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四条规定,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目前普遍认为,输血前血标本要能够代表患者当前的免
疫学状态。

如果患者最近的红细胞输注发生于 24 小时之前,现在又要输注红细胞,最好重新采集一份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因为患者接受献血者红细胞的免疫刺激,可迅速产生针对献血者红细胞的抗体,所以为确保患者始终接受配合的血液,新鲜的血标本是非常必要的。

若患者反复输血,则不需要每天采集血标本。

但是应该每隔三天对这些患者进行一次抗体筛选及鉴定,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献血者血标本,复查受血者和献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 (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配血完成后要对每一袋待发血液贴上配血试验相合性标签。

3、凡输注全血、红细胞制品、手工分离的浓缩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的浓缩血小板应 ABO 血型同型输注。

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 ABO 血型同型或相容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
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5、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坚持复核制度。

两人或两人以上上班时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将结果先填写在《血型、交叉配血登记表》上,然后填写《血型鉴定报告单》和《交叉配血报告单》。

最好在报告单上盖上“已复核”印章,签上全名方可发出报告。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3天以内的血标本,标本无溶血、无霉菌和细菌生长。

二、严格执行查对:对姓名、科室、床号、血型。

三、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必须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做到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三者不分离。

四、ABO血型和RH血型的鉴定必须用两种方法鉴定,注意观察抗A、抗B试剂反应时间,严守标本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作好标记。

注意血清、血球比例适度,反定型时配制的2~5%红细胞悬液不能溶血。

五、交叉配血时必须严格遵守正规操作程序,认真观察结果、反复确认,如果病人同时输多个血,必须将多个献血员作交叉配血,发现不相合时要查找献血员之间的配合情况。

六、观察合血结果后认真填写报告单,并再次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报告单要求字迹工整、记录完整、准确无误。

七、如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八、严格核对制度,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登记签字。

整个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做到3项逐项核对,即合血前核对、合血时核对、合好血填单子时再次核对。

九、配血者标本及合血管保留7天后才能处理。

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冻保存。

输血科工作制度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制度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各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同意书》记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储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贡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共同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族或监护人签字赞成,由血站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和医院。

二。

输血前核查制度根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输血前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双查双对,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正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三、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依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凡申请输血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输血相关指标以及经血液传播疾病检查,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1、凡申请输血患者,必须做经血传播疾病输血前九项的检查,内输血过程中实施检测并有完整记录。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血库交叉配血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血库交叉配血管理。

(四)职责:1、科主任负责监督检查与落实工作;2、科内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1、交叉配血试验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与配血标本的姓名、性别、科室、病案号和血型(AB0、Rh);申请用血指征应符合临床输血适应症;输血申请单项目应填写齐全(急诊输血可先将患者血样留出于输血后1天内将空项结果填写完整)。

2、受血者血液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以内的,标本量2ml~5ml,无稀释、溶血或重度脂血,能代表受血者当前的免疫学情况。

供、受双方血标本标签完整或标识清晰。

3、常规检查患者的AB0血型和Rh(D)血型,复查受血者、供血者的AB0血型(包括正、反定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原则要求同血型配血(除干细胞移植、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特殊治疗时需异型输血),血液发放按有效期的长短顺序选择,血液品种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5、同时使用两种介质(检查IgM和IgG)按照操作说明进行交叉配血。

交叉配合试验持续在显微镜下观察l5min,结果必须是无配合禁忌。

6、血型相同但交叉配血结果不合,表示存在有未检出的同种抗体,需用抗人球蛋白(或凝聚胺)介质逐袋筛选出相合血液发出;有条件时应做抗体鉴定。

7、凡交叉配血不合、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8、当有二人值班时,交叉配合试验结果由两人互相核对;当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9、凡输注全血、红细胞、白细胞、手工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合试验;凡输注血浆、冷沉淀、机采血小板应AB0血型同型输注。

输血查对制度(七篇)

输血查对制度(七篇)

输血查对制度ii.输血前准备:为病人抽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输血申请单与病历首业,有两人以上抽血时,一次只能拿一个病人的试管和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查对床号、姓名、输血申请单与试管标签是否相符,要作到准确无误。

iii.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血袋质量,血袋有无渗漏,血液有无血块等情况。

iv.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查对患者输血申请单与供血者血袋标签上的血袋编号、血型、血量品种、供血时间、供血量是否相等,交叉配血试验是否相等,再查对申请输血病人的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及血型是否相等。

