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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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规章制度文件

教务处规章制度文件

教务处规章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学校教务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行政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教务处必须遵循学校的宗旨和办学思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稳定发展。

第四条教务处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切实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教务处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教学协调、教学评估、教学改革等工作,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教务处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过程记录的真实和完整。

第八条教务处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

第九条教务处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条教务处要加强对学校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教务处要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组织各个学院和部门编制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教学计划要合理安排各门课程的开课时间、授课教师、教学内容等,确保各专业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教务处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教务处要定期对教学计划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计划的质量监控,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每学期开设不同类型的课程,教务处要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专业设置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类课程。

第十七条课程安排要综合考虑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等因素,确保课程安排的科学合理。

第十八条教务处要及时公布课程安排和课程表,方便师生及时了解教学安排。

第十九条教务处要加强对课程内容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最全版)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最全版)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最全版)审核人:编制人:制定日期:年月日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1、学期初,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计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两周定时活动一次。

按照活动计划研究材料,讨论新课程标准,说课做课评课,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教学经验交流等等。

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实到实处。

有详细活动记录。

3、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

帮助新老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4、“四课活动”经常化。

每学期每位教师做一次汇报课,每学科搞一次研究课,学校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组织一次观摩课。

力争每学期都能涌现出新的教学能手。

5、同年级同学科要坚持集体备课(详细要求令附),在每位教师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共同分析研究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分析重点难点,切磋教学方法,探讨双基训练和能力培养。

6、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7、学期末,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教师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和教研活动的心得体会,存入学校业务档案。

教导处要整理编辑论文集交流或推荐到报刊、出版社发表。

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各位教师备课中的不足,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更深刻的领会教材及新课标的基本要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更科学地设计教学环节,更灵活地实施教学方法,更有效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特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要定时、定主讲人。

学院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学院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学院教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涉及所有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管理的宗旨,积极推进教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第四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教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水平。

第五条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委员会是学院教务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教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按照“教学管理、课程管理、学生管理、考试管理、教学资源建设”五大模块进行。

第七条学院教务管理工作应注重综合协调,确保教学环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课程建设与评价,推动课程建设改革,制定课程建设评价机制,促进教学内容不断更新。

第十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实施与监控,建立教学过程监控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建立教学资源数据库,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利用。

第十二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改革与创新,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创新实践,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

第十三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评价与反馈,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对教学活动的反馈和改进。

第十四条学院教学管理应强化教学风评与公平,加强对教学风评的监管,保障教学活动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五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坚持课程建设与评价相结合,推动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第十六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强化课程质量监控,建立课程质量监控机制,确保课程质量。

第十七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强化课程资源共享,建立课程数据库,促进课程资源的共享。

第十八条学院课程管理应强化课程评价与反馈,建立课程评价体系,促进对课程的反馈和改进。

教务处管理制度汇编

教务处管理制度汇编

教务处管理制度汇编任课教师管理制度首先是考勤制度1、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进行早、中、晚签到,一次不签到者扣6元,迟到不补签者按旷工论。

2.每节课提前2分钟等待,不等待扣1分;如果铃声落在后面仍然没有进入教室,3分钟内扣3分,3-10分钟扣5分;1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属于三级教学事故;不得无故离开教室;提前3分钟内完成的扣5分;提前10分钟完成的,认定为三级事故。

3.工作期间离岗20分钟,提前10分钟离岗的,罚款20元;离岗20分钟以上的,处50元罚款。

4、校级组织的会议(例会、周六培训)迟到5分钟内,扣2分;不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学校师生大会及论坛无故缺席者,扣5分;(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向考勤员或负责人申请)。

5.早晚辅助课铃声响起后未进入教室的,3分钟内扣3分,3-10分钟内扣5分;如无早、晚救援,按三级事故处理。

无特殊情况,班主任不得占用导师,否则视为三级事故(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同意后通知导师)。

6、教师课时按规定签到时间签课,忘签者不允许补签,晚签、补签者扣10分。

7.无故旷课,扣2分。

8、每周升旗,不按学校要求着装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9、教师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校内看病需向教务处请假),假条一式三,一份交门卫,一份交考勤老师,一份留教务。

