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服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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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服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树立公司形象,统一着装,对工作服制作、发放、领用、穿着等实施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转正员工。

第二章工作服类别划分

第三条工作服分类(详见附件1)

第三章**电商事业部员工工作服管理

第一节**电商事业部工作服的管理、申购、制作

第四条 **电商事业部员工工作服由**电商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员统一管理,**电商事业部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三天内,由转正员工填写《**电商事业部工作服订制申请单》(附件2)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员处汇总。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员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工作服订制申请单》编制《**电商事业部工作服订制汇总表》(附件3)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省域电商事业部负责人审核后,发起OA流程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审批后由行政后勤部备案、统一制作、发放工作服。

第六条服装的制作原则,如国家或地区有统一要求者(如保安服装),优先采用统一服装;如国家和地区没有统一要求者,则应根据公司要求,按岗位职系制订相应的工作服。

第二节**电商事业部员工工作服的配置、发放、折旧、回收

第七条工作服的配置原则,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和职业形象的需要,统一选定与行业特点相适应的服饰种类和款式,同一管理职系员工的服装应一致,以转正员工为配置发放对象,分为春秋装、夏装、冬装三类分别配制和发放。

第八条工作服配置标准、数量、金额详见附件1。

第九条员工工作服使用年限:春秋装、冬装实行每三年制发一次;夏装实行每二年制发一次。员工服装依据公司VI标识体系量体订制。

第十条行政后勤部应于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制作完成工作服并发放至**电商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处。行政后勤管理员在收到行政后勤部制订的工作服后,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电商事业部工作服

订制申请单》发放相应的工作服至转正员工手中,发放时应与领用人签订《工作服发放、领用单》(附件4),双方确认签字后扫描至行政后勤部备案,原件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员存档。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依下述规定折旧或回收

(一)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工作服装(不回收、折旧实物):

1、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不满半年,夏装、秋冬装均全额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2、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半年,不满一年,夏装按50%扣取服装原值费,秋冬装按80%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3、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一年,不满一年半,夏装按30%扣取服装原值费,秋冬装按60%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4、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一年半,不满二年,夏装按20%扣取服装原值费,秋冬装按40%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5、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二年,夏装不交纳服装原值费,秋冬装按30%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所有。

6、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二年半,不满三年。秋冬装按20%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所有。

7、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三年,秋冬装不交纳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所有。

(二)副经理级(含)以下人员工作服装(回收、折旧实物):

1、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不满半年,夏装按30%扣取折旧费,秋冬装按50%扣取折旧费,服装收归公司;

2、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半年,不满一年,夏装按25%扣取折旧费,秋冬装按40%扣取折旧费,服装收归公司;

3、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一年,不满一年半,夏装按20%扣取折旧费,秋冬装按30%扣取折旧费,服装收归公司;

4、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一年半,不满二年,夏装按10%扣取折旧费,秋冬装按20%扣取折旧费,服装收归公司;

5、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二年者,夏装不扣取服装原值费,夏装归员工所有,秋冬装按10%扣取折旧费,秋冬装收归公司。

6、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二年,不满二年半,秋冬装按5%扣取折旧费,服装收归公司。

7、自发放工作服起,在**电商事业部工作期限满三年,秋冬装不扣取服装原值费,服装归员工所有。

(三)工作服配饰或者附件:以发放时登记的数量为准,随服装发放时发出,离职时全部收回。(四)折旧基数界定

领取新工装的,退回时折旧费扣取基数按订制价值计算;领取折旧后工装的,退回时折旧费扣取基数按领取时的折旧价值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服回收条件

1、清洗干净,无褶皱,无污渍,无破烂,无缺件,8成及以上成色等。否则,公司一律不作回收。

2、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离职时无法回收工作服的(损坏、遗失等),按第十一条第(二)点扣除折旧费后计收服装费用,服装归员工个人所有。

第十三条工作服的保管

1、未发放或回收的工作服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后的工作服由领取人自已保管。

2、回收后的干净工作服,待有新员工入职时,可发放给新员工作为试用期间的工作服,待转正后领用新工作服后退还。

第三节工作服的更新、报废

第十四条工作服的更新

(一)工作服使用期限到期后如需更换由员工本人提出订制新工作服申请填写《省域电商事业部工作服订制单》,报相关领导审批。

(二)如因公司统一更新款式需更新工作服的,由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员填写《**电商事业部工作服订制单》报相关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三)工作服未到使用期限出现破损、遗失者,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由员工本人提出订制新工作服申请填写《**电商事业部工作服订制单》,报相关领导审批,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四)工作服更新申购流程参照本办法第四、五条,发放流程参照本办法第十条执行。

第十五条工作服报废

(一)因突发事件造成工作服损坏的,应在2日内上报相关权限领导审批后,责任人不因此赔偿工作服损坏造成的损失。

(二)对正常报废的工作服,由综合管理部行政后勤管理员填写报废单,并发起工作服报废流程。待相关领导审批后,将报废工作服集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一起进行处理,如确有人无法到岗,由该人指派本部门一人前往办理,该人对当次报废负责。(《工作服报废申请表》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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