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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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本题考查受教育权。
推进义旷务教课育学,校标发准化展建设到,促完进义全务教辍育均学衡发,展。在社会上游荡。班主任李老师
包括:(1)学龄前教育;
()
( 张上家界门改编劝,多学选),贪玩他的小却亮是振七年振级学有生。词:“上不上学是我自己的事,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C. 既珍惜了受教育的权利,也履行了受教育的义务
益性事业。我国目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A. 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放弃
【详解】本题考查受教育权。
特征 公益性(显著特征);统一性;强制性。 错误,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
现 课;教育场地被占用;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
妨碍学生学习。
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 器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青少年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做法
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 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 巴彦淖尔)学习《珍惜学习机会》这一课时,同学们 就“受教育权”的问题展开讨论,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 A. 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放弃 B. 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 C. 为了国家富强、自身的发展,要珍惜受教育权利认真,
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D. 受教育权被侵害时,要依法维权
【答案】A
义务
【答案】D
【详解】本题考查受教育权。分析题目材料中小亮上课不认真 ,课后抄作业、不尊重老师等行为,可知他没有珍惜受教育的 权利,也没有履行好受教育的义务,D说法正确且符合题意。 ABC说法错误,与题意不符,排除。故选D。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中考考点:20.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c)20.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c)1、什么是受教育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权①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②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着力普及义务教育。
③义务教育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二是公益性,即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三是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④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3、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一定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①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②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③初中阶段正是人的身心和智能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显著的时期,也是我们掌握知识、塑造自我的黄金时期。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下学期]
3、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义务教 育法》
a、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 和 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P66 b、《义…》明确规定了家庭、社会和各 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的义 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父母……不 得拒绝。P69 c、还规定了违反了该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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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人保护法》:
家庭保护第二条“……”
学校保护第二条:“……” (3)《教育法》: 对受教育者权利的规定: P62——P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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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什么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 是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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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在一个没有全 民教育的国度里,是不可能建成高度文明的 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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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国土狭小,资源贫乏。二战中日 本是战败国。当战争刚刚结束,饥饿的人群 每天还在排队购买食物、领取救济的时候, 日本政府就在战争的废墟上果断实行教育改 革,将义务教育制度由6年延长到9年,大幅 度增加教育投资。不仅如此,战后日本高等 教育实行大众化,不断增加招生人数。当时 日本人口是美国的一半,而日本的大学生数 却与美国相同。正是教育才有了日本战后经 济高速增长的奇迹。正如日本著名经济学家 所说:“如果没有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日本 的经济不会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
(三)受教育的权利: 1、地位: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权的前提和基础。
2、我国法律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护:
(1)《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 学校、家庭必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义务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 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 业。(P57—58) 我国公民享受受教育权 的一种重要形式
2013中考考点19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强制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 规定年限(九年)的义务教育
含义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和初级中等 (初中)两个阶段,前后共九年。
要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 重大 使命 践能力和创造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的重点
3. 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 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 丰富和发展自己。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 会,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 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义务。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 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关键。 ②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 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体 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这是为了让青少年平 等享有( ) A.财产安全权 B. 受教育权 C. 生命健康权 D. 人格尊严权
2、2010年4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看望震后复课玉 树县孤儿学校的学生时,在黑板上写下“新校园, 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十二个大字。“新 校园,会有的!”这句话充满了对灾区学生 A. 生命健康的呵护 B. 受教育权的尊重 C. 人格尊严的尊重 D. 政治权利的关注
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 的受教育权机会
规定凡是我国公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义务教育法》 都能获得接受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的机会
2. 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义 务 教 育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 含义 受的,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公益性:不收学杂费、课本费(显著特征)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框题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知识要点】1、教育的含义(广义、狭义)及其作用2、受教育权的含义、两个基本要素3、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4、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5、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6、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与基础【知识网络】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1、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权的主要内容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本知识点是第一框的重点和难点,是学习后面两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掌握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为什么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以及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把握这一知识点应注意以下问题:(1)把握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权实际就是公民通过上学这种作为获得利益,而且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提供条件(即作为),要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妨碍(即不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活动的权利。
