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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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们的启示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终裁投票,以4∶0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

至此,为期14个月的中国输美球轴承反倾销案,终以我国轴承行业的胜诉告终。

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近日揭示了诉讼过程。

放弃诉讼就是放弃市场此次反倾销诉讼起于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后者随即于2月15日在其网站上公告立案调查。

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轴承协会首次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试图制裁中国产品。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

美国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

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

因此,涉案企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初裁结果对中方不利此案的初裁听证会将于2002年3月6日召开。

得知此消息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基础件分会秘书长郝伟和商会条法部高向军副主任2月18日紧急赴美,5天内与多家美国律师事务所认真研讨本案应诉事宜,最终确定由美国威凯平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多名资深律师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团队,作为中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的法律代表。

机电商会分析认为,美国绝大多数应用领域对球轴承质量的要求较高,未采用质量相对较低的中国球轴承产品,而主要由美国、日本和欧洲生产商供货。

中国输美球轴承则大多用于溜冰鞋、专用灯具、传送带、辊子、割草机等领域。

两反一保案例分析

两反一保案例分析
站终端制造、天然气等 领域,才能产生最佳效 益。
,最终淘汰90%的多晶硅企业,
剩下10%的优质企业巨头。
04 保障措施案例
保障措施:指不当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 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 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 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
• 最新发布公告称,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 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存在倾销, 中国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 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国应对反倾销的措施
一、从政府角度
•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 •推进经济改革
• 主动对外沟通、 营造良好贸易环境 • 建立奖惩机制
二、从企业角度
•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加强与外企的联系与合作
我国贸易救济措施-“两反一保”案例分析
目 录
团队分 工
02
反倾销 案例
反补贴 案例
04
保障措 施案例
结语
01
0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5
02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
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 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 为“反倾销税”。
中国将对美欧日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实施临时反倾销
• 2015年2月,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正式向商务 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主张原产于欧盟、美 国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存在较大幅度的倾销 行为,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压低和抑 制作用,导致国内产业产量、内销量、市场份 额、利润等生产经营指标恶化。4月,商务部决 定对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案例 内容
•加深对进口国的法律了解

美国对华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及我国应对对策

美国对华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及我国应对对策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美国对华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及我国应对对策装订线美国对华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及我国应对对策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得到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与外部世界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中国的商品出口也开始遭遇难题,尤其是来自美国的反倾销。

近年来,中美贸易迅速,美国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也频繁发生,同时也是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制裁的头号大国。

美国对我国的反倾销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障碍之一。

通过近年来美国对华反倾销现状的分析,总结出美对华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结合对两个典型的美对华反倾销案例的分析,通过失败的案例分析反倾销带给我们的影响和危害,通过成功案例分析成功背后带给我们的启示。

最后,结合案例探究了面对反倾销时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美国反倾销危害启示对策ABSTRACT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especially since joining the WTO, China's economy maintained a sustained, stable and rapid development.With its sustaine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opening up of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and with the outside world economic exchanges have become more frequent, especially from the United States anti-dumping. In recent years, the United States with China's trade rapidly, the United States is China's largest trading partner, and the trade fric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is frequent, but also to our country anti-dumping sanction number one superpower. The United States to our country the anti-dumping has become China's foreign trade of one of the main obstacles.Through to the American antidumping cases against China an overview of current situation, combined with the us anti-dumping case studies of the reasons and bring us the effect and harm, and explores the American antidumping cases against China in its revelation to us and countermeasures.Keywords: The United States Anti-dumping Damage Revelation C ountermeasure目录一、美国对华反倾销现状及原因 (1)(一)美国对华反倾销现状 (1)(二)美国对华反倾销原因 (1)二、美国对华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 (3)(一)美水产第一案 (3)1、案例概况 (3)2、中美水产第一案对我国的影响及危害 (3)(二)美国对华金刚石锯片反倾销案 (4)1、案例概况 (4)2、金刚石锯片案给我们的启示 (5)三、面对反倾销时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8)(一)加强政府间的对话沟通协调 (8)(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8)(三)加强与国际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 (8)(四)增强防范意识 (9)(五)放远眼光制定健康可长期发展的贸易计划 (9)结束语 (10)参考文献 (11)一、美国对华反倾销现状及原因(一)美国对华反倾销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

