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2015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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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徐政发〔2015〕35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徐政发〔2015〕35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徐政发〔2015〕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25日徐州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优化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项目投资发展环境,实现加速提质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以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针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优化流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优化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相适应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1.依法审批、高效便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涉及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参照近期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清理的情况,整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突出主干、融合支干。

整合政府资源,变外部行政行为为内部行政行为,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五大环节,各环节确定一个主办部门。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3•【字号】徐政发[2009]143号•【施行日期】2009.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徐政发〔2009〕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效率提高,更好地为发展、为企业、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市政府在前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核确认,保留行政审批和初审服务事项4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51项,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具体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2)。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布事项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类事项的审批条件、方式、权限、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对未列入目录的,按审核确认的结果,该取消的取消,该转换管理方式的转换管理方式,该下放权限的下放权限。

任何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或者扩大审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市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级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按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法适时予以调整。

本文件中行政审批事项由市监察局、法制办负责解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市财政局、物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略)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1: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审核确认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62项,涉及部门55家)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379项,其中行政许可27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02项)(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3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行政许可:1、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1•【字号】徐政办发〔2015〕103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03号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110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正常运行和城市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1.由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和相关规范。

2.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积极做好各自管理和使用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在2015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现有资料的汇总、整理。

3.2015年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4.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或补测,准确把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在收集整理各专业管线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库,做好普查工作验收和归档移交工作。

5.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包括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省直属企业)将各自地下管线的容量、埋深、走向、坐标及其与其他管线的平行、交叉等情况用统一格式的图、表和电子文档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纳入到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6.各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抓紧开展地下管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

按照治理安全隐患优先的原则,结合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年度道路建设、改造计划,制定老旧管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年度计划,有序实行对老、旧管线、存在安全隐患管线的改造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管线,消灭危险源,其余废弃管线应在道路新(改、扩)建时予以拆除。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5〕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标函[2015]273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5.11.17
【实施日期】2015.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2015]273号)
有关部门:
为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推进工程经济技术规则的制定,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将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

附件: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表。

国家 一五 计划清单中地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各省分布图

国家 一五 计划清单中地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各省分布图

国家一五计划中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各省分布图国家"一五"计划中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东北地区一、省联帮助中国兴建的156项工程有24项。

包括:1.钢铁公司;2.钢铁公司的扩建;3.发电厂、4.发电厂、5.第二发电厂的增容;6.新丘竖井、7.平安竖井、8.海州露天煤矿、9.东露天矿、10.老虎台煤矿、11.西露天矿、12.胜利矿山竖井、13.龙凤矿竖井的新建扩建;14.石油二厂、15.铝厂、16.第一机床厂、17.第二机床厂(中捷友谊厂)、18.风动工具厂、19.电缆厂、20.造船厂改建扩建以及21.家杖子钼矿和22.一一二厂、23.四一0厂、24.渤海造船厂的新建和扩建改建工程。

为了与这24项重点工程配套,还在、、、、安东等地安排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730个。

包括改建扩建钢厂、钢厂、有色金属加工厂、冶炼厂、铁合金厂、第三机床厂、鼓风机厂、水泵厂、重型机器厂、机床厂、化工厂、玻璃厂、玻璃厂等。

(一)市前联援建的156个大项目有6个建在1.第一机床厂(原市机械修理厂)是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前联援建的156个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国最早生产车床的工业企业。

2.航空工业学院是一所为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她坐落在省市,是东北地区唯一的一所航空院校.学院前身为航空工业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前联援建的156项工程项目之一.3.风动工具厂1955年1月我国第一座近代化风动工具厂--风动工具厂验收和开工典礼大会在举行。

凿岩机械股份(原风动工具厂),是中国凿岩机械和气动工具行业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大型骨干企业。

目前公司占地11.3万平方米,可年产气动凿岩机50000台、气动工具30000台、液压凿岩机150台、凿岩钻车350台、重矿机械配件700吨、锻件5000吨、热处理件5000吨、精铸件1000吨。