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

二是教学督导制度1、每学期开学一周,上交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予教研组长审批签字,并按时提交教务处,超时者扣教研组长3分,直接责任人5分;教师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偏差在周课时内属于正常,差一周按二级事故处理,差两周按一级事故处理(学校调整时间除外);授课进度计划填写不规范者扣2分,并限期改正。

2.无教学计划或有旧教学计划的班级将受到三级事故处罚;教学计划预留一周学时,少一学时扣2分;按学校要求的格式编写教案,每缺一项扣0.5分。

(注:英语科目必须有中文笔记);每学期开始前,编制12学时教学计划(体育、音响、美容6学时),每缺一学时扣2分。

教务管理制度清单表格

教务管理制度清单表格

教务管理制度清单表格1. 教学计划制定1.1 每学期初,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系教研室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本院系教学计划,并向学院领导和教师公示。

1.2 教学计划应包括学年学期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选用等内容,并与学校学位规划和教学改革要求相衔接。

2. 课程管理2.1 各院系教研室负责每学期课程开设计划的制定和课程安排,并向教务处备案。

2.2 课程设置应符合专业发展趋势和学生需求,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2.3 课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进学生学习情况,掌握教学效果,随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教学质量评估3.1 每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学生对各门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估,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3.2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和教研室,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并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 教师培训与评价4.1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2 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价,包括教学效果评价、科研成果评价、师德师风评价等,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和奖励的参考依据。

5. 学生管理5.1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

5.2 学校开展学生评教活动,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6. 教务工作流程6.1 教务处制定教务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保证教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6.2 教务处要及时了解各院系的教学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

7. 离退休教职工管理7.1 学校对即将退休的教职工进行离职交接和培训,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7.2 对已经退休的教职工进行安排和关怀,保障他们的权益。

8. 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8.1 教务处建设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教务工作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8.2 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篇.doc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篇.doc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1 碱都学校2015-2016年度教学管理制度碱都学校2015-2016年度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学、教研规定1、学校要健全教研机构。

按学科分别成立语、数、英等教研组。

2、各教研组要拟订出各学科的教研计划,按每学期或每学年确定一个教研专题,培养学科带头人。

3、教研必须以提高课堂40分钟教学效率为目的,以学习教学大纲为基础,以备课、说课、评课、研课为重点。

以开展教学观摩为途径,千方百计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每位教师应按时参加教研,做好笔记,积极发言,达到有听有得的效果。

5、做好教学资料的收集、积累、建档工作。

精心教前的设计,留心教后的反思,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完成一篇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

为贯彻执行教研室的工作精神,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课前准备(一)编写学期教学计划1、认真学习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明确课程性质、目标和实施建议,以课程标准为确定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质量的依据。

2、拟订计划。

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依据课标(或大纲)和教材,结合学生实际,拟好教学计划。

注意计划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计划须在教研组交流,经学校教导处审查后方可实施。

(二)备课1、提前备课。

教师须提前一周或一课备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再备,要整组(整单元)备课,从知识的整体性、系统性出发,统筹每教时的教学重点。

2、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要根据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设置要求,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教师要通过对教材内容的认识、实践、批判和反思,把课程内容按照学生实际需求加以组织、整合、实现对教材内容的再创造。

3、教法、学法研究。

在各个教学环节,要根据教学内容相机进行“激趣导学”,指导学生学会学习。

4、编写教案。

①认真钻研教材,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特点及学生实际,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套)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套)_规章制度完整篇.doc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套)_规章制度教务处主任职责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

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

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7、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

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教务工作,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质量第一、管理为重”的宗旨。

第四条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推进、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教务系统管理工作应坚持“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保证质量”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教务处是高校教务系统管理的主要组织机构,负责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学改革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设立教学管理科、教学发展科、教学研究科等部门,分工明确,协作配合。

第八条教务处设立教务局长、副局长和科室负责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教务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系。

第十条教务处要做好教学计划的编制、课程的安排,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务处要积极推进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水平提升。

第十二条教务处要指导学院组织教学检查、教材建设、教学评估工作,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教务处要做好学生信息管理工作,保障学籍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四条教务处要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学生档案和信息库,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跟踪和分析。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组织学生学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教务处要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管理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五章教学改革第十七条教务处要积极响应国家和学校教学改革政策,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途径。

第十八条教务处要开展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指导学院倡导教学创新和探索教学新模式。

