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野下的大学生事务管理――赴南通大学培训学习汇报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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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共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实体性权利)
1. 平等权 2. 民主权:民主管理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权;建
议、批评、检举、监督、评价权;集会、游行、示威权 等。 3. 宗教信仰自由权 4. 人身权: 人格权、身份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5. 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财产继承 权 6. 文化教育权:学籍权;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权;接受良好 教育和服务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权;教育选 择权;就业、就业指导、服务权;学术自由 权、著作权、科技发明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7. 特殊主体权(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
的相关专家
二、大学生事务管理与法律
三个问题:
1、辅导员不关心学生是不是违法?
2、辅导员在入学教育中宣传“读书是为了挣大钱 娶美女”,有没有违法?
3、辅导员在组织学生活动中学生打架,辅导员不 管或管理不到位,学生被打死了,辅导员应承担 什么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
3、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朱孔军教授把高校学生事 务管理分成了八个方面:
①促进学生学习 ②服务学生生活 ③提供助学资源 ④发展学生能力
⑤关注特殊群体 ⑥开展咨询辅导 ⑦规范学生行为 ⑧其他事务
3、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根据学生事务的性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范畴可以被 界定为三个方面:
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 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行政侵权行为 教育侵权行为
2、学生的权利
学生作为学生的权利
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
学生作为学生的权利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1. 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 2. 获取物质保障的权利。 3. 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4. 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 5. 法定的其他权利。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条:
一 学生成长辅导 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世界观的确立,健康心理与人格的形成,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能力准 备、个性素质优化等。 二 学生日常管理 包括校园秩序维护,学生的学习环境管理与课外学 习组织、学习效果评价与奖惩,学籍管理、纪律管理,学生班级、社 团的领导与组织,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等。 三 学生生活服务 包括学生学业经济资助与助学活动组织、学生住宿 管理与学生社区服务等。
2)、基于学生的生活和住宅权导致的 权利冲突
就此,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宿舍内大功 率电器的使用很可能造成跳闸甚至引起火灾。考 虑到学生会不配合,学校选择在宿舍没人的时候 检查。 学生科科长:热得快,烧水棒收了78个,烧水壶 23个,所以这个功率比较大,对电路负荷威胁比 较大,引起学校电路出现好几次问题,学生在的 时候,我们最需要看到的东西看不到。
4、学生事务管理中与学生民事权利的 冲突
1)、提供教学或生活服务导致的财产权利冲突 2)、基于学生的生活和住宅权导致的权利冲突 3)、基于学生隐私权导致的权利冲突 4)、基于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所导致的权利冲突
1)、提供教学或生活服务导致的 财产权利冲突
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主要表现:
(1)以宿舍美观或方便管理为名,强制提供统一的生 活用品。
失职教师要承担法律责任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
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 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 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 学生管理中的侵权行为
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 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和 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固
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和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视野下的大学生事务管理
——
பைடு நூலகம்
汇报内容
一、培训学习简介 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法律 三、学习体会
一、南通大学培训简要介绍
主题: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律事务专题培训 时间:2015年11月24-11月27日 内容及形式:辅导报告、案例分析、分组交流座
谈、学生纪律处分模拟听证 参加人员:省内高校学工人员200余人 授课专家:来自高校和法院的对学生管理有研究
1、侵权行为分析 2、学生的权利 3、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4、学生事务管理中与学生民事权利的冲突
1、学生管理中的侵权行为
指依法履行学生管理的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因其过错 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学生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对学 生损害的行为。
分类一
侵权 行为
一般侵权 职务侵权
分类二
侵权 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
(2)通过教务部门强制为学生订购教学用品。 (3)对学生进行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处罚,如学校检查
宿舍没收“热得快”、电吹风和电饭锅等电器。
2)、基于学生的生活和住宅权导致的 权利冲突
高校学生大都住在学生宿舍或公寓,学校为 了宿舍安全和卫生进行宿舍检查,是否侵犯学生 的住宅权和生活隐私权?