双反案例分析

双反案例分析

1、中国产品遭到反倾销反补贴指控的原因第一,中国出口贸易增长迅速,引起一些贸易伙伴的关注与不安。

1994 年中国出口贸易跃上千亿美元台阶,2000 年又跃上2000 亿美元台阶,整个90 年代,中国出口贸易平均增长率达到14. 5%,几乎是世界出口贸易增长速度的两倍。

2000 年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率达到27. 9%,也是世界出口贸易增速的两倍。

2001年世界贸易不景气,但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率仍达到6. 8%。

2001 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5097 亿美元,出口额2662 亿美元,进口额2436 亿美元,增长率8. 2%,贸易顺差达到225 亿美元。

而到2010 年贸易总额达到 2. 97 万亿美元,出口总额15779 亿美元,进口总额达13987 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量的10%,创历史新高。

中国对外贸易继1997 年跃升到世界十强以后,1999 年跃升到世界第9 位; 2000 年继续上升到第七位,相应的到了2010 年,我国猛升到全球第二位,中国出口贸易迅速增长也取得了更大的世界市场份额,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 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的更剧烈的竞争。

第二,国际社会对中国产品价格竞争力的不理解。

中国出口贸易增速如此之快,与价格竞争力有很大关系。

主要原因首先是劳动力成本低。

据有关数据表明,中国大陆的劳动力成本仅占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1/ 10; 虽然制造业领域各个行业所占比重不同,但总体看,劳动力成本优势很明显。

其次是中国国内市场大,制造业起步所需的市场需求大,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初始阶段以后,无须维持高价位就能有可观的利润,这也使企业愿意降低价格以扩市场覆盖范围。

但一些贸易伙伴一直对中国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有怀疑,怀疑有补贴,怀疑使用童工或监狱犯人等。

第三,由于中国内部企业间恶性竞争,导致价格过低。

由于中国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投资分散,产业集中度低,产品趋同化现象严重,造成国内的过度竞争,产品降价是企业竞争的常用手段。

中国取向电工钢双反和美国双反案例分析

中国取向电工钢双反和美国双反案例分析

中国取向电工钢双反和美国双反案例分析市营本S1101班张卓 10430103114258到课7次,缺课1次,迟到0次;答问加分3分;平时总评成绩_____[论文摘要]:2012年10月18日,WTO上诉机构就“中国取向电工钢反补贴和反倾销案”发布报告。

这是涉及中国案件的第21份报告。

这些报告不仅对中国与美国和欧盟等其他WTO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做出了裁判,而且向我们展现了一系列精彩的法律分析。

例如,反倾销协定第3条第2款和反补贴协定第15条第2款究竟给调查机关设定了怎样的义务?对中国的产品同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为何要考虑“双重救济”问题?《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公共机构”,是指“政府控制”的机构,还是“履行政府职能”的机构?[关键字]:中国取向,反补贴协定,反倾销协定,WTO争端解决机构本文对以下两个“经典案例”作一简要介绍。

一、中国取向电工钢反补贴和反倾销案(China-Countervailing and Anti -dumping Duties on Grain 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 from t he United States,DS414)本案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反倾销协定第3条第2款和反补贴协定第15条第2款究竟给调查机关设定了怎样的义务(这两款的文字相同,只是分属于两个协定,分别关于倾销和补贴。

以下以第3条第2款为例)。

第3条第2款的相关内容是:……With regard to the effect of the du mped imports on prices, the investigat-ing author-ities shall conside r whether there has been a significant price undercut-ting by the dum ped imports as compared with the price of a like prod-uct of the impo rting Mem-ber, or whether the effect of such imports is other-wise to depress prices to a signifi-cant degree or prevent price increases, which otherwise would have occurred, to a significant degree.对于“consider”一词的含义,中美双方有很大争议,专家组也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中国企业法律反制案例(3篇)

中国企业法律反制案例(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企业不仅面临着技术挑战,还可能遭遇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华为与美国政府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为例,探讨中国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反制。

一、案例背景华为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世界领先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解决方案提供商。

