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试]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

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

笔记本电脑管理制度文件名称文件编号 AGT-XZ-06 文件类别管理文件版本号 2.0 页数: 制订部门受控状态密级: AAA 制订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文件分发:技术部、销售部、售后服务部

一、目的:为了更好的管理维护笔记本电脑,明确权利和义务,保证正常工作使用,特拟

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固定给相关工作人员使用的专用笔记本电脑或因工

作需要临时配备的公用笔记本电脑。

三、责任者:

行政部负责笔记本电脑的领用、登记、回收、收缴及(损害或者丢失的)索赔。

电脑管理员负责笔记本电脑日常使用中的性能检测、维修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笔记本电脑领用者负责在领用期间对笔记本电脑的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并对其安全

性负责。

四、内容:

4.1配备原则

4.1.1笔记本电脑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申领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领用手续。

4.1.2笔记本电脑的配备方式分专配和公用两种:

A(专配:长期在外或频繁出差的营销人员、长期在外的售后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配备专属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

B(公用:以部门或公司为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公用笔记本电脑,满足特定人员临时出差或其他办公需求。

4.2领取流程

4.2.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员,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采购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4.2.2 凭签字后的申请到行政部备案,由电脑管理员确定所需配置,如公司没有相应的笔记本电脑,由行政部负责按配置和预算购买相应笔记本电脑。

4.2.3确定相应笔记本电脑后,行政部负责通知使用人员办理领取手续,由电脑管理员和领取人一起检查笔记本电脑及其所有配件物品无任何问题后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

4.2.4领用人签订《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后,领取相应笔记本电脑。

4.3使用规定

4.3.1 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领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4.3.2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公司电脑管理员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网管或者专业技术人员,确定解决方案;未经公司电脑管理员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者,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 领用人使用完电脑后,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和删除,避免重要数据丢失。

4.3.4严禁私自更换操作系统,删除系统文件,不允许私自设定开机密码。

4.3.5不得私自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和磁盘。安装的杀毒软件要定期通过网络或通过下载升级包升级,以确保笔记本电脑系统的正常运行。

4.3.6配备到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与他人互换,一经发现将收回笔记本电脑并取消使用资格;

4.4归还

4.4.1领用人在归还前请自行转存自己的文档或数据,并从电脑中删除。

4.4.2 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在“批准归还时间”内或其他应归还笔记本电脑的情况下及时到行政部办理归还手续;应完好无损、保持原有配置地交回行政部,如有任何异常现象,

检测合格后,方可应向行政部说明并备案,经公司电脑管理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性能检测,办理移交归还手续;未提前向公司说明和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领用人承担,除非领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4.4.3领用人办理完归还手续后,应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归还登记。

4.5折旧

笔记本电脑按每月2%计算折旧费,最多折旧费为购买价的80%(40个月)。

4.6赔偿责任

4.6.1若在领用期间领用人丢失笔记本,扣除折旧费用后,由领用人全额赔偿。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公司总经理酌情处理。

4.6.2笔记本领用期间发生损坏的,领用人应在损坏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司行政部报告有关情况并备案,由公司电脑管理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应领用人使用不当或失误造成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领用人承担;应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

或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他情况,维修费用由公司与领用人均分维修费用或酌情处理。

4.7笔记本电脑的收回

4.7.1凡属于下列现象的公司将收回笔记本电脑:

A(笔记本电脑领用人发生人事变动,不再担任现职工作,变动后新的岗位不需要再使用笔

记本电脑的,应自宣布人事安排之日三日内向公司行政部归还笔记本电脑。

B(领用人离开本单位,应于办理离职手续前归还笔记本电脑,不予归还者,人事部门不给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C( 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员因故请病假或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应在离开公司前归还笔记本电脑,否则不准许休假。

五、本规定自文件“生效日期”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