
二、通用机场建设的法规依据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运输机场还是通用机场,都必须列入政府规划后方能建设(项目立项需各级发改委审批)。
《中国民用航空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中,对全国运输机场建设具体项目进行了规划,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只是鼓励通航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通用机场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未进行规划。
通用机场是什么?
通用机场是什么?“通用机场”简单的讲就是通用航空飞行起降使用的机场,属于民用航空机场中的一类。
民航机场包括通用机场和公共运输机场,通常我们搭乘航班前往的都是公共运输机场。
由于起降的飞行器类型不同,通用机场和公共运输机场在规模和基础设施方面也都有所差别,通俗的说,大部分通航机场只满足特定飞行器起降标准,不具备大型民航客机起降的要求。
公共运输机场以运输旅客为主,因此航站楼等旅客使用设施更为完备,通用航空搭乘的乘客数量较少,因此在乘客相关设施方面规模也要比公共运输机场小的多。
通用航空指的是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范围涵盖了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根据交通部2016年颁布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通用航空的应用范围分为四大类31项:(一)甲类通用航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二)乙类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三)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四)丁类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空中游览;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喷洒(撒)、电力作业等经营项目。
其他需经许可的经营项目,由民航局确定。
同时,通用航空使用的飞行器范围也非常广泛,大到直升机、公务机,小到滑翔机,飞行器都属于通用航空的范围。
民航局2017年4月出台政策,将通航机场根据其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 A、B 两类:A 类通用机场:即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B 类通用机场:即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指除 A 类通用机场以外的通用机场。
通用机场分类标准
通用机场分类标准
通用机场(General Aviation Airport)是指为非商业航空活动服务的机场,包括私人飞行、公务航空、飞行培训、农业喷洒等。
通用机场的分类标准可以根据其规模、服务能力和设施等因素进行划分。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通用机场分类标准:
1.级别I:小型通用机场
-运营规模较小,仅提供基本的航空服务。
-通常只有简单的跑道和停机坪,缺乏维修和加油设施。
-主要用于私人飞行和飞行培训。
2.级别II:中型通用机场
-运营规模适中,能够提供更全面的航空服务。
-拥有较长的跑道和停机坪,可容纳更多种类和大小的飞机。
-提供基本的维修和加油设施,可能还有简单的航管设备。
-除私人飞行和飞行培训外,还能支持一定程度的公务航空活动。
3.级别III:大型通用机场
-运营规模较大,能够提供全面的通用航空服务。
-拥有长而宽的跑道和大型停机坪,可容纳各类飞机,包括商务喷气机。
-提供完善的维修、加油设施和航管设备。
-除了支持私人飞行、飞行培训和公务航空活动外,还能处理更多的航班和旅客。
需要注意的是,通用机场的分类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以上仅为一种常见
的分类标准,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航空港(机场)
航空港(机场)机场用于飞机起飞、着陆、停放、维护和组织飞行保障的场所。
机场分为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较大型的民用机场又称航空港。
民用机场中的专用机场包括工厂、体育俱乐部、农业、森林防火、航空救护和综合性机场等。
机场按跑道和其他设施条件及使用特定,又可分为永久机场和临时机场。
根据使用的飞机型别、区域大小、跑道承载能力和设施完善程度等特点,机场又可分为若干等级。
我国将机场分为一、二、三、四级,其中四级机场只供初级教练机和小型运输机等轻型飞机使用。
机场区域包括地面和空中两部分,即机场本身和为其划定的包括各种飞行空域的空间。
机场地面部分,主要包括飞行场地、技术和生活服务区等;空中部分包括起落航线和其他飞行空域。
飞行场地通常包括跑道、滑行道、保险道、迫降场和停机坪等。
机场一般设有一至数条跑道,保证飞机能从两个相反的方向起飞和着陆。
主跑道一般是沿机场所在地区的长年风向修建的。
根据机场的用途、机场所在地区的海拔高度和气温不同,跑道长度一般为1000~5000米,宽度45~100米。
跑道道面分为土质、草皮、碎石、沥青、水泥等几类。
水泥跑道为硬式道面,它能将所承受的飞机载荷分布在大面积上;其余为非硬式道面,抗弯能力差,但抗压。
除轻、小型飞机可使用非硬式道面外,多数机场都采用硬式道面。
道面要求平坦,地表水能自动排走,对纵、横方向最大允许坡度都有专门的技术要求。
跑道两端和两侧有安全地带,称端保险道和侧保险道,用于防止飞机在起飞、着陆时因中断起飞等原因而冲出跑道或提前接地,或偏离跑道造成事故。
滑行道连接跑道与停机坪,供飞机滑行或牵引之用。
机场内有迫降场,设于主跑道的一侧,是经平整、碾压的土质场地,长度与跑道相同,供飞机放不下起落架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被迫着陆使用。
停机坪是为停放、维护飞机和进行道面准备而铺筑的场地。
滑行道、停机坪的道面要求与跑道相同。
技术和生活服务区包括为保证飞机持续和安全可靠飞行而设置的各种设施和建筑物,如飞机修理厂、机库、储油库、航空器材库、气象站、航空港候机服务建筑、空中交通管制塔台以及相应的通信、导航、雷达设施等,还有为保证机场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供水、供电、供气、消防、救护等设施。
机场的等级标准
机场的等级标准1.机场:指供飞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等。
2.运输机场:指主要为定期航班运输服务的机场。
按航线类别分为国内航线定期航班机场和国际航线定期航班机场。
按飞行区等级分类,技术标准采用飞行区等级指标Ⅰ(数字代号)和等级指标Ⅱ(字母代号)的方式。
飞行区等级指标Ⅰ:根据机场飞行区使用的最大飞机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
