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修订版2020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来源:北交所网站时间:2016-12-01 18:13 【打印】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交易资金结算行为,根据北交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
交易保证金是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向北交所交纳的用于保证意向受让方遵守交易规则、履行承诺的货币资金。
交易价款是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通过北交所向转让方支付用于购买转让标的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交易资金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通过北交所指定账户以货币进行结算。
第四条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根据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交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第五条《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的,结算的交易价款数额为成交金额;《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结算的产权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首付金额。
第六条《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金额应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交易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北交所结算交易资金的,转让方应当向北交所提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受让方付款凭证。
第八条交易资金一般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以外币结算的,交易双方应当提前向北交所提出申请,并以外汇管理部门限定的外币币种结算。
交易价款以外币结算的,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交易价款以人民币结算的,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一)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交易价款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北交所向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并通知转让方。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一、转让方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或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二、转让方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产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经纪机构出具。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公布产权交易信息。
四、挂牌期间,受让方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五、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构共同签订(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
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
八、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
九、交易双方或经纪机构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转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规则(试行)
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进行的股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北交所交易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北交所进行的股权交易活动。
本规则所称股权仅指非国有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因其出资依法所享有的股东权益。
企业国有股权的转让,按照本所其他相关规则执行。
第三条从事股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股权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可分别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进行交易。
第二章受理转让申请第六条转让方进行股权转让,应具备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保证拟转让的股权依法可以转让,并履行内部决策、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
第七条转让方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进行交易的,应与经纪会员签订委托合同。
经纪会员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第八条转让方应自行或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提交下列材料:(一)《股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二)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和公司章程;(四)标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转让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五)资产评估报告;(六)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八)北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股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转让方的承诺事项、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竞价方式的选择、保证金的设置、与转让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转让方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代理进行交易的,受托经纪会员应对转让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股权交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一)挂牌转让;(二)拍卖转让;(三)动态报价转让。
产权交易合同范本
产权交易合同范本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乙方拥有的物产权转让给甲方,双方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2. 交易内容1.甲方将购买乙方拥有的物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此处物产的具体信息)2.甲方将支付乙方相应的购买款项。
3. 交易价格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物产权价值为(具体金额或方式)4. 交易条件1.甲方和乙方确认,物产权的所有权在合同签署时正式转移。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购买款项,支付方式(具体方式)。
3.物产权过户及相关手续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购买款项,乙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
5.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保证和陈述1.乙方保证其拥有物产权,并有权转让该产权。
2.乙方保证在合同签署时,物产权没有被任何第三方执行任何冻结,保全或限制性托管等行动。
3.甲方保证其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购买款项,并且支付的资金来源合法。
4.甲方和乙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6. 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买款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转让物产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大陆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合同的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8. 合同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9. 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式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8篇
国内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8篇篇1合同编号:XXXX甲方(出让方):XXXX乙方(受让方):XXXX鉴于:1. 甲方是位于中国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拥有完全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权利能力,能够合法地签订和履行本产权交易合同。
2. 乙方是位于中国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拥有完全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权利能力,能够合法地签订和履行本产权交易合同。
3.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产权交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某产权(以下简称“标的产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产权。
5. 标的产权的具体情况如下:名称:XXXX性质:XXXX数量:XXXX所在地:XXXX用途:XXXX6. 甲方和乙方已经对该标的产权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调查,并确认该标的产权符合双方的交易需求。
7. 甲方和乙方已经就该标的产权的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达成了共识。
8. 甲方和乙方同意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9.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署所有必要的附属文件。
10. 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 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中国国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 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3.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14.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15.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有任何欺诈、虚假行为。
16.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任何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
17.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性,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18.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延长履行期限或解除合同。
19.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产权交易价款结算管理 - 北京产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资金结算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行为,保证产权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根据《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各类产权交易的资金结算行为。
第三条产权交易的资金结算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交易价款是指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通过北交所向转让方支付的货币资金。
本办法所称交易保证金是指为保证产权交易的安全,意向受让方依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交纳的货币资金。
本办法所称竞价保证金是指采取竞价方式时,意向受让方依照竞价程序规定交纳的货币资金。
第五条北交所实行产权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制度。
在北交所进行产权交易发生的交易价款和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统一收付。
第六条北交所开立产权交易资金独立结算账户。
第七条产权交易价款和保证金一般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以外币结算的,交易双方应提前向北交所提出申请,并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管理部(简称外管局)限定的外币币种结算。
第八条产权交易价款以人民币进行资金结算的流程如下:(一)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北交所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出具《产权交易价款汇入通知书》。
(二)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付北交所。
(三)产权交易相关变更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应携带《关于划转产权交易价款的函》、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收款凭证到北交所办理产权交易价款划出手续。
