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信息上报系统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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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信息上报系统填写说明

研究生学历、学位授予信息每年需按国家要求上报,且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准确性。为了让广大研究生更加方便快捷、准确地填写自己的学历、学位授予信息,现将登录填写学历、学位授予信息的操作方法说明如下:

一、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所有数据项中数字均使用半角字符填报。

三、对已填报信息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查找。不能确认是否符合上会条件的请不要随意填写,该系统数据可能在学位委员会后清空。学位授予日期必填,为当次学位委员会开会日期。

四、个人信息的填写

1、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

(l)内地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士(除现役军人外)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证件号码为15位或18位。

(2)军人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军校学员)填写军人证件。证件号码须以汉字开头,如“参字第1446707号”、“海字第140832号”、“武总字第017523号”等。

(3)外籍护照: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

2、姓名、性别、考生号等个人信息已从学籍电子注册库中导出,如果有误,请向培养单位提出,报研究生院培养办予以更正。

3、姓名拼音:填写姓名汉语拼音,来华留学生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姓名。

4、国家和地区:港澳台人士填写所在地区,华侨填写“中国”。

5、民族:来华留学生选择“其他”。

6、政治面貌:港澳台学生、来华留学生选择“其他”。

7、出生日期:应填写与身份证件上一致的日期。

8、前置学位指攻读本学位前获得的最高学位;前置学历指攻读本学位前获得的最高学历。

9、前置学位授予单位、大学毕业院校、获学士单位、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或毕业院校,如因合并、更名等原因使原名称改变的,请填写最新的名称;如院校或单位列表中没有,请选择列表中的“其他”;境外教育机构请选择列表中的“境外教育机构”,并在“学习信息”栏目内的“备注”里具体注明毕业院校名称。

10、获学士学科专业、获硕士学科专业:因专业调整、境外学位等原因,获得学位的专业名称在专业代码库中无法找到对应代码的,选择相似专业填写。

11、毕业去向、就业单位类别、就业单位省市、工作性质:表明获学位后的去向和从事工作的性质,来华留学生选择“其他”。

12、对于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博生: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获硕专业和获硕门类选择列表中的“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获硕日期填转博日期。

13、硕士毕业日期和授予学位日期均为上校学位委员会日期;博士毕业日期为答辩日期、授予学位日期为上校学位委员会日期。学位证书编号不需要填写。

1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择学生类别时为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或推免。

1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考生号时可向学院咨询。

16、高校教师选择学生类别时为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

17、除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和MBA外的学生考生号可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找后,填报

五、数码照片上传

上传照片须与本人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学历博士、学历硕士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本人学历电子注册数码照片(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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