(2)弄清受教育权的两个基本要素及关系。
这两个要素中,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机会,是从公民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条件;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是从国家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保证。
(3)明确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
在当代,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那么他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只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能拥有知识,增加智慧,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应当关注和积极参与的重要问题。
教育是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因此,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履行个人的受教育义务,对于实现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繁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
受教育的权利体现了个体自由发展的需求,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通过教育,个体可以获得知识、技能和思维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实现个人价值。
因此,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构建公平、和谐社会的基础。
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义务接受教育。
这是因为教育不仅仅是个人的需求,也是整个社会的需要。
通过受教育,公民可以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劳动力的质量与效益。
另外,教育也是一种社会投资,通过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公民,可以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因此,履行受教育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保障。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这包括建设和维护教育基础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教材和师资力量、制定教育政策和规划等。
政府还应当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教育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教育质量和公平性,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支持。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学校应当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资源,家庭应当重视子女的教育,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鼓励。
社会各界应当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加强对弱势群体教育的帮助和支持,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点总结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点总结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知识点总结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一项基本义务(1)为什么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能为人的一生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社会竞争空前剧烈的形势下,一个国家的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
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命运和生活,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为什么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实现现代化,初中生物,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
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
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2、要怎样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1)要坚持是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同时也要遵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树立振兴中华的理想和信念,培养良好品德;确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的知识新劳动者将取代传统的体力劳动者。
我们要在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正确接收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
教育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受教育权利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法不仅确保了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还规定了公民应当承担的受教育的义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教育法如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
一、确立公民的受教育权利教育法确立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公民不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或社会地位,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或社会地位等为理由歧视或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二、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实施,要求公民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使得每位公民都有机会接受基本的教育,提高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
同时,教育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为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提供教育援助,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三、确立受教育的权利保护机制教育法为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保护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教育法的规定,监督和管理教育工作。
公民可以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申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
同时,教育法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
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法的另一个目标是促进教育公平。
公民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政府应当为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提供教育援助,缩小教育差距,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教育法还明确规定了对于因学习成绩等原因而受到歧视的公民,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样,教育公平的目标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教育法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
其明确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要求公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建立了保护机制,促进了教育公平。
我们应当认识到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全社会应共同努力,为每个人提供平等、优质的教育机会。
八年级政治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PPT优秀课件
的 ——对国家发展来说。基本义务
《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的权利有:参看教材。
《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的义务有: 参看教材。
二、我国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
关于教育的专门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
九年义务教育从此有法可依了。
《教育法》(于1995年颁布)是我国教育
领域的基本法。
2、普遍性:《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 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3、免费性:免收学费。
三、国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 公民实现受教育权: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 转化为人力资源,这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一条必由 之路。
四、提高教师地位,加强师资培训; 五、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青少年应当怎么办?
1、树立为振兴中华而读书的志向;
2、培养奋发向上、坚韧不拔的意志; 马克思说:
“攻城莫畏艰,攻书莫畏难; 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
——叶剑英
3、科学地利用时间,珍惜光阴。
