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编制说明)

合集下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 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

3豆类蔬菜0.2蔬菜制品1。

0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浆果、葡萄0.2水果制品1.0食用菌类食用菌1。

0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干制食用菌2.0豆类及其制品干豆、豆粉0.2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豆浆0.05薯类及其制品薯类0。

2薯类制品0。

5藻类1.0(干重计)坚果及籽类0。

2肉及肉制品肉类0.2肉制品0。

5内脏及其制品0。

5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0。

5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

0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

05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

5其他乳制品0。

3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皮蛋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

1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

0食用盐2.0甜味料食糖、淀粉糖0.5花粉0。

5蜂蜜1.0焙烤食品0。

5饮料类包装饮用水0.01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

05mg/L浓缩果蔬汁(浆)0。

5mg/L碳酸饮料、茶饮料0。

3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固体饮料1.0其他饮料0。

3mg/L酒类0。

2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

0冷冻饮品0.3 GB5009。

12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

2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

3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

松花粉的执行标准

松花粉的执行标准

松花粉的执行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松花粉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具有多种药用价值。

为了确保松花粉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

以下是关于松花粉执行标准的详细介绍:一、松花粉的来源及质量要求:1. 松花粉应当来源于无污染的自然松树花粉,不得添加化学成分或掺杂其他杂质。

2. 松花粉的外观应为黄色至深黄色,香气浓郁,无异味。

3. 松花粉的颗粒大小应均匀,不得存在过多的细颗粒或大颗粒。

4. 松花粉的水分含量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超过一定范围。

1. 松花粉应当采用干燥、研磨等传统加工方法,不得使用化学处理剂。

2. 松花粉的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规定,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松花粉的包装应为食品级包装材料,密封性良好,不得存在破损或漏气情况。

4. 松花粉应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储存,避免日光直射或高温。

1. 对于松花粉的水分含量、挥发性油脂含量、灰分含量等指标,应进行定期检测。

2. 对于不同批次的松花粉应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3. 对于可能受到有害微生物或重金属污染的松花粉,应进行专项检测,确保安全性。

四、松花粉的储存和运输要求:1. 松花粉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2. 松花粉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挤压或受潮,确保到达使用地点时质量不受损。

3. 松花粉的储存和运输环节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二篇示例:松花粉是一种由松树雄蕊或雄球所结成的粉末,是一种珍贵的营养食品。

松花粉富含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多种营养物质,具有抗氧化、增强免疫力、延缓衰老等功效。

松花粉在市场上备受欢迎。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松花粉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

本文将对关于松花粉的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松花粉的生产标准:1. 原材料的采集:松花粉的原材料应从未受过污染的森林中采集,必须是处于生长期的雄蕊或雄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1.27•【文号】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施行日期】2018.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监督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要求,为推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18年11月27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食安委会议要求,推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以下简称标准跟踪评价)有效开展,保障标准跟踪评价实施效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通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标准执行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一)将标准跟踪评价与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服务食品产业发展、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通过标准跟踪评价发现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与具体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

(二)在标准跟踪评价过程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培训与宣贯,坚持常规与重点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主动为各方解疑释惑,提升标准指导、解答服务水平。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6年 第17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6年 第17号

GB 23200.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敌百虫、敌敌畏、蝇毒磷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产品中氟胺氰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GB 232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5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23200.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11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23200.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3200.10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菊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23200.10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多种杀螨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10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10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王浆中双甲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1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2甲4氯及2甲4氯丁酸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10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甲萘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柱后衍生荧光检测法GB 23200.10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残杀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 告2016年 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近来我办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特定物品能否作为食品原料。

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增加食品安全的透明度,特就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的界定与管理(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

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原卫生部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修订为《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第1号令)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开发用于普通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

对符合《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有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可结合该办法,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执行。

(二)原卫生部于200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于2010年公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中的菌种可用于生产普通食品。

(三)原卫生部1998年下发《关于1998年全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监法发〔1998〕第9号),将新资源食品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列为普通食品管理。

(四)已经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名单,请访问我委网站“政务信息”栏目查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4.1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22.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公告现公布修订后的《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4月12日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当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