第十九条教务处要支持和推广教学成果,促进教学实践与科研成果的融合。

第六章教学督导第二十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办法,定期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要开展教学督导的结果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弱项,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本汇编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学校行政管理1. 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2. 校务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校务会议,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学校发展方向,监督学校工作执行情况。

3. 行政办公制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办公制度,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教学管理1. 教学计划管理: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教学计划,并监督实施。

各年级、各学科要制定详细的教学进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2. 教学质量管理: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 教研活动管理: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定期举办教师论坛、教学观摩等活动,分享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四、学生管理1. 学籍管理: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 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3. 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教育。

五、教职工管理1. 教师聘任制度: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实行教师聘任制,明确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2. 教师培训与发展: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3. 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价。

教务处规章制度汇编

教务处规章制度汇编

教务处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务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包括教务处的工作人员、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是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校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学生考核、学生成绩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遵循“严格管理、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

第二章教务管理第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各项教学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展教学活动。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的任职管理、培训和评价工作,建立教师队伍的培训体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八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教学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学生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保障学生学籍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考核和评价工作,确保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公正、公平、客观。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

第四章师德师风建设第十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规范培训。

第十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职称评审工作,建立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

第五章教育教学改革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

第十七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落地和实施。

第六章外事合作第十八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推动学校与国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项目。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教务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②教职工在上班期间患病住院治疗所请的病假,按特假对待,但不记全勤。
③教职工参加成人高考、自考及各类函授考试均按特假对待,但不记全勤。
④教职工送子女去考学、上学,视其路途远近,按特假对待,但不记全勤。
8、旷勤:正常工作时间不到岗位的,请假未准、擅离职守的和超假未及时补假的(特殊情况除外)均为旷勤。旷勤一天者,扣除日均工资的100%;旷勤一节扣20元;旷勤累计3节,按一天计算;旷勤2-3天者,视其情节另行从重处理。缺操、缺会等一次按旷勤1节论处。每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政治思想(10分)
由学校考核组按考核对象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各方面权衡,进行客观公正的量化考核。
1、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学习和自学,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2分)
2、依法执教: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举止文明,关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分)
2、病假超一天扣1分, 3天扣完为止,3天以上按学校考勤制度规定执行,不再本拦内继续扣分。(3分)
3、旷勤一天扣3分,旷勤一节扣1分,3节累计1天扣分。(3分)
4、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2分)
说明:学校领导、总务后勤人员、只任副课的教学人员、学前班教师和新调入教师的基本项考核办法。
1、学校领导基本项考核办法:学校领导在德、能、绩、勤综合考核中的教学成绩评分时,要根据学校与县教育局签订的《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奖罚兑现情况打分。若学校获得县直第一奖项,校行政领导按第一名记(22分),县直第二名按第二名记(18分),县直第三名按第三名记(14分);分管副职领导各下调2分记。班级评比项(14)分,以负责调研班级每学期班级评比结果,按均分进行分组排名记分,第一名记6分,依次下降0.5分记,调研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累记2分。

高中教务处规章制度细则

高中教务处规章制度细则

高中教务处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务工作,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2.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3.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管理;4.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5.协调、监督和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6.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和投诉事宜。

第五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的权威,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条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校规校纪,不得擅自离校、旷课、逃课;2.不得在学习时间内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带有影响课堂秩序的物品;3.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不得破坏他人财产;4.不得参与或组织违法违规的集体活动;5.尊重他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欺凌他人;6.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浪费时间、金钱;7.不得抄袭、作弊,不得伪造证件,不得利用他人代替考试;8.不得擅自离校,不得擅自更换住宿地址。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

第八条学校教务处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等内容。

第九条学生在考核评价中应当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带有违规物品等行为。

第十条学生在学习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学校教务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学籍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应当认真对待学籍管理工作,如有学籍异动,应当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报告。

第十三条学生如需请假、退学、休学等,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校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教务管理制度汇编学校教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务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师管理、学生成绩评定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教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教学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学创新与发展。

第四条学校教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服务。

第二章课程设置管理第五条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学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制定课程设置方案,并报教育教学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对课程设置进行定期评估与调整,确保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适宜性。

第七条学校加强对实验课程的管理,保障实验环境的安全、设备器材的完善,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设备。

第三章教材使用管理第八条学校对教材的选择和使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教材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学校鼓励教师使用多种教学资源,包括电子教材、网络资源等,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学校制定教材管理制度,明确教材的选购、发放和归还流程,并建立教材循环利用制度。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招聘、聘任、培训、考核等方面。

