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具体实施方案
营改增的实施步骤与意义
营改增的实施步骤与意义实施步骤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营改增的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在筹备阶段,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并与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问题,以确保实施过程顺利进行。
此外,还需要对营改增的影响进行评估,为后续的实施工作做出充分准备。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营改增工作的重要基础,需要明确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细则。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政府需要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政策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3.宣传培训在实施前,政府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向企业和公众普及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提高大家对于营改增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还需要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新的税收政策。
4.税务登记变更实施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对税务登记进行相应的变更。
这包括将原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进行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5.发票管理营改增后,发票管理方式也会发生变化。
企业需要了解新的发票管理规定,并做好发票的开具、使用和备案工作。
6.税负调整营改增使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但同时也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政府需要评估和研究不同企业的税负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税负调整对企业的影响最小化。
7.监管与评估营改增的实施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评估工作。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税务监管,并密切关注税改后的效果,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确保税收改革的顺利进行。
实施意义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营改增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结构转型和升级。
通过取消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二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从传统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转型,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2016地税局营改增工作方案
2016地税局营改增工作方案
一、初步确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5月上旬,对省局初步筛选出的试点纳税人名单进行核实,确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初步名单,并上报省局。
二、第一次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5月中旬至6月底,做好以下各项试点准备工作:
(一)省《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后,各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将公告内容逐户告知列入初步试点名单的纳税人。
(二)指导纳税人填写《“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
与国税部门共同办理试点纳税人申请确认手续。
(三)经国、地税调查核实后,主管地税机关第一次整理形成“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并上报市地税局。
(四)市局将第一次整理形成“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分别报省局营业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三、第二次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7月初至7月中旬,各主管地税机关“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进行第二次确认。
(一)纳税人名单第一次上报后至试点正式实施前,新办的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和其他属于应列未列入试点名单的纳税人有关的信息,由主管地税机关利用专门软件,适时提取并传递给同级国税机关。
(二)对已列入试点纳税人名单,但经主管国税部门后期调查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由同级国税机关及时通知地税机关。
四、最终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7月25日前,各主管地税机关最终整理形成“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并上报市地税局。
市地税局于7月底前将最终确定的名单报省局营业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金融企业营改增实施方案
金融企业营改增实施方案引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推进,我国金融企业面临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VAT)的转型。
为了确保金融企业顺利实施营改增政策,本文将从政策背景、营改增的影响和具体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政策背景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需求,我国税制也在不断进行改革。
以前,金融企业的主要税收依托是营业税,但这种税收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企业的发展。
为了适应金融业的需求,我国决定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二、营改增的影响营改增对金融企业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主要包括:1. 税负下降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的税负较低,对于金融企业来说,税负的下降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 资金流动性增强金融企业在营业税的纳税过程中存在资金预缴的问题,而增值税的纳税更趋于个性化。
营改增有利于金融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增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3. 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政府也推出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企业通过营改增,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方案针对金融企业的营改增政策,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1. 完善税收制度根据金融业务的特点和运行模式,完善金融业增值税征收办法,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开展宣讲会、税务政策培训等形式,加强对金融企业、机关团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大家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和适应能力。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金融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务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业务数据的接入,提高税务处理效率。
4. 解决法律法规问题针对金融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解决,确保金融企业的合规经营。
5. 提供税务顾问服务为金融企业提供专业的税务顾问服务,解答企业遇到的税收问题,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策略,降低税务风险。
四、总结营改增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金融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将带来诸多机遇和挑战。
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
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浏览(106)2016-07-23 作者: 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加入收藏分享到营改增实操方案之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全国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13.什么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实务中政策解答第四个问题,关于兼营和混合销售划分的问题。
关于这一问题,各地上报了许多具体事例来反映这一问题。
