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服务业问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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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
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明确规 定:地方政府应将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人民政 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以确保公共体育场馆的 正常运营。但目前,各地公共体育场馆每年获得的财政拨 款十分有限。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本级所属体育场馆如国 家奥体中心、首都体育馆等场馆,中央财政对其投入占总 收入的比例高达70.8%,各省级政府财政所属体育场馆的 财政保障水平也达到50%左右,而数量最为庞大的地市级 和县区体育场馆是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特别是基本公共体育 服务的最主要载体,但地方财政对其保障水平仅为16.4% 和10.6%,呈现隶属层级越低,财政保障水平越低,运营 收入所占比例越高的“累退现象”。
同时,成立场馆运营公司或引入专业运营机构,建立市场 化运营机制,对大型场馆的经营性业务进行开发和运营, 借助企业制度设计的优势,消除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和 人员编制管理等对场馆市场化运营的不利影响,引入场馆 亟需的市场开发专业人才,提高大型场馆的市场运营能力 ,通过体育场馆的市场化运营反哺公共体育服务。鼓励体 育场馆从业机构拓展服务范围,走出体育场馆承办和承接 各类体育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体育场馆从业机构在活动策 划与执行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从场馆运营走向运营场馆, 以促进体育场馆从业机构做大做强。
根据笔者2009年底的调查,2009年有 63.3%的被调查体育场馆全年举办大型活动 在20次以下,仅有3%的被调查场馆年举办 大型活动在50次以上。 在全国体育馆中,体育场地面积仅占体育 馆建筑面积的10%左右,体育馆90%左右 的面积是各种功能用房和附属设施以及看 台下空间等。即便是体育馆天天对群众健 身开放,得到利用的也仅仅是占体育馆 10%左右的场地面积,其他90%的体育馆 建筑面积处于闲置状态。
我国不同层级政府所属体育场馆保障水平
总局本级 省本级 地市级 县区级 财政投入占总收入比例 70.8% 49.0% 16.4 10.6%
运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26.4%
50.5%
54.5%
60.7%
3 发展对策
3.1适度控制大型场馆建设,加快中小型体 育场馆建设 各地应适度控制大型场馆的建设,必须 要建的场馆应降低建设规模,进行复合化 设计,使之具有多种使用功能,便于赛后 多功能利用,依托大型体育场馆,规划建 设体育城市综合体。各地承办大型体育赛 事应充分利用现有场馆,通过对现有场馆 增加临时看台、活动坐席等临时设施以及 搭建临时场馆等措施,满足承办大型赛事 的要求。同时,应加快中小型场馆建设, 将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型场馆建设。
体育场馆服务业发展现状、 问题与研究展望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陈元欣
近年来,各地体育场馆的快速发展,有力地带动 了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发展,也对体育场馆服务业也提 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体育场馆服务业虽发展较快, 整体上具备一定规模,但在发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与国家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 还有一定的差距,现行的体育场馆场馆管理体制也在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场馆服务业的发展,亟需改革现行 的体育场馆管理体制,以促进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快速 发展。
取自我服务方式的场馆所占比例相对较低。
2 场馆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体育场馆服务资源不足与闲置问题并存 一方面存在着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另一方面 ,却又存在着部分体育场馆尤其是大型体育场馆 资源闲置比较严重的矛盾现象,但国内相当一部 分大型体育场馆场馆资源使用率比较低,部分大 型体育场馆一年举行的活动不足20余次,加之大 型体育场馆的竞赛定位,其难以对群众的健身开 放,致使许多体育场馆资源闲置问题比较严重。
2.3 事业单位体制机制难以适应市场 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预算管理制度束缚经营灵活性 编制管理导致人员流动不畅,冗员过多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场馆运营负担过重 绩效工资制度不利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2.4 市场尚未完全放开,民营 机构参与政策不确定
各地对于场馆只有在原有管理机构运营困难或财政负担较
重的情况下才考虑放开市场,引入民间运营机构。国内放开 体育场馆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的体育场馆十分罕见。在传统 管理体制下,多数体育场馆作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以享 受政府每年的财政拨款以及上级补助,到了体育场馆的大修
2.6专业机构与人员较为缺乏,从业 人员服务意识薄弱
当前我国较为专业的体育场馆运营服务提供商比较缺乏, 目前国内仅有部分中体、华体、体育之窗等部分较为专业的体 育场馆运营机构以及部分外企如美国的AEG集团等,为部分体 育场馆提供体育场馆运营服务,较为专业的体育场馆运营集团 公司尚未出现,各从业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尚未形成规模化 和连锁化经营。目前,我国体育场馆业从业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和运营水平普遍不高,优秀的体育场馆运营人才也比较缺乏,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体育场馆业的发展。而且,我国体 育场馆业从业机构多为单一的体育场馆运营机构,经营范围比 较狭窄,缺乏赛事资源与文化活动资源等,不利于场馆资源的
充分利用和运营水平的提升。
2.7 政策限制过紧,运营范围受限
我国体育场馆一般规模相对较大,作为大空间建筑,具有
多种使用功能,国家相关文件也鼓励体育场馆开展多种经
营,提高利用率。但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 十二条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 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 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该规定严格限定了体育场 馆运营的范围,主场馆只能用于体育、文化以及其他公益 性活动,不能用于其他方面的运营,造成场馆的运营范围 过于狭窄,很多活动不能在场馆内举办,在一定程度上造 成了场馆的闲置。
1.2 从业机构以事业单位为主
2011年全国305家 体育中心的调查, 仅有25家体育中心 由企业运营管理
2013年不同区域被调查场馆从业机构的性质
传统事业 事业单位内部 企业 单位 企业化管理 西部 中部 东部 7 17 6 1 3 1 2 2 4 事业单位与 企业兼有 0 0 2
合计
30
5
8
3.3 推进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改革, 丰富场馆内容产业
建议推进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改革,取消 对于举办各级各类体育竞赛的限制和审批, 鼓励体育场馆从业机构自主申办和举办各种 体育赛事,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率。同时 ,建议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改,取消对于大型公共体育场馆 运营内容的限制,鼓励体育场馆从业机构对 场馆进行多功能利用,以提高场馆的使用率 ,丰富场馆内容产业,实现场馆资源的充分 利用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2
