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病历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电子病历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准确、完整、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由医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科室负责配合执行。
第五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病历隐私权,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六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安全,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保存。
第七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
第八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应当不断完善和改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管理流程第九条医院电子病历管理流程包括开立、记录、审核、存档、查阅、打印等环节。
第十条医院电子病历的开立应当由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医疗人员完成,包括医生、护士等。
第十一条医院电子病历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涂改或篡改,记录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诊断意见等。
第十二条医院电子病历的审核应当由主治医生负责,审核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手术操作等。
第十三条医院电子病历的存档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医院电子病历的查阅应当按照权限管理,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病历,查阅记录应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医院电子病历的打印应当依据患者要求办理,同时做好打印记录。
第三章电子病历管理的措施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保存。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电子病历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抽查和评估。
第四章电子病历管理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对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24年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2024年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目录第1篇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全文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全文,为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4月1日起,我国将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存储、使用和封存等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
下面是我给你带来的关于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2022年2月15日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医院护理电子病历管理制度.docx

医院护理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电子护理文书是护士在护理活动过程中,使用医院信息系统所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病历资料,是护士根据医嘱、病情及护理级别,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二、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
使用电子协同签名或医院分配工号和个人密码登录,应当妥善保管登录信息,严禁泄漏给他人或使用他人帐号。
三、电子护理文书采取统一设定好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护士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护理文书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记录内容应简明扼要、动态连续,体现实时性。
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由当班护士及时据实补记。
五、护理文书采用24小时制记录,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公历)和时间具体到分钟。
护理文书使用的医学术语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六、修改住院电子病历时,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修改痕迹。
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需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修改保留修改人信息、修改时间和修改痕迹。
相关审批文件一并随病案归档。
七、打印的电子病历纸质版本应当统一规格、字体、格式等,其内容
应与归档的电子病历完全一致。
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内容完整, 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八、电子护理文书归档前需经护士长/质控护士审阅,打印完整交病案室存档。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使用与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科室、部门、医护人员、医学学员、患者及来访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安全、保密;2. 客观、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高效、便捷;4.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二、电子病历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病历资料。
第五条电子病历分为以下几类:1. 住院病历;2. 门(急)诊病历;3. 病历首页;4. 病历正文;5. 辅助检查资料;6. 护理记录。
三、电子病历的建立与管理第六条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检查结果等信息;2.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3.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确保病历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电子病历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电子病历的存储、使用、修改、传输等环节,应确保信息安全;2. 电子病历的修改应当由原记录人进行,修改原因、时间、内容等信息应予以记录;3. 电子病历的归档、备份、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执行。
四、电子病历的使用与查阅第八条电子病历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医务人员在查阅电子病历时,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病历内容;3. 医务人员在查阅电子病历时,应确保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如有疑问,应及时核实。
第九条电子病历的查阅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查阅本人电子病历;2. 医务人员应按照患者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病历信息;3. 医务人员在提供电子病历信息时,应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电子病历基本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电子病历基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电子病历系统,包括电子病历输入、存储、查询、修改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三、电子病历的建立1. 医疗机构应当为每位患者建立电子病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史、诊断治疗方案、检验结果等内容,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医务人员在建立电子病历时,必须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 患者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经过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并在建立前告知患者相关事项。
四、电子病历的存储与保护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3. 对于重要的医疗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五、电子病历的查询与修改1. 医务人员在查询患者电子病历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操作,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他人电子病历。
2. 对于已有病历信息的修改,必须有合法理由,并经过专业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