第三条蜂产品包括四类,分别为:蜂蜜,类别编号2601;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类别编号2602;蜂花粉,类别编号2603;蜂产品制品,类别编号2604。

蜂产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及定义见表1。

第四条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和蜂花粉中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

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第五条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

巢蜜是指在封盖的蜜脾内贮存的蜂蜜,由蜂巢和蜂蜜两部分组成,巢房封盖90%以上(包括:大块巢蜜、格子巢蜜、切块巢蜜)。

第六条蜂产品不允许分装,蜂花粉除外。

第七条本《细则》引用的标准、文件应当采用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

主要文件及标准见附件1。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八条企业应当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书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书

备案号:229127S-2018 有效期至:2021 年10月31日Q/ZMKD 中民康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蜂蜜松花粉片Q/ZMKD0020S-2018229127S-20182018 11 01 2021 10 31**蜂蜜松花粉片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低聚果糖、蜂蜜、松花粉为原料,经调配、干燥、粉碎、制粒、整粒、压片、包装等工艺方法制成的蜂蜜松花粉片(压片糖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的测定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GB 23350 限制食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3528 低聚果糖SB/T 10347 糖果压片糖果GB 316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花粉(企业标准)

花粉(企业标准)

花粉(企业标准)一、引言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和销售花粉产品的企业。

三、定义1. 花粉:指花药中的粉末状物质,用于植物的传粉过程。

2. 花粉产品:指加工和包装后可供人们食用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花粉。

四、质量要求1. 原料选择:花粉产品的原料应选择新鲜、干燥、无霉变的花粉。

2. 加工环境:加工花粉产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3. 检测要求:花粉产品应经过必要的质量检测,确保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超标。

4. 包装要求:花粉产品应选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避免交叉污染。

五、安全要求1. 生产安全:花粉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操作安全。

2. 食品安全:花粉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3. 标签要求:花粉产品的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六、质量控制1. 质量管理体系:花粉生产企业应建立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控制体系。

2. 产品追溯:应建立产品追溯机制,确保可以追溯到原料来源和生产过程。

3. 不合格品处理: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花粉产品应进行及时处理,避免流入市场。

七、监督检查1. 内部检查:花粉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确保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执行。

2. 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应对花粉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其合规经营。

八、处罚和奖励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花粉(企业标准)》的企业,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2. 奖励措施:对于表现突出和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应给予相应奖励和荣誉。

九、附则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为《花粉(企业标准)》的主要内容,以确保花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规范花粉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

国家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国家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粉》 ” 在 列 。现将 全 文分 享予 中 国养 蜂学 会全 体会 员 及 全 国蜂 业 , 便 于 大家 认 真学 习 、 整 改并 严格 执 行 , 以确 保 花粉 产 品质 量安 全 。该标 准 将 于 2 0 1 7年 6月 2 3日
正式 实施 。
附: G B 3 1 6 3 6 — 2 0 1 6 食 品安全 国家标准《 花粉》
表 3 微 生 物 限量
项目

— —
3 . 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3 . 4污染 物限量 污染物 限量应 符合 G B 2 7 6 2的规定 。
3 . 5微生物 限量
验 方 法
即食 的预包装 产 品 的微 生 物 限量应 符 合表 3的规
定。
3技 术 要求 3 . 1原 料要 求
酸 度 ( 以p H 表 示1
后 按酸 度计 或 p H 计 操作 说 明 书进行 测量, 并记 录 其 p H, 精确 至 0 . 0 2 , p H 的 结果 以两 次测 量 的平 均 值表 示
原料应 符合 相应 的食 品标准 和有关 规定 。 3 . 2感官要 求 感官要 求应 符合 表 1的规定 。
2 . 1 . 2松花 粉
水5 Y / (  ̄1 0 0 灰5 Y / ( g / 1 0 0曲
≤ 1 0 . 0 ≤ 5 . 0
8 . 0 G B 5 0 0 9 . 3 减压干燥法
4. 5 GB 5 00 9. 4
蛋 白质 / (  ̄1 0 0 g ) ≥ 1 5 . 0 单一 品种蜂花粉 ≥ 8 5
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
本标准代替 G H / T 1 0 3 0 - - 2 0 0 4 ( 松花粉》 中的部分 指标, G l U T 1 0 3 0 - - - 2 0 0 4 ( ( 松花粉》 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 标 以本标 准为 准 。

