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强化监管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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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强化监管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商丘市安全监管局切实履行地方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履职履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批示,强调:煤矿可以不死人,要从零开始,向零迈进。多次到矿井检查和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市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专题会议,听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第66次、70次和76次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生产放到了突出位置。
二是措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工作要点》和《国家煤监局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等。市政府与神火集团签订煤矿安全责任书,集团公司与各煤矿、煤矿与各班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
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政府和企业都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深刻领会国家
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全年工作重点,结合商丘实际,制定了《商丘市2011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和《商丘市安全监管局煤监办工作计划》,突出抓好7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着力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
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执法业务工作
一是学习调研,努力提高监督监察执法水平。为适应安全监察工作
新要求,深入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专业知识,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吸取教训,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汲取全国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煤矿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日常工作查找安全生
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煤矿进行包干督查,责任捆绑。
三是严格把关,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项验收工作。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葛店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内容,组织专家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葛店煤矿双庙扩大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和薛湖煤矿二期(30万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进行专项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井下现场查看,对2个矿的防突组织机构、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专业队伍的配备、全员防突知识的培训、防突设施设备仪器配备和管理、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等进行了验收。认定均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专项设计要求。
三、分类监管,做好特殊时期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领导包矿。从全市煤矿实际出发,结合各矿特点,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包矿驻矿制度,将神火集团的4对矿井,实行分包管理。4对矿井分别由市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煤矿集团负责人进行分包,实行安全责任捆绑。
二是分类监管。按照矿井开采条件和矿井危险程度,进行分类监管。特别是对双突、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实行重点监管。在“五一”、“十一”“双节”、汛期、矿井停产整顿、停产检修等特殊时期,
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坚持节假
日值班和巡查制度。
三是及时宣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11年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精神
和省煤监局2011年煤矿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煤矿安全监管
人员认真学习郭庚茂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和陈雪枫副省长的重要讲
话精神,使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做的更加扎实。有力地确保了煤
矿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科技兴安,建设和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组织
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商丘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1〕5号),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负责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组织协调工
作,从人、财、物等方面保证建设进度,近期,神火集团弓投入
7404万元。确保“六大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内全面完成。
二是加快实施。商丘辖区内神火集团所属4对矿井已经完善了“监
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
联络系统”五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以薛湖煤矿为试点单位,
力争2011年底之前建设完成,其余3对矿井2012年底之前完成。五、健全机制,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率
一是建立工作联动制度。市安监监管、工信、国土资源以防止煤矿
安全事故发生为根本目标,在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应急救援、事故查处等有关方面,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制订了联合执法、工
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等制度。如:与豫东煤监监察分局开
展联合执法,对河南神火煤电公司所属4对煤矿进行了摸底式监察,听取了薛湖煤矿、刘河煤矿、葛店煤矿、新庄煤矿生产经营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方面汇报,查阅图纸资料,分析问题,提出要求,更好地开展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定期召开由豫东煤监分局、市安全监管局
等有关部门、永煤集团和神火集团分管领导以及各矿矿长参加参加
的座谈会,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
三是实施监督整改制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神火集团进行安全执
法检查工作。井上检查安全生产、防突管理、培训工作、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情况。抽掉专家进行井下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
17条,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实行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做到隐患整改“四落实”,即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
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
四是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
领导领导必须与矿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不得缺人,不得缺勤,不得缺岗,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六、标准推进,努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利用每年5
月份安全科技周、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