1.3 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1.4 经营范围不断拓宽
经营范围不断拓宽
服务内容和项目日趋丰富
1.5 服务外包逐步普及
据笔者2009年的调查显示,有53.3%的被调查
场馆在票务、广告和附属设施开发等工作中选择与 专业机构合作;有55%的被调查场馆对于清洁卫生 、安保、饮食等服务性工作采取委托专业(物业) 公司或委托专业公司与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采
2.8 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 政策执行不到位
营业税是大多数场馆缴纳的最主要的税种 ,营业税支出在场馆的各种税收支出中所 占比例较高,部分场馆高达80%左右。场 馆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 功能、性质和类型相似,甚至完全一样, 并共同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予以 规范,但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不需 要缴纳营业税,而场馆则要缴纳数额不菲 的营业税,极不公平、极不合理。
2.2 体育场馆内容产业缺失,服务 产品单一,产业链不完善
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发展需要以内容产业为 基础,通过举办各种体育赛事、文化活动 来充实体育场馆。目前国内体育场馆内容 产业十分缺乏,尤其是优质的体育赛事资 源更为缺乏,使得体育场馆服务产品过于 单一,仅仅处于对外开放阶段,打开场馆 大门供群众健身,对外出租房屋,难以满 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尤其是消费 者对于高质量赛事的观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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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体育竞赛审批制度使得体育场馆管理机构难 以成为独立的办赛主体,只有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才 能成为申办和承办体育赛事的主体。由于体育场馆 内容产业的缺乏和制约,使得体育场馆服务业整体 发展滞后,与体育场馆服务业相配套的专业供应商 较为缺乏,社会分工与合作机制并未形成,上下游 产业不配套,产业链不完善。 我国绝大多数体育场馆从业机构的运营范围局限于 体育场馆范围内,仅仅负责其所管理的体育场馆资 产的经营和管理,未能拓展经营范围,未能走出体 育场馆承办和承接各种活动,使得自身的运营能力 和产值难以上规模,从业机构规模过小。
或中修年限,可以申请政府专项的体育场馆维修基金,但体
育场馆由民营机构运营后,原有的体育场馆享受的各项运营 政策以及各种待遇等民营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存在着体育场 馆运营政策的不确定性问题。
2.5体育场馆业服务标准缺失
我国体育场馆业发展到现在既没有出台相应的行业服务标 准亦无相应的国家服务标准。国家体育总局曾于2005年与 国家认监委联合出台了《体育服务认证管理办法》,以期 推进体育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服务的标准化。体育服务认证 的依据主要是体育服务标准,从目前的认证对象来看主要 是各级游泳馆和健身会馆等,但有关体育场馆服务的国家 标准尚比较缺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体育场馆服务质量 的提升与体育场馆服务业的规范化、快速发展。
税收政策
根据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 关规定,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 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自收自支事 业单位性质的场馆或企业运营的场馆,则需要缴 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场馆管理机构在运 营困难的情况下,享受政府财政拨款则无需缴纳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旦通过自身努力, 可以自身承担运行经费,不需要政府拨款,转为 自收自支或企业时,则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 地使用税,政策设计极不合理
3.4 分类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 增强场馆发展能力
中小型场馆以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为主 ,亦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革,继 续保留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 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场馆免费或低价 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 务。大型场馆虽亦按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进行改革,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由政府以 购买公共服务或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 ,场馆管理机构主要从事公共体育服务的 提供和场馆的日常运行。
1. 场馆服务业发展现状
1.1 体育场馆服务业初具规模 1.2 从业机构以事业单位为主 1.3 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1.4 运营范围不断拓宽 1.5 服务外包逐步普及
1.1 体育场馆服务业初具规模
2007年全国体育场馆服务业的总产出达到34.49亿元, 增加值为23.04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为2.41万人,资产规 模达到125.5亿元,2012年体育场馆服务业增加值达到 54.6亿元,从业人员为2.66万人。根据体育总局2011年的 调查,2010年全国242家大中型体育中心2010年的运营收 入为9.1亿元,较2009年增长7.31%。根据湖北省2012年 的调查,2011年湖北省体育场馆服务业的总产出为2.16 亿元,增加值为1.4亿元,对湖北省体育产业增加值的贡 献为1.12%。
能源优惠政策
在扶持政策方面,相关政策主要体现在2014年国务院下发 的《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和体育总局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 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意见》和《通知》 中均明确提出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使用的水、电、气等能 源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虽然《意见》和《 通知》中对于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使用的能源价格政策给 予了明确规定,但从有关部门和学者的调查情况来看,这 项政策在各地并未得到执行,体育场馆能按照商业标准或 非民用标准缴纳支付各种能源费用。
3.2建立财政分级负担机制,加大对 基层场馆从业机构的转移支付力度
借鉴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和文化站点等 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财政保障制度设计的主要 经验,建立场馆财政分级负担机制,不同层 级场馆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费用主要由 对应的本级财政予以负担。
同时,中央财政应设立专 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 等欠发达地区基层(地市 级和县区级)场馆的转移 支付力度,确保欠发达地 区基层场馆能够获得相对 充足、平等的财政拨款, 重点保障欠发达地区基层 场馆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 务,使各地场馆能够提供 相对均等化的基本公共体 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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