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概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检测分析
文章来源: 时间: 2011-02-26 13:35:15 关键字:
摘要:本文依据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工作的要求,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要点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介绍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的内容、注意事项和方法,简述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性检测、分析、鉴定过程中的一般步骤。
关键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要点分析检测调查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及安全性检测鉴定工作,已经逐渐受到大众居民的关注。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来观察建筑物的整体情况。在针对不同项目选择检测方法时,可以根据监督机构的设备配备情况及工作开展的层次分级进行。根据建筑物出现面层开裂、变形、脱落等异常情况,对建筑物的整体有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在确定检测对象时应突出重点关键环节的把握,如地下室,主体结构的首层、顶层。
一、 检测方案的制定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的主要内容
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对象的情况概述、检测目的、采取的检测方法、选择的检测样本空间、选点的分布位置等:筑物位移、变形的情况;裂缝开展及分布的情况;施工中的缺陷及程度;构件及材料的强度;现有建筑及结构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建筑物的外围环境中,临近是否有建筑工地及有无施工史;当地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情况;人为因素的影响;建筑物使用过程中有无超载现象。
(二)样本空间的确定
监督实体检测是随机的,是监督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制定其检测方案时应在相关规范、标准的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原则。特别是在确定样本空间时应有针对性,最大数量不应超过相关规范的要求。监督人员或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除了结构外观、尺寸检测以外,其他的实体检测均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并告知施工、监理单位;在采取可能会影响结构质量的局部破损检测时还应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由监督机构进行的检测应由监督小组或监督机构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如已委托给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则应由专业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方案,并经监督机构认可。
监督实体检测与质量验收时的检测目的不同。前者是随机的抽查行为,因此在制定相应的方案时必须明确检测的目的。在选择检测方法是必须采用操作方便、科学可靠的手段,通常情况下应选用监督小组可在现场独立操作的方法。当采用一般方法不能展开检测时或対由一般方法检测的结果有异议时,才采用可靠度更高的需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
位完成的检测。对于常规检测,尤其是对有质量疑议的构件或无法通过现场的质量控制资料有效反映其质量的构件进行检测,取样部位必须有针对性,同时以达到科学发映况为原则,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三)抽样的原则
合理选择抽样数量是经济科学评判构件质量的关键。基本原则是结构检测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的构件。根据监测目的不同可以分类确定抽样空间。
1、 一般质量行为的抽查,应根据结构的形式、材料的类型列出抽查计划。第一级可按结构类型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第二级可按构件类型分为梁、柱、墙三类;第三级可按材料类型划分。检测方法通过检测方案确
定,尽量选择监督小组能独立完成的检测方法;不能由监督小组完成的,应注明由专业检测单位进行。
2、 对有疑义的构件的抽查,根据检测类别和所选定的检测批的容量来确定样本容量。不但监督机构应该对构件进行抽查,而且现场的责任单位也应通过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来论证有疑义的构件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督机构的抽检不应低于总抽检数的10%,第三方委托抽检的检验方案必须交由监督机构审核,监督机构有权对方案进行修改。根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的分类,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可将所有的检测对象都定位“一般项目”进行抽检,设定检测类别是,可以定位为A类,当对有疑义的构件进行检测时,可以将检测对象定位“主控项目”,检测类别定位B、C类。这样划分既考虑了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又兼顾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的基本精神。
二、检测结果的分析处理
每一次检验组都是一个样本空间,可以依靠《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的一次或二次抽样判定表格判断每组的检验结果。目前《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采用的统计法判定原则是由样本的结果推定整体检验批的情况,推定中设定了错判概率a和漏判概率β,一旦确定了检验批空间,后面的取样、判定就可以直接参照该标准进行。
异常值是指数值明显偏离其所属样本的其余观测值的个别值。对这类情况可参照《正太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4833处理。目前异常值包括两类:(1)总体固有的随机变异性的极端现象,属同一总体;(2)条件和方法的偶然偏离,不属同一总体。
当出现异常值时可采用Nair检验法或Grubbs检验法进行判断。根据出现异常情况的偶然性,实际分析中多采用Grubbs检验法,计算流程如下
(1) 计算统计量,公式如下(检验结果一般按升序排列
):
μⅹ=(ⅹ1+ⅹ2+…ⅹ?)/?(1)S=(∑ⅹI-μⅹ)2/2(2)Gn=(ⅹ(n)-μⅹ)/s(3)
(2)确定捡出水平a,查表得出对应于n、a的临界值。
(3)当GN>G1-σ(n),则判断最大值为异常值;否则无异常值。
(4)给出剔出水平a*G1-σ(n),当GN>G1-σ(n)时,Xn为高度异常值。
算例:10个样品砖的抗压强度分别为:4.7,5.4,6.0,6.5,7.3,7.7,8.2,9.0,10.1,4.0MPa;计算如下:
μⅹ=(ⅹ1+ⅹ2+…ⅹ?)/N=7.89S=(∑ⅹI-μⅹ)2/2=2.704G10=(ⅹ(10)-μⅹ)/s=2.26
对n=10G0.95(10)=2.176,,G10>G0.95(10),判断X10为异常值。
三、检测时的注意事项
(1) 检测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2)检测时,检验人员应与委托方和相关人员同在现场。(3)拟定的检验方案原则上不能改变,如因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执行原定检验方案时,在不违反规范、标准的原则下,经当事各方同意签字确认后方能更改。(4)当问及引起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及安全问题的原因时,要告知对方一切以鉴定报告为准。(5)报告是某一检测鉴定机构的观点和结论,不是个人的见解,在未准签发前有可能改变。
四、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检测的前景展望
(1) 开发新的检测手段与检测项目。更加准确、减少损伤、快捷方便无疑是检验检测试技术改善和提高的目标。开发新的检验项目,使检验测试技术更加完善则是其发展方向。
(2) 发展检测理论。检测方法改善和提高的前提是检验理论提高和检验数据分析方法的改善。合理确定检验数量、布置检验位置、减小检验结果的不确定性、充分利用检验数据等,是所有结构检验与测试工作面对的问题。
(3) 改良检验仪器。检验仪器和设备在结构的检验与测试技术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检验仪器设备在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性能不稳定、功能少、寿命短、体积大等方面。
(4) 新技术的开发。坚持引进与研制相结合的原则。光传感技术、声发射技术等都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在大型建设项目施工段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结构安全性现场实荷测试等方面,有比较广阔的应用前景。
五、结束语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调查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而且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针对建筑物质量安全问题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要确保检测工作万无一失。作为检验试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的责任心,及
|<< << < 1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