第九条产权交易价款以外币进行资金结算的流程如下:(一)产权交易价款划入1、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北交所向转让方出具《关于申报商务部门审批的通知》;2、转让方取得商务部门关于产权转让的批复及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北交所与交易双方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外汇价款资金托管及结算协议》,并报外管局备案;4、北交所向受让方发出《产权交易外汇价款汇入通知书》、《关于外汇业务银行收费项目的通知书》和《外汇业务银行信息通知书》;5、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的外币账户,并另行交纳银行境外汇款手续费。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暂行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暂行规则--------------------------------------------------------------------------------------2008-02-02【大】【中】【小】【打印】【关闭】----------------------------------------------------------------------------------------第一条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包括转让方、受让方、经纪商及其他相关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内进行的一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其它类型产权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
在北交所参与产权交易的各方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产权交易的转让方为依法有权转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产权交易的受让方为有权以有偿方式取得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规则所述产权包括:1. 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2. 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3. 知识产权;4. 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产权。
第五条产权交易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办理:1. 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 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3. 集中、公开、公平、公正;4.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5. 有利于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产权交易可采取的方式:1. 拍卖;2. 招投标;3. 协议转让;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第七条在北交所进行国有产权交易,转让方在提出交易申请前,应当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履行完毕内部决策、上报批准、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等相关手续。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7篇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7篇篇1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出让方):[出让方名称]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拥有的产权有偿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权交易标的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具体产权名称及编号]有偿转让给乙方。
产权交易完成后,乙方享有该产权的所有权及其附属权益。
第二条产权交易价款及支付方式1. 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交易金额]万元。
2. 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3. 支付时间:[具体支付时间]。
第三条产权交易相关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的税费。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四条产权交易的合法性及权属证明1. 甲方保证所交易的产权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权属纠纷,并已得到充分的授权。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的权属证明文件,确保乙方在购买产权后能够顺利行使所有权。
第五条产权交易的变更登记产权交易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乙方取得产权的所有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在产权交易完成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在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八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其他需要约定的具体事项]。
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规则一、股权交易概述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股东之间或股东与产权交易所之间,在特定场所通过特定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进行的股权转让与交易活动。
股权交易要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协议、章程等公司规范文件,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交易方式1.转让协议:股东可以通过向产权交易所提交转让协议的方式实现股权转让,并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支付相关的转让手续费等其他费用;2.拍卖:产权交易所可以通过组织拍卖或其他竞价方式实现股权转让,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3.立项投资:产权交易所可以通过立项投资的方式实现股权变更,并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4.市场化定价:交易价格由产权交易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三、交易流程1.委托登记:申请人提交股权转让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产权交易所确认材料齐全后进行登记;2.撮合交易:产权交易所根据买方和卖方的交易意向及市场供求关系,进行股权交易撮合,双方达成交易;3.履约清算: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约定,产权交易所对股权交易款项进行清算,并向双方发放结算凭证。
四、交易费用1.股权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按照产权交易所规定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2.转让手续费:委托人按照产权交易所规定支付转让手续费,具体费率由产权交易所制定,根据股权转让的价值进行收费;3.冻结费用:在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如果需要冻结账户或股份,产权交易所根据冻结天数及冻结金额等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五、风险提示股权交易具有投资风险,产权交易所在开展交易服务过程中应做好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在此基础上,产权交易所提醒股东注意以下风险:1.信息风险:股东应充分了解自身股权的基本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仔细阅读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与股权交易有关的文件,以免因了解不充分而导致交易失败或损失;2.市场风险:股权交易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也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风险较大;3.交易风险:股权交易涉及交易对手、履约等风险,交易双方在交易前应对交易各方进行必要调查,确保能履行约定。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示范文本)
【合同标题】北京市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适用于整体产权或控股股权转让)(示范文本)【合同分类】产权交易合同【发文字号】【发布机构】本合同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注册地址/住所:____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邮编:____开户银行:____账号:____转让方经纪会员:____电话: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注册地址/住所:____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邮编:____开户银行:____账号:____受让方经纪会员:____电话:____鉴于:1.甲方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____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证号:____;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____(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产权或____%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____;或:乙方为____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
3.乙方为依据____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性质)的企业、或机构,注册证号:____;4.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产权或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企业名称)的产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释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1.1转让方,是指____(企业名称),即甲方;1.2受让方,是指____(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1.3北交所,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1.4产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1.5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二篇)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甲方:(出让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让方)地址:联系方式: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持有的产权进行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卖标的1.1 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产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产权的类型、用途、面积等信息)1.2 乙方确认并同意购买上述产权,双方对产权的权益变动达成一致。
第二条交易价格2.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交易价格,具体金额为(阿拉伯数字大写);2.2 购买产权的所有权益变动及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易过程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过户相关资料及产权证书交由产权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3.2 产权交易所经办人员将审核乙方的购买资格,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3.3 产权过户完成后,产权交易所将将产权过户结果通知乙方,并将产权证书及相关文件交付给乙方;3.4 产权过户前,甲方应妥善保管产权证书及相关文件,确保其完整和有效性。
第四条产权权益转移4.1 产权过户完成后,乙方成为所购买产权的合法持有人,享有相应的产权权益;4.2 甲方应在产权过户实施后,解除生效的其他与所转让产权相关的权益纠纷。
第五条交易的效力和责任5.1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是真实、有效的,双方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 出让方保证其所转让产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5.3 乙方保证其购买产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5.4 出让方和受让方应保持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不公开原则,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5.5 双方应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如遇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产权过户义务,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6.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6.3 对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5篇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产权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交易产权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产权为[产权描述],具体情况如下:1. 产权类型:[产权类型](如:股权、债权、资产等)2. 产权所在地点:[地点]3. 产权数量及比例:[具体数量及比例]4. 产权价值:[价值]二、交易条款1. 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产权价格为人民币[交易价格]元。
2.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3. 交易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保证金交纳期限]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金额]元。
4.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交易款项:(详细描述付款方式)。
5. 产权交付: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交易款项后[交付期限]内,完成产权的交付。
