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行政行为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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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二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三编第二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三节 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其他规范性文件,理论上亦称之为行政 规范或一般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除行 政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总称。
第三节 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问题
其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的相同 之处与不同之处?
踏实,奋斗,坚持,专业,努力成就 未来。2 0.11.19 20.11.1 9Thurs day , November 19, 2020
第二节 行政立法
问题: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立项、起草、 审查、审议、签署公布的具体部门 是什么?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施行应注意 什么问题?
第二节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的审查监督 备案审查(具体部门) 应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公民的
要求或建议进行的审查
石家庄市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应 当报送哪些机关备案?
不可麻痹大意,要防微杜渐。20.11.19 20.11.1 909:43:0609:4 3:06No vember 19, 2020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 0年11 月19日 上午9时 43分20 .11.192 0.11.19
追求卓越,让自己更好,向上而生。2 020年1 1月19 日星期 四上午9 时43分 6秒09:43:0620 .11.19
严格把控质量关,让生产更加有保障 。2020 年11月 上午9时 43分20 .11.190 9:43No vember 19, 2020
重规矩,严要求,少危险。2020年11 月19日 星期四9 时43分 6秒09:43:0619 November 2020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9时43 分6秒 上午9时 43分09 :43:062 0.11.19

行政法第三章行政行为论

行政法第三章行政行为论
• 第一、行为主体应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 第二、合议制行政主体应以会议的形式来
作出行政行为; • 第三、实施行为的公职人员应具有合法的
身份。
(二)行为权限合法
• 第一、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 的行为,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包括事务权限、 地域权限与级别权限。
• 第二、行为的实施没有滥用职权的情形。
案例一:乔占祥诉铁道部案
• 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依据铁道部报送的 《关于报批部分旅客列车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的函》(铁 财函〖2000〗253号),于2000年11月下发 了《关于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计价格〖2000〗1960号),批准对铁路部分旅 客列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客流较大线路和春运、 暑运、“五一”、“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客运繁忙 线路的铁路旅客列车票价适当上浮;允许部分与高速公路 平行、竞争激烈及其他客流较少线路列车票价常年下浮, 对团体购票旅客、提前购票旅客等实行下浮,同时规定了 浮动幅度、审批权限等。并在2000年12月同意由铁 道部颁发铁路旅客票价表,作为旅客列车实行浮动票价的 中准价(计办价格〖2000〗931号)。
申请行政复议,尔后,在铁道部作出维持涨价通知的复议决定后,并
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并作出判
决;乔占祥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
法院作出了维持判决。
• 3、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 具有命令服从性质,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 4、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性处理。
• 该说认为: • 行政行为包括除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全部
有行政法意义的行为。 • 也就是说,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立法行
为不属于行政行为,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第三编行政行为..

第三编行政行为..


在孙志刚的墓碑背面,有着这样 两段话:“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 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 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 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 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 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 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 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 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1.法律性 内在意志+外在表现 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性相区别的行为有: ①行政事实行为 (1)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 (2)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补充 (3)具体行政行为的衍生行为或相关行为
②准备性行政行为
2.特定性 3.单方性 4.外部性
5.职权性
案例分析:甲欠乙30万元不还,乙请其当县公安局局长的表
[问题] (1 )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
成立要件:
①主体要件: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②内容条件:向相对人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 ③程序条件:必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具体行政行为送达给行政相
的处理决定》,即常花园村常委西组应按政府规定
分给刘海红母女俩责任田。但镇政府决定一直未得 以执行,而常花园西组 1996 年农民负担分户计算表 中,户主刘金玉7人包括俩原告在内。两原告于1996 年 12 月就责任田和村民集体投入的分配事项向唐河 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唐河县法院以其提起的民事 诉讼不属民法调整范畴,裁定驳回起诉。 1998 年 11 月 13 日两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唐河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孙志刚被收容的根据就是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 员收容遣送办法》

第三编 行政行为论 (2)

第三编  行政行为论 (2)