比如住宿业的酒店在房间里有售卖食品饮料的,如何确定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还有酒店为客人无偿赠送的饮料和早餐是按兼营还是混合销售?要不要视同销售征税?再比如,定制服装时,有设计费,也有制作费,还有衣料费,该按照混合销售还是按照兼营?这些问题,我想统一的处理原则应当是,既不能强制的把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拆分为两项行为征税,也不能把纳税人的不同业务合并为一项行为征税。
从根本意义上说,营改增后将原来用来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的概念加以沿用,是为了区别不同税目和税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79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9月14日荆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推进中国农谷建设和四个荆门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试点改革工作运行规范,实施平稳顺利,试点改革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税收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工作内容(一)试点改革时间和范围。
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我市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二)试点改革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和征收率。
参照上海市的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有形动产租赁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适用6%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0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试 点企业的影响
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降低税负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可以将购买原材料、设备等所含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降低实际缴纳的税额。
税负增加
对于一些以人力成本为主、可抵扣税项较少的行业,如服务业,可 能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
税负不变
对于一些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当的企业,税负可能保持不变。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营改增将实现税收征管的全面信息化和智能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 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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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制度 逐渐暴露出其弊端,如重复征税、税收不公等。
税收制度改革需求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收制度需要进 行改革,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改革意义
消除重复征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减轻企 业税收负担。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改革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等新兴产 业的发展。
强化税务稽查和执法力度
加大对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实施税收监管信息化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纳税人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管效 率和准确性。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修订税收法律法规
根据增值税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制定优惠政策
针对不同行业和纳税人制定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转型 升级和创新发展。
0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 要内容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改革。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效率。
为了确保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和规定。
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1. 税率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税率调整为6%,对于创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调整为11%。
2. 纳税人范围扩大:将原来只适合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政策扩大到所有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3. 税收抵扣政策:对于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销项税额。
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4. 税收征收方式改变:原来的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征收,而增值税是按照价值增加额征收。
通过改变征收方式,可以减少税负,提高税收效率。
三、营改增实施细则1. 纳税人登记:所有纳税人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人登记,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税率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税率调整方案。
税率调整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
3. 税收抵扣: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系统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的抵扣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购买合法发票、与业务相关等。
4. 纳税申报: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税务检查:税务部门会定期进行税务检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实。
纳税人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税务咨询: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税务部门会提供相关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匡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税务义务。
四、营改增的影响和意义1. 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调整税率和改变征收方式,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 促进经济发展:营改增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投资,推动经济的增长。
营改增阶段和政策文件
试点介绍
上海
试点行业
上海2012年1月1日首轮试点选择交通运输业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即“6+1模式”。选择交通运输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主要考虑:一是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二是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此外,还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等近二十部中央及地方文件。
北京
北京已经于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正式进行“营改增”的城市。主要政策:[10]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2011-11-16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 2011-11-16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 2012-08-24
2021年营改增实施细则最新版全文
营改增实施细则最新版全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经供参考!营改增试点5月1日起全面展开,受消息影响,早盘 ___股应声走高,截至发稿,板块大涨近2%,浙江广厦、 ___城投涨停,中航___涨逾6%,新潮实业涨逾5%,滨江集团、世联行、福星股份涨逾4%,莱茵体育、万泽股份、深深房A、匹凸匹、亚通股份涨逾3%。
财政部昨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___》表示,自20xx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 ___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其中,二手房仍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
“二手房交易环节的营改增,维持了原来的税率。
整体看,对市场影响不大,基本平稳过渡。
