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1. 概述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水源。
为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制定的水质检测标准。
2. 外观(1)颜色:饮用水应为无色透明的状态,不能有明显的颜色变异。
(2)浑浊度:饮用水的浑浊度应该小于或等于5 NTU(浊度单位)。
(3)气味:饮用水应该没有任何异味。
3. pH值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4. 可溶性物质(1)总溶解固体(TDS):饮用水的总溶解固体浓度应低于500 mg/L。
(2)氯离子(Cl-):饮用水中的氯离子浓度应低于250 mg/L。
5. 微生物污染物(1)大肠杆菌(E.coli):在饮用水中不得检测出大肠杆菌或其他致病细菌。
(2)菌落总数(CFU/mL):饮用水中的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 CFU/mL。
6. 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1)铅(Pb):饮用水中的铅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1 mg/L。
(2)汞(Hg):饮用水中的汞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01 mg/L。
(3)苯(C6H6):饮用水中的苯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05 mg/L。
7. 放射性物质饮用水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
8. 其他参数(1)溶解氧(DO):饮用水中溶解氧的浓度应大于或等于6 mg/L。
(2)碱度:饮用水的碱度应在50-200 mg/L之间。
(3)氨氮(NH3-N):饮用水中氨氮的浓度应低于或等于0.5 mg/L。
以上是生活饮用水的基本水质检测标准,以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和品质。
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采取必要的水质处理措施,保障健康饮水。
GB 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5750.1~GB/T5750.1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17218—199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生活饮用水 犱狉犻狀犽犻狀犵狑犪狋犲狉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用水。
3.2集中式供水 犮犲狀狋狉犪犾犻狕犲犱狑犪狋犲狉狊狌狆狆犾狔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
3.3小型集中式供水 狊犿犪犾犾犮犲狀狋狉犪犾犻狕犲犱狑犪狋犲狉狊狌狆狆犾狔设计日供水量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3.4分散式供水 犱犲犮犲狀狋狉犪犾犻狕犲犱狑犪狋犲狉狊狌狆狆犾狔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处理或仅有简易设施处理的供水方式。
3.5出厂水 犳犻狀犻狊犺犲犱狑犪狋犲狉集中式供水单位完成处理工艺流程后即将进入输配水管网的水。
3.6末梢水 狋犪狆狑犪狋犲狉出厂水经输配水管网输送至用户水龙头的水。
13.7常规指标 狉犲犵狌犾犪狉犻狀犱犻犮犲狊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
3.8扩展指标 犲狓狆犪狀犱犲犱犻狀犱犻犮犲狊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a) 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b)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c)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d)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e)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完整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GB 5749—2006代替GB 5749-852007-07-01 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
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
饮用纯净水的水质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总溶解固体(TDS):最好的纯净水应该具有低TDS值,
通常低于50ppm。
2. pH值:饮用水的pH值应在7.0-8.5之间,中性或微碱性。
3. 硬度:饮用水的硬度应该尽可能低,一般不超过100ppm。
4. 微生物:水中不应有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的存在。
5. 氯和氯化物:水中的氯和氯化物含量应低于建议限值。
6. 铅和重金属: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应低于建议限值,尤其是铅。
7. 残留农药和化学物质:水中的农药和化学残留物应低于相关标准限值。
8. 自然矿物质:饮用水中应含有适量的自然矿物质,如镁、钙等。
这些是一般饮用纯净水的水质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稍有不同的要求。
因此,在购买饮用纯净水时,最好查看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标签,以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新版2022饮用水标准
新版2022饮用水标准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较前标准GB 5749-2006,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什么变化吧!一、水质指标变化1. 水质指标由GB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 项;2. 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3. 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 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4. 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5. 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6. 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7. 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4章)。
二、新标准主要内容1. 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2.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3.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4.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5.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6. 水质检验方法三、新标准水质参考指标变化1. 由GB 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见附录A);2. 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和镭-226;3. 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茨醇和土臭素;4. 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烯、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μm)名称修改为石棉(纤维>10μm);5. 更改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质量通常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标准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卫生标准》制定。