(二)行政决定效力的变化 1.行政决定的生效 行政决定的生效,是指行政决定依法作出之 后,何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此指行政决定 的生效时间。行政决定的生效有下列几种: (1)即时生效。 1 (2)告知生效。 (3)受领生效。受领生效也称为送达生效, 指行政决定经相对人受领之后才能生效。 (4)附款生效。附款生效是指行政决定自附 款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之时生效。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1.设置模式的行为;后者是实现模式的的行 为 2.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提供 前提和可能性;后者使其实现 3.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影响是观念上的, 尚未发生;后者是实际的,已造成现实的后 果 4.与相对人无直接现实的利害关系;后者具 有直接现实的关系。
2.行政决定的撤销 行政决定的撤销,是指行政决定因违法或不当, 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 力。 3.行政决定的变更 行政决定的变更是指不撤销或废止行政决定而只 对其内容或效力的一部分加以改变,使其对行政 相对人具有新的法律效果。变更既适用于内容违 法、不当的行政决定,也适用于内容合法、适当 的行政决定。
2.地方立法主体 地方立法主体是指其立法只能在自己所辖区 域内产生法律效力的地方行政机关。在我国, 地方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四类: 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 政府; 三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四、行政立法的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修改和 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中所须遵循的法 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 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 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法规规章 备案条例》,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立项 立项、 立项 起草、审查 决定和公布、备案 审查、决定和公布 备案等。 起草 审查 决定和公布 备案

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三编行政行为第十一章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一)行为主体说(二)行政权说(三)公法行为说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时代特征1. 行政行为的服务性2. 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二)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1. 行政行为的单方性2. 行政行为的强制性3. 行政行为的无偿性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分类一、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三、依职权行政行为和应申请行政行为四、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五、授益行政行为和不利行政行为六、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七、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八、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九、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十、行政行为的其他分类第三节行政行为的模式一、行政行为模式的概念行政行为的模式,即行政行为的形态、模型、型式或类型,在行政法学上表现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或范畴,指在理论或实务上对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都已形成固定的、共同的典型特征的行为体系。

行政行为的模式,是某类行政行为典型特征的理论化和固定化。

行政行为的模式,是行政行为的体系化。

具有相应模式的行政行为,可以称为模式化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模式的价值(一)沟通价值(二)推理和定位价值(三)规范价值三、行政行为的模式化(一)行政行为的模式化进程行政行为的模式理论即行政行为的形式学说,是概念法学即形式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念法学源于17世纪德国封建习惯法的罗马法化运动。

行政行为的模式理论是从德国行政法学鼻祖迈耶在研究并提出“行政行为”这一行政法学范畴起形成的。

(二)行政行为的模式化方法行政行为模式化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和概括行政行为现象的共同性法律素材和相同法律特征。

这种共同性法律素材和相同法律特征,主要应当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内容中去概括。

在行政行为的模式化过程中,不能仅仅分析和概括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还应分析和概括影响行政主体意志的相对人意思表示或为行政主体采纳的相对人意思表示。

第三编 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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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法行为说
• 具有行政法(公法)意义或效果的行为 • 排除立法行为和事实行为。分为1、全部公法行为说;
2、立法行为除外说;3、具体行为说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概念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运用行政职权 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含义如下: 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为。(主)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权)
是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效果的行为。(责) (二)特征
(1)执行型(从属法律性) (2)裁量性 (3)单方性 (4)权责统一性
卫生防疫部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 是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力、义务将要或已经造成
的具体影响。具体表现是: 1、赋予权力或免除义务(积极影响) 2、设定义务或剥夺权力(消极影响)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中性影响)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主要类型 1、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 2、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3、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5、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6、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7、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划分标准
划分内容
第二节 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民主立法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二、行政立法主体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 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我 们国家的领导核心,这些因素决定我国的立法体制必须从我国的实际 出发,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3、阐述了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的含义及其效力。 二、本章学习目标 掌握行政立法的相关概念,并掌握不同层次抽象性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生效 要件。 三、本章主要概念 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

行政法第三编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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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效力 • 五、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理解)
第五节 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性质与效力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和性质(名词解释或 简答)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简答)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 1、在行政管理领域,其效力表现(简答) • 2、在行政诉讼领域,其效力表现(简答)
第五节 行政规划
• 一、概念(名词解释)和特征(简答)
• 二、种类(选择)和作用