第十二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教学观摩与评课,提供教学指导和改进意见,并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研讨和培训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教师激励机制,通过岗位设置、薪酬激励、职称评定等方式,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章学生成绩评定第十四条学校制定学生成绩评定制度,明确评分标准和评分流程,确保评分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多种评价方式的使用,包括考试、作业、实验、调研报告等,并提供评价结果的反馈和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学业发展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表现、课程选修情况、成绩等信息,并提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指导。

第六章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教学评估、教学督导、教学质量报告等。

(完整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目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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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课管理制度汇编》目录(9.5 定稿 1)第一部分政策法例及上司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关于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教课质量的若干建议4、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课计划的原则建议第二部分学校教课管理制度一、综合管理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管理规程(稿本)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稿本)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重生学籍管理制度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津贴发放方法6、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工作流程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双师型”教师方面的制度(?)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兼职、外聘教师管理制度(?)9、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聘任教师方面的制度(?)1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建设方面的制度(√)1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核查实行方法1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增强教课改革试点工作的实行方法1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课工作基本规范1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人材培育工作水平评估建设实行方案1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增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方法1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工作的领导制度(无)19、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教课运转管理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方法(稿本)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讲课资格认定方法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试讲规定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课表编排及调课、代课、休课、补课暂行规定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档案管理方法6、长沙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暂行方法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管理与考察方法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管理方法(试行)1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材建设的规定1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方法(试行)1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拟定课程教课大纲的原则建议1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拟定课程实训大纲的原则建议1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建设、教研教改经费管理方法(稿本)1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改革立项管理试行方法(待发)16、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增强产学研联合教育工作实行建议1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拟定2006 级专业教课计划的指导建议1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院系(部)两级管理工作规程19、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7 级高职专业教课计划订正的建议2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指导制度(无)2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课设计撰写的有关规定三、实践教课管理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判定工作规程(无)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增强职业技术判定工作的暂行规定(无)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法6、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增强实践教课管理的若干建议(?)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方法(√)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行方法(试行 )9、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法(试行 )1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性教课的管理方法四、专业与课程建设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行方法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实行方法(试行)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课程建设规划(2006-2010 年)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2006-2010 年)5、关于新专业设置与申报的管理方法五、教课质量管理与议论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评选方法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暂行管理方法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课差错、教课事故认定与办理方法4、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课检查的实行建议(试行)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课规则6、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信息员制度实行方法(试行 )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成绩核查管理暂行规定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核查命题规范(试行)9、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核查评卷细则(试行)1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分别试行方法(待发文)11、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制度(√)12、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质量优秀奖励评选方法(试行)(稿本)13、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课成就评选奖励实行方法(稿本)14、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生参加院内外竞赛获奖奖励方法(稿本)15、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罚预警规则16、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评学实行细则(试行)1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质量的追踪检查制度(?)1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19、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标兵评选实行方法20、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督导室工作方法21、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院系(部)两级教课督查组的通知六、教课管理组织系统1、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教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2、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专业教课指导委员会的决定3、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学院专业教课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4、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5、关于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学术委员会的决定6、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稿本)7、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8、长沙商贸旅行职业技术学院教课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

教务处各种规章制度汇编

教务处各种规章制度汇编

教务处各种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务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统一管理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各教学单位的教务工作。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拟订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安排和考试安排,并督促实施,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组织学生的选课、考试、成绩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开设和调整各类课程,组织教师选课、排课,并定期评估教学效果。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学校各教学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建立教师评职称制度,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和成果,评定其职称,并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

第十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定绩点制度和奖惩政策,激励学生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教学安排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每学期的教学计划,确保各课程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进行选课工作,合理安排学生的选课情况,保证每位学生都能选择到符合自身需求的课程。

第十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每周的课程安排和教室分配,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实习和实践安排,确保学生在校内、校外实习实践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章考试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确保考试的安全和公平。

第十七条学校教务处负责考试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严格管理考场,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第十八条学校教务处负责考试试卷的印制、分发和回收,保密性工作要做到位。

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教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务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应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育教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章程、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教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第五条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社会、家长、学生等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六条学校教务管理工作应当注重质量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应当倡导和践行素质教育理念,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遵守教务管理制度,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九条学校每学期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

