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税务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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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税务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
14.1税务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纳税申报手续完备,税金缴纳及时、准确。
2 财务目标
2.1 各项涉税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符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纳税申报手续不完备,应纳税额计算差错导致纳税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
2 财务风险
2.1 不能正确核算,造成税收成本不能在会计报表中真实反映。
3 合规风险
3.1 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被处罚或产生税务纠纷。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税务管理岗位设置
1.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负责税务管理的科室或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税务管理人员,负责税收业务管理。
2 税务登记
2.1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或办理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年检工作。
3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3.1 各项税收的纳税申报表由财务部门税务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填报,按规定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2 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署申报表各税收资金划拨凭证后,按国家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各项税金。
4 会计核算
4.1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计提、核算各种税金,并进行账务处理,由不相容岗位人员对税款的计提、核算、
缴交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
对递延税项的账务处理,相关会计凭证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5 发票管理
5.1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负责管理各种发票(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等工作。
5.2 财务部门按照税务机关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规定及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配备开票税控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开票。
5.3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有关要求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
6 税务检查
6.1 财务部门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配合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对于税务机关出具的检查结论,需经总会计师审核,报经理签字
确认后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机关检查结论中涉税罚款金额若达到五万元及以上,需报财务部备案。
7 纳税资料、档案管理
7.1 财务部门由专人负责保管税务证件及各种纳税资料。
7.2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其他抵扣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存档保管十年以上。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7.3 财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已开具的发票(票据)存根联,保管期限为五年。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对于没有存根联的已开具发票(票据),建立登记簿,记录发票(票据)使用情况。
四、相关制度目录(制度后标号为《内部控制手册配套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9.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9.3
3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9.4
4 《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9.5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9.6
6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9.7
7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508号)----1.6.11
8 关于印发《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497号)----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