查对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血库联系。

自己不得擅自涂改,必要时由血库更正后方可再用。

v.输血时必须悬挂与病人血型相符的标志牌。

vi.输血后,护士必须再输血申请单和医嘱单上签全名,并写好执行时间,贴好输血申请单。

vii.输血过程中,速度先慢滴,严密观察输血反映及尿量,____分钟后调整滴速,如果病人出现反映,应立即停止输血,接上液体观察,并再次核对血型,遵照医嘱使用药。

如果药继续输血必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输入。

viii.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____小时,病人物反映方可弃去。

医嘱查对制度i____.各班医嘱必须两人核对,每日小查一次,每周由护士长参与大查两次,并由登记有签名。

____.处理医嘱后,应作到班班查对,当日白班医嘱由主班护士与治疗护士核对。

小夜护士核对白天未核对的医嘱,大夜班护士核对小夜班医嘱,大夜班医嘱由次日主办护士核对,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

____i.口头医嘱按常规不执行,在抢救病人或特殊经济情况,必须由执行护士大声复述一遍,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保留口头医嘱用过的安剖,必须经在场的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抛弃。

抢救病人结束,督促医生安执行时间及时补上医嘱。

____ii.临时医嘱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和输液卡上签全名和执行时间,对由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口头医嘱,医嘱不规范,医师未签全名,治疗医嘱不注明时间计量,用法者不执行。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培训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培训

一、培训目的为了提高医院血液科医护人员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认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降低输血风险,特举办此次交叉配血管理制度培训。

二、培训对象医院血液科全体医护人员、输血科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1. 交叉配血的定义及意义交叉配血是指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主侧配血,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进行次侧配血。

交叉配血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环节,对预防输血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2. 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1)核对受血者、供血者信息,确保无误。

(2)采集受血者、供血者的血液样本。

(3)进行主侧配血,即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有无凝集现象。

(4)进行次侧配血,即将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有无凝集现象。

(5)分析交叉配血结果,判断是否可以输血。

3. 交叉配血结果的判定标准(1)主侧、次侧均无凝集现象,可以输血。

(2)主侧、次侧有一侧出现凝集现象,不可以输血。

(3)主侧、次侧均出现凝集现象,不可以输血。

4. 交叉配血异常情况的处理(1)出现主侧、次侧凝集现象,应立即停止输血,报告上级医师,查找原因。

(2)如怀疑受血者血液中存在不规则抗体,应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3)如怀疑供血者血液中存在不规则抗体,应更换供血者。

四、培训要求1. 全体参会人员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 培训结束后,对参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 培训期间,如有疑问,可随时提出,培训讲师将进行解答。

五、总结交叉配血管理制度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希望大家通过此次培训,能够充分认识到交叉配血的重要性,掌握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和结果判定标准,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性。

希望各位医护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为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3篇)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3篇)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1.2抽血时____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1.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2.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2.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2.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查对制度3.1输血前查对:须由____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制度;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包装有无裂痕)。

十一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采血日期、有效期。

3.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3.3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血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3.4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应观察____分钟再离开。

输血过程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当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治疗抢救。

3.5输血完毕,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

如实填写输血安全记录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夹在病历中。

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

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

交叉配血标准操作规程(一)检验目的检测供血者与受血者之间的输血相容性,包括主侧配血与次侧配血,确保输血安全。

(二)检验原理1.凝聚胺法利用多聚季胺盐类——凝聚胺携带很多正电荷,中和红细胞表面的负电荷,使红细胞之间距离减少,引起正常红细胞可逆性凝集。

无抗体致敏的红细胞被凝聚胺凝集,当加入中和液后,则凝集消散,而抗体致敏的红细胞被凝聚胺凝集,则不能消散,以此来判断供、受者间血液的相容性。

2.微柱凝胶法微柱凝胶卡的微管中装填有葡聚糖凝胶颗粒和抗人球蛋白试剂,红细胞表面抗原与其对应的IgG抗体结合以后,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不断向管底沉降,并与抗人球蛋白结合形成红细胞凝集,凝胶颗粒具有分子筛的作用,可以阻滞凝集的红细胞在离心力的作用下通过凝胶颗粒,使其悬浮在凝胶上端,未凝集的红细胞则可以通过凝胶颗粒到达微管底部。

