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工程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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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清云高速公路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树立企业形象,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通过清云高速公路各项目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钢筋加工厂、预制场、小型构件预制场、特殊库房、隧道临建、三通一平等临建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实现项目管理的“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编制依据
(一)《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临建设施、人员管理、材料管理标准化分册)》;
(二)《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工地建设标准化指南(试行)》;
(三)《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试行)粤交基[2011]1671号》文;
(四)清云高速公路各监理、检测、监测、施工等合同文件。
二、施工单位的项目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钢筋加工厂须整体一次性建设、整体验收,其它临建设施可以视场地情况、施工进度要求情况分步实施、分项验收,但同一场地内的临建设施应整体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成立验收小组
1、总监办、检测中心(中心试验室)的临建工程由管理中心组织并成立验收小组,施工单位的临建工程由总监办组织并成立验收小组。
2、根据验收单位类型,验收组成员由管理中心、总监办及检测中心中的两方或三方单位组成,参加验收会议人员包括总监、副总监、检测中心主任及其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临建搭建的负责人、各部室相关负责人等。
(二)被验收单位自检
被验收单位完成临建设施后,进行自检,确认符合要求后,将装订成册的预验收附件资料提交给监理单位(监理、检测直接提交给业主):
1、验收申请书;
2、临建方案批复意见及其执行情况;
3、临建设施总体及细部平面图,各部门(含会议室)实际面积与规划面积对比一览表;
4、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见附件)。
(三)正式验收
总监办审查认为承包人临建具体验收条件后,通知验收小组成员组织验收;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临建工程直接通知管理中心验收.验收主要内容见附件验收表,按照验收表内容逐项检查。
(四)验收结果的处理
按照标准化管理标准逐项检查,合格的则通过,不合格的为不通过,必须进行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位置。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有何意见,请及时反馈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处,以便修订。
附件:各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项目驻地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工地试验室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被验收单位:
搅拌站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被验收单位:
(2)场地面积、搅拌机组配置可结合施工进度要求、备料场大小等情况优化调整。(3)水泥拌和站需配备循环水冷系统。
预制场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隧道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钢筋加工厂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特殊库房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小型构件预制场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日
三通一平临建设施标准化建设验收表
附件2
首件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清云高速公路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实体和外观质量,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粤交基【2010】1375号)管理要求,特制订首件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一、土建工程中首件工程主要范围
(一)路基工程
1.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试验段,要求宽度为全幅路基,长度一般不低于200m;
2.小型结构物(涵洞,通道,小型预制件):涵洞、通道要求以一座为单元,小型预制件以1个为单元。
(二)桥梁
1.下部结构:首批10根桩基;桥墩、盖梁、台身(帽)各1个;
2.上部构造:各种规格小箱梁、T梁预制首片;现浇箱梁首节段,悬浇箱梁第一个0#块、1号块;钢箱梁制作首节段,安装前2节段;结构连续施工1联(半幅);桥面铺装不小于40m(半幅);
3.附属部分:防撞墙单边1跨(不小于20m);桥头锥坡1个。
(三)隧道:每一级围岩首段初期支护(含超前支护,单洞12m)、钢架加工与安装首段(不小于3榀);光面爆破首个爆破断面(不小于5m);二次衬砌1模(单洞12m)管棚施工1处。
二、首件工程施工管理及要求
(一)每个首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须向总监办提出开工申请,明确实施首件工程的时间、地点、项目内容以及质量管理措施等,经总监办同意后实施;
(二)首件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具体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并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汇集有关技术指标和自检资料,以备组织验收;
(三)总监办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查、跟踪首件工程施工质量,指导驻地监理工程师对首件工程实施全程监督,及时指出不足之处,并督促承包人整改。
三、首件工程验收
(一)由总监办牵头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组员一般由业主、总监办、检测中心三方代表组成(可邀请其它单位代表参加)。总监办、检测中心应委派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须
项目部副职以上);
(二)总监办应对首件工程验收相关资料初步检查,认为达到验收条件的,3天内组织工作小组对首件工程进行正式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三)验收完成后,现场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听取参与验收各方代表意见,核实各项检测指标及外观是否达到首件工程验收标准。
(四)验收结果的处理
1.首件工程验收通过,总监办需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并报备管理中心。承包人应根据验收小组的意见,在进一步完善施工工艺和保障措施后,方可开展规模施工;
2.首件工程验收未通过或在规模施工中发现工程质量相对首件工程有下滑趋势,则重新启动首件工程验收。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清云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在实施过程中,请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反馈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便及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