以下是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一些主要指标,共17项:
1.色度:不超过5度。
2.浑浊度:不超过1度。
3.气味:无异味。
4.味道:无异味。
5.PH值:
6.5-8.5。
6.电导率:不大于1250μS/cm。
7.溶解氧:不低于5.0毫克/升。
8.总大肠菌群:不检出。
9.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10.菌落总数:不超过100个/毫升。
11.大肠杆菌群:不得检出。
12.耐热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13.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超过100个/毫升。
14.硫酸盐:不得超过250毫克/升。
15.氯化物:不得超过250毫克/升。
16.氟化物:不得超过1.0毫克/升。
17.三价铬:不得超过0.05毫克/升。
这些标准涵盖了生活饮用水的基本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指标,确保了水质的安全、清洁和适合人体饮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了解特定地区的标准时,应该参考当地的法规和规定。
这里提到的标准是根据中国的标准进行的说明。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2023一、感官指标1.色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每升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
超过这个标准,水可能会呈现出不正常的颜色,这可能是由于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金属离子或悬浮物等造成的。
2.浑浊度:水质标准规定,每升水的浑浊度不应超过5度。
浑浊度过高可能会影响水的口感,还可能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3.气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水不应有令人不愉快的气味。
如果水有异味,可能是由于水中含有杂质、污染物或微生物等造成的。
4.肉眼可见物:水质标准规定,水中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杂质或悬浮物。
如果水中有这些物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二、化学指标1.pH值: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
pH值过低或过高都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总硬度:水质标准规定,水的总硬度不应超过450mg/L。
总硬度过高可能会影响人体对某些元素的吸收,还可能对肾脏功能产生不良影响。
3.硝酸盐:水质标准规定,每升水中硝酸盐的含量不应超过100mg。
硝酸盐含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对婴儿和孕妇的影响更为显著。
4.氯化物:水质标准规定,每升水中氯化物的含量不应超过250mg。
氯化物含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对肾脏功能的影响更为显著。
三、毒理指标1.重金属:水质标准规定,水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例如,每升水中铅的含量不应超过0.01mg,汞的含量不应超过0.001mg等。
重金属含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对儿童和孕妇的影响更为显著。
2.有机污染物:水质标准规定,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含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例如,每升水中含有的苯、甲苯、乙苯等化合物的含量均不应超过0.02mg等。
有机污染物含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还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农药残留:水质标准规定,水中农药残留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农药残留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对孕妇和婴儿的影响更为显著。
自来水饮用标准参数
自来水饮用标准参数
自来水饮用标准是指国家对自来水的各项指标设定的要求,以保证自来水的安全和卫生。
以下是常见的自来水饮用标准参数:
1. pH值:一般在6.5-8.5之间,表示水的酸碱性。
2. 浑浊度:一般要求小于5 NTU(浊度单位),表示水的透
明度。
3. 氯含量:一般要求小于0.5 mg/L,用于消毒。
4. 总大肠菌群:一般要求不得检出,表示水中是否存在肠道细菌。
5. 亚硝酸盐:一般要求小于0.1 mg/L,表示水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类物质。
6. 铅含量:一般要求小于0.01 mg/L,表示水中是否存在重金
属铅。
7. 铜含量:一般要求小于2 mg/L,表示水中是否存在重金属铜。
8. 铁含量:一般要求小于0.3 mg/L,表示水中是否存在重金属铁。
9. 锰含量:一般要求小于0.1 mg/L,表示水中是否存在重金属锰。
10. 氟化物含量:一般要求小于1.0 mg/L,表示水中是否存在
氟化物。
这些参数是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和国际卫生组织的要求确定的,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些许差异。
同时,这些参数只是自来水饮用标准的一部分,还有其他更详细的指标,供供水企业和水质监测部门参考和遵循。
最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最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饮用水质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饮用水的质量标准也随之不断更新,以保障人们的健康。
本文将就最新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选择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首先,最新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H值、浑浊度、余氯、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放射性物质含量等。
其中,PH值是指水溶液的酸碱度,通常在6.5-8.5之间为合适的范围;浑浊度则是指水中悬浮物的含量,应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余氯是指水中残余的氯含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放射性物质含量则是指水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也应该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
其次,根据最新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饮用水的处理工艺也需要符合相关要求。
常见的净水处理工艺包括过滤、消毒、软化、反渗透等。
这些工艺可以有效地去除水中的有害物质,提高水质的安全性。
而且,根据不同地区的水质情况,还可以采用不同的组合工艺,以达到更好的净化效果。
此外,最新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也对饮用水的包装和运输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包装容器应该符合食品级塑料标准,避免释放有害物质到水中。
