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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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中学校

食堂临聘人员招聘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食堂临聘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学校与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食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聘用原则

第二条坚持“精简节约、按需设岗”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规范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聘用条件

第五条食堂临聘人员初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女不超过42岁,男不超过50岁, 以本人的身份证为准。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愿意为师生服务。

(三)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并能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四)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及以上,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

能和服务能力。

第四章聘用程序

第六条学校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精简节约、按需设岗”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通过。

第七条学校行政办公室向上级请示报告,批准同意后再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第八条凡符合食堂临聘人员基本条件的,请到来凤中学行政办公楼总务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带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近期1寸彩色照片一张。

第九条学校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报名情况,采取开招聘工作现场会等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临聘人员初选名单,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并在学校公示3天。

第十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临聘人员招聘小组安排初选人员到来凤卫生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再安排到食堂考察试用1月。

第十一条考察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临聘人员实行规范管理。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或与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按照“规范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学校

总务处负责食堂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食堂临聘人员的管理,定期对食堂临聘人员进行考核。食堂临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范,出现违纪违规现象,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考核,情节严重的可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临聘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1、临聘人员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经相关人员批准方可离岗。如有特别重大情况不能现场请假的,必须在事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补齐请假手续。请病假需出具县级医院证明。不假离岗半天及以上,一律以旷工论处。请假要填写书面假条并交到食堂厨师长处,食堂监管员每月将请假情况汇总作为考核依据。请假半天以内由食堂厨师长批准并报监管员备案,1-3天报监管员批准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3天以上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并报学校临聘人员招聘小组备案。病假3天(含3天)以内,扣减请假期间的考核;病假3天以上,1月以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工资和考核;病假1月以上,予以辞退。事假3天(含3天)以内,扣减请假期间的工资和考核;事假3天以上,15天以内,扣除当月考核,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当月工资;事假15天以上,予以辞退。

2、上班期间迟到、早退的扣10元/人次,私自离岗外

出的扣30元/人次。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外出3次及以上(合并计算)扣除当月考核。

3、旷工0.5天,扣除当天工资及考核。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外,扣除当月全部考核。

(二)学校食堂组织对临聘人员思想、纪律、安全生产教育与技能培训等会议,临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迟到、早退的扣5元/人次,无故不参加的扣30元/人次。以上行为出现3次及以上(合并计算)扣除当月考核。

(三)临聘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及岗位调整,落实岗位职责。如有意见,应先服从,然后按程序反映。不服从工作安排, 扣20元/人次。岗位调整后,不到新岗位上班的,食堂不再安排其他岗位,并视为旷工处理。

(四)临聘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手机、长时间打接电话(3分钟以上)、与无关人员较长时间闲聊等,如有发现扣5元/人次。在校园内上下班途中(尤其是早晨上班、晚上加班下班)及上班过程中大声喧哗,影响师生休息的,扣20元/人次。

(五)临聘人员上班期间“工作服、帽、围裙,一次性口罩、手套,工号”等要穿戴整齐。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帽围裙。上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穿拖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手,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域和食堂大厅吸烟。违者扣10元/人次。

(六)临聘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管好用好食堂内的食材, 管好用好食堂内的用具及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浪费食材,一经查实, 扣10元/人次,并照价赔偿。私自将食堂的食材和用具带离食堂,扣30元/人次,并原物归还(否则照价赔偿);态度恶劣的,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做好加工机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厨师长和食堂监管员。无意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外扣20元/人次。不按要求使用水电气闸阀,未产生后果的,扣10元/人次;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外,扣除当月考核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七)临聘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范,遵守各功能间卫生安全制度。

1、各功能间的门要做好关锁,纱窗门要关好。违者扣10元/人次。

2、食品生熟未分开,成品与半成品未分开,食材混放(如:肉食及蔬菜未分开等),盛放食品上盆压下盆,应去除的包装物未彻底清除,调料使用后未遮盖,冰柜食品未用食品包装袋包装。违者扣10元/人次。

3、刀具、菜墩、毛巾抹布、拖把、扫把、衣物等物品未按规定搁放,垃圾桶、潲水桶未及时加盖。违者扣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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