我公司在中国设有24个自己的销售公司和众多代理商,有2000多个用户,产品销往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智利、泰国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公司,在中国同行厂家中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中国市场信息占有率达50%以上,从八十年代开始,公司开始发展外向型经济,于1984年引进了瑞典ATLASCOPCO公司液压凿岩机检测制造技术,成为中国唯一的生产液压凿岩机的厂家。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0.10.29
•【字号】徐建发[2010]137号
•【施行日期】2010.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徐建发〔2010〕13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徐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地清理。

凡2005年7月1日以前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2005年7月1日以后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凡公布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执行,未公布为继续有效的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对已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应做好衔接,确实需要的,应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

特此通知。

附:本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3.18•【字号】徐政办发[2003]29号•【施行日期】200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03]29号)铜山县及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我市城建重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对承担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及项目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

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分,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奖罚。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是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

考核对象为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1、工程进度:是否按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所承担的目标任务;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以上标准;3、资金保障:自筹配套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4、工程资料: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全面及时,工程资料是否完整齐全;5、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达到安全无事故;6、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是否文明施工,是否达到不扰民、无投诉;7、社会稳定:征地拆迁、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遗留问题,是否达到无群众集访。

四、评分办法(附评分表)考核内容中第一、二项为否决项,有一项没完成即可定为考核不合格,每项基本分为100分,合计为200分。

1、按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所承担的目标任务时得100分,若提前完成任务则可根据提前时间的长短得100~120分;2、工程质量经质检合格则得100分,被评为优质工程则可得100~120分。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03]3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03]3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0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培育发展后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统一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委,市经贸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综合服务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重点项目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市有关部门、有重点项目的企业(集团)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抓这项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重点项目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体系。

二、择优选择重点项目市重点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十五”规划纲要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总体要求,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城市化进程和产业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影响,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

具体包括: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的项目;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中的重点建设项目;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骨干项目、高新技术应用项目,以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点项目等。

市重点项目每年确定一次,由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及部、省属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由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平衡,提出全市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2014重大项目初稿

2014重大项目初稿

新建生产厂房10万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420台/ 套,年产高效真空吸尘车1万辆、节能液压混合动力 2013-2016 汽车、新能源环卫清洁车10万辆 新建36万平方米厂房,年产电动汽车10万辆 2014-2018
30000
一期设备安装到位,部分投产
海安县政府
顾国标
12
新能源电动汽车
800000
5000
计划 总投资
58852070 41264770 23677470 4005200 683200
从开工至
2014年底累
计完成投资
6117128 6117128 6117128 685850 50000
至2014年底工程建设进度 或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 计划投资 8369793 8369793 5140593 686000
刘建中
2
海启高速
公路 省交建局、市交通局
四车道高速公路131公里 G345南通东绕城段起于通启公路与玉兰大道交叉 口,止于西亭互通,全长约24公里;S353海安段四 车道一级公路47公里
2014-2018
1110000
50000
100000
周跃华
3
G345、S353公路
公路
市交通局、沿线县(市)区政 府
黄卫锋
18
输变电工程
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 电力 司
沿海、长泰等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220KV变电容 量840兆伏安、线路74.2公里;行北、老坝港等 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110KV变电容量183兆伏安 2013-2016 、线路161.4公里;民生、化工等220KV输变电工 程,建设220KV变电容量1320兆伏安、线路246.3公 里 中水电100兆瓦潮间带风电场,80兆瓦海上风电场; 中广核150兆瓦近海风电场;华能300兆瓦海上风电 2014-2018 场;龙源200兆瓦潮间带风电场;海装300兆瓦海上风 电场

徐州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

徐州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6•【字号】徐政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徐政发〔2006〕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控制工程总投资,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按期竣工,促进城市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项目管理范围本意见适用范围为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增列为市重点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市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第一责任单位作为项目法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市政府同意。

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协调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调度、检查考核。

二、加强计划管理各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在当年三季度提出下一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建议。