第六节 行政奖励
• 一、概念(名词解释)和特征(论述)
• 三、基本原则

第七节 行政给付
• 一、概念
• 广义的行政给付包括(多选);狭义(单选)
• 二、特征(简答)
• 三、类型(多选)
• 四、意义和基本原则(论述)
• 五、一般程序(选择)
第十章 行政处理概述
• 第一节 行政处理的概念和类型
• 一、行政处理的概念(名词解释)
• 二、行政处理的效力 • 三、行政处理的类型 • 1、依申请的行政处理行为 • 概念;种类;程序(简答) • 2、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 • 概念(名词解释);种类;原则(简答) •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特征 • 一、行政处理的一般特征(论述) • 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特征(简答) • 三、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的特征(多选)
第三节 行政命令
• 一、概念和特征
• 特征(论述)
• 二、行政命令的范围和种类(了解)
• 三、作用和局限性

第四节 行政确认
• 一、其概念和特征(名词解释和简答)
• 二、其形式种类和概念
• 1、主要形式(单选、多选或简答)
• 2、内容(多选)
• 3、基本种类(选择)

第三章 行政行为论(二)

第三章 行政行为论(二)

• 3、源自行政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为相对人设定了某项具体的 权利,行政机关就有履行该行为所课予义 务的职责,以保障相对人对该行为的信赖 利益。
• 林曦诉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拆 迁后安置住房法定职责案
• 4、源自行政契约。
• 行政契约为行政主体设定的作为义务,合 同相对方在其不履行,也有权通过诉讼方 式要求其履行。
防止措施避免所预见损害的发生。 • 公权发动期待可能性是指仅凭被害者个人努力无
法排除危险而根据社会通念期待行政机关发动公 权进行规制。
• 解风歧因呼图壁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 造成其子被杀害要求行政赔偿案
• 张志发诉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行政赔偿 案
(三)是否作为
• 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月14日《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 通知》中规定的不作为类案件案由确定方法:以“诉”作 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 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 等;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
• 15号文件规定医疗机构申请开办急救中 心、开通“120”急救电话的程序是: 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提交书面报告, 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当 地邮电部门办理“120”急救电话开通 手续。
• 按照15号文件的分工,确定哪一家医疗 机构有开办“120”急救中心的资格, 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而审查申请开 通“120”急救电话的医疗机构是否符 合15号文件的规定,决定是否给其开通 “120”急救电话,则由邮电局负责。
•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 项承担举证责任……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 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 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 料。

第三章行政行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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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活动具有意义。因为依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对具体
行政行为才可以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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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分类标准: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
2.定义
❖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程 序、手段等实施的行为是羁束行政行为。
❖ 法律对行为的范围、方式等留有一定幅度和余地, 行政主体可以斟酌、选择的行为是自由裁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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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④制定程序:《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定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大致有:立项、起
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同时该条例还规
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 称
“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 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
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国务
院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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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行为辨析 4.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 一般掌握: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其效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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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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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的特征至少有:
1.从属法律性
❖ 法律的范围?
2.单方意志性
❖ 单方意志的弱化!
3.主体专属性 4.效力先定性 5.可诉性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而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
依名称请判断以下各法律文件的制定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3.《南京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5.《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6.《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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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论

行政行为论
刘某的扣押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赵某诉山东省某区公安处案
1990年6月18日晚时许,本来不属于赵 某执勤,但赵某却根据领导的安排带领4 名巡逻队员前去执行巡逻任务,当发现 周某家有麻将活动时,即进入查询。当 时周某正与他人赌博,彩头为两角。周 某要求赵某出示证件,赵某即出示了证 件,巡逻队员强行给周戴上了手铐,带 往巡逻队,途中才发现周某是县公安局 民警,即为周某解去手铐。
1997年4月10日桂全公司书面向桂林市 证券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增加期货咨询经 营项目;1997年5 月10日,桂林市证券管 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不同意桂全公 司增加期货信息咨询经营项目。1997年6 月12日。被上诉人桂林市公安局接到群 众举报,认为桂全公司有欺诈客户、扰 乱正常金融秩序的嫌疑,即立案侦查。
1997年7月29日桂林市公安局经济侦察支队以 桂全公司诈骗为由,暂扣桂全公司29万元,另 又以非法金融组织获取了非法所得为由,没收 了桂全公司的130万元。1998年2月22日,被上 诉人桂林市公安局依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 于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 十九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处理非法从事 外汇期货交易机构的意见》的通知第六条,中 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局、公 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 通知》第一、二、三、四条之规定
法院认为,万春园公司作为企业,无法 律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故该公司 仅根据其内部规定对何海波的罚款应予 返还;何海波未经万春园公司许可,擅 自进入该公司,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工 作秩序,也应受到批评。法院遂判决: 北京万春园公司返还何海波人民币10元 。
“偷一罚十”的性质
穆棱风筒厂诉穆棱煤矿保卫科案
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