飞行区等级指标Ⅱ:根据机场飞行区使用的最大飞机的翼展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的距离,从小到大分为A、B、C、D、E五个等级。
4E级机场,指在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52-〈60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9-〈14米。
4D级机场,指在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36-〈52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9-〈14米。
4C级机场,指在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24-〈36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6-〈9米。
3C级机场,指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200--<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24-〈36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6-〈9米。
3.通用航空机场:指专用于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即专门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作业飞行以及文化体育运动、教学校验、游览等作业飞行的机场。
4.直升机机场:全部或部分用于直升机的起降和地面活动的机场。
5.停航保管机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暂停营运(使用)但尚未报废的机场。
干线机场一般都达到4D级以上飞行等级,4D级可满足除波音747、空客340、300以下的其它主要机型飞行,4E级机场目前除了最新的空客380不是每个机场都可以降落外,其它大飞机都可以起降。
4C级只能最多满足波音737飞行,所以4C级以下一般就是支线机场,4D以上是干线机场。
国际机场: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的民用机场,这些机场在规模、设施及设备配置方面均达到4D级以上标准,能起降大中型运输飞机,且机场商务、安检、海关等方面也达到综合保障的管理能力。
机场概论 机场的分类
按
航
线
业
国际机场
务
范
国内机场
围
划
分
国际机场是指国际航线出入境并设有海关、边防检查(移民检查)、 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等联检机构的机场。
国际机场又分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国际定期航班备降机场和国际 不定期航班机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指为国际定期航班提供保障 的机场,这些机场通常也是各国的门户机场;国际定期航班备降机 场,指为国际定期航班提供备降服务的机场。
二、机场的分类(3)
一类1级机场
按
照
一类机场
机
一类2级机场
根据民航局2017年颁布并实施至今的《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
场
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分为三类,见
务
教材表2-2,即:一类1级机场、一类2级机场、二类机场、
量
三类机场,用于确定机场相关业务收费标准。
国内机场是指为国内航线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包机)提供保障 的机场。
二、机场的分类(2)
按机 场在 民航 运输 系统 中所 起的 作用 划分
枢纽机场
枢纽机场是指国际、国内航线密集的机场。旅客在此可以很方便地中转到其他机场,具备高比例的中转业 务和高效的航班衔接能力等特征。
干线机场
干线机场是以国内航线为主,航线连接枢纽机场、直辖市和各省会或自治区首府,客运量较为集中的机场。 从规模的角度看,小型枢纽机场可以近似于干线机场。通常指省会机场、个别计划单列市机场,年旅客吞 吐量介于千万以内,服务于本省或当地社会经济。
支线机场
原民航总局(现国家民航局)于2006年4月份颁布的《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对民用支线机场 (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新建、改建和扩建进行了具体明确,是目前支线机场审批、设计、建设的 主要依据性文件。该标准明确支线机场条件为:设计目标年旅客吞吐量小于50万人次(含),主要起降短 程飞机,规划的直达航班一般在800~1500公里范围内。支线机场通常指省、自治区内经济比较发达的中 小城市或旅游城市机场,以及一些虽经济欠发达但地面交通不便,以航空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地方机场。
支线飞机与干线飞机的区别
支线飞机的定义和发展:支线客机通常是指100座以下的小型客机,一般设计座位为35~100座,飞行距离在600-1200公里。
主要用于承担局部地区短距离、小城市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旅客运输。
支线航空是航空运输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支线航空是1960年代才开始兴起的,但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在美国1978年对民航运输业采取“放松管制”政策以后,发展更加迅速。
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支线运输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多种专为支线运输研制的支线客机。
支线飞机与干线飞机的区别:飞行员招聘干线飞机是相对于支线飞机来说的,干线飞机一般是指航行城市与城市之间载客量大,速度快,航程远的飞机,比如波音737,空客320等这些飞机都有载客量大,速度快,航程大等特点。
干线飞机和支线飞机在结构强度上都是一样的。
支线飞机所执行的安全标准,与波音、空客大飞机基本一致。
一般说来,飞机越大,抗干扰能力就越强,所以感觉比较平稳。
小飞机抗干扰能力弱一些,就会有颠簸感。
由于支线飞机飞行距离较短,高度不高,容易受气流影响,所以会有颠簸感。
发展支线航空的意义: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特点是地域广大、地形条件复杂,所以陆路交通成本高,缺乏便利性;以集中运输量大而著称的铁路交通难于发挥优势;航空运输先期投资少(平均两公里铁路的投资即可建成一个支线机场),基本不受地形条件限制,且方便快捷,是连接中西部分散的人口及资源最高效的交通方式。
而中西部地区人口相对稀少,经济欠发达,在航空网络建立初期很长一段时间里难以支撑干线航空的运营。