自成立以来,华为一直致力于研发和创新,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大量的专利和知识产权。

然而,在2018年,华为却在美国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诉讼。

2018年5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华为侵犯美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并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和朝鲜的制裁规定。

美国司法部指控华为利用其子公司Skycom和Torus进行非法交易,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此外,华为还被指控在多个国家窃取商业机密,侵犯美国公司的专利权。

二、华为的反制措施面对美国政府的指控,华为并没有被动接受,而是采取了一系列法律反制措施。

1. 积极应诉:华为选择在美国法院进行应诉,而不是接受不公平的指控。

华为聘请了美国顶尖的律师团队,为案件进行辩护。

2. 强调合法经营:华为在法庭上强调,公司一直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并未违反任何国家的法律。

华为还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其业务的合法性。

3. 揭露指控真相:华为通过法律途径揭露了美国政府指控的不实之处。

华为指出,美国政府的指控是基于错误的情报和偏见,目的是为了打压华为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4. 寻求国际合作:华为积极寻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美国政府的指控。

华为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进行了沟通,寻求支持。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华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

华为加大了研发投入,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并加强了对内部知识产权的管理。

三、案例结果经过长时间的审理,美国法院最终驳回了美国司法部对华为的大部分指控。

法院认为,美国政府的指控缺乏确凿证据,且部分指控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尽管如此,美国法院仍判决华为向Skycom支付了数百万美元的罚款,以解决Skycom在美国的非法交易问题。

中美双反案例

中美双反案例

世贸组织裁决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胜诉2011-3-14 0:00:00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11日发布裁决报告,支持中方有关主张,认定美方对中国产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和复合编织袋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以及“双重救济”做法,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裁决报告否定了专家组此前对“公共机构”作出的定义,推翻了专家组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判定,支持中方主张,认定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定义为“公共机构”,并据此采取“双反”措施的做法与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不符。

在“双重救济”问题上,上诉机构同样推翻了专家组此前判定,支持中方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在基于非市场经济方法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同时采取反补贴措施,存在“双重救济”的情形,进而导致对来自中国的产品不当征收反补贴税,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裁决报告还建议争端解决机制敦促美国,切实履行条约义务,使有关贸易措施与世贸规则相一致。

2008年12月9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申诉,要求就美国商务部针对来自中国的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和复合编织袋等四种产品采取的双反措施进行调查。

2009年3月4日,世贸组织正式就此案设立专家组,展开调查。

2010年10月22日,专家组散发调查报告,部分支持中国主张。

2010年12月1日,中国正式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表示,这一裁决是中方在世贸争端中取得的重大胜利,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文章来源:新华网)海关总署:2月份当月出现73亿美元逆差2011-10-25 13:46:40海关总署10日发布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

据海关统计,今年1至2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4958.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8.3%。

其中出口2474.7亿美元,增长21.3%;进口2483.6亿美元,增长36%;累计贸易逆差为8.9亿美元。

海关统计显示,今年2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为2007.8亿美元,增长10.6%。

反制措施法律法规案例(3篇)

反制措施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争端和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各国纷纷采取反制措施,以应对贸易摩擦和市场竞争。

本文将以我国为例,分析反制措施法律法规的案例,探讨其适用性和效果。

二、案例背景2018年,我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对我国商品加征关税,导致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巨大压力。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我国政府采取了相应的反制措施。

三、案例概述1. 美国对我国商品加征关税2018年,美国对我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涉及钢铁、铝、纺织品等多个领域。

此举导致我国出口企业成本上升,市场份额受损。

2. 我国采取反制措施针对美国加征关税,我国政府于2018年对部分美国商品实施反制措施,包括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

涉及产品包括农产品、汽车、化工品等。

四、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法》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

根据该法,我国政府有权采取反制措施,以维护国家利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反倾销条例》是我国反倾销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和反倾销案件的行政复议程序。

根据该条例,我国政府可以对涉嫌倾销的进口商品采取反制措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反补贴条例》是我国反补贴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反补贴调查、反补贴措施和反补贴案件的行政复议程序。

根据该条例,我国政府可以对涉嫌补贴的进口商品采取反制措施。

五、案例分析1. 反制措施的效果我国采取的反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压力,保护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利益。