1第三编 行政行为

1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三编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行 政 行 为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模式
第十章 行政行为概述
回到编目录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 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的类别 1. 事实行为:行政机关打人,没有法律效力 的意思表示。 2. 法律行为: ①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民事法律效力 ②行政法律行为 内部行为 如对公务员的奖励/处罚/任免,而 外部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 外部行为
【法律问题】邵某的行为性质究竟应当如何认定? 【参考结论】邵某的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行为。 【法理、法律精解】
国家公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公民个人与国家公务人 员;与之相应存在双重行为: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二者 如何区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的问题。公务人员上班时间内 所为的行为属公务行为,下班后遇到违法行为和紧急情况 下实施的履行职责的行为,也是公务行为。交通警察邵某 虽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所作的行为,但应认定是 属于执行公务。交通警察具有特定的工作性质,对一切违 反交通管理的违章行为随时都有管理权。维护交通秩序是 交通民警的职责,如果对违反交通管理的现象不加制止则 是一种失职行为。因此,交通警察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 在维护交通秩序,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公务行为。 邵某身为交通警察,制止违章驾车是他的工作职责,其所 为行为应当认定为公务行为。
行为。本案中市卫生局的通知行为即属于这种情况。依 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卫生局 拥有对辖区以内的药品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权,有权力对辖区以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 进行检查、抽检,并且有权力对生产、使用劣药的相对 人进行行政处罚。该局的通知行为无疑是其行使管理、 监督权的体现,通知中关于“手术所用的肠衣线与幸福 厂生产的肠衣线相似……请医疗单位暂停使用该厂产品” 的内容一定意义上具有确认幸福肠衣厂所生产的肠衣线 乃不合医用的劣药性质,对各医疗单位均有拘束力。因 而虽然该行为所直接针对的是市内的各医疗单位,但其 客观法律效果的承受主体却是幸福肠衣厂。正是因为该 通知使得幸福肠衣厂在与生产同类商品的厂家竞争之中 处于劣势,最终因医疗单位终止履行买卖合同而陷人停 产状态。因而该通知行为侵犯了幸福肠衣厂的公平竞争 权,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原理》行政行为论

《行政法原理》行政行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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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二) 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 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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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行政许可的种类
1. 学理上对于行政许可类型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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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制度
我国《行政许可法》对此从几个方面作 了规定:
(1)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 (2) 行政许可的设定形式; (3) 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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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一) 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
1. 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 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 需要确定具有资格、资质的事项; 4. 进行审定的事项; 5. 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 事项。
24
二、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国 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步骤、方式、 顺序和时限等规则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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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 1. 立项 2. 起草 3. 审查 4. 决定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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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行政法规的形式和制定技术
1. 行政法规的名称 2. 行政法规的结构 3. 行政法规的必要条款 4. 行政法规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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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 适用对象的广泛性; • 内容的可重复适用性; • 效力的持续性; • 准立法性; • 不可诉性; • 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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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和分类
1. 行政立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编)(上课用4)313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编)(上课用4)313页

辉县市公安局与郭长城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上诉案 2019年9月1日下午,高庄村刘某骑电动车送其岳母
李连翠(郭长城之妻)回家,在路上和王某骑的摩托 车相撞,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但均未报案。事发后李 连翠领王某到卫生院治疗,刘某之父支付了医疗费用; 后因王某与刘家父子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便找 郭长城索要,遭郭拒绝;9月7日上午王某带领一帮人 闯入郭家 (王某之子自带摇把),强行将郭家的拖拉机 头开走。郭长城随即报警,高庄派出所干警随后赶到 现场时,随王某同去的人尚未走完,但直到10月26 日才正式组织调查,并向所有接受调查的人员发放了 《公安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进行了调解, 但未作出进一步处理;几个月后告知郭长城,车辆被 抢走是因王某与郭长城之间存在民事纠纷,应直接提 起民事诉讼,抢车之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郭长城 不服于2009年6月2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 行法定职责,对王某等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多阶段的行政行为:需其他行政主体同意,在行政 内部予以协力,才能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多阶段行政行为中的同意欠缺对外的效力,并非行 政行为。救济时仅可针对行政行为
ex: 纳税义务人因欠税被限制出境,向出入境管理 局申请解除限制,出入境管理局应向税务局查询限 制的原因是否消灭,经税务局同意才能解除限制
第三编 行 政 行 为
第四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五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七章 行政处理(一)——依申请行政行为 第八章 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 第九章 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章 行政程序
1
第十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没有行政法的制度,就没有法治国家,没有
4. 行政机关基于法的规定就具体的事实对人民行使 公权力并受法律规制的行为——排除私法行为、 事实行为、立法行为和统治行为