3. 患者本人有权查询并要求修改自己的电子病历信息,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及时处理。
六、电子病历的使用与管理1. 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时,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处罚规定对于违反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者,医疗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总结电子病历是医疗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管理是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必要措施。
医院电子病例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子病历的录入与修改1. 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精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规定表述,避免使用缩写和模糊不清的文字。
3. 电子病历录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录入技能,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4. 电子病历录入完成后,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字。
5. 电子病历录入修改应当有明确的记录,修改人和时间应当明确记载。
第三条电子病历的存储与备份1. 电子病历应当存储在安全的计算机系统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备自动备份功能,每天进行数据备份,并保存至少十年。
3. 备份数据应当存储在安全的地方,避免遭受损坏、丢失或者泄露。
第四条电子病历的使用与权限1. 电子病历仅限于医疗机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泄露。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权限管理制度,明确权限范围和操作规程。
3. 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越权操作。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删除或者非法复制电子病历。
第五条电子病历的监管与检查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监管制度,对电子病历的录入、存储、使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病历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电子病历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2. 造成电子病历数据损坏、丢失或者泄露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医技人员、管理人员、患者及家属。
三、定义1. 电子病历:指以电子形式存储、处理、传输和展示的病历资料。
2. 病历管理员:负责电子病历的收集、整理、存储、备份、恢复和保密等工作。
3. 医疗机构:指人民医院。
四、电子病历管理要求1. 电子病历的建立(1)医务人员应在诊疗过程中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信息、诊断、治疗、护理等病历资料。
(2)电子病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医疗机构要求进行格式化、结构化处理。
2. 电子病历的修改(1)医务人员在修改电子病历时,应确保修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修改电子病历应经原记录者确认,并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及修改原因。
3. 电子病历的使用(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电子病历,提高诊疗效率。
(2)电子病历应仅限于医疗机构内部使用,不得外泄。
4. 电子病历的存储(1)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确保数据安全。
(2)电子病历应定期备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数据恢复。
5. 电子病历的传输(1)电子病历传输应采用加密、安全的方式进行。
(2)传输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6. 电子病历的质控(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质控制度,对电子病历的书写、修改、使用、存储、传输等环节进行质控。
(2)质控内容包括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
7. 电子病历的安全等级保护(1)电子病历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安全等级保护。
(2)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五、责任与奖惩1.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医务人员因违反本制度导致电子病历质量问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病历的管理和操作。
二、电子病历系统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病历信息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医院应当建立立体化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包括病历录入、查阅、修改、打印和备份功能。
同时,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电子病历的录入1.医院应当为每位患者建立独立的电子病历,包括基本信息、就诊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处方药物等内容。
2.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录入病历信息,包括患者的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内容,并负责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熟练掌握电子病历的录入操作和技术规范。
四、电子病历的查阅和使用1.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权限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电子病历。
2.医务人员在查阅和使用病历时,应当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不得将病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医务人员在使用病历时,应当提高警惕,避免出现录入错误或操作失误,确保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电子病历的修改和打印1.医院应当建立病历修改的审批机制,对病历信息的修改应当经过相关医务人员的审核和确认,并留下修改的记录。
2.医院应当鼓励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病历打印功能,避免大量纸质病历的制作和管理,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3.医院应当对打印的纸质病历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六、电子病历的备份和存档1.医院应当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备份,确保病历信息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2.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存档管理制度,对于无需长期保存的病历,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和清理。
3.医院应当建立病历信息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病历信息不受损坏、篡改或意外删除。
七、电子病历的安全和保密1.医院应当加强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管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侵扰。
医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医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学电子病历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病患隐私和信息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医生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医学电子病历管理中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定义•医学电子病历:医院对每位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电子化的医疗记录。
•医学电子病历管理:指医院对医学电子病历的整体管理和保管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创建和手记第四条电子病历的创建1.医生应在每次与病患的就诊过程中,通过医院规定的电子病历系统创建电子病历。
2.电子病历应认真记录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病史、诊断、治疗计划、医嘱等内容。
3.电子病历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电子病历的手记1.医院应供应必需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医生能够方便、准确地手记电子病历。
2.电子病历手记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病患隐私,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存储和保管第六条存储设备及网络安全1.医院应配置特地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对电子病历进行安全存储。