同时,反制措施也促使美国重新审视其贸易政策,推动了中美贸易关系的改善。

2. 反制措施的局限性尽管反制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以下局限性:(1)反制措施可能引发贸易战,对全球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2)反制措施可能损害我国企业的利益,尤其是对依赖出口的企业。

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_张正怡

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_张正怡

2011年7月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Jul.2011第18卷第4期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Focus Vol.18 No.4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摘 要:2011年3月,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美国对来自中国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案)的审理程序告一段落。

该案历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程序,首次将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诉诸一体,在世界贸易多边体制中引起反响。

在专家组程序中,中国的主张几乎全盘被否定。

而在上诉机构报告中,中国有关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的申诉得到支持。

针对本案的法律争议,有关公共机构、专向性、利益计算、双重救济等问题的申诉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也为我国充分运用WTO规则维护国家贸易和经济利益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双反措施;公共机构;专向性;利益计算;双重救济中图分类号:F74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84(2011)04-0043-07张正怡(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 200042 )一、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概述① US-Definitive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Duties ,WT/DS379/R, /english/tratop_e/ dispu_e/cases_e/ds379_e.htm,last visited on Oct.23, 2010.2008年9月19日,中国要求就美国对中国产品的最终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与美国磋商。

中国认为美国的措施违反了其在GATT1994第1条、6条、《反补贴协定》第1、2、10、12、13、14、19和23条、《反倾销协定》第1、2、6、9、19条以及中国入世协定书第15条的规定。

2008年12月9日,中国请求成立专家组,2009年1月20日,DSB成立专家组。

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欧共体、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土耳其保留作为第三方介入的权利。

美国对华“两反两保”典型案例分析及趋势

美国对华“两反两保”典型案例分析及趋势

美国对华“两反两保”典型案例分析及趋势作者:杜清华陈乾坤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15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美经贸关系也越来越密切,但是两国经贸摩擦和争端也越来越多。

通过进行案例分析,了解中国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和针对中国的特保措施的情况。

随着中国市场化的进程加快,未来美国对华的“两反两保”措施也在不断改变。

【关键词】反倾销;反补贴;特保措施;贸易摩擦一、陕西果汁出口企业应诉美国反倾销案1.本案概况美国商务部收到本国8家苹果汁生产企业的诉求,其认为来自中国的产品存在反倾销,并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苹果汁征收倾销税(91.84%)。

美国商务部于当年6月27日上午接受其诉求并予立案。

高达91.84%的倾销税,是任何出口企业都承受不起的。

根据经济学原理“需求价格弹性”,在美国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苹果汁消费者和苹果汁供应商(包括国内与国外),可以推断,产自苹果汁是富有价格弹性的,那么根据总收益与需求价格弹性的关系,在美国市场上价格的大幅度提高会导致总收益的下降。

如果任由其征收倾销税,这无异于失去美国市场。

考虑到这些,陕西海升果业、亚秦果品、咸阳富安、陕西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4家陕西的浓缩苹果汁出口企业与来自其他省市的苹果汁生产和出口的7家企业一道积极应诉,而陕西其他20余家果汁生产和出口企业则放弃了应诉的权利。

2.本案中出口企业应诉美国反倾销存在的问题(1)应诉不积极有的企业之所以不积极,主要是担心自己出力应诉,让别人免费“搭便车”。

(2)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混乱美国商务部要求填写的问卷设涉及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各个方面,大量繁琐而细致的问卷填写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本案涉及的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在人才、信息和积累方面做的远远不够。

(3)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由于缺乏对国际市场信息和国外的倾销程序了解的专业人才,导致部分企业对此次应诉缺乏信心,认为自己即使花很大的功夫打这场官司,胜算根本不大。