第三章行政行为

第三章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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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行政行为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 施为标准
•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 权,而无需行政相对人申请就能主动实施 的行政行为,主动(或积极)行政行为。
•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 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而不能主 动实施的行政行为,被动(或消极)行政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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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 形式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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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效果条件
• 行政行为作出后能够产生一定直接或间接的法律 效果,使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 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
上述四项是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即行政 行为已经确实存在,但并不意味着该存在 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只有具备合法要件, 才能认定行政行为是合法的。25(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受领并不意味着必须得到相对方同意,相对方的 同意与否并不影响行政行为的生效,只要行政机 关告知相对方,即开始生效。
4、附条件生效 28
行政行为成立、生效与合法之间的关系
• 成立并不一定合法 • 合法并不意味着一定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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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 关系的不同
• 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 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 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 法规和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
•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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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 人和行政主体产生的法律效果。
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1.确定力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行为对行政
相对人和行政主体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

行政法第三章第二节 行政行为分类

行政法第三章第二节 行政行为分类

行政法学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
具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人或 行政主体针对特定 涵 事项制定能反复适用,具 的人或事项所作出 义 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 的行政行为
件的行为
对象不特定
对象的特定

效力向后
效力向前

具有普遍适用性
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可以反复适用
不可以反复适用
行政法学
案 例 分 析 3.5
• 江苏省某县枫林镇花木园艺场是经江苏省某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村办集体企业, 核准经营范围为花草苗木,兼营绿化工程。该企业共 有20多名从业人员。1990年9月15日,江苏省某县枫 林镇人民政府发布枫政发(1990)第32号《关于园 林绿化工程管理体制规定》的文件(以下简称第32 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为加强全镇园林绿化管理, 对经营绿化的园艺场、工程队共12个单位予以注销 营业执照或限制经营范围。花木园艺场虽然末被注销 营业执照,但其经营范围受到了限制,致使花木园艺 场经济损失达3.1万多元。花木园艺场对镇政府发布 的第32号文件不服,以镇政府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 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学
案例分析 3.4(续)
• 县法院在是否受理案件的问题上,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 见认为,镇政府发布第32号文件的行为属抽象行政行为,不 属《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不应受理。
•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发布的32号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法 院应当受理,其主要理由有三点:首先,被告的文件并不具 有普遍约束力,其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该文件从标题看, 似乎是针对普遍的公民、组织,但从其实质内容来看,该文 件实际上就是针对全镇的12个园艺场和工程队;其次,被告 的文件所规定的条款不是事后的行政行为,而是事前的、直 接影响相对人实体权利的行政行为,因为文件中涉及包括原 告在内的12个单位的组织机构要予以调整和保留,对上述单 位的经营范围有的要扩大,有的要限制;再次,原告是经县 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验审的企业法人,其具有合 法的经营自主权。