3.玻璃珠微柱法微柱卡的每一个微管中装填有直径均一的玻璃微珠和抗人球蛋白试剂(抗-IgG和抗补体C3),红细胞表面抗原与其对应的IgG抗体结合以后,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不断向管底沉降,并与抗人球蛋白结合形成红细胞凝集,玻璃微珠具有分子筛的作用,可以阻滞凝集的红细胞在离心力的作用下通过玻璃微珠,使其悬浮在玻璃微珠层的上端,未凝集的红细胞则可以通过玻璃微珠之间的微小空隙到达微管底部。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手工凝聚胺法、全自动微柱凝胶法、全自动玻璃珠微柱法交叉配血试验。

(四)设备性能参数各种交叉配血检测系统性能指标参见相应检测系统说明书。

(五)器材与试剂1.器材KA-2200血清学专用离心机、B600-A型低速离心机、WADiana全自动血型配血系统、SWING-SAXO血型配血系统、Techno全自动血型配血系统、Othro Au-toVuelnnova全自动血型及配血系统、阅片灯箱、光学显微镜、塑料软试管、塑料硬质试管(100m m×l2mm和75m m ×l2mm)、试管架、一次性塑料滴管、记号笔。

血库配血管理制度

血库配血管理制度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血库配血管理制度
1.目的: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2.交叉配血试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3.试验前及试验后必须做好查对工作,即查对病人的姓名、血型、标本号及献血员血型、血袋编号。

4.每次交叉配血时须鉴定病人的ABO、Rh(D)血型及用正、反定型法复查病人的ABO血型。

5.配血试验统一采用低离子强度聚凝胺法,必要时做抗人球蛋白配血。

6.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贮先用,成分优先的原则。

避免血液过期浪费。

7.填写配血报告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准确。

8.配血完毕必须做好试验登记备查。

并收拾好所用物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

紧急抢救配合性和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和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和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一、配合性输血。

1.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ABO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的输血原则。

2.在紧急抢救时,对于反复输血或者有孕产史的患者输血科暂不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直接进行凝聚胺(或者抗人球蛋白)交叉配血,电话征求科主任同意并在输血记录单上明确注明“暂未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告知主管医师和患者家属谈话,抢救结束后记录于病历中。

血液发出后需要用同一标本及时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以防患者再次用血。

3.紧急抢救而患者血型正反定型不相符时,输血科电话征求科主任同意,根据情况选择O型悬浮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直接发放。

告知主管医师和患者家属谈话,抢救结束后记录病历中,同时记录在科室专用的正反定型不符登记本,进一步检测血型。

4.紧急抢救而患者为RHD阴性时,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结果阴性者输血科报主管院长、医务科同意后,告知主管医师和患者家属谈话,抢救结束后记录于病历中,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二、非同型输血。

1.紧急ABO非同型输血(1)血液选择原则:O型红细胞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AB 型血浆或冷沉淀可输注给O、A、B受血者;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

(2)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申请及血标本后,应在10~15分钟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表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及不规则抗体,并做好相应记录。

2.紧急R h非同型输血(1)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交叉配血相合性输血。

(2)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者患者处于严重状态而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未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RhD阳性的血液成分。

(3)但对曾有输血史、未成年女性、育龄女性、有妊娠史或移植后受血者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因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如不孕)。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交叉配血是一种临床常规操作,主要是通过将输血者的血液测试与供血者的血液进行比对,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交叉配血的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临床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目的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输血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或交叉配血错误导致的意外事件。

具体目标如下:1. 确保输血的准确性:通过交叉配血测试,确保输血者所需的血型与供血者的血型相匹配,避免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

2. 防止交叉配血错误:建立严格的标本采集、测试和记录流程,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操作规程,减少人为错误的发生。

3. 提高交叉配血的效率:通过合理安排输血队列和优化测试流程,提高交叉配血的工作效率,缩短供血者和输血者的等待时间。

4. 强化交叉配血的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交叉配血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测试误差和随机因素的影响。