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

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

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
张正怡
【期刊名称】《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年(卷),期】2011(018)004
【摘要】2011年3月,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美国对来自中国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案)的审理程序告一段落.该案历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程序,首次将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诉诸一体,在世界贸易多边体制中引起反响.在专家组程序中,中国的主张几乎全盘被否定.而在上诉机构报告中,中国有关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的申诉得到支持.针对本案的法律争议,有关公共机构、专向性、利益计算、双重救济等问题的申诉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也为我国充分运用WTO规则维护国家贸易和经济利益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总页数】8页(P43-50)
【作者】张正怡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004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45.0
【相关文献】
1.贸易救济中的双重救济:中美特定产品双反案评析 [J], 马光
2.贸易救济措施沦为新非关税壁垒——以中美“双反”案为研究对象 [J], 程秀峰
3.中美欧汽车零部件争端案评析 [J], 杨荣珍
4.论美国对华“双反”措施中的双重救济问题——评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案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 [J], 官松;;;
5.中美双反措施争端案评析 [J], 张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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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国肉鸡产品实施“双反”的案例分析

中国对美国肉鸡产品实施“双反”的案例分析
, 美 国首 次 部通 知世 贸组 织 已经完 全按 照专
埃落 定 。本 文主要 分析 此次 案件 提 出与 中国进 行磋 商 ,并在 同年 家组的建议执行 了方案 , 美 国提 出
美 国认 为中 中存在 的几点争议 , 以及 从这些争 的 1 2月 8日,向世 贸组织提 出 申 了对 中国的反对 意见 , 议 中得 到的重要启示 。
专家组对 美 中方对此事做 出回应, 公布 了商务 和 反补贴 的调查 。商 务部进 行 了 组的相关 问题 。另外 , 是否在 同 部关于此案 的期 终复审的结果 : 详细 的调 查后 , 在 2 0 1 0年 8月 2 9 方 关于 国内产业 的界定 、 中
日和 9月 2 6日分别 发 布 了年 度


案情 介绍
D S B ) 认 为 中方在基本 益 的机 会 ; ( 3 ) 中 国对 国 内产 业 的 2 0 0 9年 9月, 中国商 务部接 端解 决机构 (
在 生产 认 定 没有 尽到 客观 审查 义务 。因 到 了国 内部 分 肉鸡 商 企 的 申请 , 事实的披露上存在 不透 明,
请成 立专 家组 审 理此 案 。经过 审 国没 有完 全履 行专 家组 的相 关裁 理 ,世 贸组织 专家 组在 2 0 1 3年 9 定: ( 1 ) 中国调 查机 关未 以透 明和
月2 5日作 出了对 该案的初次判 决 公开 的方式 开 展再 调查 ; ( 2 ) 中 国 ( 案件 编号 D S 4 2 7 ) , 世 贸组 织 的争 剥夺 了应 诉公 司充 分维 护 自身利
1 9 9 4年 关 此 ,美 国对 中国是否 遵 守与适 用 要求 对从 美 国进 口的 白羽 肉鸡进 成本 的计算 上违 反 了 4 中 的相关 规定 , 并建议 协 定 相一致 的建议 和裁 决存在 质 行 反 倾销 反 补 贴 的调 查 , 2 0 0 9年 贸总协 定》

中美打假法律惩罚案例(3篇)

中美打假法律惩罚案例(3篇)

第1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打假维权成为社会热点。

中美两国在打假方面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丰富的案例。

本文将介绍一起中美跨国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被判赔偿消费者的典型案例。

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大型跨国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护肤品的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在我国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我国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消费者维权业务。

2018年,乙律师事务所在调查中发现,甲公司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化妆品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

经调查,甲公司在宣传材料中宣称其产品具有“美白、抗皱、保湿”等功效,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并没有经过权威机构的认证,且存在安全隐患。

乙律师事务所遂向甲公司提出警告,要求其停止虚假宣传,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二、案件经过1. 调查取证乙律师事务所在调查过程中,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甲公司的宣传材料、产品说明书、消费者投诉信件等。

同时,乙律师事务所在网上搜集了大量消费者对甲公司产品的负面评价,进一步证实了甲公司虚假宣传的事实。

2. 法律诉讼乙律师事务所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停止虚假宣传,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承认其宣传材料存在虚假宣传,但辩称这些宣传材料仅在美国国内使用,并未在我国市场上造成严重后果。

3. 法院审理我国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

法院判决甲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三、案件结果1. 停止虚假宣传甲公司被法院判决停止虚假宣传,不得再使用含有虚假信息的宣传材料。

