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朝代民商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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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任然是诸子均分
祖父母,父母,嫁妻
教令权(惩戒权、送
违律,独坐主婚者。
惩权
“男女婚姻,各有其
时”,双方家长意愿是
婚姻订立的首要前
提。需要有婚书,聘
礼。
同姓,同宗无服亲,
良贱不婚
义绝作出新解释,侧
重认定婚姻关系的本
身状况。
清
1继承分为身份继承
1明确典、卖两种制度的区别。确定以是否允许
颁布“禁海令”“迁海令”,对海
来的妆奁和继承财
产,夫家财产更不能
婚姻方面个民族不强
的同时并科对被
害人赔偿的制度
带走。妇女地位进一
求划一,允许蒙古人
步下降。
“一夫多妻”禁止汉
族“有妻更妾”,蒙古
人实行“父兄弟婚”,
汉族除弟收亡兄妻
外,其他禁止。
明
奸生子继承权上升,
主婚权:明朝首次法
户绝财产由所有亲女
律明确规定——属于
继承,无女者入官
代为继承(儿子均死,
离婚:
④“贷”:消费借贷
赋税制度:
由孙子均分)
七出三不去(补充规
无论公私接到都要“质押”
租庸调法:以均田制为基础,租
③女子出嫁无财产继
定:无子休妻须50以
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是田赋;庸是按人丁摊派徭役
承,在室女可得未婚兄弟财产额的半份;
未婚儿子均分外还可以得到一份聘财;儿
范围缩小,从事农
族长以及该管参佐领
典期仍延长三年,三年后业主应按原典价的
业劳动,商业服务
出甘结,户部备案。
140%(加四)取赎。相反,若典主无力出资,
的人不在是雇工,
3首创独子兼祧:两
由业主出资重建,则原订限期满后,业主可按
从人身隶属关系
房应该是同父兄弟,
原典价的60%(减四)赎回房屋。
中获得解放。
批发,自由运销;除向沿江河诸
家庭成员有限的继承
到交纳榷盐钱,不在纳税。
权
设“常平盐”控制盐价。同时严
禁私盐运销,设“13巡院”缉
中西方继承区别
私。
p404
茶税全面推行,严禁私茶贩运
酿酒,从放任不管到禁酤制
对外贸易制度:控制陆上贸易,
开放海上贸易(第一次外贸征
税,市舶使)p406
宋
1、承认遗腹子与亲生
继承
婚姻
债权
经济
其它
西
周
嫡长子继承:
1商晚期确立,西周制度化法律化
2立嫡以长不以贤,
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六礼:
1、官员:司约(管理契约);质人(管理市场)
2、契约:质剂(买卖契约,质-奴隶牛马、长,剂--兵器珍异、短); 傅别(借贷契约)
立子以贵不以长;
纳采(提亲)、
3嫡长子为大宗,其
余为小综;
问名(对八字、卜卦)、
4财产方面:庶子只
纳吉(订婚)、
能由嫡长子分给,无
纳征(聘礼)、
继承权
请期(订婚期)、
亲迎
七出:不顺父母、无
子、淫(乱族)、妒(乱
家)、恶疾、多言、盗
窃
三不去:有所娶无所
归、与更三年丧、前
贫贱后富贵
秦
重农,严格赋税,保护生态
《工律》《工人程》《均工律》:
官营手工业严格管理
严禁占田过限
副徭役、缴纳赋税
①宗祧继承——嫡长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子继承,无子孙可同宗子悲中收养。
②财产继承——诸子
③同姓不婚,非同姓 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
不婚,逃亡女子不婚,
借贷契约:
①计息:出举
②不计息:负债;
①国家所有:口分田、职分田(官吏俸禄用地)公廨田(机关用地);
平分,遗嘱优先,可
良贱不婚
③“借”使用借贷;
②私人所有:永业田、部分宅地
家1/3
否则为白契
4、立继:夫亡妻在,
过割赋税:买卖田宅的同时,将其附着的赋税
立继从妻命继:夫
义务转
妻双亡,立继从尊长
原主离业:转移标的物实际占有
亲属
4典卖契约
钱主的典权~业主的权利(回赎期30年)
元
离婚妇女或寡妇再婚
订立婚书;元首次对
烧埋银-杀人,伤
丧失原先从父母处的
媒妁规范化管理。
人致死犯罪,处罚
酒业官营专卖
汉
p391
1盐、铁、烟酒专卖
2重农抑商 “告缗令”
3对外贸易
开辟“丝绸之路”
唐
朝
家庭:封建家长制统
治
结婚:
①尊长主婚;
买卖契约:
土地买卖“申牒”;
所有权
均田制:严格控制口分田买卖,
民事行为能力(仅
良人具有)丁年:
继承:(08年真题)
②婚书聘财为要件;
田宅,奴婢及大牲畜大宗交易需“公验”。
①法律规定比较详
可自愿离婚,律法不
限制了大户特权
细,反映了唐朝财产
惩
禁榷制度:
关系的发展和私有权
盐业由放任不税到征税到专卖,
观念的深化。