1990年齐玉玲从山东滕州八中毕业,被济宁 商校录取后,她的录取通知书却被同届毕业生 陈晓琪半路截走,陈晓琪以齐玉玲的名字进入 济宁商校就读,后来参加工作。11年后,知道 真相的齐玉玲对陈晓琪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齐 玉玲胜诉,她获得了近10万元的赔偿。
受 教 育 通过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享受现代 是 文明,丰富和发展自己,使自己获得良好、 公 满意的就业机会。 民 ——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 的 基 本 权 利
“大眼睛”苏明娟
受
教
育 是 公
国家经济的振兴,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必须通过教育。所以,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初三第11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周村一中朱明一、要点记忆1、依法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律。
目前,我国在教育方面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5项权利、4项义务。
4、义务教育的含义、意义。
5、义务教育具有3个基本特征: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6、免费性是指免收学费,不是免费教育。
7、义务教育法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确认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二、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8、国家的责任;(略)。
学校的责任:(略)。
9、社会的责任: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
10、家庭的责任: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1、国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最主要的是提供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
12、物质保障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1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重要条件。
14、国家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有三项:(略)。
15、青少年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和享有的受教育权利。
怎样自觉的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第一、要坚持是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第二、要全面发展自己;第三、要自觉的维护良好的学校教育环境;第四、要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
二、课堂巩固与提高(一)单项选择题:1.在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A.抚养子女B.赡养父母C.通信D.受教育2.义务教育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由_________保证推行和实施的。
()A.公民自觉性B.社会舆论C.说服教育D.国家强制力3.在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中,作为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也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是()A.义务教育法 B.教师法C.教育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4.在我国,青少年上学读书,接受教育,这()A.是权利,不是义务B.是义务,不是权利C.既是权利,也是义务D.与权利、义务无关5.以下选项不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的是()A.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B.国家必须举办学校,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C.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必须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1、D2、D3、C4、C5、D(二)材料分析题:1、材料一:在2005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突出强调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
宪法 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宪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关于公民的受教育权问题,1954年宪法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构,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
”“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
”1975年宪法的规定是,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1978年宪法的规定是:“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逐步增加各种类型的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设施,普及教育,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
”“国家特别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本条规定基本保留了1954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有关规定,同时,由于国家发展各类学校及文化教育设施的内容,在本法第19条有关国家教育制度的内容中已有规定,因此在本条就不再作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以宪法为依据,也相继制定了以教育法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各方面的理解还有很大的差距。
比如,有人提出,什么是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天赋人权还是公民的一项社会权利?受教育权与平等权是什么关系?有人提出,既然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放弃它呢?既然是权利,为什么又同时成为一项义务呢?愿不愿接受教育是纯属个人的选择,一个人就是厌恶读书,国家凭什么课予其受教育的义务,又如何强制其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即使认可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有人又提出,根据宪法的规定,受教育的义务究竟是谁的义务?是父母的义务,还是儿童、少年的义务?如果是儿童、少年的义务,他还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又如何去承担义务?公民究竟是有终身受教育的义务,还是仅限于儿童、少年时代才有受教育的义务呢?等等。
一、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是指公民有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接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宪法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通常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这通常涉及到个体受教育的权利以及社会对于提供教育的义务。
以下是一些宪法通常涵盖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的权利:宪法通常确认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这包括获得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权利。
它强调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无论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身份特征。
义务教育:宪法可能规定政府有责任提供义务教育,确保每个公民都有机会接受基本的教育。
这通常包括确保儿童能够获得初等和中等教育。
平等权利:宪法通常要求教育权利的平等。
这意味着无论个体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或其他因素如何,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高质量的教育。
文化权利:有些宪法还强调个体对于保留和发展自己的文化身份的权利,这可能涉及到对母语教育的支持和鼓励。
家庭教育权利:一些宪法承认家庭在孩子教育中的权利,强调家庭是第一位的教育机构,有权选择符合其价值观的教育方式。
言论自由:宪法通常承认言论自由的权利,这也包括对于学术自由和教学自由的保护。
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应当享有一定程度的学术自由,以推动知识的创新和发展。
高等教育的权利:宪法可能也包括个体追求高等教育的权利,并且这应当是基于个体的资质和努力而不受歧视的。
这些权利和义务有助于确保教育是一个包容性、平等和机会公平的过程,同时也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对于社会的全面发展。
这些原则在不同国家的宪法中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对于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框架。
受教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 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 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是 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陈章良,1961年生于福建省的一个农民家庭,9岁 时才迈进学校的大门。由于家境贫寒,陈章良靠学校减 免学杂费和发给生活补助读完了小学和中学。艰苦的生 活从小就造就了他坚忍不拔,自强不息的性格。1978 年,陈章良考入华南热带作物学院栽培系,毕业后留校 工作。1983年他又考取了美国华盛顿大学的研究生。1985
天不回家,把学业荒废了。老师批评他,
他说::“我又没干违法的事,也不犯
罪,谁也管不着。”对这件事认识正确
的是(
)C
A王某上网是个人私事,老师不应干涉
B网络传播许多不健康的东西,学生不能 上网
C适龄少年儿童必须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 义务教育,老师的批评是正确的
D受教育是王某的权利,王某可以放弃。
2、2010年4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玉树州孤
年,陈章良在欧洲的分子生物学报上发表了他的成名之作。 后来,他又在植物分子生物学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
1987年,陈章良学成回国,来到北京大学工作。当年,他参与承接国家 “863计划”中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了国家A级成果。1989年陈章良破格晋升 为教授,后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 (课本41页) 请同学们交流讨论:
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和学习是 改变命运的起点!