2. 赔偿消费者损失法院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和甲公司的侵权行为,判决甲公司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3. 社会影响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的经营行为产生了警示作用。

美国对华“两反两保”典型案例分析及趋势

美国对华“两反两保”典型案例分析及趋势

1 . 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根据国际上反补贴规则和各国反补贴法的规定 ,反补贴制度不 实用于中国等实行 中央计划经济 的 “ 非市场经济 国家” ,其理 由是 “ 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存在反补贴法所认定的 “ 市场” 。随着我国市 场开放的程度加大 ,我 国的规制市场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市场经济


陕西果汁出口企业应诉美国反倾销案
1 . 本案概况
税 ( 9 1 . 8 4 %) 。美 国商务部 于当年 6月 2 7日上午接受其诉求并予
关 于在反补贴中的问题 :
立案。高达 9 1 . 8 4 % 的倾销税 ,是任何出 口 企业都承受不起的。根 据经济学原理 “ 需求价格 弹性” ,在美国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苹果 汁消费者和苹果汁供应商 ( 包括 国内与国外 ), 可以推断 ,产 自苹 果 汁是富有价格 弹性的 ,那么根据总收益与需求价格弹性 的关系 , 在美 国市场上价格 的大 幅度提高会导致总收益的下降。如果任 由 其征 收倾销税 ,这无异于失去美 国市场 。考虑到这些 ,陕西海升 果业 、亚秦果 品、咸 阳富安 、陕西机械设备进出 口公司 4家 陕西 的浓缩苹果 汁出 口企业与来 自其他省市 的苹果汁生产 和出 口的 7 家企业一道积极应诉 ,而陕西其他 2 0 余家果汁生产和 出口企业则 放弃了应诉 的权利 。 2 . 本案中出口企业应诉美 国反倾销存在的问题 ( 1 ) 应诉不积极 有的企业之所 以不积极 ,主要是担心 自己出 力应诉,让别人免费 “ 搭便车” 。 ( 2) 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混乱 美 国商务部要求填写的问卷设涉 及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各个方面 ,大量繁琐而细致的问卷填写工作对 企业的生产经 营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而本案涉及的大部分都是 民营企业 ,在人才、信息和积累方面做 的远远不够 。 ( 3 ) 缺乏相关专业人才 由于缺乏对 国际市场信息和国外 的倾 销程序了解的专业人才 , 导致部分企业对此次应诉缺乏信心 , 认为 自己即使花很大的功夫打这场官司 ,胜算根本不大 。 ( 4)生产企业规模过小 涉案企业的规模较小 ,无法 形成相 当 的规模效应。这样的 “ 小作坊”式的生产 ,其利润空间十分有限。 二、铜版纸反补贴案 美 国是世界上最经常使用反补贴措施的国家之一 ,但在 2 0 0 6 年 以前一直将非市场经济体 ( N o n—ma r k e t E n t i t i e s ) 排除在适用反 补贴措施 的对象之外 。中国在加入议定书中 ,将中国视为 “ 经济转 型经济体 ” ,而非是 “ 非市场经济体” ,这就为后来 中国遭遇反补贴

一起遭受美国轮胎“双反”并宣布中方获胜的案例分析

一起遭受美国轮胎“双反”并宣布中方获胜的案例分析


案例 介绍
2月 1 4日, 美 国商务部又 发 其 他 企 业 的 平 均 税 率 则 为 销税 。
2 0 . 2 2 % 。针对 此 次“ 双反” 案 件 中 布最 新决 议 , 调低 贵 州轮 胎 、 双钱
贵州轮 美 国商 务部于 8月 轮胎 的反补 贴税率 。其 中 , 2 0 1 6年 1月 2 9日, 美 国钢 铁 的反倾 销调查 ,
会 对 历经 一年 的 中 国卡客 车 轮胎 胎产 业 的正 当权益 。
4 7 . 0 1 % , 5 0 . 1 7 % 和 5 3 . 3 3 % , 全 国税
“ 双 反 ”案做 出裁定 ,宣布 中方获
2 0 1 6年 6月 2 8日, 针 对 从 中 率与分 别税 率均 为 5 0 . 1 7 % 。 2 0 1 7年 1 月2 3日, 美 国商 务

