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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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管理手册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销售管理手册

第一章基础调查工作规范

一、调查目的:

作为IT产品的分销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于经销商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强调销售人员必须做好经销商的基础调查工作,即对经销商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立体化的调查,真实、全面反映当地经销商个体情况及当地经销商架构,作为公司进行渠道决策和推进销售工作最直接的依据。

二、调查范围:

涉及数码产品的分销商、零售店面、行业代理等公司。

三、调查内容:

1、主要零售店的巡视以及信息收集

内容:地点、名称、客流、店面形象、出货性质(批/零)、市场活动情况、竞争品牌动向、价格信息、渠道模式等。

目的:了解卖场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发掘适合经营MP3的店铺。

2、普通经销商的经营状况

对象:二级渠道以及非二级渠道。

内容:销售模式、主营品牌、经营方式、业务覆盖、主要店面、分销渠道等。

目的:对二级渠道的承受力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以做好销售任务的分配。同时也进行渠道储备,以备后用。

3、区域较大代理商经营状况

对象:各产品区域代理商和其他品牌代理商。

内容:客户名称、地点、主要负责人、联系方法、各品牌销量、价格、利润情况、主推产品以及原因、新产品计划、进获来源、在各品牌的经销商中所处级别以及经营品牌在当地的排名,例如,经营爱国者当地排名第二。

四、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两部分内容:全面的客户档案与综述。

1、全面的客户档案:全面的客户档案包括主要卖场或街区零售卖点分

布图,标明客户及所经营品牌及最重要店面。

2、综述即全面描述某一经销商的状态或某一地区市场结构,包括:

1)已合作的经销商:销量是否按公司要求开展业务、二级客户情况、销售其他品牌产品的情况。

2)未合作的经销商(是否做产品,货从何来)。

3)问题点及协商解决方案(根据现状提出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尤其是在某一地区销量没有增长时,必须提供协商解决方案。)

3、销售人员于每月26日提交给副总及总经理。

第二章报表管理

1、每周一17:00前销售人员需上交前一周工作总结(管辖区域的销售情况、客户的实际库存及应收帐款等详细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销售任务分配计划、销售工作中所需的市场支持等,此项工作出差人员也一律适用,可采用电邮方式)。

2、每月25日将各区域销售任务发给区域经理。

3、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需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包括《月初销售计划》,要求如下:

1)数据真实、齐全;

2)如有问题或有计划不相符的情况,需详细说明原因;

3)侧重于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4)本月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须在部门工作会议上得到确认。

第三章区域销售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在规定区域内开展销售的规定,严禁与非经销区域的经销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

2、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前,销售人员需向客户索要对方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件复印件等经营资料。

3、公司发货实行产品序列号管理,物流管理部门在发货前需将产品按区域打包装箱,以示区别。

4、在产生向客户供货行为前,销售代表需向商务提供财务收到货款的确认单,或对方财务发来的货款交付底联,方可履行发货行为。

5、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体系供货,不得以任何方式变向压价销售。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及直接主管以销售差价5倍以上的罚款。

6、销售当中,如遇特殊价格出货,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施行。

7、加强对客户的监控,原则上要求其不得跨区域销售,对正常辐射的客户不予控制。发现串货或低价销售者,初犯者将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销售限价协议”处罚条例给以现金罚款及扣除当月返利的方式惩罚;对于个别恶意串货或低价冲货者将终止双方合作协议,并取消其产品经销资格。

第四章合同管理

为保障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部门按公司有关产品价格、结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规定向经销商提出要约,促使代理商承诺并签定《购销合同》(北京地区签订《销售订单审批表》),并促进合同的执行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1、在与客户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每笔业务都必须按规定详细填写《购销合同》,以此作为公司销售计划、发货、回款、折让的依据。

2、与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资信限额、交货方式、结算政策执行。

3、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须详细填写产品品名、单位价格、交货时间、购货方全称及开户行、帐号、税号、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完整无漏项,字迹工整、清晰。

4、商务部严把合同审批关,对所签合同要认真审核,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执行。

5、商务部根据合同上注明的交货日期安排物流部发货,无合同及订单不得发货。

6、销售部门应监督每单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备查询。

7、相应单据凭证应每月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五章应收帐款管理

1、销售部门要将正常应收款项控制在公司规定的限额内,及时跟进和催收应收帐款。坚持每周与经销单位核对帐目,以确保帐帐、帐款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业务活动中要坚持“少量多批、加速周转”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超出一周的应收款,应尽快组织清收;超出公司规定放帐期限的应收款,应向总经理上报原因,同时制定清收措施,限定清收时限。

3、对公司审查确认的呆帐,根据清收的难易程度及与对方协商的具体情况,提出清收报告,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4、对拟停止业务关系及发生转制等意外变故经销单位的欠款,按正常业务方式无法清收的,须立即上报原因及清收计划,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清收。清收完毕后,除现款现货或经批准外,原则上不再与该经销单位建立业务关系。

5、所发生呆帐,将根据具体原因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6、业务中遇有被骗、被抢、被盗等特殊情况时,要在事发24小时内上报,公司根据事发原因进行处理。对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从行政及经济两方面进行处罚。

第六章客户档案管理

1、客户档案由与客户直接联系的人负责建立、维护,交直接上级审核,商务部负责保管。

2、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主要经销商、零售商等每季度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客户档案进行填充、修改和完善,填充、修改和完善的内容按时交商务部人员备案。

3、商务部工作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分类整理。

4、档案的保管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不得将档案材料拿给无关人员阅读或凭私人关系随意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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