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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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13
对吊销省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许可证件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4 对吊销省颁发海事许可证件的处罚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5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19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处罚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0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 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8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 影响评价材料或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 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而开工建设 、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处罚
附件 3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1
对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擅自设 置专用航标、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 必要航标行为的处罚。 子项: 1.对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的处罚 2.对擅自设置专用航标的处罚 3.对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必要的航
省交通运输厅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4
对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 标工作效能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对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
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
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
修、捕鱼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
危害航道设施安全及其他危害航道通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航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子项:1.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6 产养殖设施的处罚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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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 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 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的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16 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处罚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
施、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
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在
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12
对越权审批、核准或者擅自简化建设 程序的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的处罚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8 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 省交通运输厅 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5
对船舶、排筏碰撞航标造成航标损毁 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及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9 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及其残留物的处罚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的处罚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省交通运输厅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 对触碰航标不报告的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22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 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7 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标的处罚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省交通运输厅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23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肢 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的 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10
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 航道通航条件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建筑物
正常运行的处罚
4.对危害航道设施安全及其他危害航
道通航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7
对擅自修建与通航有关的设施,造成 断航或影响通航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11
对航道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 投入使用的处罚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
后果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重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大立功表现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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