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

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

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茶花粉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是对茶花粉产品进行检测的标准,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同时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主要包括品质指标、污染物限量、加工指标等。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的相关内容。

一、品质指标茶花粉的品质主要体现在外观、气味、口感、色泽等方面。

一般来说,茶花粉的外观应该整齐、干净、无异物;气味应该清香怡人;口感应该细腻、不粗糙;色泽应该鲜艳自然。

此外,茶花粉的水分含量、灰分含量、挥发性成分含量等也是重要的品质指标。

二、污染物限量茶花粉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因此其污染物含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元素、微生物等。

农药残留是目前茶花粉检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因此对农药残留的检测十分重要。

此外,重金属元素如铅、镉、汞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因此其含量也应该受到限制。

微生物包括大肠杆菌、霉菌等,过多的微生物会导致茶花粉变质,对人体造成危害。

三、加工指标茶花粉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因此,加工指标也是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中的重要内容。

常见的加工指标包括水分含量、挥发性成分含量、氧化值等。

水分含量高会导致产品受潮发霉;挥发性成分含量低则会导致产品失去香味;氧化值高则说明产品质量下降。

综上所述,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包括品质指标、污染物限量、加工指标等多个方面,对茶花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保证茶花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

希望厂家和生产商能够重视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

【文章长度达到要求】。

第二篇示例:茶花粉国标检测要求是指对茶花粉产品进行检测时需要符合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茶花粉是一种常见的花粉类型,广泛用于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领域。

食品标准: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2020年2月13日更新)

食品标准: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2020年2月13日更新)

食品标准: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
汇总(2020年2月13日更新)
核心提示: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主要包括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等常见食品。

常用标准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等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7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国内外 标准动态
捍卫生活品质 推动产业升级
24 GB 1903.47-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亚铁
2020-09-11 2021-03-11
25 GB 1903.48-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磷酸氢镁
2020-09-11 2021-03-11
26 GB 1903.49-2020
实施日期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0-09-11 2021-03-11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7 GB 1886.313-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联苯醚(又名二苯醚)
18 GB 1886.314-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
19 GB 1903.42-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肌醇(环己六醇)
20 GB 1903.43-2020 21 GB 1903.44-2020 22 GB 1903.45-2020 23 GB 1903.46-2020
29 GB 4789.29-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 菌酵米面亚种)检验
2020-09-11
2021-03-11
30 GB 4789.44-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创伤弧菌检验

破壁蜂花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破壁蜂花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15袋用于检验,
5袋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 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3.2~3.6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 批产品为不合格。 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5
2
1000
1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
5
2
4.3
46
GB 4789.3 第一法
霉菌,CFU/g

10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松花粉的执行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松花粉的执行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松花粉的执行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松花粉是一种重要的自然产物,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和丰富的营养价值。

它是从松树的花粉中提取的,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保健品等领域。

因此,为了确保松花粉的质量,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标准。

本文将围绕松花粉的执行标准展开探讨。

首先,我们将介绍松花粉的定义和特点,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在松花粉质量标准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后,我们将深入探讨松花粉在不同应用领域中的重要性和价值,旨在展示松花粉执行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松花粉的质量标准,包括其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含量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松花粉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质量的可控性,为松花粉的生产和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我们将对松花粉的执行标准进行总结,并讨论其对于松花粉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在未来发展方面,我们将展望松花粉质量标准的发展趋势,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松花粉的质量和应用水平。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们将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松花粉的执行标准,以及其在不同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应用前景。

同时,本文也对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从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希望能够为松花粉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信息:文章结构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分的内容安排。

通过清晰的结构安排,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整篇文章的脉络和重要内容。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1. 引言部分(Introduction):在引言部分,首先对松花粉的执行标准进行了总体概述,介绍了松花粉的定义、特点以及其应用领域的重要性。

