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监督与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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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图书馆
工作人员管理监督与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二条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掌握图书馆相关业务,对业务涉及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能高效优质地完成业务工作。
(二)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网络应用及其它现代化办公手段。
第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增减、变更、调整原则上在每年3月实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一)因无法胜任服务工作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图书馆提出调整要求的。
(二)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在图书馆工作的。
(三)因特殊情况,报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调整的。
第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图书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二)严格执行岗位工作制度;
(三)认真执行图书馆的其他管理制度,服从图书馆的管理、监督与工作安排。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六条图书馆从规章制度、考勤纪律、行为规范、事项办结、微机操作、廉洁自律等方面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月绩效考核。
第七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绩效考核采用日常巡查、视频监控、投诉举报、媒体监督、三方测评等多种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第八条对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倒扣分,每扣一分扣减当月绩效金5 元,直到当月绩效金扣完为止(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第九条图书馆按照个人每月考核结果核发当月个人月绩效考核金。同时,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工作人员对自身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服从图书馆管理、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等原因的,图书馆有权提出辞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全额扣减其当月绩效考核金;分管领导约谈诫勉行为当事人,责令整改;在图书馆进行通报批评。
(一)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达2 次的。
(二)工作时间内在服务窗口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图片、网上购物、炒股、玩耍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三)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情节较重,未造成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图书馆相关制度规定达2 次的。
(五)无故不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会议、活动,达2 次的。
(六)不服从管理,恶意顶撞管理人员,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图书馆全额扣减1 个季度的个人月绩效考核金,在图书馆进行通报批评。
(一)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达3 次的。
(二)工作时间内在服务窗口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图片、网上购物、炒股、玩耍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活动,被区级媒体或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暗访、巡查等过程中发现并通报、曝光的。
(三)在一个月内当事人出现3 次违纪违规行为,或连续2次出现相同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五)不服从管理,恶意顶撞管理人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时,对行为当事人进行辞退。
(一)工作时间内在服务窗口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浏览图片、网上购物、炒股、玩耍手机、睡觉、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活动,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或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暗访、巡查等过程中发现并通报、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二)在一个月内当事人出现3 次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或连续2 次以上出现相同违纪违规行,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三)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反映、投诉、举
报,经查证属实,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四)违反政策规定及相关流程,办理服务事项的。
(五)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服务群众的。
(六)在工作期间与群众发生争吵辱骂、打架斗殴等极端行为的。
(七)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因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受到问责追究的,应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取消评先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评分细则考核
内容
评分标准
规章制度1、公示的咨询电话或服务电话在工作时间无人接听,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每次扣责任人2 分;
2、工作人员因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问题被反映、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每次扣3 分;情节严重者,视情况每次扣5-10分;
3 、未按规定执行去向登记,致使工作需要时无法取得联系或超过预定时间回岗的,每次扣2分;
4、工作不积极,办事不负责任,无故不服从图书馆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不接受批评教育、恶意顶撞、拒不改正的,每次扣20分。
考勤纪律1、日常工作迟到、早退在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 分;超过30分钟以上,每次扣10 分;超过2 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0分;
2、工作时间不在岗超过15分钟视为脱岗。脱岗在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 分;超过30 分钟以
上,每次扣10 分;超过2 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0 分;
3、上、下班不按规定进行人像识别打卡的,每次扣5 分;图书馆签到查岗,无假条没有签到按旷工处理,每次扣20 分;
4、按照法律规定请假超过15天以上的,每超一天按当月工作日折算扣减当天个人月绩效考核金。
超过22 天以上的,当月不纳入个人月绩效考核;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按旷工处理,每天扣20 分;
5、无故不参加图书馆会议、活动,每次扣3 分;参加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1 分。
行为规范1、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违者每次扣2分;
2.工作时间服务用语不规范、不文明的,每次扣2分;
3.在馆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上班时间坐姿不雅、打瞌睡、窜岗聊天、嬉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