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代史料笔记看明代的殿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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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代史料笔记看明代的殿试制度
摘要:明代笔记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笔记作者有闻即记,较官修史往往生动真切,即可与正史相互印证,也可补正史之不足,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笔记中记载了大量有关明代殿试资料,而殿试最终决定进士的录取,本文通过文人笔记中对殿试的有关记载,旨在对殿试制度进行分析研究,这也是个对明代政治制度研究的过程,同时对明代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社会功能等社会史方面的认识与学习,也颇有助益的。
关键词:明代;史料笔记;殿试;特点
凡不是官修的史籍,而是有在野的文人学士以及贫士寒儒所写的历史纪闻,都可以说是史料笔记。①因此笔记所载,虽多是些琐碎片段,但因有闻即记,较官修史往往生动真切,其中有不少资料还为正史所不载,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笔记也记录了一些传闻不确、考订不严的东西,如荒诞无稽的奇事轶闻,着力宣扬封建迷信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反应了那个时代的特色,那个时代的士人的心理。
在我国考试管理制度发展史上,由皇帝主持的殿试始于唐武太后天授元年,而殿试作为科举考试中的重中之重,有“殿前策士,最称重典”②之称。关于明代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史料,除了《明史》、《明实录》、《明会典》等正史的记载以及相关的著作外,另外有大量的资料散见于文人的笔记中。这类笔记记载比较随意、零散,但能较强的反映现实,往往可与正史互相佐证与参照,互为补遗,进
而成为全面、客观、多角度地了解明代殿试的重要窗口。目前,据笔者所知前人著述中除了关文发、颜广文的《明代政治制度研究》,王凯旋的博士论文《明代科举研究》以及一些论文中零散引用了《翰林记》、《万历野获编》、《水东日记》等笔记中的部分资料外,专门论及明代笔记中明代科举考试中的殿试的著述、论文则很少。殿试不仅是一场考试,也是一个过程,本文试从文人笔记中对殿试的记载,通过对殿试考试的过程来分析殿试的制度。
一、殿试的录取名额及殿试的对象
殿试是明代三级科举考试的最后一级,它录取名额根据李调元记载的一个洪武元年的诏书记载“会试额试一百名一。高丽国、安南、占城等国如有经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选取”③而“殿试最而无黜陟”④因此可见国初定制的时候,殿试录取的名额是一百零一人,留学生除外。
《明史选举一》载“科举必由学校”⑤,即凡参加科举者必来自学校。事实上,“科举必由学校”只是清代的情况,并不符合明代的实际。据黄瑜的《双槐岁钞》记载:“正统戊辰科进士,首甲三人,时称儒道释。尤为异事的是“是科,齿最少者,河南李泰,父永昌,见为太监”。⑥另外,明代殿试还有已经出仕的低级官吏参加,如李调元《制义科琐记》所载:“曹鼐为典史,日夕读书不辍。宣德八年癸丑,督工匠至京师,疏乞会试,中第二。殿试,廷试问:义禹河洛象,数鼐对称旨。上亲擢为第一。”⑦除低级官吏外,明代武生也能参加殿试“工部尚书刘麟、广西按察副使杨
成,俱武生第进士”⑧。明代殿试对象除了主要来源于国子学生及府、州、县生员之学外,还有儒士之未士者,低级官吏、医士、军士、武生等杂流以及外国留学生,甚至有太监子弟。综上所述,明代进士在以学校出身为主体的同时,还有其他多种出身者,这恰是明代科举相比清代尚具有活力和有较强适应性的表现。
二、殿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