第十条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课程设置要求。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应当经过教务部门审核备案,保证教学质量和进度的落实。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调整和完善教学计划。

第三章教学评估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规范的教学评估标准,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时间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师资队伍进行教学能力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提升。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学生档案,及时了解学生学业情况和个性特点。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学评估结果,对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课程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学校的教学目标,制定完善的课程设置方案。

第十九条学校开设的课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开设的课程应当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和阶段性,满足学生的学科发展需求。

教育局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教育局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教育局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教育局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教育管理行为,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教育管理制度适用于教育局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校督导、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由教育局领导小组商议通过,报教育局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育局的各级领导和管理者应当严格执行教育管理制度,确保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第七条教育局应当注重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和遵守制度规定。

第八条教育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教育局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根据制度的要求制定,并及时在教育局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节选聘与任用第九条教育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教育工作者的选聘和任用机制,确保人才选拔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条在选聘和任用教育工作者时,应当注重人才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以及对教育事业的热爱。

第十一条教育局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工作者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价,激励和奖励表现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第十二条对于违纪违法的教育工作者,教育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节岗位管理第十三条教育局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工作者的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第十四条对于新招聘或者调动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教育局应当进行岗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工作岗位,胜任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对于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教育局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三节绩效管理第十六条教育局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工作者的绩效评价机制,将绩效考核纳入统一管理,对教育工作者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对于绩效表现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教育局应当给予适当奖励和激励,包括提升职称、加薪等形式。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全部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全部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全部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为加强计算机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

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

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须经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并做好交接工作。

4.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

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并进行试讲,合格后上岗执教。

5.学员补课的规定。

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

6.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

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学老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2、教学实施计划管理1.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电脑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理论教学和电脑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束学计划实施隋况。

各队长、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的教员举行检查。

3.计时培训管理。

教学负责人根据学员研究情形安排各阶段教学,实施计时培训制。

理论课时为30课时,实操课时为70课时。

三、教学日志记录管理1.电脑培训记实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培训记实、教学日志上的信息应分别由教练员和学员根据教学情形按教学大纲要求填写,不得涂改。

2.认真填写培训记实。

训练结束后老师和学员必需认真填写教学情形和签字认可,任何人不得代签。

并加盖学校培训学时考核公用印章。

3.教务部门持计算机培训记录到人社局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计算机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计算机培训记录一式三份,培训结束时,XXX审核批准方能组织考试。

5.学校留存的计算机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四、教学现场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一)教学现场检查1.教学负责人每天必需对训练情形举行现场检查,包括学员研究进度情形、老师教学情形和服务情形。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教学管理类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教研室工作条例教师工作规范教师授课守则集体备课制度调课、停课管理办法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办法(修订稿)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课程建设管理规定课程负责人管理规定(试行)网络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网络课程建设规范(试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管理办法选修课管理规定双语教学管理规定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计算机基础分层次教学管理办法大学生教学工作座谈会工作制度大学生教务助理工作制度课外实践环节管理办法多媒体课件制作管理办法教室管理规定考务管理类普通高等教育考务工作管理办法形成性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试题库建设管理办法试题、试卷管理细则网络考试平台管理办法暨题库建设及考试规范(试行)教材管理类教材管理制度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教师参加教材编写管理办法自编教材管理办法附件:自编教材申请表教材评价办法附件:教材质量评价表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优秀教材评选申请表学籍管理类学籍管理规定学位委员会工作章程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使全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本规范,作为进行教学工作的依据。

教学计划第一条教学计划是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制订教学计划应当遵循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计划制订和修订的原则意见和基本要求,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改革,坚持全面发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和共同提高,因材施教,整体提高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合理地安排课程门数和分配教学时数。

第三条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教务处、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多种形式,征求用人单位、一线教师、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后,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审议通过,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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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管理制度第一则考勤制度1、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进行早、中、晚签到,一次不签到者扣6元,迟到不补签者按旷工论。

2、教师上课时每节课提前2分钟候课,不侯课扣1分;若铃落后仍未进教室者,3分钟以内扣3分,3—10分钟,扣5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不允许中途无故离开课堂;提前3分钟以内下课者,扣5分;提前10分钟下课者,按三级事故认定。

3、上班期间脱岗20分钟,及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罚20元;脱岗20分钟以上处以50元罚款。