”中原 ___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营改增的本意是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总体来看是好事,“在房 ___企业层面的营改增,如果抵扣内容多,比如 ___修等,可以降低税费。
”今年 ___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 ___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上述新增四大行业的试点纳税人近1000万户,涉及营业税规模1.9万亿元,而由于新增不动产首次被纳入抵扣,所有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
营改增实施方案备受 ___,不动产抵扣则成为市场的焦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给本报记者举例,如果一家企业购置一栋价值1亿元的办公楼,那可抵扣的进项税为1100万元,如果全额一次性扣除,那这家企业可能今年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但如果分十年来进行抵扣,那每年可抵扣进项税为110万元。
【2016】9号文(营改增过渡办法)
【2016】9号⽂(营改增过渡办法)电⼒⼯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电⼒⼯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范税制、实现结构性减税的总体战略部署,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电⼒⼯程计价中实现平稳过渡,电⼒⼯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结合电⼒⼯程计价依据的特点,经反复研究与测算,并与有关各⽅多次沟通协调,形成了电⼒⼯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案。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
附件:电⼒⼯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过渡实施⽅案电⼒⼯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16年4⽉18⽇附件电⼒⼯程计价依据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调整过渡实施⽅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战略部署,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电⼒⼯程计价依据特点,制订本实施⽅案。
⼆、本实施⽅案的编制依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 4号)。
(⼆)《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案》(财税[2011]110号)。
(四)现⾏电⼒⼯程计价依据,包括概预算定额及费⽤计算规定、⼯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三、本实施⽅案的适⽤范围是经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并正在执⾏的各套现⾏电⼒⼯程计价依据,主要包括:(⼀)《20kV及以下配电⽹⼯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kV及以下配电⽹⼯程预算定额-建筑⼯程、电⽓设备安装⼯程、架空线路⼯程、电缆⼯程、调试⼯程、通信及⾃动化⼯程》(国能电⼒【2009】123号);(⼆)《电⽹⼯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发电⼯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建设⼯程概算定额-建筑⼯程、热⼒设备安装⼯程、电⽓设备安装⼯程、调试⼯程、通信⼯程》以及《电⼒建设⼯程预算定额-建筑⼯程、热⼒设备安装⼯程、电⽓设备安装⼯程、输电线路⼯程、调试⼯程、通信⼯程、加⼯配置品》(国能电⼒【2013】289号);(三)《西藏地区电⽹⼯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西藏地区电⽹⼯程概算定额-变电站建筑⼯程、电⽓设备安装⼯程、通信⼯程》、《西藏地区电⽹⼯程预算定额-变电站建筑⼯程、电⽓设备安装⼯程、输电线路⼯程、调试⼯程、通信⼯程》(国能电⼒【2013】331号)。
营改增宣讲既过渡实施方案
4 6% 现代服务业、金融、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生活服务。
5 0%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等
精品文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 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在境内销售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服务的 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精品文档
建筑服务的税率和征收率
1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
2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精品文档
5%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前取得的不动产;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中外合作开才的原油、天然气
精品文档
增值税专票抵扣三流合一
0
119 0
11%
110
小计
119
110
-9
30
物资A
40%
17%
68
物资B 情形二 分包
20%
3%
10%
11%
6 11
11%
110
劳务
25%
0%
0
小计
85
110
25
30
物资A
20%
17%
34
物资B 情形二 分包
房地产营改增实施细则方案
房地产营改增实施细则方案“营改增”细则终于公布了!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作为国家“十二五”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税制改革将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减轻间接税对企业间交易的影响。
这一税制改革将对建筑及房地产业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影响范围包括营业利润、营运模式、市场营销、以及对房地产基金和投资者、买方、租户、代理商、融资方、其他服务提供者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与此同时,两部委发布了营改增四份细则文件,分别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显示,增值税税率为6%,其中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含本数)。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另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了二手房税收政策。
吉林省工程施工计价依据实施办法营改增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省建立工程计价依据实施方法一、适用围执行"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及配套定额。
二、费用组成容1.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的组成容除本方法另有规定外,均与各专业原费用定额容一致。
2.企业管理费包括各专业原组成容,增加城市维护建立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增加的管理费用等。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工程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税前工程造价以除税价格为计算根底,计取各项费用。
三、有关说明1.计价定额的调整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的,不改变清单计价规、计价定额的作用、适用围及费用计价程序等。
计价定额依据“价税别离〞计价规那么调整的相关容详见本方法附件。
2.计价定额的调整容对应定额编制期的除税价格及费率。
3.计价定额的调整容表达在本方法附件"建筑业营改增省建立工程费用定额"里。
4.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立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别离〞计价规那么;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现行计价依据实施方案介绍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现行计价依据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装饰、修缮、抗震加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维修养护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养护工程(以下简称为“建设工程”)等现行计价依据及配套费用定额,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实施时间(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计价规则及调整办法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
即: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按扣除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费用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一)基价调整1.人工费:人工费不做调整,营改增后人工费仍按营改增前相关规定执行。
2.材料费:营改增后材料费=营改增前材料费×材料综合扣税系数。
式中:材料综合扣税系数=[1/(1+材料进项税综合税率)]3.机械费:营改增后机械费=营改增前机械费×机械综合扣税系数。
式中:机械综合扣税系数=[1/(1+机械进项税综合税率)]“材料进项税综合税率、机械进项税综合税率”是通过不同类型典型工程,经测算后综合取定的材料(机械)综合税率。
材料(机械)综合扣税系数见附件。
(二)费用项目调整1.以费率形式计取的各费用项目,均按增值税税制要求重新测算了营改增后的新费率。