市城建重点工程协调办公室对各区、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综合,与市财政、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会商后拟定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建议方案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建设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制定每个项目的工程节点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实施。

市城建重点工程协调办公室严格按市城建重点工程年度计划及各责任单位制定的节点计划,进行调度、检查、督促、落实。

三、严格基建程序城建重点工程严格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由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下达后,应当尽快办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规划选址及定点许可、用地审批、拆迁许可、施工许可等项目前期手续。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八大中心”建设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八大中心”建设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八大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徐委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八大中心”建设的意见(徐委发〔2012〕28号2012年4月23日)为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产业、交通、商贸物流信息、教育、医疗、文化、金融、旅游中心,进一步提升徐州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水平,带动全市城乡一体发展,促进区域共同繁荣,现就加快建设“八大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八大中心”的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市城市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大变化,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优势更加突出。

面对“十二五”发展新形势对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八大中心”建设,事关徐州“两个率先”全局,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紧迫。

加快“八大中心”建设是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需要。

国家把东陇海地区纳入12个重点开发主体功能区之一和“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21个主要城市化地区之一,为“八大中心”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加快“八大中心”建设是贯彻省委对徐州工作新要求的需要。

省委罗志军书记明确提出“通过徐州加快发展带动苏北加快振兴,通过徐州加快全面小康步伐带动苏北小康建设进程,徐州要在全省科学发展中争先、在苏北跨越发展中领先、在苏北全面小康建设中率先”,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建设“八大中心”,加快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指明了新的方向,增添了新的动力。

加快“八大中心”建设是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需要。

要实现“三步走”的目标,早日进入全国发达城市行列,必须把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城市在“两个率先”进程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加快“八大中心”建设是促进区域共同发展的需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13]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13]1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下发,希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0日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为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制定《徐州市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的总布局,紧紧围绕“两快两带三先”的战略部署和“八项工程”建设,以改善民生民计和提升生态环境为重点,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整体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力和竞争力,为徐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基本原则:按照“关注民生,完善功能;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续建项目、功能性设施项目、民生民计项目、生态环境项目,全面优化市区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和城市品质,着力打造山水城市、滨湖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二、总体计划2013年计划安排城建重点工程8大类、255项,年度计划投资576.7亿元,其中,市级投资50.3亿元,区级投资33.2亿元,专项资金35.3亿元,市企融资243.9亿元,社会投资214亿元。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解(一)约束性指标《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1.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3.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4.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3%。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7.单位GDP能耗降低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9.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达15%。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1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11.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70.2%。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12.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为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13.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7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14.细颗粒物(PM2.5)浓度累计下降12%。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15.林木覆盖率达33%。

(牵头单位:市农委)16.林木蓄积量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委)(二)预期性指标《纲要》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具有牵引作用,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分析、跟踪监测和政策引导,力争全面完成。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02•【字号】徐政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徐政发〔20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日徐州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前言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流通加工、货代、信息等的复合型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促进我市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以及《江苏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按照徐州市委、市政府对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规划部署,结合徐州产业发展实际,依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14年修订)、《徐州市优化生产力布局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徐州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徐州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产业体系、物流通道、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是指导徐州物流业未来五年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专业物流规划和县(市)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十二五”回顾(一)发展基础1.物流业总体规模持续增长物流营业收入由2011年的1087.5亿元增至2015的2080亿元,总量翻一番,年均增速17.6%;社会物流总额由2011年的9715.36亿元增至2015年的15594.11亿元,年均增速12.56%;物流业增加值由2011年的260.05亿元增至2015年423.02亿元,年均增速12.93%,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95%。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8•【字号】徐政办发〔2018〕171号•【施行日期】2018.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8〕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8日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方案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与沿海发达地区在重点产业领域的对接合作,根据《2018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徐委发〔2018〕12号)安排,定于2018年11月19日举办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

方案如下:一、活动名称2018徐州(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推介会二、活动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三、活动组织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徐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邳州高新区、锡沂高新区、鼓楼高新区管委会。