三、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内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交叉配血的检测方法和标准:明确交叉配血测试所采用的方法和流程,包括标本采集、试剂种类和使用方法、测试步骤和判断标准等,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2. 标本管理和追踪:建立标本采集及传送的记录系统,确保每一份标本都能够被准确追踪,避免标本混淆或丢失导致的错误。

3. 交叉配血的相关培训和认证:对参与交叉配血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他们熟悉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和测试方法,并通过认证考核,保证他们能够准确执行任务。

4. 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控制样本的使用、质量控制记录的保存等,定期进行质量评估,监测交叉配血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5. 记录和报告:建立交叉配血的记录和报告系统,记录交叉配血的相关信息,包括测试结果、输血者的血型信息、供血者的血型信息等,为交叉配血的追踪和分析提供依据。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一、概述交叉配血是指将供血者的血液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相互交叉试验,以确定供血者与受血者之间是否存在配血不适应的关系。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是进行交叉配血的前提,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所采集的血液样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采集时机1.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应在输血前进行,确保在输血操作之前完成相应的配血工作。

2.如果有需要,可随时进行标本的补采,以保证交叉配血结果的准确性。

三、标本采集人员血液标本的采集应由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医疗人员进行。

四、采集器械及条件1.采集器械:常用的血液采集器械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血管穿刺器、集血管、试管等,应确保其无重复使用的情况。

2.采集条件:标本采集的场所应具备相应清洁、无菌、安全的条件,以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

五、采集过程2.标本容器选择:应使用专用的血液采集管,以确保标本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标本采集部位:常用的采集部位包括静脉和动脉,具体选择应根据输血的需要进行判断。

4.采集步骤:a.用无菌纱布清洁采集部位,使之无菌;b.选取一次性注射器,穿刺采集部位的皮肤,并将针头插入血管内,确保注射器内没有气泡;c.慢慢抽取一定量的血液,根据需要将其分装入不同的采集管中;d.采集结束后,将采集好的管子标记清楚,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等重要信息。

5.采集结束后,将标本送至相关的化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和存储。

六、采集注意事项1.标本容器必须完整、无损,确保不会泄漏,以免造成交叉感染和标本污染。

2.采集针头必须锐利,一次性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和血液反溢。

3.采集时不得从已经存在的静脉通路上直接采集血液标本,以避免与其他液体交叉污染。

4.采集前必须妥善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输血需求,确保采集的血液标本符合要求。

5.采集结束后,及时妥善处理废弃的一次性器械,保持采集场所的清洁和整洁。

七、采集记录与管理1.采集人员必须详细记录采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等。

4.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4.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ABO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的输血原则。

非同型输血是指在紧急情况下,O型供血者血液给非O型受血者使用的输血原则,或ABO血型相同,Rh阴性受血者接受Rh阳性血液的输血原则。

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情况:3小时内不能提供同型血液,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挽救生命。

一、紧急ABO非同型血液输注ABO血液选择原则:⑴输注红细胞O型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⑵血浆或冷沉淀AB型可输注给O、A、B受血者;注意: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

二、紧急Rh非同型血液输注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非同型输血或交叉配血相合性输血。

⑴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患者处于严重状态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未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Rh(D)阳性的血液成分。

⑵一旦有Rh(D)阴性血液成分,应输注ABO同型、Rh(D)阴性血液成分。

⑶但对曾有输血史、未成年女性、育龄女性、有妊娠史或移植后的受血者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应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如不孕)。

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家属说明配合性输血或非同型输血的不良反应和输血相关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及因为3小时内不能提供同型血液,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挽救生命,取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一同交到输血科备案。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一、目的确保临床输血安全,防止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输血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的交叉配血工作。

三、职责1. 临床科室负责按照患者病情需要,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2. 输血科负责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3. 检验科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血型鉴定,为交叉配血提供准确数据。

4. 护理部门负责按照输血制度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安全。

四、工作流程1. 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注明输血原因、输血量、输血时间等,由医生签名确认。

2. 护理部门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采集患者血样,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检验科进行血型鉴定。

3. 检验科接到血样后,立即进行血型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临床科室和输血科。

4. 输血科接到血型鉴定结果后,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试验包括主侧配血和次侧配血。

5. 配血试验结果分为相合、可疑和不相合三种。

相合表示可以输血;可疑需进一步鉴定;不相合则禁止输血。

6. 输血科将配血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和护理部门,并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