1、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从个人发展角度: 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 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 人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所以受教育是我国 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第38课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2. 自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含义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适龄儿童 必须接受的教育 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公益性:不收学杂费、课本费(显著特征) 公益性:不收学杂费、课本费(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 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强制性: 特征 强制性:所有适龄儿童、 强制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 九年) (九年)的义务教育 含义 九年义务 教育 重大使命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 初级中等(初中)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和初级中等(初中)两 初等 个阶段,前后共九年,所以也称“九年义务教育” 个阶段,前后共九年,所以也称“九年义务教育” 要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 要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 独立思考能力 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 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基本权利, 3.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 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 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科学文化素质, 丰富和发展自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 己。 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 就业机会,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享 受现代文明成果。 受现代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 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 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 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和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 文化素质是关键。 文化素质是关键。 是关键 这就要求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 思想、 ②这就要求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 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进步 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 多作贡献。 多作贡献。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课件
受教育不仅是权利,对于国
家的经济发展和繁荣来讲又是公 民不可推卸的义务!教育提高经 济,经济促进教育,教育是促进 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实现四个 现代化的关键!
日本的教育启示
想一学们 的什么责任?同学们又该怎么做?
从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中感受到
(2)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ABCD)
A、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 B、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C、丰富和完善自己
D、享受现代文明
(3)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ABCD)
A、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 B、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C、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D、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向学校领导指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并要求其纠正, 从而维护自己以及其他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若 学校不纠正,就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
教育的优劣和培养人才质量的高低对国 家经济和发展有多么大的影响,人才在 国家发展中的巨大力量和作用!
这就要求同学们应该为国家发展接
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从繁荣国家,推 动社会来讲这是同学们的基本责任和义 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的硅谷之称”, 电脑软件业发达。此地教育水平相当的高。 由于软件业的发达为中关村创造了巨大的 财富。许多的资金又投资于教育,这样经 济和教育相互促进,正是由于教育的发展 才使这里遍布人才又作用于经济为经济的 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
同学们请讨论思考:中关村的事例给 了大家什么样的启发?我们又从中看 到了什么道理呢?
组织的系统影响活动(学校教育)
2、受教育权: 指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
宪法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中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这一原则在宪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宪法中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展示。
第一,宪法确认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宪法,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禁止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性别、种族、宗教、社会地位或经济状况如何,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宪法强调教育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有义务接受国家、社会和家庭提供的教育,并且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和职业知识,从而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这一规定意味着教育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责任。
第三,宪法倡导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质量。
宪法规定,国家应推动教育的普及,改善教育的质量,并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
这意味着国家必须提供各个层次的教育机会,确保所有人都能接受到平等的教育,并且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需求。
第四,宪法确定了教育的目标和原则。
宪法规定,教育的目标应当是培养公民的全面发展,促进个人的素质提升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教育应当贯彻科学、民主、社会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原则,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道德品质。
这意味着教育应当既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又注重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以达到个人和社会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五,宪法保障教育的投入和管理。
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加大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并且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监督。
这意味着国家必须提供足够的教育经费,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流动,并且建立科学的教育管理机制,以确保教育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宪法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不仅肯定了每个人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也明确了受教育的目标、原则和管理机制。
通过宪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为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是每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个人价值和国家发展的关键。
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国家也应当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是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更是国家发展和未来的需要。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接受义务教育中国教育面向全民,每个公民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教育是公民教育的基础和入门,为公民生活和就业提供了必要的素质和技能。
获得高等教育机会除了义务教育,每个公民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高等教育是公民发展和创造的平台,必须依据公民的个人能力和特长来确定公民是否有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和机会。
现代化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机会除了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公民还有接受现代化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机会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教育机会是为公民提供更多职业技能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方式。
