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及行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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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及行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处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和处理效率,现根据国家有关公文及公文处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执行政策、精简、高效、精益求精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谨细致。
第三条公文处理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国家及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办公室是文件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和承办本企业的文件处理工作。
第二章文件格式
第五条公司正式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10mm×297mm),左侧留35±1mm做订口,右侧留30±1mm;上、下部各留35±1mm做天头、地边;版芯145 mm×227mm;版芯底部25mm处居中标页码。
第六条公文中使用幅面表格的,应使用标准A3纸型,与公文其它部分对齐折好。
第七条公司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 涉及国家与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准确标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 发文单位标识应使用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
(四) 发文字号应包括机关代字、业务代号、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 发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 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及文种三部分组成。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九)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 成文日期以签发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 公文主题词应当按照标准主题词表标注,不得自造主题词。
(十三)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八条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一) 眉首
1、份数序号。公司机密、绝密文件需要标号的,应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芯左上角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识秘密等级时,应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芯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芯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芯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l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芯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芯右上角第2行。
4、发文单位标识。公司发文单位标识由发文单位全称组成。发文单位标识上边缘至版芯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芯上边缘为80mm。
发文单位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一般用红色标识。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单位名称在前,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业务字号、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单位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或“[]”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芯宽度等长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以公司名义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二) 主体
1、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附件正文原则上使用3号仿宋体,字数较多或使用表格时,可不受此限。
5、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6、公文生效标识
⑴单一发文印章。由一个单位制发的公文,落款处不署发文单位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⑵联合行文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以上印章时,一般应标明发文单位名称;用印时,主办机关印章在前;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每行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芯。
⑶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