2.存储设备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3.存储设备和网络应采用安全的加密技术,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窜改。
第七条电子病历的保密与权限掌控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制度,实行不同级别的权限掌控。
2.不同科室和医生应只能访问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电子病历信息。
3.医生离职或调离科室时,应及时撤销其对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1.医院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2.在电子病历系统显现故障或数据丢失时,应及时进行恢复,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四章电子病历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电子病历的使用权限1.医院应对使用电子病历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使用电子病历的必需知识和技能。
2.使用电子病历的人员需持有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条电子病历的查询和打印1.医生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可依据需要查询和打印电子病历。
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传输、质控和安全等级保护等环节,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定义和内容第四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文书。
第五条电子病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二)就诊信息:就诊科室、就诊日期、就诊时间、就诊医生、就诊原因等;(三)病历记录: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过程、病情变化等;(四)医疗费用信息:药品、诊疗项目、检查检验项目、医疗耗材等费用;(五)其他相关信息:如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医嘱等。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管理第六条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传输、质控和安全等级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电子病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二)及时性: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等工作;(三)安全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电子病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安全;(四)保密性:对电子病历内容进行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传输、质控和安全等级保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修改,应当经修改人签名确认,并注明修改原因和时间。
第九条电子病历的保存,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实行电子病历档案管理。
第十条电子病历的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传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的质控,应由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管理,确保病历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追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
2. 定义2.1 电子病历:教唆用电子化手段记录患者相关医疗信息的文档形式。
2.2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指医院搭建、管理和维护的用于电子病历记录的信息系统。
3. 电子病历管理职责3.1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员:•负责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用户权限,确保合理使用和访问权限的掌控;•监督医务人员对电子病历的正确操作和使用;•定期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的安全存储。
3.2 临床医疗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电子病历的管理工作;•引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定期进行电子病历的质量评估和审核。
3.3 医务人员:•依照标准操作流程和要求使用电子病历系统;•保护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性,不得泄露、窜改或非法使用病历信息;•定期参加电子病历培训提升技能和操作水平。
4. 电子病历操作规范4.1 身份验证:•医务人员在每次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前必需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访问;•医务人员应定期更改登录密码,并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或使用弱密码。
4.2 病历记录:•电子病历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相关医疗信息;•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术语进行病历记录;•在填写电子病历时,应当注明记录人的姓名、职称和时间,并及时修改错误或不完整的记录。
4.3 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在发现病历记录错误时,应在系统中正确进行病历修改,修改后应注明修改原因和时间,不得窜改他人病历记录;•病历修改应经过审核和授权才略进行,修改后的病历记录应与原记录一并保管。
4.4 病历查阅:•医务人员在查看电子病历时,应确保查看的病历与自身职责范围相关;•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和下载没有相关权限的病历信息;•对于敏感信息,应限制访问权限,并保证查阅记录的安全性。
5. 电子病历安全与保密5.1 数据备份与存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备份数据应进行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与电子病历相关的技术人员。
三、电子病历的定义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
四、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和检查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书写、修改、审核和传输,确保电子病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技术人员负责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安全管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五、电子病历安全管理措施1. 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安全功能:(1)用户身份验证:医务人员使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保操作者身份的唯一性。
(2)访问控制:根据用户角色和权限,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访问。
(3)操作日志:记录用户对电子病历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便于追溯和审计。
(4)数据加密: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2. 电子病历的书写、修改、审核和传输应符合以下要求:(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修改病历应保留原记录,修改原因、时间、修改人等信息。
(3)审核病历应确保病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馈审核意见。
(4)传输电子病历应选择安全可靠的通道,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3. 电子病历的存储和管理:(1)电子病历存储应采用专用存储设备,确保数据安全。
(2)电子病历存储环境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安全措施。
(3)电子病历存储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20.2升级管理
(1)制定电子病历系统升级计划,确保系统功能的持续更新和技术升级。
(2)在升级前进行充分测试,确保新版本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二十一、电子病历系统的监督与评估
21.1监督机制
(1)建立电子病历系统监督机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5.1培训
(1)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病历系统操作培训。
(2)定期对在岗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病历相关知识的培训。
5.2考核
(1)设立电子病历操作考核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考核结果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六、电子病历质量控制与改进
6.1质量控制
(1)建立电子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对电子病历质量进行评价。
16.2信息共享
