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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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资料

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换届使用(业主委员会届满前)

换届业主大会会议工作计划

1、发布组建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的公告(届满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届满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

5、召开筹备组首次会议,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程序和筹备组工作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6、向全体业主发布筹备组成立公告

7、确定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8、拟定三个示范文本并公示,征求意见

9、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并公示

10、发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通知

11、公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征求意见

12、公告三个示范文本草案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13、确定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

14、准备表决票、表决票签收表及授权书、文件夹准备

15、准备选票箱、确定存放保管地点和方式

16、入户表决走访人员培训及分工

17、入户发放选票、表决

18、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公证书等相关单位邀请、确定

19、业主代表邀请

20、现场统票、唱票、计票

21、筹备组组长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22、向全体业主公告表决结果

23、协助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4、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委员会分工情况

25、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备案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并抄告区房管局、社区居委会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

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业委会选举工作在公正、公开、公平、依法的原则下进行,根据《***市物管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

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

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

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

报名;推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年月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被推荐业主

姓名所在专有部分

座落

物业类型

有无欠交物业服务费

用、房屋专项维修资

金等情况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的

公告

(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

序号姓名性

年龄职业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幢、楼层、单元、

户门号

专有部分

面积M2

分工

情况

联系电话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确定是否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六)组织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年月日附件四: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

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对本建筑区划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核实,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以及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共计个,建筑物总面积为 M2(建筑物总面积按专有部分面积的统计总和计算)。

三、本建筑区划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具体分布如下表:(此表可复印)

序号业主姓名幢、单元、楼层、户门

投票权人

专有部分面积M2

1

1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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