摘 要 : 近年 来, 中国轮胎行 业发 展迅速 , 轮胎 出口规 模不 断扩 大。 然而 , 由于我 国出 口轮 胎产品质量和 品
牌 良莠 不齐 , 且 价格较低 , 导致 美国对 我 国轮胎 产品频繁展 开反倾 销、 反补 贴调 查 。其 中, 2 0 1 6年 2月 1 9日,
美 国商务部 正式 宣布对华卡客 车轮胎 实施“ 双反 ” 调查, 对此 中方提 出应诉 , 美国 国际委 员会在 经历一 年的调 查后做 出裁 定 , 宣布 中方获胜。 本 文通过对 中方获胜的这一轮 胎“ 双反 ” 案 例进行 了具体 分析 , 进 而提 出了我 国
E ( ' O N OM] C I
£ A i ’ 【 ( ) m R A D 向 ■ ■ 中国轮胎 出 口; 美国“ 双反 ” 中方获胜 ; 案例 分析
美 国是我 国轮胎 出 口的主 要 美元 , 就业 1 0万人 。2月 1 9日, 美 山作 为强制应诉 企业 , 其 反倾 销税 0 . 8 7 % 修 正为 3 0 . 3 6 % 。 并且 , 市场 ,占中 国轮胎 出口总数 的 2 5 % 国商 务 部正 式启 动 对华 卡 客车 轮 率 由 2 左右 , 其 中, 卡车 与 客车 轮胎 出 口 胎“ 双反” 调查 。针对 于此 , 中 国商 另一 家强制应诉 企业双钱集 团 , 以 占比最大。 但 中国轮胎行业 同时也 务部贸 易救 济调查局 负责人表 示 , 及 中 国所有 企业 的反倾 销税 率 均 是贸易摩擦 的 “ 重灾 区 ” ,美 国从 该案 件 申请 人资 格 与产 业代 表 性 为 3 0 . 3 6 % 。结合 美 国商务 部对 该

美国威胁中朝法律的案例(3篇)

美国威胁中朝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日益明显,对其他国家进行威胁和制裁。

其中,对中朝法律的威胁尤为突出。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探讨美国威胁中朝法律的典型案例,以揭示其霸权主义的本质。

二、案例一:美国制裁朝鲜1. 案例背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朝鲜)自1948年成立以来,一直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敌视和制裁。

近年来,朝鲜在核武器和导弹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美国等国家以此为借口,对朝鲜实施了一系列制裁措施。

2. 案例分析(1)美国制裁的法律依据美国对朝鲜的制裁主要依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然而,这些决议并非普遍认同,部分国家认为其干涉了朝鲜的主权。

美国以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为依据,对朝鲜实施制裁,实际上是借助于国际组织,强行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国。

(2)美国制裁的法律效力美国制裁朝鲜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一方面,美国制裁措施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另一方面,美国制裁措施对朝鲜民众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然而,美国仍然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由,继续实施制裁。

(3)美国制裁的法律后果美国制裁朝鲜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

一方面,制裁加剧了朝鲜的贫困和民生问题,使得朝鲜民众的生活更加艰难;另一方面,制裁加剧了朝鲜与美国之间的矛盾,可能导致地区局势的紧张。

三、案例二:美国对中国的贸易战1. 案例背景近年来,美国对中国的贸易战愈演愈烈。

2018年,美国对华发动了贸易战,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

此举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2. 案例分析(1)美国贸易战的法律依据美国对中国的贸易战主要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

然而,美国在贸易战中采取的许多措施违反了WTO的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

(2)美国贸易战的法律效力美国贸易战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一方面,美国违反了WTO规则,损害了其他成员国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美国贸易战对全球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国际贸易体系的稳定。

我国林业产品涉美“双反”案与应对之策

我国林业产品涉美“双反”案与应对之策

我国林业产品涉美“双反”案与应对之策概述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我国出口市场受到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和反垄断措施限制。

其中,“双反”措施是一种很常见的反倾销措施,多数针对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而我国林业产品在美国市场也遭遇了双反的打击。