殿试,是三级科举考试中的最后一级,也称廷试,即由皇帝在殿廷上亲自策问学生,并决定一甲进士前三名名次等的考试方式。明代洪武四年首次举行殿试,自十八年起,殿试于会试后举行,三年一次,每次的三月初一举行,后改为三月十五日,一直沿用到清末。据余继登记载:“旧制,殿试在三月初一日,成化八年,以悼恭太子发引,改殿试于十五日,至今因之。”⑨据这个记载表明,从洪武十八年开始,殿试三年一次,初于会试后的第二年三月初一举行,后在成化八年改为三月十五,遂成制。但终明一朝,也有因为特殊情况更改殿试时间的情况,谈迁在《枣林杂俎》中记载:“永乐癸未,以靖难渡江,会试改八月。天顺癸未,贡院灾,改八月,明年廷试。崇祯癸未,以边患改八月会试,九月廷试。”⑩
殿试试题为策一道,“殿试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b11。策题的拟定,洪武初时由皇帝亲自策问,后殿试题目的拟定多由翰林学士、内阁大学士拟制,考前呈皇帝圈定,“圣祖策进士,多亲制策问。洪武四年十八年皆然。其后或命本院儒臣拟撰以进,去自圣裁而用之。……太宗思求博闻之士。命学士解缙
择天文、律历、礼乐制度,拟撰为题”b12。而且“国初试题取自经书中大道理大制度,系人伦治道者出以课士。当时题目无多,士专心于大且要者用功,有论序”b13,正是因为如此士人才有多余的精力研究其他的经子史以及骑射强身之术,而不至沦于读死书,专为应试而学。
三、阅卷与读卷
殿试只考一场,当日交卷,由受卷官将试卷送弥封官弥封糊名,不再进行誊录,再由掌卷官送读卷官评阅,明人叶盛记载了他自己担任殿试弥封官,知读卷事时,亲身经历的一个阅卷过程:景泰二年,予为殿试弥封官,知读卷事。第一甲盖阁老预属意于受卷官,已得之余,皆分送读卷诸大臣,且曰:“率以三分,上一等、次二等,各置一所”。少倾,阁老收上一等,则判二甲,次二等则判三甲,阁老圈点毕将午,三人者持诣文华进读,午后填皇榜,明早榜出矣。盖辰、巳二时,榜中人此地已判定。b14内阁所拟人选,供朝廷参考,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钦定。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殿试,当时的少傅的两个儿子翟汝俭、翟汝孝同时参加当年殿试,“上疑汝俭等在首甲,因抑第一卷置第三,复抑第三卷置二甲第四。拆卷,果汝孝也”b15。
读卷事读卷官向皇帝汇报阅卷情况,也是皇帝亲阅试卷,并决定一甲三名的名次,兼有录取性质。担任读卷官的“国初用祭酒修撰等官”b16,在正统以后“非执政大臣不得与”b17,即读卷官一般由“内阁于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具名从该部奏请”
b18。届时,读卷官将内阁批阅好的试卷的排名确定好后,所有的读卷官一起到文华殿,“内阁官将第一甲三卷,以次进度,俟御笔批出,将二甲三甲姓名填写皇榜”b19。读卷毕,有皇帝亲定前三名的人选及其名次“御笔亲标其名第”前三名的顺序往往是读卷时的顺序,“盖读卷止在一日”b20。
四、传胪与三甲定制
读卷后的第二天早上,读卷官一起到华盖殿,“内阁官进至御座前,以次拆卷。将姓名、籍贯面奏。司礼官授制敕,房官填榜毕。开写传胪帖子,内阁官捧榜出。至奉天殿授礼部尚书制敕。房官将帖子授鸿胪寺官。传胪其受卷弥封,掌卷官从内阁于本院及春坊等官。并制敕房官内推选与各衙门官相兼执事。”b21“鼎甲传胪讫,出长安左门,京兆候迎。谢恩毕,宴堂上,南向,京兆北向,宴特盛,用太常乐。仍谢恩出,京兆送归私第,茶别。状元同乡官京朝者,例邀京兆护之。榜眼、探花不预”b22。殿试考中称甲榜,也叫甲科,录取的称为进士。进士分为三等三甲,“第一甲一名从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赐进士及第;第二甲一十七名正七品赐进士出身;第三甲八十名正八品赐同进士出身”b23,从此殿试三甲定为制度。
五、题名立碑与编修登科录
明代在殿试管理方面,还实行了下述制度:一是题名立碑。“永乐二年,上特命工部建进士题名碑于国子监,命侍读学士王达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