四、活动内容充分利用深圳“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平台,突出与沿海发达地区和跨国公司以及跨国金融机构在华总部的对接,围绕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集成电路与ICT、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项目对接招商洽谈。

五、工作安排第一阶段:10月20日-11月12日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邳州高新区、锡沂高新区、鼓楼高新区自行组织科技招商小分队,突出与深圳及其周边发达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题招商活动,招商成果按照附件3格式于11月12日17:00点前报送市科技局。

徐州市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奖励办法

徐州市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奖励办法

徐州市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积极性,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1、承担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2、承担市委、市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3、服务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市各综合部门。

(二)考核内容1、重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和形象进度;2、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3、市各综合部门服务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质量。

二、考核办法(一)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办法1、平时检查。

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阶段目标分解任务,对各自承担的重大项目或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当月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等以报表和文字的形式,于次月5日前报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

市重大办组织抽查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和实事进展情况;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下发督办通知单。

2、年终考核。

年底前,项目责任单位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对各自承担的重大项目或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市重大办。

市重大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考核组,集中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考核组在查看项目现场、查阅相关台账(包括平时完成序时进度情况)等资料后,依据形象进度、投资额等指标完成情况,由考核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二)综合服务部门考核办法对服务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市各综合部门,年终实行服务质量考核。

考核组发放“综合部门服务质量评议表”,由重大项目实施单位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对部门服务质量测评打分,根据测评结果汇总计分。

三、计分办法(一)重大项目计分办法1、计分公式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得分=投资完成情况得分+形象进度得分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得分最高得110分,该得分作为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计分依据。

徐州项目投资估算

徐州项目投资估算
(表2)【土地成本估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计价(万元)
1
土地出让金
110万/亩×50亩
5500
2
契 税
土地出让金×税率(3%)
165
3
拆迁补偿费用
0
合计
楼面地价:成本/可销售面积=5665/60030m2=944元/ m2
5665
(2)前期工程费:1169万元,详见本项目前期工程费估算表(附表:3)。
6852
(4)基础设施费(红线内外工程费):1769万元,(详见表:5)。
(表:5)【基础设施费估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金额(万元)
1
给水、排污配套工程
15元/ m2×60030m2+20万(增容费)
110
2
供电工程费
984
2.1
小区内室外供电配套
18元/ m2×60030m2=108
(表:3)【前期工程费估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计价(万元)
1
勘探费
26Biblioteka 1.1地质勘探费20
可谈
1.2
文物勘探费
1.8元/ m2×33350m2=6
2
设计费
177
2.1
主体工程设计费
20元/ m2×60030m2=120
2.2
供电设计费
984万×4.6%=45
2.3
绿化设计费
120万×10%=12
60030m2
其中:住宅面积
50030m2
其中:商业面积
10000m2
可销售住宅面积