案例分析:
某高校为了摸清学生宿舍安全真实情况,组织 辅导员及相关部门趁学生上课的时候,对宿舍进 行突击检查。 学生小李: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我们私人住 的地方,我们用的私人柜子翻找东西,拿走我们 私人的东西。侵犯个人隐私,太过分了。 学生小张:回宿舍柜子一打开,有些东西摆放位 置都不一样,还有就是东西都已经放乱了,发现 电器被他们收走了。
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实体性权利)
1. 平等权 2. 民主权:民主管理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权;建
议、批评、检举、监督、评价权;集会、游行、示威权 等。 3. 宗教信仰自由权 4. 人身权: 人格权、身份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5. 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财产继承 权 6. 文化教育权:学籍权;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权;接受良好 教育和服务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权;教育选 择权;就业、就业指导、服务权;学术自由 权、著作权、科技发明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7. 特殊主体权(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
的相关专家
二、大学生事务管理与法律
三个问题:
1、辅导员不关心学生是不是违法?
2、辅导员在入学教育中宣传“读书是为了挣大钱 娶美女”,有没有违法?
3、辅导员在组织学生活动中学生打架,辅导员不 管或管理不到位,学生被打死了,辅导员应承担 什么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
3、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朱孔军教授把高校学生事 务管理分成了八个方面:
①促进学生学习 ②服务学生生活 ③提供助学资源 ④发展学生能力
⑤关注特殊群体 ⑥开展咨询辅导 ⑦规范学生行为 ⑧其他事务
3、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根据学生事务的性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范畴可以被 界定为三个方面:
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 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 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行政侵权行为 教育侵权行为
2、学生的权利
学生作为学生的权利
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
学生作为学生的权利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1. 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 2. 获取物质保障的权利。 3. 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4. 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 5. 法定的其他权利。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条:
一 学生成长辅导 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世界观的确立,健康心理与人格的形成,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能力准 备、个性素质优化等。 二 学生日常管理 包括校园秩序维护,学生的学习环境管理与课外学 习组织、学习效果评价与奖惩,学籍管理、纪律管理,学生班级、社 团的领导与组织,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等。 三 学生生活服务 包括学生学业经济资助与助学活动组织、学生住宿 管理与学生社区服务等。
2)、基于学生的生活和住宅权导致的 权利冲突
就此,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宿舍内大功 率电器的使用很可能造成跳闸甚至引起火灾。考 虑到学生会不配合,学校选择在宿舍没人的时候 检查。 学生科科长:热得快,烧水棒收了78个,烧水壶 23个,所以这个功率比较大,对电路负荷威胁比 较大,引起学校电路出现好几次问题,学生在的 时候,我们最需要看到的东西看不到。
4、学生事务管理中与学生民事权利的 冲突
1)、提供教学或生活服务导致的财产权利冲突 2)、基于学生的生活和住宅权导致的权利冲突 3)、基于学生隐私权导致的权利冲突 4)、基于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所导致的权利冲突
1)、提供教学或生活服务导致的 财产权利冲突
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主要表现:
(1)以宿舍美观或方便管理为名,强制提供统一的生 活用品。
失职教师要承担法律责任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
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 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 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 学生管理中的侵权行为
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 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和 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固
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和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视野下的大学生事务管理
——
பைடு நூலகம்
汇报内容
一、培训学习简介 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法律 三、学习体会
一、南通大学培训简要介绍
主题: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律事务专题培训 时间:2015年11月24-11月27日 内容及形式:辅导报告、案例分析、分组交流座
谈、学生纪律处分模拟听证 参加人员:省内高校学工人员200余人 授课专家:来自高校和法院的对学生管理有研究
1、侵权行为分析 2、学生的权利 3、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4、学生事务管理中与学生民事权利的冲突
1、学生管理中的侵权行为
指依法履行学生管理的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因其过错 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学生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对学 生损害的行为。
分类一
侵权 行为
一般侵权 职务侵权
分类二
侵权 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
(2)通过教务部门强制为学生订购教学用品。 (3)对学生进行罚款和没收财产的处罚,如学校检查
宿舍没收“热得快”、电吹风和电饭锅等电器。
2)、基于学生的生活和住宅权导致的 权利冲突
高校学生大都住在学生宿舍或公寓,学校为 了宿舍安全和卫生进行宿舍检查,是否侵犯学生 的住宅权和生活隐私权?
案例分析:
某高校为了摸清学生宿舍安全真实情况,组织 辅导员及相关部门趁学生上课的时候,对宿舍进 行突击检查。 学生小李: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我们私人住 的地方,我们用的私人柜子翻找东西,拿走我们 私人的东西。侵犯个人隐私,太过分了。 学生小张:回宿舍柜子一打开,有些东西摆放位 置都不一样,还有就是东西都已经放乱了,发现 电器被他们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