②法律注重保护子孙后代的财产继承权利,排斥了旁系亲属
之后改革榷盐法,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官府控制生产为主,设四场,十
的继承权。
监负责生产和统购。商人可向官
③赋予了女儿等女性
契约制度
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1立契(红契制度、税契制度)确认土地所有权,
2、遗产兄弟均分,在
收契约税;
室女可得男子继承的
2绝卖-永卖、断卖;活卖-典
一半
3不动产的买卖契约
3、“绝户”:在室女
先问亲邻:
3/4,继子1/4;出嫁
房亲—四邻——东南-西北
女1/3,继子1/3,国
输钱印契:缴纳契税,加盖官印(赤契,红契),
双方同意,全族书面
在出典年限已满的情况下,典主自建,仍
3部分贱籍豁免为
见证。
加典三年,业主按原典价140%取赎;业主自建,
良。
则按原典价的50%取赎。双方如均无力重建,
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1//3归还业主。
号单。商税繁多。
工人人身权利得
长子,嫡长孙…
出典的房屋失火烧毁,在年限未满的情况
到一定保障。
2禁止乞养异姓义子,
下,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起造,典期延长三
2雇工人的地位有
八旗无嗣子可过继异
年,三年后业主(出典人)仍以原典价取赎。
所改善。雇工人的
姓亲属,须双方生父,
若业主无力出资,由典主(典权人)出资建造,
民事主体的变化
和财产继承。身份继
回赎为其重要区别;在成立的程序上,典当无
上贸易实施监控
1废除明律规定的
承分为:宗祧继承和
需官府官印和缴纳契税。
推行禁炔制度,盐、茶、矾官营
匠籍制度。以雇募
封爵继承。严格宗祧
2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限10年。
专卖;商匠入关必须先取得官置
工匠代之,手工业
继承的法定顺序,嫡
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
子守寡妻无子,可继
承丈夫份额。
上,妻犯恶疾及奸罪
虽有三不去理由任然休
义绝:拟制亲属间有杀、伤,必须强制离婚。
禁止高利贷
两税法:基本原则是量出制入,以大历14年(779)垦田数为准,总结各种开支定两税总数。按每户的土地面积征收地税,按财产的多寡确定的户征收户税。夏秋
特点:
和离:夫妻感情不和,
两季收。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又
祖父母,父母,嫁妻
教令权(惩戒权、送
违律,独坐主婚者。
惩权
“男女婚姻,各有其
时”,双方家长意愿是
婚姻订立的首要前
提。需要有婚书,聘
礼。
同姓,同宗无服亲,
良贱不婚
义绝作出新解释,侧
重认定婚姻关系的本
身状况。
清
1继承分为身份继承
1明确典、卖两种制度的区别。确定以是否允许
颁布“禁海令”“迁海令”,对海
来的妆奁和继承财
产,夫家财产更不能
婚姻方面个民族不强
的同时并科对被
害人赔偿的制度
带走。妇女地位进一
求划一,允许蒙古人
步下降。
“一夫多妻”禁止汉
族“有妻更妾”,蒙古
人实行“父兄弟婚”,
汉族除弟收亡兄妻
外,其他禁止。
明
奸生子继承权上升,
主婚权:明朝首次法
户绝财产由所有亲女
律明确规定——属于
继承,无女者入官
代为继承(儿子均死,
离婚:
④“贷”:消费借贷
赋税制度:
由孙子均分)
七出三不去(补充规
无论公私接到都要“质押”
租庸调法:以均田制为基础,租
③女子出嫁无财产继
定:无子休妻须50以
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利益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是田赋;庸是按人丁摊派徭役
承,在室女可得未婚兄弟财产额的半份;
未婚儿子均分外还可以得到一份聘财;儿
范围缩小,从事农
族长以及该管参佐领
典期仍延长三年,三年后业主应按原典价的
业劳动,商业服务
出甘结,户部备案。
140%(加四)取赎。相反,若典主无力出资,
的人不在是雇工,
3首创独子兼祧:两
由业主出资重建,则原订限期满后,业主可按
从人身隶属关系
房应该是同父兄弟,
原典价的60%(减四)赎回房屋。
中获得解放。
批发,自由运销;除向沿江河诸
家庭成员有限的继承
到交纳榷盐钱,不在纳税。
权
设“常平盐”控制盐价。同时严
禁私盐运销,设“13巡院”缉
中西方继承区别
私。
p404
茶税全面推行,严禁私茶贩运
酿酒,从放任不管到禁酤制
对外贸易制度:控制陆上贸易,
开放海上贸易(第一次外贸征
税,市舶使)p406
宋
1、承认遗腹子与亲生
继承
婚姻
债权
经济
其它
西
周
嫡长子继承:
1商晚期确立,西周制度化法律化
2立嫡以长不以贤,