第三编 行政行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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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含义及特征:含义(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主体的行为2产生法律效果3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特征——1服务性(与单方性紧密联系)2强制性(国家机关行为所特有的)3单方性4裁量性5从属法律性(因为行政行为要遵守法律)行政行为的分类:1对象是否特定——具体抽象(规范性文件)(分界在一般情况下是清楚的)2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羁束(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划分并不绝对)3有无法定形式——要式(行政机关发送公文、行政许可)不要式(行政机关的通知行为、指示行为)4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授益(行政许可、行政给付)不利(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5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依职权(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应请求(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救济)6有无限制条件——付款无付款行政立法行为成立要件:1经享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讨论决定2经行政首长签署3公开发布具体行政行为成立要件:1行政主体做出行政决定2行政决定已送达行政相对人3行政决定文书已为行政相对人受领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行为主体合法:①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②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③应通过一定会议作出的行为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2行为内容合法3行为程序合法:①符合法定方式②符合法定步骤、顺序③符合法定时限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2拘束力(是执行力的前提)3确定力4执行力(是拘束力的保障)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极其法律后果:无效条件——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3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5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的6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法律后果——1行政相对人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行政机关宣布无效2有权国家行政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3行政相对人可不受该行政行为拘束4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行政立法的程序:1立项2起草3听取公众意见4审查5决定与公布行政处理的一般特征:1法定2行政主体3对象特定4内容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具体行政行为5要式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6导致侵权时具有可救济性7形式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的特征:1强制性2主观能动性3及时、迅捷性行政命令的特征:1主体是行政主体2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3一种意思表示行为4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5适用特定的程序6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行为规则7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行政确认的特征:1主体是行政主体2内容或目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的权利义务的确定或否定3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5羁束性行政行为行政确认的分类:1确定(颁发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2认定(认证)3证明4登记5鉴证行政规划的特征:1法定性2综合性3方针政策性4广泛的裁量性行政奖励的特征:1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激发创造性3对象是对国家和人民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4内容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5具体行政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7法定的行为行政奖励的原则:1依法奖励、实事求是2奖励与受奖行为相当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4公正、合理、民主、平等5及时性、时效性、稳定性行政给付的特征:1是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2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3依申请4依法作出行政给付的类型:1抚恤金(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牺牲人员抚恤金、残疾抚恤金)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3社会救济、福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行政给付基本原则:1法定2公开、公正、平等3专款专用和效率4合理比例5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6信赖保护行政许可的特征:1前提——法律的一般禁止2依申请3授益性4要式5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确保财政收入行政许可的原则:1法定2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行政许可制度走向现代化科学化的基础和保障3平等先申请主义通知利害关系人4均衡比例适度责任5效率时限6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诚信7合理收费行政许可的分类:法律上的分类——1一般许可2特许3登记(备案)4认可5核准学术上的分类——1一般许可(驾驶、营业)特别许可(持枪、烟草专卖)2排他性许可(专利、商标、烟草专卖)非排他性许可(驾驶、营业)3独立证书许可(持枪、驾驶、护照)附文件许可(专利、商标)4权力性行政许可(持枪、护照、驾驶、工商企业营业执照)附义务性行政许可(专利、商标、建设用地)5依行政许可目的的分类6依许可领域的分类行政征收的特征:1法定2强制3无偿4先定性和固定性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1法定2公开公平公正3效率(社会经济效益征管效率)4确保财政收入5公平负担与受益者负担6尊重个人和组织财产权行政征收的分类:1税收——按对象不同:流转税资源税收益(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按税收支配权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征收主体—税务机关及海关2各种社会费用征收——港口建设费排污费……遵循专款专用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特征:1主体是行政主体实施必须依据法定权限2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也为了惩戒和教育3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4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法定(处罚设定权法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被处罚行为法定处罚的种类内容程序法定)2公正公开3与教育相结合4保障相对人权利5职能分离6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的类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吊销许可证执照(行为罚)6行政拘留7其它——劳动教养驱逐禁止限期出境禁止进境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1简易程序2听证程序3一般程序(普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1前提——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2目的——实现义务的履行3主体是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4不得进行执行和解5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法定性6具体实施方法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强制执行即时强制行政调查)2公开公正(公正现代行政的价值归宿)3比例原则和适当原则(基本原则)4强制和预防结合5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6效率7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8协助执行行政强制的分类:一.