三、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有权出让本合同约定的产权,并已经取得任何必需的授权和批准。
2. 乙方声明与保证:乙方有权受让本合同约定的产权,并已经了解与产权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四、合同的生效与履行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次交易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争议解决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和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交易产权基本情况描述在此部分详细说明交易产权的地理位置、权属状况、数量与价值等具体情况。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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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一、提交转让申请转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一)《产权转让申请书》;(二)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四)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五)产权转让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或决议;(六)转让标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转让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七)涉及职工安置的,提交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八)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备案表;(九)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一)向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十二)《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二、转让申请审查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交所对转让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出具《产权转让受理通知书》。
三、信息披露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通过北交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产权交易信息。
信息披露内容以《产权转让申请书》内容为主。
四、提交受让申请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一)《产权受让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四)公司章程复印件;(五)有关此次收购的内部决议及批准情况;(六)《产权交易委托合同》;(七)符合受让条件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八)按照交易规则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五、受让申请登记北交所对所有提出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均予以登记,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登记通知书》。
六、受让申请受理北交所会同转让方依据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产权受让申请不受理通知书》。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简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北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实行交易服务会员代理制。
北交所在网站上公布交易服务会员名单,供交易各方自主选择。
第五条北交所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产权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预披露转让信息第六条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提交信息预披露申请,进行信息预披露。
产权转让未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可参照本章进行信息预披露。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向北交所提交预披露信息内容的纸质文档材料,并对预披露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预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北交所对转让方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予以受理,并依据转让方提交的信息预披露申请对外发布信息预披露公告;不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将审核意见及时告知转让方,要求转让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信息预披露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五)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六)其他需要预披露的事项。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书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书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产权进行交易,达成如下协议:一、交易产权基本情况1. 产权名称:[产权名称]2. 产权类型:[产权类型]3. 产权数量:[产权数量]4.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5.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协议转让等)二、交易条款1.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为自愿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交易款项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方式描述](如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
若选择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期限及每期支付金额。
3. 产权交付时间和方式:[交付时间描述]、[交付方式描述](如现场交付、邮寄等)。
4. 产权过户及登记:甲乙双方应在交易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及登记手续。
5. 甲乙双方对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承担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6.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三、保证与承诺1. 甲方保证对所交易的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纠纷。
2.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款项,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3. 甲乙双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实施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书6篇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书6篇篇1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书一、合同双方甲方: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7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乙方:(出卖方/买受方/受让方等具体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地址:(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XXX(若为法人单位)联系电话:XXX二、合同标的合同标的物:(具体描述产权交易所认定为产权交易标的的物权、债权等)三、交易价格1. 乙方出售标的物的价格为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交易价格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其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具体描述)。
四、交易程序1. 甲方将在______(具体时间)进行竞价登记(竞价登记期限为______),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竞价保证金______元;2. 竞价登记结束后,交易所将在______(具体时间)召开竞价交易大会,在竞价交易大会上,出价最高的买方将获得产权标的物;3. 竞价交易结束后,买卖双方需在______(具体时间)内完成交易的款项结算和交割。
五、交易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管理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市场,执行相关监管职责;- 保障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维护交易秩序。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售标的物并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遵守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和交易程序。
六、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产权交易所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2.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产权交易所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产权交易所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以正本多份,各方各签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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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L202013089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修订版2020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directly applied.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转让标的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
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
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经济性质:对应转让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指资产所有权及/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其转让标的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
七、本合同第四、第五条是对第一条的具体约定,如有关交易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相关条款中注明“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为当事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依法确定的交易价格。
如涉及国有产权的转让,应依法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经产权交易双方及/或代理其进行产权交易的各自的经纪机构签字或盖章后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本合同自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
十、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本交易所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本合同范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的经纪会员: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的经纪会员: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转让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为(详见清单/____________)。
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详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 )。
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_____(下列任选一条)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指定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_%(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所指定帐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_____内(不超过1年)一并付清。
对于剩余价款应以_____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七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
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乙方经纪商各执_____份,北京产权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
转让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机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经纪会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 机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经纪会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