因此,支线航空是连接偏远地区,促进其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沟通,刺激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最高效和最经济的交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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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培训-空管-航行情报介绍
十三航行情报I A.航行情报服务概述航行情报服务是指在指定区域内,负责为空中航行的安全、正常和效率提供所需航行资料/数据而建立的服务。
航行情报工作是航行业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能是收集编辑、设计制作和发布提供为保证飞行安全、正常和效率所需要的各种航行情报资料。
有关机场选址、进/离场程序设计、通信导航设施布局、航线规划等都需要航行情报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
航行情报与飞行和空中交通管制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在每次执行飞行任务前,飞行人员和航管人员制定飞行计划和指挥预案时,都必须了解和研究各种航行情报资料,特别要着重了解各降落机场和备降机场的情况,空中交通管制和沿航线飞行数据与规定等。
就拿飞行来说,每个机组从飞行预先准备开始到飞行结束为止,每个阶段都离不开航行情报服务。
飞行预先准备阶段的主要内容就是研究航行情报部门提供的航线、机场资料、天气报告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和规定;飞行直接准备阶段,是向航行情报部门校核资料,并接受对准备情况的检查;飞行实施阶段,要按照航行情报部门提供的离场图、航线图等实施飞行;飞机到达降落机场,不论进场、进近、复飞等都得按照航行情报部门发布的航行情报资料飞行。
同时,飞行安全、正常和经济效益如何,与有无准确及时的航行情报资料有关。
在民航运输飞行和通用航空飞行中,航行情报资料属于随机携带的主要飞行文件之一。
航行情报资料如有差错或残缺不全,或者已变动的资料未及时更改,都有可能导致飞机迷航、迫降、甚至造成飞行事故。
例如,资料不整齐、不清晰,很容易看错,尤其是在夜航时,会给飞行人员增加困难。
因此,为各种飞行和空中交通管制提供的航行情报服务,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I B.航行情报工作的主要任务组织实施航行情报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方针,不断地提高航行情报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93号)——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制定的,是组织实施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的依据。
机场的定义及分类
机场的定义及分类国际民航组织将机场(航空港)定义为:供航空器起飞、降落和地面活动而划定的一块地域或水域,包括域内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装置。
机场可分为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民用机场主要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此外,还有供飞行培训、飞机研制试飞、航空俱乐部等使用的机场。
运输机场的规模较大,功能较全,使用较频繁,知名度也较大。
通用机场主要供专业飞行之用,使用场地较小,因此,一般规模较小,功能单一,对场地的要求不高,设备也相对简陋。
机场还可分为:国际机场:为国际航班出入境而指定的机场,它须有办理海关、移民、公共健康、动植物检疫和类似程序手续的机构。
门户机场:国际航班第一个抵达和最后一个始发地的国际机场。
国内机场:供国内航班使用的机场。
地区机场:经营短程航线的中小城市机场。
轴心机场:有众多进出港航班和高额比例衔接业务量的机场。
备降(用)机场:由于技术等原因预定降落变的不可能或不可取的情况下,飞机可以前往的另一机场。
民用航空的定义、分类和组成民用航空的定义:使用各类航空器从事除了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以外的所有的航空活动称为民用航空。
这个定义明确了民用航空是航空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用“非军事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的不同。
民用航空的分类:分为两部分。
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商业航空也称为航空运输。
是指以航空器进行经营性的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
它的经营性表明这是一种商业活动,以盈利为目的。
它又是运输活动,这种航空活动是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门,与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共同组成了国家的交通运用系统。
尽管航空运输在运输量方面和其他运输方式比是较少的,但由于快速、远距离运输的能力及高效益,航空运输在总产值上的排名不断提升,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和国际交往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
通用航空航空运输作为民用航空的一个部分划分出去之后,民用航空的其余部分统称为通用航空,因而通用航空包罗多项内容,范围十分广泛,可以大致分为下列几类:(l)工业航空:包括使用航空器进行工矿业有关的各种活动,具体的应用有航空摄影、航空遥感、航空物探、航空吊装、石油航空、航空环境监测等。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标准的相似性
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
基本原则 设备设施从简,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
留有发展余地
应与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相协调
场址
空域条件:均应分析空中禁区、危险区、限制区等,需做好军民航协调工作 净空条件:均应满足净空标准要求
土地利用政策:均应满足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原则
飞行场地:飞行区均按《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执行
建设标准