行政强制执行——1 对财产—强制划拨强制抵缴强制扣缴强制收兑滞纳金强制拆除责令退还强制收购对行为—强制许可强制登记强制检定滞报金对人身—强制传唤强制拘留强制履行强制隔离治疗遣送出境2 直接强制—人身强制财产强制间接强制—代执行(告诫代执行征收费用)—执行罚二.及时强制——1 对人身及人身自由2 对住宅生产经营场所3 对财产的三.行政调查——1 特定调查2 一般调查行政裁决的特征:1主体是行政主体2不可变更力3程序以当事人申请开始以协商调解为前置4争议是民事性质的且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5是行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1法定2公正公开平等3客观准确便民4效率行政裁决的类型:一.主持行政裁决的主体不同专门行政机关裁决一般行政机关裁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二.行政裁决对象不同权属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行政指导的特征:1行政性2非强制性3依据的特殊性4表现方式的灵活性行政指导的分类:1是否有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无有法律依据2对象是否特定——抽象具体3功能不同——规制性调整性促进性4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不同——助成性限制性(生产结构调整)完善行政指导的途径:1政府信息发布、告示制度2行政协调、审议制度3行政建议、劝告、告诫制度4与行政指导相配套的奖励制度5对行政指导的救济制度行政合同的特征:1双方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是双方的行政行为3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5发生争议时,受行政法调整,用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自己履行原则3及时、全面、适当履行原则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1行政性2不具备法律约束力3多样性行政事实行为的分类:1是否涉及强制权力的运用——权力性非权力性2是否产生法律后果——有法律后果无法律后果3是否能够获得司法救济——可诉性非可诉性4与行政法律行为关系的不同——附属独立5作用与表现方式不同——补充及时建议服务(气象预报)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⒈法定⒉公正⒊相对人参与⒋效率行政程序的特征与分类:特征:法定多样统一与分散分类:⒈具体与抽象⒉内部与外部⒊强制与任意⒋事先与事后⒌立法执法司法(裁决复议)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⒈表明身份制度⒉告知制度⒊调查制度⒋听证制度⒌说明理由制度⒍辩论制度⒎回避制度⒏职能分离制度⒐信息公开制度⒑不单方接触制度⒒时效制度⒓行政救济制度(没有行政诉讼制度)行政程序法的作用:⒈提高行政效率⒉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⒊促进行政民主⒋监督与控制行政权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1效率模式2权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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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行政行为论
本编的主讲内容: 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 行政立法与制定行政规范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六章 行政行为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运用行政权所实施的行为, 包括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和准 行政法律行为。 二、 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形式 1.行政行为的内容归纳为如下几类: (1)授益性内容 (2)负担性内容
六、批准与备案 (一)批准 1.自治区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较大的市的法规、自治州 /县的条例报省 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备案规则 备案找上级 批准当备案(备案找批准机关的上级机关) 人大不备案 规章有例外(规章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制定行政规范行为 行政规范是指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 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 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规范 体式的决定、命令等的总称。特征如下: 1.行政性。 2.规范性。 3.主体的广泛性。 4.效力的多层级性。
2.行政决定的撤销 行政决定的撤销,是指行政决定因违法或不当, 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 力。 3.行政决定的变更 行政决定的变更是指不撤销或废止行政决定而只 对其内容或效力的一部分加以改变,使其对行政 相对人具有新的法律效果。变更既适用于内容违 法、不当的行政决定,也适用于内容合法、适当 的行政决定。
(二)行政决定的合法要件 行政决定的合法要件,是指构成合法的行政决定 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它是在行政决定成立的基础 上判断某个行政决定是否合法的标准。 (1) 行政决定的主体合法 (2) 行政决定的权限合法(事务、地域、级别管辖) (3) 行政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 (4) 行政决定的程序合法 (5) 行政决定的形式合法 总之,只有同时具备上述要件的行政决定才是合 法行政决定。
4.同一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特别优于 一般;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 新的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 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5.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 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 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 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1.设置模式的行为;后者是实现模式的的行 为 2.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提供 前提和可能性;后者使其实现 3.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影响是观念上的, 尚未发生;后者是实际的,已造成现实的后 果 4.与相对人无直接现实的利害关系;后者具 有直接现实的关系。
案例 某市下达喝酒令案
2006年,湖北汉川市下达了《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 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文件称,湖北 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所产 酒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该企业去年纳税逾 1300万元,而该酒在汉川的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 该市倡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此酒。文件还附有任务 分解表,包括各局、各乡镇在内的105个单位,今 年需完成“任务”200万元。文件规定,对于完成 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奖励,对未完成计 划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 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 元……这一系列“指标”不是别的,是汉川市政府 办公室下达的今年的“喝酒任务”。
2 .确定力(改变) 确定力是指已生效行政决定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 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行政决 定的确定力包括形式确定力(“不可再争力” ) 和实质确定力(“不可变更力”或“自缚 力” )。 3 .拘束力(履行) 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主体和行政 相对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具体表现为, 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必须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 务。 4 .执行力(结果) 执行力是指已生效的行政决定要求行政主体和行 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