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费用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均已综合考虑在相应费率中。
2.规费除因营改增因素的调整外,由于政策变化所需的调整,一并考虑在规费新费率中,不再单独发文调整。
3.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及产品检测费、冬季施工增加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基价调整中的相应综合扣税系数扣除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台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台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4•【字号】汉区政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正文关于印发汉台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汉台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2016年3月24日汉台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务院确定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2号)精神,确保我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自2016年5月1日起,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
确保我区税制转换如期实现,2016年6月1日起实现正常纳税申报。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斌担任,副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邵小河担任,成员由区国税局局长谭磊、区地税局局长张晓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局长马祥琛、区财政局副局长周俊玲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俊玲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抽调人员组成。
具体负责协调管户移交、税源测算、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事宜。
材料、设备“营改增”实施方案
材料、设备“营改增”实施方案随着国家税制改革步伐不断推进,2016年5月1日建筑业“营改增”工作全面实施,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灵活调整,平稳过渡;通过协同管理,全面内控,制订措施,以规避涉税风险,达到合理纳税的效果。
一、“营改增”的基本知识(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二)纳税人与计税方法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三)增值税税率1、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2、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3、适用13%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4、适用11%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建筑业;房地产业;邮政服务。
5、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6、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可以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6•【字号】漯政[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政[2013]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6日漯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豫政〔2013〕4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试点的改革效应和导向作用,将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领域,逐步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漯河“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
二、主要内容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
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的税率,提供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签证咨询和广播影视等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的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我省和我市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06•【文号】国土资厅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制定了《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要求,调整本地区有关土地整治工程计价依据。
对本方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单位可及时反馈给国土资源部。
2017年4月6日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战略部署,根据土地整治工程计价实际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以下简称《定额标准》)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投资预算中工程施工费编制;其他投资或其他阶段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费编制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调整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二)《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1号)。
(三)《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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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具体实施方案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2012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意见》,并于2012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
2016年5月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意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标志着营改增全面铺开。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1.税率。
营改增试点税率为3%、5%、6%、11%四档税率。
其中,3%税率适用于服务业,5%税率适用于不动产和建筑业,6%税率适用于金融业,11%税率适用于制造业。
2.税负。
营改增试点税负一般不高于营业税。
3.税制。
营改增试点范围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征收方式。
二、营改增的具体实施方案。
1. 纳税人资格。
纳税人应当具备营业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2.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途径进行增
值税纳税申报。
3. 税款缴纳。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应纳税款足额缴入国库。
4. 发票管理。
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5. 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6. 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缴纳、发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7. 纳税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申报、缴纳、发票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三、营改增的实施效果。
1. 促进经济发展。
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2. 优化税收结构。
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优化税收结构,推动我国税制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3. 降低企业成本。
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营改增的应对措施。
1. 加强宣传。
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实施要求。
2. 完善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3. 加强监督。
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改增的监督,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出现偷逃税行为。
结语。
营改增的全面推行,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税收结构、降低企业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措施,加强监督,确保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