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也需要注意避免受到外界污染,确保水质的安全性。
总的来说,最新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对饮用水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健康的饮用水。
在选择饮用水时,我们应该注意查看产品的相关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饮用水质量的监管,确保市民能够饮用到安全的水源。
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我们能够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饮用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 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浑浊度 不超过1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铝 0.2 (mg/L)铁 0.3 (mg/L)锰 0.1 (mg/L)铜 1.0 (mg/L)锌 1.0 (mg/L)挥发酚类(以笨酚计)0.002 (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硫酸盐 250 (mg/L)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耗氧量(以O2计) 3 (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毒理学指标砷 0.05(mg/L)镉 0.005 (mg/L)铬(六价) 0.05(mg/L)氰化物 0.05(mg/L)氟化物 1.0 (mg/L)铅 0.01(mg/L)汞 0.001 (mg/L)硝酸盐(以N计)20(mg/L)硒 0.01(mg/L)四氯化碳 0.002 (mg/L)氯仿 0.06(mg/L)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 100 (CFU/mL)③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L ,管网末稍水不应低于.05mg/L(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总a放射性0.5(Bq/L)总b放射性1 (Bq/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和气味:水应该无色、无浑浊、无异味、无杂质。
2. pH值:一般的生活饮用水应该呈中性或稍微偏酸性,pH值
应在6.5-8.5之间。
3. 悬浮物:水中的悬浮物主要包括泥沙、颗粒和微生物等,应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4. 总溶解固体:水中的总溶解固体包括溶解的无机盐和有机物,应根据当地的水质要求来确定。
5. 阴离子含量:水中的阴离子主要包括氯离子、硝酸盐、硫酸盐等,应该符合卫生标准。
6. 阳离子含量:水中的阳离子主要包括钙离子、镁离子、钠离子等,应该符合人体对矿物质的需求。
7. 有机物含量:水中的有机物主要包括有机溶解物和有机碳,应该符合卫生标准。
8. 微生物指标:水中应该没有大肠菌群、病原微生物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具体的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规和标准而有所差异。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年)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制定了以下2023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源水质标准:
1.1 经评估认可的水源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如地下水、河流水或湖泊水。
1.2 水源水应经过适当的处理和净化,确保达到以下标准:
-外观:无悬浮物、沉淀物、有色物质等。
-臭味:无任何异常臭味。
- pH值:6.5~8.5之间。
-含氯离子:不超过0.5毫克/升。
-含重金属: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净化处理标准:
2.1 经过水源水和处理工艺,确保水质符合以下标准:
-可溶性无机物:总硬度不超过450毫克/升。
-悬浮物:不超过0.5毫克/升。
-有机物:不超过4毫克/升。
-杀菌效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杀菌标准。
管道输送标准:
3.1 输送水应采取合适的管道材质和设备,确保水质不受二次污染。
3.2 公共供水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无渗漏、腐蚀、生物污染等问题。
水质监测标准:
4.1 监测应覆盖所有供水区域和关键环节,包括水源、水厂、水库、管网等。
4.2 监测项目包括外观、臭味、颜色、浑浊度、温度、pH值、溶解氧、总大肠菌群、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包装饮用水标准:
5.1 包装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水质安全、无污染、无有害物质。
5.2 包装水瓶应具备密封性,无外观破损、变形等问题。
卫生监管标准:
6.1 生产、供应和销售饮用水应持有相应的许可证。
6.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饮用水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确保卫生标准的执行。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人体生长发育,保持生命健康所必须的饮品。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我国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多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共包含了17项标准,其中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多个方面的控制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17项标准,希望能为广大读者提供关于生活饮用水质量的详细了解。
第一项:色度。
生活饮用水的色度必须小于5度。
第三项:无色无味。
生活饮用水应该无色无味,不应含有任何异味。
第五项:pH值。
生活饮用水的pH值应该在6.5-8.5之间。
第六项:余氯。
生活饮用水的余氯浓度不得超过0.5mg/L。
第七项:重金属。
生活饮用水中的重金属如铅、镉等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第八项:有机物质。
生活饮用水中的有机物质应该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九项:毒性物质。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任何毒性物质。
第十一项:细菌总数。
生活饮用水中的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CFU/ml。
第十二项:大肠埃希菌。
生活饮用水中的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通过以上17项标准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受到了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只有保证了这些标准,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
我们在选择生活饮用水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低质量水源,以免对自己的健康造成危害。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让大家更加重视生活饮用水的选择和品质。
生命健康无价,珍爱生命,珍爱饮水。