4、校级组织的会议(例会、周六培训)迟到5分钟内,扣2分;不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学校师生大会及论坛无故缺席者,扣5分;(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向考勤员或负责人申请)。

5、早晚辅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者,3分钟之内扣3分,3—10分钟扣5分;没有进行早晚辅,按三级事故处理。

班主任无特殊情况不得占用辅导,否则按三级事故处理(有特殊情况提前向教务申请,同意后告之辅导老师)。

6、教师课时按规定签到时间签课,忘签者不允许补签,晚签、补签者扣10分。

7、教师无故拖堂,扣2分。

8、每周升旗,不按学校要求着装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9、教师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校内看病需向教务处请假),假条一式三份,一份交门卫,一份交考勤老师,一份留教务。

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

第二则教学检查制度1、每学期开学一周,上交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予教研组长审批签字,并按时提交教务处,超时者扣教研组长3分,直接责任人5分;教师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偏差在周课时内属于正常,差一周按二级事故处理,差两周按一级事故处理(学校调整时间除外);授课进度计划填写不规范者扣2分,并限期改正。

2、无教案或用老教案上课,处以三级事故;教案应有一周课时的储备量,少一课时扣2分;教案按学校要求格式项目书写规范,每缺一项扣0.5分。

(注:英语科目须有汉语注释);每学期开课前应准备12个课时的教案(体音美准备6个课时),每缺一课时扣2分。

音体美的理论课及实践课应在教案当中有所体现,考试项目应提前报请教务处。

3、未按要求布置作业及批改作业者扣少一次作业扣2分,未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月考扣5分(注:批改作业要求规范,章节测验要求有成绩,有分析)4、任科教师按要求听课,未按要求填写听课记录及评语者每项扣0.5分。

5、辅导应有组织、有计划,有质量,否则扣2分。

6、任课教师请假时需填写调课通知单,双方教师签字确认并通知相关班主任,调后不上者,对当事人以教学事故处理。

无法调课采取补课时,应填写补课单,补课不签课时,不补课者按旷课论。

一节处以三级教学事故,二节处以二级教学事故,三节处以一级事故;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处以三级事故;擅自请人代课者处以三级事故。

7、教师工作手册认真及时填写,填写不认真或不完整每项扣0.5分。

第三则督查巡查制度1、教师上课带手机扣5分。

2、教师在课堂上吹牛、发牢骚、泄私愤、教学语言随意,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影响极坏者处以三级事故。

3、教师仪容仪表不符合职业要求者扣2分。

4、不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秩序混乱,违纪学生老师不予制止的,违纪一人次扣0.5分(含机房、实训室、室外课)。

5、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闲聊、游戏或做其它严重影响他人备课和办公的事情及无事串办公室者罚20元。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迟到,提前发卷或监考不严扣3分。

7、监考教师出现漏卷、丢卷现象处以三级事故。

8、试卷评分误差在10分以内扣5分;误差10分以上扣10分。

事故认定:一级教学事故: 200元二级教学事故: 100元三级教学事故: 50元教务处2012年3月1日教研组工作制度根据目前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现状和学校发展的长远需要,为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领导体制:1、实行教务处领导下的教研组长负责制。

2、教务处可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下达具体教研内容。

(也可由教研组根据本组工作实际情况自定教研内容),并对教研组的整个工作履行指导,督导、检查评定职责。

3、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所在教研组的整个工作,并直接对教务处负责,接受教务处的指导,督导、检查评定,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教研工作总结。

4、教研组成员接受教研组的领导,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

5、在教研组内实行双向评定:即教研组长对教研组成员的教研的能力,履行教研职责和教研效果进行评定。

教研组成员对教研组长组织、协调、领导教研组工作的能力和效果进行评定。

二、教研组常规工作内容: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

根据每个时期教学中存在问题,统一对方针政策的认识,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

2、指导教师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教研组应加强集体备课,组内定时间、定内容进行各种形式的备课活动。

3、经常分析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4、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的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目的,讨论确定教学要求。

5、精选例题和习题,恰如其分的掌握作业分量。

6、带领全组教师探索本学科的教学规律,研究教材教法,根据组内教师不同情况,督促修订教改专题、进修规划和措施,积极鼓励本学科教师撰写教学论文。

7、针对本组教师的学识和业务水平,制订教师阶段性改进计划,并经常检查落实,同时采取以老带新和上示范课等方式,帮助有关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