徐州市区2010-2011年招商推荐地块汇总

徐州市区2010-2011年招商推荐地块汇总

127.0965 88.7145
居住 文化(博 物)
1 2
九里区
九里区
玉潭湖地块 三新庄压地地块 九里山口公园 玉潭湖书院 九里湖会所地块 拾屯医院加油站地块 火花供销社地块 戏马城地块 拾屯地块 苏山地块 幸福家园南地块CD 幸福家园南地块AB 王新庄北 王新庄南 李屯村地块 4S店以北地块 徐矿城南侧地块 徐矿城东侧地块1 徐矿城东侧地块2 徐矿城东侧地块3 沙虎山地块 金龙湖商住用地 高铁时代广场 一号路东、环湖南路 北地块 一号路东、环湖西路 东地块 金龙湖小镇地块挂牌 科技大厦东地块 软件产业园地块 企业总部地块 东贺改造
1580.1 84.74 171.22 122.02 134.35 25.4 208.37 178.48 158.33 99.65 76.28 180.72 283.08 91.07 1813.71 15980.822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居住 居住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 物流设施 居住 居住 居住 居住 居住 居住
徐州市2010-2011年重点招商推荐地块汇总
序号 所属区域 地块名称 原毛纺厂地块 金山南路地块 欣欣路北商业地块
1 2 3 4 5 6 7 8 9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泉山区
姚庄南地块 市一院及周边地块 文亭街南老司法局地 块 杨家路棚户区 韩山棚户区 欧庄北地块 珠山地块 建国西路商业步行街
大马路以北、消防支队以 西、民主北路以东 复兴北路以西、镇平街两 侧 响山路北 三环东路以北 下淀路中段,铁道以北地 块 三环东路以南、羊肉馆旁 现状路以西至混凝土厂 复兴北路东侧 沙河市场南侧(铁路三角 线) 大庆路东侧原四职高学校 及周边 三环东路以南、杨山以西 复兴北路与二环北路交叉 口东南侧 下淀路南侧 区政府以西 鼓楼花园北侧、荆马河南 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 中山北路西侧、华厦集团 以南、马场湖路以北 中山北路西侧、九里山南 侧 马场湖路南侧、26中西侧 中山北路以东、祥和路两 侧、徐运新河以西 民馨园东 中山北路西侧 二环北路以北、平山路两 侧 环城路西延北侧、铁路以 南 黄河北路北侧、二环西路 西侧、铜沛路南侧 二环北路以南市政公司周 边 铜沛路南侧、苏堤北路以 西 丁万河北侧,三环西路西 侧,九里山路延长段南 侧,王新庄东侧 襄王路东侧,龟山汉墓周 边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调整公告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实施。其中,火 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 园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切实 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约束作用,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 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建设的年吞吐能力 100 万标准箱及以上项目。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 目。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 四、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不包括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 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 化工:年产超过 20 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 100 万吨 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 100 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年产超过 50 万吨的 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 五、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 六、核与辐射 除核电厂外的核设施:全部(包括核设施范围内的有关科研实验 室)。 放射性:铀(钍)矿及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伴生放射性 矿开发利用项目。 电磁辐射设施: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电磁辐射设施及工 程。 七、绝密工程 全部项目。 八、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项目。
条件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审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法违规审批部门 承担。
第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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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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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办 理
5000
土地 清障
8000
开始 动工
上海康曜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5 新材料“四位 一体”项目 新兴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6 LNG气瓶及双燃 料工程机械项 目
25000
0
手续 办理
3500
土地 清障
5000
开工 建设
10000
办公 职工 食堂 楼完 12000 宿舍 13000 完工 工 完工 办公 职工 开工 20000 楼完 23000 宿舍 建设 完工 工
14000
设备 订购
16000
土建 完成
主厂 设备 厂区道 18000 路基础 22000 房完 23000 安装 完工 工 调试
土建完 30000 32000 成
40000
部分厂房主体完 工,部分设备订 购。
0
手续 办理
1000
前期 土地 10000 清障 准备
15000
26000
食堂 完工
28000
附表1:
徐州市2015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分解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年度计划(1-12月)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形象进度 1月 投资额 1-2月 一季度 形象 进度 厂房 建设 完成 1-4月 投资额 1-5月 上半年 1-7月 投资额 形象 进度 试生 产 1-8月 投资额 形象 进度 试生 产 三季度 投资额 1-10月 1-11月
设备 订购
厂区 主厂 道路 35000 房完 基础 工 完工
38000
竣工投产
300055009 Nhomakorabea0018000
22000
24000
26000
28000
31000 试生产
34000
36000
开 发 区
徐州矿务集团 4 甲醇深加工项 目
50000
完成项目手续办 理,土地清障结 束,一期80万吨 甲醇下游深加工 (年产30万吨烯 烃)开工建设。 主体厂房建成, 设备订购。
责 任 单 位
形象 形象 投资额 投资额 进度 进度 主体 结构 安装 主体 结构 安装
形象 形象 形象 投资额 投资额 进度 进度 进度 主体 装置 安装 完成 部分 装置 试车 试生 产
形象进 投资额 度
形象 形象 投资额 进度 进度 正式 投产 正式 投产
江苏圣奥能源 3 有限公司苯加 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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