本文探讨了我国林业产品涉美“双反”案与应对之策。

案例回顾涉华硬木复合地板双反案2010年4月,美国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发布公告,针对华南地区出口的18种涉华硬木复合地板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2011年10月,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定把税率定在了 3.31%-27.16%之间,其中大部分企业被征收17.95%的反倾销税。

这个案例展示了美国对涉华林业产品采取了反倾销措施,对我国产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涉华家具五金件双反案2015年8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涉嫌倾销和补贴的涉华家具五金件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6年11月,美国商务部最终做出初步调查结果,将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影响这些双反调查和裁决对我国林业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给我国的林业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基于反倾销调查,美国的针对我国林业产品的关税和贸易壁垒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的林业产品在美国的竞争力在降低。

应对策略推进产品结构转型针对反倾销的措施,我国林业产品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质,推进结构性改革,生产更高附加值的产品。

同时,注重技术研发,提高生产力、竞争力和行业议价能力,加强对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提高我国林业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降低贸易壁垒的影响。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作为国际贸易的参与者,我国林业企业也可以采取积极的国际合作战略,在加强与美国市场的合作的基础上,培育更多的国际合作伙伴,积极与发达国家开展营销、技术研发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另外,建立行业协会或联盟,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注重市场品牌和贴牌针对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我国林业企业也可以注重市场品牌和贴牌,加强对市场品牌的投资,提高市场品牌认知度,加大营销力度;同时,通过贴牌和购买原产地授权来提高市场影响力。

中美涉外法律案件分析(3篇)

中美涉外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美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涉外法律案件也随之增多。

本文以一起中美涉外法律案件为例,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解决路径以及启示,旨在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2019年,我国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美国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被告负责为原告开发一款手机应用程序,并保证该应用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完成软件开发任务,且应用程序存在多项缺陷。

原告遂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双方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效力如何?2. 违约责任问题:被告是否构成违约,若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责任?3. 管辖权问题:我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应受理本案?三、案件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本案中,双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同合法有效。

2. 违约责任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按照约定完成软件开发任务,且应用程序存在多项缺陷,已构成违约。

因此,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管辖权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合同履行地为我国,故我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四、解决路径1. 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完成软件开发任务。

2. 被告应采取补救措施,修复应用程序存在的缺陷。

3. 被告应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启示1. 企业在签订涉外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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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双反措施案”的案例分析
一、“中美双反措施案”中“公共机构”界定之争缘起
自2006年11月发起对中国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起,美国开始对中国的一系列出口产品频繁进行双反调查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下简称双反措施)。

双反调查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利益损害极为严重,并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② 2007年7-8月,基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施加的压力,美国商务部又先后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焊缝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发起双反调查,并随后作出对上述四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裁定。

对此,一方面我国企业联合美国进口商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在相关产业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强烈要求下,我国政府代表相关企业于2008年9月19日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正式发起与美国的双边磋商。

在磋商无果的情况下,中国要求DSB设立专家组。

由于对专家组的相关裁决不满,中国向DSB提起了上诉。

作为DSB裁决的第一起中美之间关于双反措施的案件,美国商务部在国内双反调查程序中认为,中国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向上述四类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原材料(如热轧钢、聚丙烯、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的行为、由国有企业将原材料卖给私营企业,再由私营企业低价转售给上述四类产品国内生产商的行为,以及中国国有政策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向产品国内生产商提供优惠信贷的行为,均构成事实上的专项性补贴。

根据《SCM协议》第1.1条的规定,补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1)存在财政资助;(2)该财政资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3)该财政资助使得受益人获得利益。

其中,上述第2项要素涉及提供财政资助的三类主体:政府、公共机构以及受到政府或公共机构委托或指示的私营机构。

在这三类主体中,确定政府和私营机构往往比较简单,但如何确定公共机构则是DSB尚未解决的问题。

在“中美双反措施案”中,中美双方对于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不属于政府并无疑义,但对于这两类主体是否属于公共机构则持不同意见:中国认为,某一实体只有履行法律赋予的特定政府职能时才属于公共机构,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不属于公共机构,其被指控的行为不能构成《SCM协议》意义上的补贴,美国对涉案中国出口产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缺乏法律依据;而美国则认为,某一实体只要由政府所有或控制就属于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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