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检化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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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检化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饲料原料和成品料检验管理,控制不合格原料的进场和使用及不合格产品出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外购原料的入厂检验和成品的出厂检验。

三、职责

1)品控部负责原料和成品料的取样及外观质量检验工作。

2)分析实验室负责对原料、成品料常规及部分卫生指标的检测,并出具化验单。

四、主要内容

1.人员资质

1)饲料检化验人员

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品控员

经过饲料品控相关知识培训,熟悉饲料原料特性及鉴定的相关知识。

2.样品的采样

原料和成品的抽取:详见《饲料原辅材料及产品采样标准》。

3.原料和成品的检验

3.1 包装和标签的检查

1)查看标签和包装是否完好,对封口不牢、破包、漏包、无产品合格证的不予接收和放行,并填写《原料初检查验报告单》。

2)原料标签:查看原料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保质期、净含量等内容,并关注标签上标识的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批准文号、GMP证书等信息,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填写《原料初检查验报告单》。

3)成品料要保证物料与包装及标签一致,并开具《成品料初检查验报告单》。

3.2 原料及产品外观质量检验

对原料和成品料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包括颜色、粒度、气味、温度、霉变结

块及杂质等,并开具《原料初检查验报告单》和《成品料初检查验报告单》。

饲料包装、标签和原料及产品外观质量检验详见《原料验收制度》。

3.3理化指标的检验

取好样品送往分析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对照《饲料原辅材料接收标准》和《饲料检测结果判定标准》进行判定,并开具《原料质量检验报告单》、《原料检验台账》、《成品料质量检验报告单》、《成品料检验台账》和《检验原始记录》,合格则按照配方要求使用或放行,不合格产品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3.3.1 检验项目

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见表1:

表1 检化验项目要求

类别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其他原料参见原辅材料接收标准要求同左-

配合料水分、粗蛋白、灰分、钙、磷、盐分、

粗脂肪、粗纤维

外观、粒度、气味、温度、

霉变等

混合均匀度

预混料水分、灰分、维生素(VA、VE、VD3等)、

微量矿物(铁、锌、锰、铜等)

外观、粒度等混合均匀度3.3.2 检测频次

1)原料的检测频次按照《原辅材料接收标准》执行;

2)成品料

A.外销配合饲料,按照班次区分批次,水分、粗蛋白、粗灰分、钙、磷、

项目为必检项目,批批检测;盐分、粗脂肪、粗纤维为抽测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抽测;

B.内用配合饲料,每天不低于2个批次,水分、粗蛋白、粗灰分、钙、磷、项目为必检项目;盐分、粗脂肪、粗纤维为抽测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抽测;

C.预混合饲料

水分、灰分为批批检测项目,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检测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执行,每周从生产的产品中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检测2种以上维生素和2种以上微量元素;粗蛋白检测根据产品的不同进行抽测;

D.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检测频次见《饲料原料、成品料送检管理制度》;其他卫生指

标每年抽测1-2次;

E.混合均匀度

每个机组每季度检测一次均匀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混合均匀度验证。

3.3.3检测方法及相关要求

1)检化验用样品的制备

分析前,需按照四分法将样品进行分样,最终保证样品数量在150-200克之间,具体流程:样品→分样→粉样→混合→制备,具体要求见表2:

表2 样品制备

类别前处理分样方法粉样方法粉碎粒度粉状、颗粒状原料——四分法F-100粉碎机40-60目筛液体原料——振荡摇匀————注意:样品的完整性及粉碎后样品的混合。

2)检化验样品的称量

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对粉碎后的样品进行称量,平行样重量相差应保持在0.02-0.03g,具体称重量见表3:

表3 样品称重明细表

项目水分粗蛋白粗灰分钙、磷盐分热能

重量(g)0.8-1.0 0.5-0.7 1.0-2.0 0.2-0.3 5.0-6.0 0.7-0.8 注:分析天平使用注意事项:

A.天平必须在干燥、水平的环境中进行称量,时刻保持天平的干净、做好防潮管理;

B.同一个样品的分析应使用同一台天平;

C.天平的载重绝对不能超过天平的最大称量范围;

D.称量瓶皿及样品的温度要与天平室的温度一致。

3)常用检测方法

公司使用检测方法按照国标执行,仅对部分检测方法进行列举,具体见表4:

表4 常用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

水分GB/T 6435 粗蛋白GB/T6432(近红外扫描)

粗灰分GB/T 6438 钙GB/T6436和EDTA滴定法

磷GB/T 6437 盐分GB/T6439和AgNO3直接滴定法

粗脂肪GB/T 6433 粗纤维GB/T 6434

VE GB/T 17812 VA GB/T 17817

VD3GB/T 17818 铅GB/T 13080 铜、铁、锰、锌GB/T 13885 砷GB/T 13079 硒、钴GB/T 13883 汞GB/T 13081

氯化胆碱GB/T 17481 铬GB/T 13088

混合均匀度GB/T 5918、GB/T 10649

此表中未涉及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按照国标方法执行,如国标中未涉及

或供货企业提供检测方法的按照供货企业检测方法执行。

4.检验结果判定

原料依据《饲料原辅材料接收标准》进行判定;成品料依据公司《蛋鸡复合

预混合饲料》、《产蛋后备鸡、产蛋鸡配合饲料》企业标准和《饲料检测结果判定

标准》进行判定。

5.检验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检测报告主要包括外观质量检测和理化指标的检测。

外观质量检测报告由现场品控负责开据,包括《原料初检查验报告单》、《玉

米质量检验报告单》和《成品料初检查验报告单》。报告主要包括原料或成品料

名称、外观质量(颜色、粒度、气味、霉变等)和查验内容(标签内容查验和包

装质量等),报告上必须有品控员签字。

理化指标检测报告由分析实验室人员负责开据,主要包括原料和成品的名称、

检测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及检验日期等内容,而且必须有化验

员、审核员的签字,审核员对化验员的检测结果、分析步骤进行检查审核,保证

结果的准确无误并及时的反馈。

6.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签发

原料和成品的检测结果当日10点以前送样的当日出结果,10点以后送样的

第二天出结果并汇报;化验报告单开好后第二天早晨反馈到现场品控,由现场品

控负责发放给保管和统计人员。

保管员接到合格原料化验单后,将该原料的初检查验报告单、理化指标检测

报告单、过磅单及其他相关单据报送生产统计,对该原料办理入库;现场品控对

合格原料使用前进行“合格”质量状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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