教育平等和多元化除了上述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还应当保障公民教育的平等和多元化。
教育平等是坚持公民个人价值尊重、促进公民共同发展、实现国家和社会长远稳定的重要保证。
教育多元化是为公民提供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以满足不同公民的需要和个性化发展。
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国家政策和制度的支持和保障。
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国家应当根据公民教育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完善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公民受教育的权益不受侵犯和限制。
同时,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也需要精准和有力,以确保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教育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涉及到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需要国家保障。
教育资源包括师资、课程、设备、场地等,需要依据公民教育需求和教育发展规划进行合理配置和管理。
教育质量的提升和监管教育质量是公民受教育的重要指标,需要国家持续提升和监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者: 日期: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学目标(一)认知目标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
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我国义务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权利。
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
我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
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从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三个方面说明义务教育的特征。
列举实例表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运用:结合对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理解,结合自己的学习状况,制定学习小规划。
(二)能力目标初步提高对有关教育方面事例是否合乎教育法律的判断能力。
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对教育作用的分析,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打下铺垫,并由此增强我们热爱学习的意识。
通过对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方面的作用由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我们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结合受教育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初步培养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自己的义务观^念。
教学重点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自学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难点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课时 导入新课 在讲新课前,先请同学们阅读第十一课题、框题和目题,对所学内容有一个粗浅的了解,认 识其知识框架。
(阅读后,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在黑板右上角列出本课的知识总体框架结构。
这节课,我们学习第一个框题、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板书) 请同学们看插图及投影一:自从老一非革命家时年 93岁的帅孟奇大姐,率先捐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救助贫困地 区失学儿童而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经历了十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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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1)含义: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 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 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 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1.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B )
A. 期末考试后,小明所在学校取消了张榜排名的做法
B. 新学期,父亲让小明每天上午在家帮忙干农活,下午去上 学
C. 学校开设了多种多样的活动课,明从中得到锻炼
D. 某企业为家庭贫困的小明等数名学生提供助学金 2.八年级学生小淘辍学离校,校、镇领导多次 上门做思想工作未果,镇政府对小淘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责令其立刻返校上学,并对其家长罚款1000元,镇政府处罚 小淘家长的法律依据是( A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7.四年前,带着父母的祝福和叮咛走进了初中校园,开始了初中生活。 四年来,教室里,装满欢歌笑语,我们在合作与快乐中不断进步;校 园里,留下成长足迹,我们在竞争与挫折中走向成熟。在即将离开母 校的日子里,我们更加相信“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我想大声对 您说:“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我将成为母校的骄傲!” (1)学校和家长都在维护青少年的哪一项权利?(2分) (2)试从教育对公民个人发展影响的角度谈谈你对“那间教室放飞的 是希望”这句话的理解。(6分) (1)受教育权。 (2)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2分)公民只有通过接 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 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4分)
3. 对下图漫画理解有误的是( B )
A. B. C. D.
作为儿子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爸爸对儿子的爱无可厚非,应当赞成 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侵犯了其受教育权 爸爸的行为对孩子是一种误导
4. 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 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 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 教育。国家重视教育,说明了( C) ①义务教育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公益性 ②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③受教育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④受教育对个人成长和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5.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某校为此举办了以“珍惜在校学习机 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为主题的读书活动。该主题启示我们 要( ) A ①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②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③履行受教育 的义务 ④阅读所有的书籍杂志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法律 保障内容
《宪法》
《教育法》 《义务教育 法》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机会 规定凡是作为我国公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获得 接受从小学到初中教育的机会
(3)依法维权 非诉讼方式: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寻求亲朋好友的 帮助;寻求当代教育行政部门的帮助;寻求未成年人 保护机构的帮助等 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李刚,学习成绩平平,其父认为他考不上大 学,读书作用不大,要他辍学外出打工。李刚坚决不同意,父亲便以 家中无钱为由不再供他上学。请回答下列问题。(10分) (1)李刚父亲的做法侵犯了李刚的什么权利?(2分) 答案:受教育权。(2分) (2)班主任老师见李刚没来上课,决定做一次家访,劝说其父让他恢复 学业。你认为班主任老师对李刚父亲说些什么,其父才能同意他继 续上学?(8分) 答案: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 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2分)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 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2分)所谓义务教育, 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 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2分)家长没有从家庭保障的角度保证 李刚到校接受义务教,属于不作为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会受到 相应的法律处罚等等。(2分)
3.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享受现代 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 义务。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 质是关键。 ②这就要求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 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进步多作贡献。
考点20: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c﹞
(思品八下第六课)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1. 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1)公民的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 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物质帮助:如在九年义务教育阶 段,国家实行免学杂费、免课本费等措施) (2)在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由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