接着,简要阐述了整篇文章的结构,以帮助读者了解本文的框架和内容安排。

最后,明确了本文的写作目的,即探讨和总结松花粉的执行标准及其质量控制问题。

2. 正文部分(Main Body):正文部分是文章的核心内容,主要围绕松花粉的定义和特点、应用领域以及质量标准展开。

花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图 A.1 油菜花粉颗粒在显微镜下的形态
4
GB 31636—2016 A.5.2 芝麻(Sesamumindicum)花粉
芝 麻 花 粉 为 白 色 或 咖 啡 色 。 花 粉 颗 粒 呈 扁 球 形 (似 扁 南 瓜 ),少 数 为 球 形 。 赤 道 面 观 为 阔 椭 圆 形 ,极 面 观 为 11~12 裂 圆 形 。 表 面 有 瘤 状 雕 纹 ,从 正 面 观 察 为 负 网 状 ,约 35μm×40μm。 具 有 10 道 ~13 道 萌发沟,间隙较宽。极面直径约45μm,赤道面直径约65μm。见图 A.2。
n
c
m
M
菌 落 总 数/(CFU/g)
5
2
103
104
大 肠 菌 群/(MPN/g)
5
2
4.3
46
霉 菌/(CFU/g)

2×102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执行。
检验方法 GB4789.2 GB4789.3 GB4789.15
2
4 其他 单 一 品 种 蜂 花 粉 ,应 在 标 签 中 标 识 蜂 花 粉 的 品 种 。
取蜂花粉1g~2g置于15mL 刻度离心管中,加入硫酸和冰乙酸(1∶9)的混合液2mL,浸没花粉 粒。用玻璃棒捣碎花粉,沸水浴5 min。冷却,蒸馏水定容至10 mL。离心,弃去上清液,重复离心洗涤 步 骤 3 次 。 沉 淀 物 加 甘 油 数 滴 搅 匀 。 用 玻 璃 棒 蘸 取 1 滴 涂 布 在 载 玻 片 上 ,盖 上 盖 玻 片 。 A.4 计数
2.1.2 松花粉 松科松属植物马尾松(Pinusmassoniana Lamb.)、油松(P.tabulaeformis Carr.)或 同 属 数 种 植 物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的要求,在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成立食品污染物限量的基础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本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组内框架组、模型组、比对组、无机组及有机组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标准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此外,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标准起草过程的研讨会。

工作组以我国现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为基础,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污染物的限量指标,找出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并分析参考CAC、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结合我国居民膳食污染物的暴露量及主要食物的贡献率,将贡献率超过5%-10%的食品或食品类别以及热点关注的食品列入关注重点,对于已经确定PTWI 或TDI者的污染物,将超过5% PTWI 或5%TDI的食品或者食品类别特别重点关注,按大类(如蔬菜)、亚类(如叶菜)、品种(如菠菜)、加工方式(如罐头菠菜、干食用菌)为主线,尽量以大类和亚类为主整合限量,辅以品种和加工方式例外单列,提出我国需要制定限量指标的污染物项目和食品类别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污染物国家安全标准建议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征求意见稿)GB XXXX-XXXX前言本标准代替GB/T 30359-2013《蜂花粉》、GH/T 1030-2004《松花粉》。

本标准与GB/T 30359-2013、GH/T 1030-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修改了范围;——修改了定义;——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增加了标识的要求;——修改了附录A。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工蜂采集形成的团粒(颗粒)状蜂花粉或碎蜂花粉、以人工采集的松花粉和以花粉为单一原料,经净选、干燥、杀菌而制成的花粉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破壁花粉。

2 术语和定义2.1 花粉显花植物雄性生殖细胞。

2.1.1 蜂花粉工蜂采集的花粉。

2.1.1.1 单一品种蜂花粉工蜂采集一种植物的花粉形成的蜂花粉。

2.1.1.2 杂花粉工蜂采集两种或两种以上植物的花粉形成的蜂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蜂花粉的混合物。

2.1.1.3 碎蜂花粉蜂花粉团粒破碎后形成的粉末。

2.1.2 松花粉松科松属植物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 Lamb.)、油松(P. tabulaeformis Carr.)或同属数种植物的雄性生殖细胞。

