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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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类
1.概述:罐头是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包括马口铁罐、玻璃罐、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密封、杀菌、冷却而成,具有一定真空度,在正常温度条件下能长期贮藏的食品。
2.罐头种类:
(1)肉类(按加工及调味方法分类):
1)清蒸类肉罐头:是将处理后的原料直接装罐,在罐中按不同品种分别加入食盐、胡椒、洋葱和月桂叶等制成的罐头产品。如清蒸牛肉、原汁猪肉等罐头。
2)调味类肉罐头:将经过处理、预煮或烹调的肉块装罐后加入调味汁液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红烧牛肉、咖喱牛肉、五香牛肉等罐头。
3)腌制类罐头:将处理后的原料经混合盐(食盐、亚硝酸钠、砂糖等按一定配比组成的盐类)腌制而成的罐头产品。如火腿、午餐肉、咸牛肉、咸羊肉等罐头。
(2)禽类:
1)白烧类禽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切块、装罐、加少许盐(或香料或稀盐水)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白烧鸡等罐头。
2)禽类去骨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去骨、切块、预煮后加调味盐(精盐、胡椒粉、味精等)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去骨鸡、去骨鸭等罐头。
3)调味类禽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切块(或不切块)调味预煮(或油炸)后装罐,再加入汤汁、油等制成的罐头产品,如红烧鸡、咖喱鸡、炸子鸡、全鸡等罐头。
(3)水产品类:
1)油浸(熏制)类水产罐头:将处理过的原料预煮(或熏制)后装罐,再加入精炼植物油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油浸鲭鱼、油浸烟熏鳗鱼等罐头。
2)调味类水产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盐渍脱水(或油炸)后装罐,加入调味料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茄汁鲭鱼、葱烤鲫鱼、豆豉鲮鱼等罐头。
3)清蒸类水产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预煮脱水后装罐,再加入精盐,味精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清蒸对虾、清蒸蟹、原汁贻贝等罐头。
(4)水果类:
1)糖水类水果罐头:把经分级去皮(或核)修整切片或分瓣、分选等处理好的水果原料装罐,加入不同浓度的糖水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糖水白桃、糖水桔子、糖水菠萝、糖水荔枝等罐头。
2)糖浆类水果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糖浆熬煮至可溶性固形物达65%~70%后装罐,加入高浓度糖浆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糖浆金桔等罐头。
3)果酱类水果罐头:按配料及产品要求的不同,分成下列种类:
①果冻:将处理过的水果加水或不加水煮沸,经压榨、取汁、过滤、澄清后加入砂糖、柠檬酸(或苹果酸)、果胶等配料,浓缩至可溶性固形物65~70%装罐而制成的罐头产品。
②马茉兰:以柑桔类为原料,在配料中加入适量用柑桔类外果皮切成的条状薄片(先用糖渍透明),并均匀分布在果冻中。有甜、苦两种产品。
③果酱:分成块状或泥状两种。将去皮(或不去皮)、核(芯)的水果软化磨碎或切块(草莓不切),加入砂糖熬制(含酸及果胶量低的水果须加适量酸和果胶)成可溶性固形物65%~70%装罐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草莓酱、桃子酱、杏酱等罐头。
4)果汁类罐头:将符合要求的果实经破碎、榨汁、筛滤等处理后装入铁罐制成的罐头产品。
①原果汁:未经稀释、发酵、浓缩的果汁,系由鲜果肉直接榨出的果汁(原汁),含原果汁100%。分为澄清和浑浊两种。
②鲜果汁:将原果汁或浓缩果汁经稀释加入砂糖、柠檬酸等调整浓度,其含原果汁量在30%以上的果汁。
③浓缩果汁:将原果汁浓缩成1~6倍(质量计)的果汁。
(5)蔬菜类:
1)清渍类蔬菜罐头:选用新鲜或冷藏良好的蔬菜原料,经加工处理、预煮漂洗(或不预煮),分选装罐后加入稀盐水或糖盐混合液(或沸水或蔬菜汁)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青刀豆、清水笋、芦笋、蘑菇等罐头。
2)醋渍类蔬菜罐头:选用鲜嫩或盐腌蔬菜原料,经加工修整、切块装罐,再加入香辛配料及醋酸、食盐混合液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酸黄瓜、甜酸荞头等罐头。
3)盐渍(酱渍)蔬菜罐头:选用新鲜蔬菜,经切块(片)或腌制后装罐,再加入砂糖,食用味精等汤汁(或酱)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雪菜、香菜心等罐头。(6)其他类:
1)坚干果类罐头:以符合要求的坚、干果原料,经挑选、去皮(壳),油炸拌盐(糖或糖衣)后装罐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花生米、核桃仁等罐头。
2)汤类罐头:以符合要求的肉、禽、水产及蔬菜原料,经切块(片或丝),烹调等加工后装罐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牛尾汤、水鱼汤、蘑菇、猪肚汤等罐头。
3.用途:罐头食品由于食用方便和易于贮藏,随着包装容器和罐藏技术的不断进步,罐头种类愈来愈多,用途也逐渐扩在,除了一般家庭食用的小型罐头外;还发展了大型供饭店、列车、学校和医院使用的公共膳食罐头,针以各种不同需要还生产了无盐、商热量、高旦白等各种专供特需的食品罐头,从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罐头按食用方法分为两种用途:
一是开罐后加热或不加热直接食用。
二是原料性产品如番茄酱、清水马蹄、水煮牛肉等可作为调味料或半成品再次加工后食用。
4.产地及输出情况:
近年来,我国生产的罐头食品不仅种类繁多,包装容器也趋于多样化和系列化。
主要产区有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广西、辽宁、天津、四川、新疆、河北、河南、安徽等省市自治区,年出口量分别在万吨以上;黑龙江、江西、吉林、湖南、湖北、北京、内蒙古、山西等地区,年出口量均为万吨左右;另外,陕西、云南、甘肃、宁夏等地区有年也有相当数量的罐头出口。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产品质量的提高,我国出口罐头输往的地区也不断扩大,目前出口罐头食品输往港、澳、新、马、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和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以及德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和非洲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高年出口量近75万吨,成为世界主要罐头出口国家之一。
5.产品规格
(装盛食品和饮料的三片开顶式空罐):规格系列见表2—4—1。
6.质量标准:
(1)金属罐质量:
1)外观质量:容器外表光洁,无锈蚀及机械伤引起磨损变型,凹瘪现象,焊缝正常,涂膜无脱落及损伤,外印铁商标图案面应无严重损伤。
2)卷边质量:卷边外部平整光滑,无假封、大塌边、快口、牙齿、铁舌、卷边断裂、跳封、橡胶挤出及底盖防锈漆膜擦伤现象。见表2—4—2:卷边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