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监督与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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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图书馆

工作人员管理监督与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二条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掌握图书馆相关业务,对业务涉及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能高效优质地完成业务工作。

(二)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网络应用及其它现代化办公手段。

第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增减、变更、调整原则上在每年3月实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一)因无法胜任服务工作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图书馆提出调整要求的。

(二)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在图书馆工作的。

(三)因特殊情况,报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调整的。

第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图书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行岗位工作制度;

(三)认真执行图书馆的其他管理制度,服从图书馆的管理、监督与工作安排。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六条图书馆从规章制度、考勤纪律、行为规范、事项办结、微机操作、廉洁自律等方面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月绩效考核。

第七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绩效考核采用日常巡查、视频监控、投诉举报、媒体监督、三方测评等多种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第八条对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倒扣分,每扣一分扣减当月绩效金5 元,直到当月绩效金扣完为止(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第九条图书馆按照个人每月考核结果核发当月个人月绩效考核金。同时,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工作人员对自身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服从图书馆管理、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等原因的,图书馆有权提出辞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全额扣减其当月绩效考核金;分管领导约谈诫勉行为当事人,责令整改;在图书馆进行通报批评。

(一)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达2 次的。

(二)工作时间内在服务窗口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图片、网上购物、炒股、玩耍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三)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情节较重,未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图书馆相关制度规定达2 次的。

(五)无故不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会议、活动,达2 次的。

(六)不服从管理,恶意顶撞管理人员,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图书馆全额扣减1 个季度的个人月绩效考核金,在图书馆进行通报批评。

(一)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达3 次的。

(二)工作时间内在服务窗口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图片、网上购物、炒股、玩耍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活动,被区级媒体或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暗访、巡查等过程中发现并通报、曝光的。

(三)在一个月内当事人出现3 次违纪违规行为,或连续2次出现相同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五)不服从管理,恶意顶撞管理人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对行为当事人进行辞退。

(一)工作时间内在服务窗口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图片、网上购物、炒股、玩耍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活动,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或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暗访、巡查等过程中发现并通报、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二)在一个月内当事人出现3 次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或连续2 次以上出现相同违纪违规行,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三)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反映、投诉、举

报,经查证属实,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政策规定及相关流程,办理服务事项的。

(五)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服务群众的。

(六)在工作期间与群众发生争吵辱骂、打架斗殴等极端行为的。

(七)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因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受到问责追究的,应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取消评先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评分细则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规章制度1、公示的咨询电话或服务电话在工作时间无人接听,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每次扣责任人2 分;

2、工作人员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问题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 分;情节严重者,视情况每次扣5-10分;

3 、未按规定执行去向登记,致使工作需要时无法取得联系或超过预定时间回岗的,每次扣2分;

4、工作不积极,办事不负责任,无故不服从图书馆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不接受批评教育、恶意顶撞、拒不改正的,每次扣20分。

考勤纪律1、日常工作迟到、早退在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 分;超过30分钟以上,每次扣10 分;超过2 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0分;

2、工作时间不在岗超过15分钟视为脱岗。脱岗在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 分;超过30 分钟以

上,每次扣10 分;超过2 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0 分;

3、上、下班不按规定进行人像识别打卡的,每次扣5 分;图书馆签到查岗,无假条没有签到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0 分;

4、按照法律规定请假超过15天以上的,每超一天按当月工作日折算扣减当天个人月绩效考核金。

超过22 天以上的,当月不纳入个人月绩效考核;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每天扣20 分;

5、无故不参加图书馆会议、活动,每次扣3 分;参加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1 分。

行为规范1、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违者每次扣2分;

2.工作时间服务用语不规范、不文明的,每次扣2分;

3.在馆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上班时间坐姿不雅、打瞌睡、窜岗聊天、嬉笑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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