7. 护理部门按照《交叉配血报告单》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安全。

8.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9.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将输血记录、患者血样、配血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五、质量管理1. 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交叉配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整改。

2. 输血科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输血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输血安全。

3. 检验科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血型鉴定,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无误。

4. 临床科室、输血科、检验科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输血安全。

输血配血与交叉配血制度

输血配血与交叉配血制度

输血配血与交叉配血制度1. 背景介绍输血是一项紧要的医疗技术,在医疗过程中发挥侧紧要作用。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输血质量,我们订立了本规章制度,对输血配血和交叉配血进行规范管理。

2. 输血配血管理2.1 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2.1.1 输血适应症依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试验室检查结果,判定下列情况适合输血:•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b)< 70g/L;•休克及休克的原发疾病;•大出血及其原发病;•近期大手术,术前或术中需输血;•血液系统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功能抑制;•出血型疾病等。

2.1.2 输血禁忌症以下病情不适合进行输血:•无明显贫血症状,血红蛋白(Hb)> 120g/L;•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等代谢功能障碍;•活动性感染;•血液传染性疾病;•严重心脏、肺部疾病;•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晚期;•血小板功能障碍等。

2.2 输血配型和配血操作2.2.1 输血配型依据患者的ABO血型和Rh(D)血型,与供者的血液进行配型,确保血液的兼容性。

•ABO配型分为A型、B型、AB型、O型四种;•Rh(D)配型分为Rh阳性和Rh阴性两类。

2.2.2 供血者选择与配血操作•选择与患者血型相合适的供血者;•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无输血不良反应;•依据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确定合适的供血者。

2.3 输血品种和质量掌控2.3.1 输血品种依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输血品种,并确保供血者的血液品种与患者需求相匹配,重要包含红细胞悬浊液、血小板浓缩液、新鲜冰冻血浆等。

2.3.2 输血质量掌控•严格执行血液品种和配血测试标准;•确保输血过程中完整记录供血者和患者的信息;•配血过程中需多人确认,确保操作准确;•贮存血液按规定使用期限,严禁使用逾期血制品;•输血过程中显现异常症状立刻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3. 交叉配血管理3.1 交叉配血试验3.1.1 试验目的通过交叉配血试验,判定供血者和受血者之间是否存在血球抗体,确保输血的安全。

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

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

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输血查对制度范本(四篇)

输血查对制度范本(四篇)

输血查对制度范本(三)输血查对制度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医生开具临床输血申请单后,根据医嘱,两名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含rh因子)和诊断,无误后采集血样。

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患者的交叉配型标本。

(2)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全名。

(3)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取血查对制度(1)用血科室医护人员持血液制品领取单到输血科取血时,必须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科别、病室、床号、献血者姓名、血袋号、血型(含rh因子)、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品种和血量、以及血液制品的外观(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标签卡无破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单上签全名后方可取发血。

(2)血液自输血科取出后,运输过程中勿剧烈震荡,勿加温,根据情况可在室温下放置15-____分钟。

3.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注册护士共同核对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2)输血时,两名注册护士带病历及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输血同意书等,同时让患者自诉姓名及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如患者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需与其家属共同进行确认,同时确认患者腕带标识。

确认与配型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准确无误后在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黄单)上签时间及双人全名,每组血制品均应有双人核对签名,将血袋号标签贴在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黄单)的背面。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严格按照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血液或血液成分输注。

(3)输血通道应为独立通道,不得同时加入任何药物一同输注。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1.血标本审核1.1由医护人员持受血者血标本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双方逐项核对正确无误后双方全名签字。

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应一律退回。

1.2受血者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对下列之一者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24h之内的。

1.2.1有输血史。

1.2.2有妊娠史。

1.2.3抗体筛选与鉴定阳性。

1.2.4大量输血患者等。

1.3输血科在血型鉴定和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前必须再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患者和献血者血标本。

2.血型鉴定2.1输血科对患者红细胞ABO血型鉴定必须包括正定型和反定型。

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只行正定型检测,可不行反定型检测。

常规检测RhD血型。

2.2血型鉴定结果报告录入电脑,并保存10年备案。

3.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前进行的相关检查3.1应用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的血标本行抗体筛选试验。

如患者48h内多次输血,应重新行抗体筛选试验。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抗体筛选试验结果阳性应进行抗体的特异性鉴定。