第二篇示例:生活是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之一,饮用水的质量关乎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饮用水标准,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在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17项生活饮用水质量指标,对饮用水进行了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生活饮用水的色度应不超过15度,这是因为色度反映了水中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含量,过高的色度表明水中存在着较多的杂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生活饮用水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2023
2023年4月1日,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正式实施,这是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这项标准主要涉及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根据这项标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质清澈透明,不得有异色、异味、异物,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悬浮物。
2.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包括微生物指标、有毒有害物质指标、消毒剂指标等。
此外,对于集中式供水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水设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包括水处理设备、供水管材和配件等。
2.水处理设备应满足水质要求并安全可靠,水处理剂应安全可靠并按照规定使用。
3,供水管网应合理布局,管径适宜,水压稳定。
4.供水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和消毒。
5.水源地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这项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对于供水单位来说,也需要根据新的标准要求进行设备改造和维护,提高供水质量和管理水平。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表2???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是2023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1、浓度一种用来反映水颜色的量化程度的指标。
饮水一般要低于15度。
看到水里悬浮在强光下的阻塞程度。
饮水中浊度不得超过5度(NTU)。
2、pH值pH值就是水中氢离子的负对数,它反映了水的酸碱度。
pH值为7的溶液呈中性。
pH值越大,溶液碱度越大,pH值越低,酸性越强。
微碱度适宜人食用,反渗透水呈酸性。
3、硬度某些金属离子易与某些阴离子化合形成沉淀。
就是这些金属离子的总浓度就是硬度。
一般来说,我们把水中钙和镁的总含量叫做“硬度”,相当于10毫克每升水中的氧化钙。
水的硬度很容易形成水垢和沉淀。
4、TDS全部残渣,蒸发残余物质,并在一定温度下干燥。
其成分为mg/l,包括总可过滤残渣(矿盐)和非过滤总残渣(ss)。
5、电导水力导率反应参数与含盐量正相关。
单位为us/cm的电导率。
6、SDI用标准仪测定水中泥沙密度指数和胶体物质浓度,可间接反映杂质颗粒对反渗透膜的阻隔速度。
数值越小,阻塞速度越慢,数值越大,阻塞越快。
7、COD化学物质消耗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
COD越大,水中有机物含量越高,污染越严重。
8、OD生物体需氧量,是微生物在有氧条件下,由于微生物的作用,在水中进行完全氧化分解时,可分解的有机物的耗氧量。
BOD可反映水体中有机物含量和污染程度。
饮用水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
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新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最新生活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其卫生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对健康的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质的要求更加严格,以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首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源的选择和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水源是生活饮用水的起源,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后续的水处理和供应。
最新的标准要求水源必须是清洁、无污染的地下水或表面水,且周围环境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避免受到工业废水、农业化肥等污染物的影响。
其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处理工艺和设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新标准要求水处理厂必须采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同时,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也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水质在输送过程中不受到二次污染。
另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质监测和评价也进行了更新。
新标准要求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进行更加频繁和全面的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同时,对水质的评价标准也进行了修订,更加科学和严格地评价水质的优劣,以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
此外,新标准还对水质检测的技术和方法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随着科技的发展,水质检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新标准要求水质检测机构必须采用最新的检测技术和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最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质的要求更加严格,从水源的选择和保护到水处理工艺和设施,再到水质的监测和评价,都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和完善。
这些举措旨在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从自身做起,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共同维护好我们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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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
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
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
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
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
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