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抽样检验及留样制度含微检制度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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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抽样检验及留样制度含微检制度

七分妆公司不合格原料成品处理规定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顾客。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原物料采购、外包加工品、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不合格的控

制。

3、职责与权限

总经理授权品管制定并执行。

3.1 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确认和评审,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3.2 仓库负责进料不合格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负责产品入出库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

4 管理规定

4.1 品管部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评审。

4.2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方法可采用选别、特采、退货等。

4.2.1 采购人员在供方现场采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当场退货。

4.2.2 检验员在接受采购产品验证时发现不合格品,挂“不合格品”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总经理作出处置决定。

4.2.2.1 作退货处置的,由仓库通知厂商载回处理或到本公司处理。

4.2.2.2 作选别处置的,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调派人员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挑选。挑选时,由检验人员指导作业人员挑选,并留下挑选记录,决定是否挑选需生产及品管部和相关人员同意才能实施。

4.2.2.3 做“特采”的进货产品仅限于特定的产品、时间或数量内,需得到或授权人批准,作好标识,办理入库手续,并跟踪此类产品的过程变化。

4.3 制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处理办法可采用返工、报废、选别、特采等。

4.3.1 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半成品、部门应立即采取停止转入下道工序的措施,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有关授权人评审,作出处置决定。

4.3.2 不合格品处置方式

4.3.2.1 作报废处置的产品。由操作者交检验员登记确认,并对其做出标识,办理报废手续。

4.3.2.2 作返工处置的产品,应作好标识,交车间相关工序依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返工,检验员对该产品进行跟踪,返工完成后,检验员对该产品进行重新检验,以防止不合格品再次发生。

4.3.2.3 选别。当制程变异导致产品品质不稳定时,则生产部经理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对已允许接收或拒收产品进行毛重检,以保证其质量。

4.3.2.4 特采。由生产部提出,报相关授权人批准审核执行。

4.4 制程中不合格原物料的处理。

在制程执行过程中,作业人员发现不合格原物料交检验员确认后,贴上不合格标示。该批产品生产完成后,专案负责人应整理不合格原物料,并清点数量,交品管部按相关程序处理。

4.4.1 若处理权责属供货商,则由品管部通知仓库退回厂商处理。

4.4.2 若处理权责属公司,应由相关权责部门开具报废单申请报废,报废单需由品管、生产、技术确认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通过。

4.5 成品检验中不合格的处理

质检完成成品抽样后,若判定为不合格,应负责将同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同时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交由授权人评审做出处置决定。处置方式可采用选别、返工方式。

4.6 客户退回品

4.6.1 客户退回品,由业务单位开出《退/补货单》,并附上客户文件,通知仓库将产品运回置于退货区,做好标识,同时通知品管部检验。

4.6.1.1 经品管部检测,若检测结果确定是合格品,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4.6.1.2 经品管检测不合格品,则依4.3.2执行。

4.6.2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付或顾客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部找出原因,仓库、品管、技术部门负责针对不合格品造成后果或潜在后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财务部及时与顾客联系,实施补货,赔偿等措施,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

4.7 所有品质异常处理应由品管部检验员负责,授权人评审与处置,责任部门(包括供方)应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品管部监督、检查,确保今后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4.8 不合格品处置过程的所有记录应由品管部门负责归档、保存。

七分妆公司洁净车间管理制度

1.目的

确定洁净车间符合GMPC标准要求,创造一个优良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半成品静置间、生产灌装间、储瓶间、化验室、微检室。

3.职责

3.1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

3.2质检部负责车间的卫生监督和检查、检验。

3.3生产部负责车间卫生的清理及维护。

4.内容

4.1患皮肤病、手指创伤和传染等疾病不能上岗。

4.2上岗前在指定的更衣室穿戴好符合区域工装要求的工作服、鞋、帽、口

罩,并清洗双手,用消毒水进行消毒。

4.3人、物分流,人员、物料在指定通道进出,不得交叉穿行,避免造成污

染。

4.4每天早、晚使用酒精对工作台进行消毒。

4.5生产区实行卫生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卫生,对地面、墙、窗口进行擦

洗、消毒,确保地面、墙和窗等区域干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卫生死角。

4.6操作人员接触料体前必须进行双手酒精消毒或戴上橡胶手套,以防止料体

污染。

4.7开始工作前先检查设备是否清洁到位,并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4.8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半成品在空气中暴露时间过长,灌装过程中要求半成

品料斗上方加盖,以防污染。

4.9工作时必须将门关紧,尽量减少人员进出。

4.10洁净区内进行的操作活动,要稳、准、

轻,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种活动的幅度应限制在最低限度。4.11不得带入非必要物品,所有容器、设

备、工具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后方可进入。应尽量减少不易清洗、表面不平设备及设施的使用。

4.12洁净区的洁净室和清洁用具,除应符合

生产区洁净要求外,洁净室还应保持通风,清洁用具保持干燥,清洁工具如拖把、抹布等清洗完后,不能存放在洁净区内,应放在指定区域。清洁剂、消毒剂应交替使用。

4.13每天下班后应打开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并

做好记录。

4.14生产过程中,手、灌装设备或其他任何

用品未经消毒不可直接接触半成品,或确实灌装需用手接触半成品时需带上无菌一次性手套。

4.15产品灌装过程中,亦应尽可能避免手接

触包装容器内表面及内垫等,并随时准备消毒液对手和生产用具、操作台进行消毒。

4.16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

净、不产尘的容器中放在生产区指定的地方,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将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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