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载预压施工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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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湖地基处理堆载预压施工技术交底
1、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1堆载预压荷载:46.8KPa(以设计堆载高度与砂垫顶高度之间的土重控制),沉降量约为1。3m,工后沉降量0.13m,地基固结度达到90%。
1.2交工面地基承载力标准:载荷试验地基承载力≧95KPa。
1。3交工面标高:规划湖泊岸顶标高6。3m。
1。4堆载填土压实度为0.93,填土容重为18KN/m3.
1.5预压填土完成面高程主要有▼7。6m和▼8.5m等。
2、堆载预压的施工条件
地基处理至砂垫层并各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即可进入堆载预压的施工。
3、堆载预压土的施工流程
4、堆载施工
4.1填料选择:堆载预压不得使用淤泥土或含垃圾杂物的填料,防止污染填筑好的地基,现场控制含水量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宜.如填料天然含水量偏低,碾压前应安排洒水车及时洒水。
4。2施工放样: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图纸和导线控制点进行高程检测和填方边线放样.要求测量修坡边线和坡脚边线.
4.3堆载土方
采用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土,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摊铺,平地机配合整平,压路机碾压采用1弱振+1强振的碾压组合方式进行碾压。
土方堆载时下部土方不宜选用尖利碎石之类,以免扎破土工膜,预压土填筑过程中第一层填筑土摊铺后采用14~18t光轮压路机碾压,防止压破土工膜。严禁摊铺及碾压设备穿过土工膜.
堆载预压荷载分级逐渐加载,确保每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一般预压填筑每层不大于30cm,填筑完成后采用中型碾压机具压实,确保在填筑后,不陷车即可。预压土填筑过程中加强地基沉降观测,确保堤基填筑过程中的稳定,当变形过大时,应暂停加载,分析原因待变形稳定后,才能继续加载.
填筑完一层后用环刀法进行检测,要求碾压后平均重度不小于18KN/m3,经检测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层的填筑。
堆载时严格控制加载速率,边堆土边推平,尽量避免局部地方长时间填筑土方过高,预压土过程中,当堤基地面沉降速率大于每昼夜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大于每昼夜5mm时,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填筑后表面要求平整,横坡不小于1%,以防止表面积水,浸蚀堤基。当预压土方达到设计填筑高度后,便开始进入堆载预压期。
5、堆载预压施工监测
5。1沉降观测
预压填筑期间沉降观测频率一般为1次/1天,沉降量较大时观测频率为2~3次/1天.预压填筑完成后沉降观测频率一般为1次/1周(第1个月);1次/2周(第2~3个月);1次/1月(三个月以后)。
沉降观测期间,应及时绘制填土-时间—沉降曲线图,经过沉降观测数据分析汇总后,指导、确定卸载时间。
5。2施工技术措施
⑴、应采用有效措施,保护观测点,如果发现有观测点破坏,应及时恢复,并联测,对比分析.
⑵、雨天应加密观测,重点地段(坡脚发现有积水时)应加强观测,发现观测数据异常(两次观测沉降差>5mm时),应改为1~3天观测一次,并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共同分析解决.
⑶、沉降观测记录数据表格应统一格式,以满足沉降评估要求。
6、沉降数据分析及评估
根据设计文件,结合堤基实际沉降情况及整个工程工期的要求,堆载预压期不少于6个月.堆载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间,如果沉降期满堤基沉降变形仍不收敛,及时与监理方、设计方以及业主方取得联系,共同协商,采取延长预压期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使工后沉降最终满足设计要求。
外业测量的原始数据经整理后进行列表、计算,然后对计算的结果进行分析.当评估认为沉降稳定即可以卸载,反之如果沉降未稳定,则需要继续预压。预压稳定后经同意可进行卸载。
7、沉降观测动态控制报告
预压期间,每月根据沉降观测的结果,对各项测量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比较,提交沉降观测动态控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沉降标工作状态情况、沉降观测成果分析及典型工作地质断面地基处理方法的填土过程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图。通过报告结论,全面了解目前工程进展情况、预压段的实施情况,确定卸载及不可卸载段落,及时控制预压段的施工.同时通过对典型断面沉降过程的分析,及时准确地掌握整个预压处理段的堤基沉降稳定过程。
8、预压土卸载
8.1卸载标准
堤基固结度达到90%以上(推算的工后沉降值小于0.2m),固结工期满6个月;堆载面中心线处连续两个2个月观测每月沉降不超过5mm。
8。2预压达到三个月时,应组织进行工后沉降预分析,利用回归分析法预测卸载时间点,如不能满足节点工期要求,应及时调整预压高度,进行动态设计,相关方案报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8.3预压达到六个月时,通过沉降观测,进行工后沉降分析,结果满足设计要求时,上报建设单位组织,根据沉降观测数据进行工后沉降分析,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分层进行卸载,卸载过程中不得污染已施工完
成的堤基。
9、安全保护措施
9.1强化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书面交底,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等。
9.2施工机械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关人员严禁使用.
9。3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9.4专人指挥机械操作,自卸车行走时按统一路线.
9。5现场电气设备均作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线采用三相五线制。
9.6夜间施工配足够的照明设备。
9.7取土坑四周进行安全围护,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10、环境保护措施
10.1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水土保持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
10。2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利用路基弃方,减少借土量,减少水土流失,做好边坡防护,防止滑坡和崩塌。
10.3预压土填筑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雨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10。4弃土场地选址要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结合造地统一规划.一般选择在坡度较缓的山坡、荒地,避开大面积汇水谷地,并事先构筑拦碴工程,布置截、排水设施.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占压、干扰河道、水道及既有灌溉、排水系统。必须占压的,应首先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替代措施。防止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材料对河流、水道、灌渠等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