(1)推动电子病历系统与其他医疗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提高医疗信息利用效率。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患者病历在不同部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
十七、电子病历系统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17.1指标体系建立
(1)制定涵盖电子病历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2)设立质量改进小组,对电子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6.2质量改进
(1)根据质量评价结果,对医务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和指导。
(2)建立持续改进机制,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不断提升电子病历质量。
七、电子病历隐私保护与合规性审查
7.1隐私保护
(1)加强医务人员隐私保护意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隐私保护责任。
11.2证据保全
(1)建立电子病历证据保全制度,确保在法律诉讼中能够提供完整、有效的电子病历证据。
使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使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院综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科室、诊断科室等相关医疗服务单位。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有效运行,保护患者医疗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与使用第三条本医院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的全面掩盖和管理。
电子病历系统由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运维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第四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必需参加电子病历系统的培训,熟识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合理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认真记录患者的病情和医疗过程,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五条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诊断、治疗、医嘱等操作时,必需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系统,并严格保守个人账号和密码的安全,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时,应当遵从患者知情同意的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禁止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非法取得、使用患者的个人医疗信息。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记录相关操作时,应当依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不得随便修改或删除已记录的信息。
如有误操作,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门报告,帮助恢复正确的记录。
第三章信息安全与保护第八条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信息安全和保护工作。
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医疗信息不被非法取得、窜改、泄露。
第九条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和漏洞修复,及时更新系统软件和补丁。
同时,加强对系统管理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加强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的教育培训,不得私自将患者医疗信息保管在个人电脑、移动存储设备或电子邮件等外部设备中。
第十一条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备份和存储患者医疗信息的副本,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制度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准确和便捷的使用,提高医院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订立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记录和管理的科室、医生以及医务人员。
1.3 全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权限管理2.1 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将依据工作职责划分不同的权限级别,包含超级管理员、科室管理员、医生和护士等,具体权限如下:•超级管理员:拥有最高级别的权限,负责病历系统的配置和管理。
•科室管理员:在所在科室内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医生:可以查看和编辑病历信息,并进行诊疗操作。
•护士:可以查看病历信息,进行护理操作。
2.2 权限的调配与修改由医院信息部门负责,并记录在电子病历系统的权限管理模块中。
2.3 每位用户只能使用本身的账号登录病历系统,不得私用他人账号进行操作。
2.4 对于离岗或离职人员,应及时注销其账号权限。
3. 电子病历的记录与归档3.1 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的记录和管理,包含个人信息、病史、诊断、处方和检查报告等。
3.2 医生在记录病历时应严格依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确保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3.3 全部电子病历记录必需真实可靠,不得随便删除或窜改。
3.4 电子病历的归档依照患者的就诊时间和病历分类进行组织,确保病历的有序存档和检索。
3.5 全部电子病历的备份工作由医院信息部门负责,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4. 电子病历的安全保密4.1 全部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时必需确保账号和密码的保密性,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
4.2 医院将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网络安全防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攻击。
4.3 医院会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4.4 医院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取得、查看或窜改他人的电子病历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医学学员、患者及来访者。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文书。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管理第四条电子病历的建立、存储、使用、修改、传输、打印、封存等环节,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规范;2.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3. 保密、安全、可靠。
第五条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电子病历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及时、完整,确保病历信息的连续性;3. 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经过医务人员审核、签名确认。
第六条电子病历的存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电子病历的存储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设备;2. 电子病历的存储应当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 电子病历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第七条电子病历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医务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电子病历的使用方法;2. 医务人员在查阅、修改电子病历时,应当遵守保密原则;3. 医务人员在查阅、修改电子病历时,应当保证病历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修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修改电子病历应当有明确理由,经上级医师或主治医师批准;2. 修改电子病历应当详细记录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及修改时间;3. 修改电子病历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九条电子病历的传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电子病历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传输方式;2. 电子病历的传输应当保证传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3. 电子病历的传输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第十条电子病历的打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打印电子病历应当使用指定的打印设备;2. 打印的电子病历应当清晰、完整;3. 打印的电子病历应当由医务人员签名确认。