2.2 破壁花粉经加工,花粉壁被打破的花粉。

3 要求3.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即食的定型包装产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4 其他单一品种蜂花粉,应在标识中注明蜂花粉的品种。

附录A单一品种蜂花粉的花粉率测定A.1 仪器A.1.1显微镜:10倍~100倍。

A.1.2 离心机:转速10 000 r/min。

A.2 试剂A.2.1硫酸和冰乙酸(V/V=1:9)。

A.2.2甘油(分析纯)。

花粉多糖执行标准

花粉多糖执行标准

花粉多糖执行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花粉多糖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某种植物花粉为原料,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制成的花粉多糖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23534 植物源食品中β-伴大豆球蛋白测定免疫亲合层析柱-串联质谱法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花粉多糖:以某种植物花粉为原料,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制成的水溶性多糖类物质。

2.感官要求:指与产品直接相关的视觉、嗅觉、味觉等感官质量要求。

3.理化指标:指与产品内在质量相关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要求。

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指对产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或毒素所规定的限量。

技术要求1.原料要求:花粉多糖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

2.感官要求:花粉多糖应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口感,不得有异味、异臭或其他不良感官反应。

3.理化指标:花粉多糖应符合表1的规定。

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花粉多糖中不得检出表2所列的污染物和真菌毒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委托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项目编号为ZHENGHE-2014-001。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林国斌、马群飞、杨艳、林麒、章振东、吴珍红、刘志河、林升清。

中国蜂产品协会花粉专业委员会、福建省农林大学蜂学学院和烟台生物工程协会参与了标准起草工作。

2014年9月~12月,起草组系统收集国内外花粉质量标准及管理法规,进行国内外标准对比研究;通过采集全国各地上海、山东、浙江、辽宁、青海、山西、贵州、云南等蜂花粉,对其主要成分、污染物、农药残留及微生物项目全面检测和数据整理,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对现行的蜂花粉、松花粉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主要安全指标进行梳理,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征集、整理和相关意见和建议,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讨论稿)。

2015年3月24日,起草组在福建农林大学蜂学学院召开标准编制座谈会,与会的蜂学教授、专家就标准讨论稿中各项技术指标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5年4月20日,在福州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标准研讨会,召开标准修订协作组成员和国内主要有关花粉的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对标准讨论稿逐字逐句审查和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1. 范围
参考《蜂花粉》(GB/T 30359-2013)、《松花粉》(GH/T 1030-2004)的标准内容,以及花粉本身的特点,确定了标准范围。

范围里未包括破壁花粉的原因是考虑到破壁花粉细胞壁已破坏,在显微镜下花粉细胞不完整;另外目前市售以花粉与其它原料加工配制的产品较为复杂,故本标准未包含花粉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花粉、蜂花粉、杂花粉、碎花粉、单一品种蜂花粉、破壁花粉参照《蜂花粉》(GB/T 30359-2013)进行定义;松花粉参照《松花粉》(GH/T 1030-2004)进行定义。

3.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 感官要求
依据蜂花粉和松花粉的特性,参照《蜂花粉》(GB/T 30359-2013)和《松花粉》(GH/T 1030-2004)的标准要求,对本标准进行色泽,组织形状,滋、气味,杂质感官要求设定。

5.水分
食品中水分是影响花粉保质期的重要因素,水分过多的花粉,不易保存,经蜂农初步干燥的蜂花粉水分通常在10%以下,而水分大于10%后易滋生微生物,故结合检测结果,参考国内、国际的相关标准,将蜂花粉水分限量定为≤10.0 g/100 g,松花粉水分限量定为≤8.0 g/100 g。

6.灰分
灰分是控制花粉质量的重要依据。

花粉采集过程易被粉尘或砂土污染,故本标准保留灰分这一指标。

参考国内、国际的相关标准,将蜂花粉灰分指标定为≤5.0 g/100 g,松花粉灰分指标定为≤4.5 g/100 g。

7. 蛋白质
蛋白质是花粉的主要成分之一,也是其特性指标。

蛋白质指标:蜂花粉大于等于15.0%,松花粉大于等于9.0%,其指标制定主要是根据检测结果,同时参考《蜂花粉》(参照GB/T
30359-2013)和《松花粉》(GH/T 1030-2004)。