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六礼:
1、官员:司约(管理契约);质人(管理市场)
2、契约:质剂(买卖契约,质-奴隶牛马、长,剂--兵器珍异、短); 傅别(借贷契约)
立子以贵不以长;
纳采(提亲)、
3嫡长子为大宗,其
余为小综;
问名(对八字、卜卦)、
4财产方面:庶子只
纳吉(订婚)、
能由嫡长子分给,无
纳征(聘礼)、
继承权
请期(订婚期)、
亲迎
七出:不顺父母、无
子、淫(乱族)、妒(乱
家)、恶疾、多言、盗
窃
三不去:有所娶无所
归、与更三年丧、前
贫贱后富贵
秦
重农,严格赋税,保护生态
《工律》《工人程》《均工律》:
官营手工业严格管理
严禁占田过限
副徭役、缴纳赋税
①宗祧继承——嫡长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子继承,无子孙可同宗子悲中收养。
②财产继承——诸子
③同姓不婚,非同姓 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
不婚,逃亡女子不婚,
借贷契约:
①计息:出举
②不计息:负债;
①国家所有:口分田、职分田(官吏俸禄用地)公廨田(机关用地);
平分,遗嘱优先,可
良贱不婚
③“借”使用借贷;
②私人所有:永业田、部分宅地
家1/3
否则为白契
4、立继:夫亡妻在,
过割赋税:买卖田宅的同时,将其附着的赋税
立继从妻命继:夫
义务转
妻双亡,立继从尊长
原主离业:转移标的物实际占有
亲属
4典卖契约
钱主的典权~业主的权利(回赎期30年)
元
离婚妇女或寡妇再婚
订立婚书;元首次对
烧埋银-杀人,伤
丧失原先从父母处的
媒妁规范化管理。
人致死犯罪,处罚
酒业官营专卖
汉
p391
1盐、铁、烟酒专卖
2重农抑商 “告缗令”
3对外贸易
开辟“丝绸之路”
唐
朝
家庭:封建家长制统
治
结婚:
①尊长主婚;
买卖契约:
土地买卖“申牒”;
所有权
均田制:严格控制口分田买卖,
民事行为能力(仅
良人具有)丁年:
继承:(08年真题)
②婚书聘财为要件;
田宅,奴婢及大牲畜大宗交易需“公验”。
①法律规定比较详
可自愿离婚,律法不
限制了大户特权
细,反映了唐朝财产
惩
禁榷制度:
关系的发展和私有权
盐业由放任不税到征税到专卖,
观念的深化。
②法律注重保护子孙后代的财产继承权利,排斥了旁系亲属
之后改革榷盐法,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官府控制生产为主,设四场,十
的继承权。
监负责生产和统购。商人可向官
③赋予了女儿等女性
契约制度
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1立契(红契制度、税契制度)确认土地所有权,
2、遗产兄弟均分,在
收契约税;
室女可得男子继承的
2绝卖-永卖、断卖;活卖-典
一半
3不动产的买卖契约
3、“绝户”:在室女
先问亲邻:
3/4,继子1/4;出嫁
房亲—四邻——东南-西北
女1/3,继子1/3,国
输钱印契:缴纳契税,加盖官印(赤契,红契),
双方同意,全族书面
在出典年限已满的情况下,典主自建,仍
3部分贱籍豁免为
见证。
加典三年,业主按原典价140%取赎;业主自建,
良。
则按原典价的50%取赎。双方如均无力重建,
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1//3归还业主。
号单。商税繁多。
工人人身权利得
长子,嫡长孙…
出典的房屋失火烧毁,在年限未满的情况
到一定保障。
2禁止乞养异姓义子,
下,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起造,典期延长三
2雇工人的地位有
八旗无嗣子可过继异
年,三年后业主(出典人)仍以原典价取赎。
所改善。雇工人的
姓亲属,须双方生父,
若业主无力出资,由典主(典权人)出资建造,
民事主体的变化
和财产继承。身份继
回赎为其重要区别;在成立的程序上,典当无
上贸易实施监控
1废除明律规定的
承分为:宗祧继承和
需官府官印和缴纳契税。
推行禁炔制度,盐、茶、矾官营
匠籍制度。以雇募
封爵继承。严格宗祧
2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限10年。
专卖;商匠入关必须先取得官置
工匠代之,手工业
继承的法定顺序,嫡
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
子守寡妻无子,可继
承丈夫份额。
上,妻犯恶疾及奸罪
虽有三不去理由任然休
义绝:拟制亲属间有杀、伤,必须强制离婚。
禁止高利贷
两税法:基本原则是量出制入,以大历14年(779)垦田数为准,总结各种开支定两税总数。按每户的土地面积征收地税,按财产的多寡确定的户征收户税。夏秋
特点:
和离:夫妻感情不和,
两季收。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