8、负责本组教研活动的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9、参加学校重大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10、积极组织、安排本教研组各项比赛、竞赛等活动。

11、定期检查教师教学进度,避免无故滞后或超前。

教研组长考核制度教研组长要在教学、教研活动中以身作则,在组内起带头作用1、每学期及时上交本学期教学进度、教学计划、教学工作总结并有教研组长审批签字,按时统一提交教务处,超时者扣教研组长3分。

2、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教研组长会议,无故缺席扣2分。

3、每周定期开展教研组工作会议,不组织者,一次扣5分4、每周检查1次教案,两周检查一次教师工作手册(并做好批示),每月检查1次作业,并及时记录及做好总结反馈工作。

少检查一次,扣2分;教务抽查不合格者,每人次扣组长1分。

5、每周组织集体听本组教师2节课以上,并在组内进行集体评课、交换意见,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少听课1次扣2分。

按学校要求组织好本组的有关月测试、考试命题、阅评卷、试卷分析等工作,把关不严、组织不力扣2分。

7、教研组长督促本组教师自查教学进度,教务处抽查时偏差6课时以上者扣组长2分。

8、教务处布置的阶段性工作,不能够按时完成者,扣2分。

9、组织好本组的大型校历活动,要求事前做计划,事中安排好,事后做总结。

推迟或组织不力扣3分。

请各位教研组长履行本岗位职责,确保本组工作高效完成。

每月底对教研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量化分数作为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期终、年终评估标准。

教务处201 2年3月1日关于教师调课与补课的规定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凡本校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时间表,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一般不受理任何教学要求变动课表或调课申请,如因极特殊原因,需变动课表者,需经教务处同意,方可调整课表。

需调课者,应提前申请,经批准后,应在一天前填写调课表,写明调课原因,注明调课的确切时间,通知相关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后,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特殊情况应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调课,但事后必须按程序补办手续。

如因特殊情况,教师需要补课者,认真写补课通知单,补课后,经班主任签字核实,送至教务处。

每位任课教师在一学期内,调课一般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调课的课时数,不得超过该课的周课时数。

如果调课超过两次或每次调课超过该课周课时数时,将给予处罚。

如果调课或补课手续办理后,没有按规定执行,将按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未办理调课手续而私自调课,代课或停课者,按旷课并作教学事故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外资企业管理学校星级教师评选试行方案为发挥我校教师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评选对象一线任课教师级别设置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和首席教师。

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合理。

四、评选条件(一)、一星级教师评选条件1、凡被我校录用后,试用期内即有资格参与评比;2、试用期内教务处绩效考核;(1)、合格者试用期延长。

(2)、良好者试用期继续接受教务处考核。

(3)、优秀者有资格获得一星级别。

(4)、不合格者将取消任教资格或被淘汰。

3、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1、试用期过后至1年以内且已经评为一星级教师的。

2、此期间教务处绩效考核:(1)、合格者降一星;(2)、良好者保留一星级别;(3)、优秀者有资格升为二星;(4)、不合格者取消任教资格或被淘汰;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者必须满1年且已是一星级别,同时表现优秀(良好)者才可获得二星。

(三)、三星级教师评选条件:1、在我校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被评为二星级教师的。

2、此期间教务处绩效考核。

(1)、合格者降至一星。

(2)、良好者仍为二星,继续接受考核。

(3)、优秀者有资格获得三星。

(本科以上学历者或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

(4)、不合格者取消任教资格或被淘汰。

3、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荣获校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5.有教师资格证。

(四)、四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1、在我校工作满3年以上且已被评为三星级教师的。

2、此期间教务处绩效考核:(1)、合格者降至二星。

(2)、良好者仍为三星。

(3)、优秀者有资格获得四星。

(4)、不合格者取消教师资格或被淘汰。

3、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职称等级为初级。

5、荣获校级或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6、曾在校、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优质课评选获奖者。

7、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件和其它证件。

(五)、五星级教师评选条件。

1、在我校工作满5年以上且已被评为四星级教师的。

2、此期间教务处绩效考核:(1)、合格者降至三星。

(2)、良好者仍为四星。

(3)、优秀者有资格升为五星。

(4)、不合格者取消教师资格或被淘汰。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职称等级为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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