8. 单一品种蜂花粉的花粉率
单一品种蜂花粉的花粉率(包括对花粉品种的显微鉴别和花粉细胞计数)是确定产品是否来自于单一品种花粉的重要指标。

本标准单一品种蜂花粉的花粉率定为≥85%;松花粉是通过人工采集而来的,可以通过专业采集人员对所要采集的松树树种的肉眼识别就可达到鉴别作用,故不必强制松花粉的显微鉴别及单一品种的松花粉率。

9. 酸度、过氧化值
酸度、过氧化值为蜂花粉新鲜度的间接判断指标。

本标准制定酸度(以pH计测)≥4.4,过氧化值≤0.08 g/100g;《松花粉》(GH/T 1030-2004)对于松花粉未制定酸度、过氧化值指标,本标准修订时,对企业已经保存3年的松花粉进行检测,酸度、过氧化值未发现明显异常。

故本标准松花粉对酸度、过氧化值指标不作规定,也与行业标准要求一致。

10.污染物限量
本标准污染物限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执行。

GB 2762中规定花粉中铅的限量为≤0.5 mg/kg。

11.微生物指标
目前,市售定型包装花粉产品分为即食和非即食两类,微生物指标仅对即食花粉作出规定。

考虑到我国花粉生产加工的环境条件、卫生管理现状,保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霉菌数作为卫生学指示菌。

在国内各地采集98批定型包装的花粉产品,按照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的原则采用了分级采样方案。

因为花粉属于较低风险的产品类别,故适用于三级采样方案。

根据检测数据,将菌落总数限量设定为n=5,c=2,m=1 000 CFU/g,M =10 000 CFU/g。

大肠菌群限量定为n=5,c=2,m=4.3 MPN/g,M=46 MPN/g。

花粉中霉菌数也属于一般污染,对保存期直接影响不大,但是耐干燥的霉菌也有可能在货架期仍然缓慢形成有害的代谢产物,霉菌数制定≤200CFU/g是参照《无公害食品蜂花粉》(NY 5137-2002)及细则64: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的规定进行制定。

所调查产品中,酵母数量极少,故不进行设置酵母数指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未对花粉进行致病菌限量。

在国内各地采集的98份花粉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故删除了对于花粉的致病菌限量。

12. 标识
本标准理化指标中对单一品种蜂花粉的花粉率作了规定,故单一品种蜂花粉应在标识中注明品种。

三、国际标准情况
据查询,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日本、欧盟等均未制定花粉标准。

韩国《食品法典(2002年)》有一份相对简单的花粉质量标准:规定花粉是指蜜蜂或人工采集的花粉中去除异物将皮破碎而成的,其质量标准包括性状、水分(小于10%)、粗蛋白(18%以上),焦油色素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阴性。

俄罗斯《蜂花粉》(GOST 28887-1990)对蜂花粉则有较详细的质量要求,对范围、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作出规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检测数据,发现花粉中铅污染较严重,若对照GB 2762中铅的限量指标≤0.5 mg/kg,则超标较严重;检测32份蜂花粉平均值为0.48±0.41 mg/kg,P90为1.39 mg/kg,最大值为1.46 mg/kg,超标率24.0%;检测34份松花粉平均值为1.00 ±0.35 mg/kg,P90为1.42 mg/kg,P50为1.04 mg/kg,最大值为1.59 mg/kg,超标率82.1%。

因标准起草时间及经费所限,无法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是以GB 2762为基础,建议对GB 2762中花粉的重金属铅指标进行进一步评估。

关于蜂花粉的原料种类,也有不少企业提出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7号公布的花粉包括油菜花粉、玉米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粱花粉及松花粉可做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新食品原料,但是目前花粉市场变化较快,一些品种已经没有商品化生产,而荷花花粉、茶花花粉等等市场需求较大,又不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允许使用的新食品原料范围。

因时间问题,本标准仅仅是整合现有标准,评估荷花花粉、茶花花粉等的安全性问题,须另外研究解决,已建议由相应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牵头向国家卫计委申请新食品原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