执行其他强制标准: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均应执行其他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MH5008)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 机场,不适用于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航空 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相应规范另行制定)
规范的主要内容
术语和定义
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通用) 飞行活动,如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 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 农林飞行、抢险救援、空中勘测等。
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般要求——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 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规范的主要内容
技术部分章节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民航培训 机场类别和等级的划分
二、机场类别和等级的划分(一)、机场类别根据机场的业务范围、机场在民航运输系统中发挥的作用、机场所在地的状况以及大部分乘机旅客的目的,应按不同要求将机场划分类别,以便于科学管理、合理建设并设置相应配套设施和机构。
1、按航线业务范困划分民航运输机场按照其航线性质,通常分为以下几类。
(1)国际机场——国际航线出入境并设有海关、边防检查(移民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等联检机构的机场。
如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
国际机场又分为国际定期航班机场、国际定期航班备降机场和国际不定期航班机场。
国际定期航班机场,指可安排国际通航的定期航班飞行的机场;国际定期航班备降机场,指为国际定期航班提供备降的机场;国际不定期航班机场,指可安排国际不定期航班飞行的机场。
(2)国内航线机场----专供国内航线使用的机场。
(3)地区航线机场在我国指大陆民航运输企业与香港、澳门地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航班飞行使用,并没有相应(类似国际机场的)联检机构的机场。
如海拉尔东山机场、长春大房身机场、齐齐哈尔三家子机场、佳木斯东郊机场、合肥骆岗机场、济南遥墙机场。
我国的地区航线机场应是国内航线机场。
在国外,地区航线机场通常是指为适应个别地区空管需求可提供短程国际航线的机场。
2、按机场在民航运输系统中所起作用划分机场是航空运输系统网络的节点,按照其在该网络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枢纽机场-----国际、国内航线密集的机场。
旅客在此可以很方便地中转到其他机场。
根据业务量的不同,可分为大、中、小型枢纽机场。
美国大型枢纽机场的中转旅客百分比很大,芝加哥---奥黑尔机场和达拉斯---福特沃斯机场的中转旅客超过50%。
我国大陆枢纽机场仅北京、上海、广州三大机场,但其中转百分比还不大;所以,按国际通行概念还不具备枢纽机场的资格。
(2)干线机场——以国内航线为主,航线连接枢纽机场、直辖市和各省会或自治区首府,空运量较为集中,年旅客吞吐量不低于10万人次的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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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场和支线机场
一、“通用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专门为民航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起降的机场。
民航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是专门特指除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以外的其他飞行任务,比如景点游客观光、空中表演、空中航拍、空中测绘、播撒农药等特殊飞行任务。
根据《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将通用机场分为了三类:一类为开展10座~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月起降飞机最多达到3000架次以上,或被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二类为开展5座~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月起降飞机最多达到600架次~3000架次,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其他通用机场为三类。
二、“支线机场”
根据中国民用机场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支线机场可以进行以下的界定:年度旅客吞吐量在50万人以下或大于50万但所处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机场;机场在目前和可预见的时期内,进出港航线主要呈单向分布,非辐射性分布,航班以国内和省内为主;机场处于非首都、非省会或自治区首府城市,服务的旅客群体以本地为主。
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总体上可分为选址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审批和日常使用四个阶段,涉及主体包括机场所有者、政
府、民航与军方四类。
政府方面主要涉及选址审批与立项审批。
根据2014年10月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通用机场审批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
从目前各地实践看,除4C以上的机场仍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外,一类、二类或A类、B类通用机场多由省发改委立项审批,三类或C类也存在由地市级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的情况。
对于一、二类或A、B类通用机场的立项审批,一般需要项目法人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察、检测并出具相应报告,然后获取相关委办厅局批复后,由所在地发改委向省级发改委申请立项批复。
其中“相关委办厅局批复”涉及部门较多,其中除省级职能部门外,一般要求获得民航行业审查意见后再申请省发改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