(二)行政决定的分类 1.主动的行政决定和依申请的行政决定 以行政决定的发生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的申 请为条件,可将行政决定分为主动的行政决 定和依申请行政决定。 2.授益性行政决定和负担性行政决定 以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产生有利的影 响标准,行政决定可分为授益性行政决定和 负担性行政决定。 3.要式行政决定与非要式行政决定 以行政决定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 标准,行政决定可划分为要式行政决定与非 要式行政决定。
文件中称,此举是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 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并说明是“经市政府同意”的。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承认,政府办下发此文 件,并无不妥。他认为,文件明确规定只是 倡导而不是强迫消费,至于“通报批评”也 并不是什么惩罚。 问:汉川市政府下达该文件是一种什么性质 的行为?是否合法?
五、 行政决定的效力 (一)行政决定的效力内容 行政决定的效力是指对行政决定的一种法律 保护,是行政决定对其主体及外界所发生的 一种具有法律效果的特殊作用力。行政决定 的效力内容是指已成立的行政决定具有哪些 法律效力。 1.公定力(推定) 公定力是指行政决定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 法,即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 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二)行政决定效力的变化 1.行政决定的生效 行政决定的生效,是指行政决定依法作出之 后,何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此指行政决定 的生效时间。行政决定的生效有下列几种: (1)即时生效。 1 (2)告知生效。 (3)受领生效。受领生效也称为送达生效, 指行政决定经相对人受领之后才能生效。 (4)附款生效。附款生效是指行政决定自附 款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之时生效。
第八章 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 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决定。 2.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决定。 3.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决定。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决定。 5.行政许可是一种有限设禁和解禁的行政决定。 二、行政许可的分类 (一)以许可事项的范围为标准,可以将许可分 为普通许可与特别许可。 (二)以许可的享有程度为标准,可将许可分为 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 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二、行政立法的性质 行政立法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行政立法兼具行政和立法的双重属性。 1.行政立法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行为,具有典型的 行政性。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
三、行政立法的主体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有权进行立法的行政机关。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可分为 两类,即中央立法主体和地方立法主体。 1.中央立法主体 是指其立法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法律效力的 行政立法主体。具体指国务院、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部、委、行、署27个 +16个直属机构)
李某不服,于1998年7月20日以某街道办事 处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为由,向某市某区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认为该案不 属于行政案件,未予受理。李某便于1998年 7月24日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认定某街道办事处实施查封这一强 制措施违法,并撤销该行为。 问: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查封是什么性质的行 为?是行政决定、民事行为还是其他行为? 李某的起诉根据和人民法院的审查依据有何 不同?
2.地方立法主体 地方立法主体是指其立法只能在自己所辖区 域内产生法律效力的地方行政机关。在我国, 地方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四类: 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二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 政府; 三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四、行政立法的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修改和 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中所须遵循的法 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 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 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法规规章 备案条例》,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立项 立项、 立项 起草、审查 决定和公布、备案 审查、决定和公布 备案等。 起草 审查 决定和公布 备案
形式。
三、 行政行为和行政决定 (一)行政行为的类型 1.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行为 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 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政 行为。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的 行为。 2.行政决定 行政决定即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 政职权或行政职责所实施的,能对行政相对人的 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法律行为。它包括行 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3.其他行政行为
五、行政立法的效力 行政立法的效力主要指行政立法的结果——行 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效力。行政法规和行政 规章的效力主要指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效 力范围和效力等级。 (一)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效力范围 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效力范围,主要指其在空 间上的效力、时间上的效力、对象的效力。
(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效力等级 行政法规、规章的效力等级主要表现为: 1.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 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本级和上级地方性 法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 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 章。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 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部门 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 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图片:颁发营业执照(授益性的内容);对卖淫嫖娼 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负担性的内容)
(3)复合性内容 (4)中立性内容 (5)公益性内容
图片:交通事故认定 兵马俑文物保护
2.行政行为的形式可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书面形式。
政 处 罚 行
口 头
形式。
指 挥 交 通
(4)
4.附款行政决定与无附款行政决定 以行政决定的生效是否附加一定限制条件为 标准,可将行政决定划分为附款行政决定和 无附款行政决定。 5.羁束行政决定与裁量行政决定 以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受行政法规范 的拘束程度不同为标准,行政决定可分为羁 束行政决定和裁量行政决定。 6.作为行政决定和不作为行政决定 以行政决定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为标准, 行政决定可分为作为行政决定和不作为行政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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