3.2应用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的血标本同时抽取样本作输血前感染性指标检测,确保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患者输血前即刻病毒性传染病的指标情况。

3.3复查受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包括第1次输血浆及血小板的受血者。

3.4复查血液制剂ABO血型及RhD血型3.4.1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少白细胞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全血等血液制剂应复查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

3.4.2机器分离采集血小板、普通冰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等血液制剂可复查ABO血型(反定型)等。

4.血液交叉匹配试验4.1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包括主、次侧试验。

4.2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至少1种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聚凝胺法等)4.3条件允许情况下,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应由输血科2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互相核对结果后全名签字(或电子签名):1名进行血液交叉匹配试验操作并查对患者及血液制剂相关信息,另1名再次复查患者与血液制剂相关信息;1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值班时,操作完毕后由操作者自已复核后签字。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可编辑全文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可编辑全文
5.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的经过应详细记录并入病历保存,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 回报输血科(血库),月底上报医务处。
6. 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医务处及输血科(血库)负责分别报市卫生局及中心血站。
18
八、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七条及附件 二“自身输血指南”,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贮血、自身输 血。
易发生溶血的患者; (7)贫血、出血或血压偏低者; (8)肝肾功能不良者。
20
八、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4. 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身血容量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3天。 5. 在采血前后壳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铁剂从第一次采血前一周开始,有条件的还可应用重组人
1.施行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简述讲明白自身输血的目的及优点,并征得患者签名同意。 2.严格掌握适应证:
(1) 患者身体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或血细胞比容>0.33,行择期手术,都适合贮存式自 身输血;
(2)准备剖腹产的孕妇,避免分娩时输异体血; (3)稀有血型或曾经配血困难的患者。 (4)有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病史者。
快要输完时,以使粘附在血袋内壁上的血小板也输注给患者。
8
五、护士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6.儿科患者应使用特制的输血器,使全血、成分血先流入与输血器相连的一个有刻度的容器中, 对输入容量和输入速度准确控制。
7.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尤其是开始输血的前15分钟内要慢,不超过20滴/min,然后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
13.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告知经治医师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 返回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

输血查对制度范文(6篇)

输血查对制度范文(6篇)

输血查对制度范文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____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号)、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和条形码,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条形码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

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血过程查对制度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____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

查实相符后进行下一步程序。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查对。

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后方可输血。

4)输血后查对。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粘贴在病历中,将血袋冷藏保存____小时备查。

4、无菌物品查对制度1)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启用的来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1.血标本审核
1.1由医护人员持受血者血标本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双方逐项核对正确无误后双方全名签字。

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应一律退回。

1.2受血者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对下列之一者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24h之内的。

1.2.1有输血史。

1.2.2有妊娠史。

1.2.3抗体筛选与鉴定阳性。

1.2.4大量输血患者等。

1.3输血科在血型鉴定和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前必须再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患者和献血者血标本。

2.血型鉴定
2.1输血科对患者红细胞ABO血型鉴定必须包括正定型和反定型。

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只行正定型检测,可不行反定型检测。

常规检测RhD血型。

2.2血型鉴定结果报告录入电脑,并保存10年备案。

3.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前进行的相关检查
3.1应用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的血标本行抗体筛选试验。

如患者48h内多次输血,应重新行抗体筛选试验。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抗体筛选试验结果阳性应进行抗体的特异性鉴定。

3.2应用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的血标本同时抽取样本作输血前感染性指标检测,确保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患者输血前即刻病毒性传染病的指标情况。

3.3复查受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包括第1次输血浆及血小板的受血者。

3.4复查血液制剂ABO血型及RhD血型
3.4.1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少白细胞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全血等血液制剂应复查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

3.4.2机器分离采集血小板、普通冰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等血液制剂可复查ABO血型(反定型)等。

4.血液交叉匹配试验
4.1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包括主、次侧试验。

4.2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至少1种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聚凝胺法等)
4.3条件允许情况下,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应由输血科2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互相核对结果后全名签字(或电子签名):1名进行血液交叉匹配试验操作并查对患者及血液制剂相关信息,另1名再次复查患者与血液制剂相关信息;1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值班时,操作完毕后由操作者自已复核后签字。

4.4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结果须有记录,并保存10年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