医疗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医疗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医疗电子病历的管理,提高医疗病历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提高医生诊疗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门诊和住院部门,涉及医院内全部电子病历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医疗电子病历:指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记录的患者就医过程、诊断和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的电子化文档。
2.电子病历系统:指医院特地建设的用于存储、管理和查询电子病历的信息系统。
3.电子病历管理人员:指医院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维护和管理的特地人员。
4.电子病历使用人员:指医院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使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人员。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创建和录入第四条病历的创建1.医疗电子病历应在患者就诊过程中创建,记录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医生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内容。
2.患者在就诊时应供应真实的个人信息,医生应当核实患者身份,对于虚假信息,应及时更正并记录。
第五条病历的录入1.电子病历的录入应由医生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
2.录入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各项信息,包含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内容。
3.电子病历的录入人员应遵守保密的原则,对患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不得外泄。
第六条病历的批阅和签名1.医生在使用完电子病历后,应对其进行批阅并签名确认。
2.批阅过程中,医生应检查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3.医生对电子病历进行签名确认后,该病历即视为正式有效。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使用和查询第七条电子病历的使用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的查看、修改及添加。
2.电子病历使用人员应妥当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借用或泄露给他人。
3.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他人的电子病历记录,如需要修改应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查询1.电子病历管理人员应负责电子病历的存储、备份和检索工作。
卫生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病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法》和《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方式存储、传输和管理的病历资料,包括纸质病历的数字化和原始电子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电子病历的采集、存储、使用、传输和销毁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真实性原则:电子病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安全性原则: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安全;(四)完整性原则:电子病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应保持病历内容的完整性;(五)连续性原则:电子病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应保持病历信息的连续性。
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第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查询、修改、删除等功能;(二)病历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功能;(三)病历信息的备份、恢复和迁移功能;(四)病历信息的安全防护功能;(五)病历信息的访问控制和审计功能。
第七条电子病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二)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便捷性;(三)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稳定性;(四)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使用规范,明确电子病历的使用范围、权限和流程。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电子病历的管理,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的审核制度,对电子病历的采集、录入、修改和删除等活动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电子病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电子病历的安全防护,防止电子病历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第四章电子病历的培训与监督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电子病历使用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电子病历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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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性,保护患者隐私,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
1.3定义:
(1)电子病历:指以电子形式记录和管理患者病历信息的文件。
(2)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指医院中用于存储、查询、分析和管理电子病历的软件系统。
二、电子病历的生成和录入
2.1生成:医务人员应通过科学、规范的流程生成电子病历,包括患者信息的采集、病史的记录等。
2.2录入: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和病历内容录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三、电子病历的存储与保护
3.1存储方式:医院应建立稳定可靠的电子病历存储设备和系统,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保存。
3.2数据备份:医院应定期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备份,保存备份数据的设备和位置应安全可靠。
四、电子病历的查询和使用
4.1查询权限:医院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查询权限,确保信息安全性。
4.2使用规范:医务人员在查询和使用电子病历时,应遵守职业道德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4.3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在修改电子病历时,应确保修改符合事实,
并在修改记录中注明修改的原因和时间。
五、电子病历的共享与交流
5.1共享范围:医院应建立合理的共享机制,确保电子病历在不同科
室和医务人员之间的共享与交流。
5.2共享授权:医院应建立明确的共享授权机制,避免未经授权的共
享行为。
六、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6.1安全保密:医院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
和隐私保护。
6.2访问控制: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前应经过身份认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电子病历。
6.3审计追踪: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的审计追踪机制,记录查询、修
改和共享等操作,便于追溯。
七、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和备份
7.1保存期限:医院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7.2备份存储:医院应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八、电子病历的质量控制
8.1完整性:医院应确保电子病历的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并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8.2一致性:医院应建立统一的格式和规范,保证电子病历记录的一致性。
8.3质量监控: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
九、违规处理
9.1违规行为:医务人员在电子病历管理中存在非法、违规行为的,医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2处理程序:医院应建立违规处理程序,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调查、处罚和记录。
十、附则
10.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原有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关规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10.2本制度由医院质控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规定和流程,确保电子病历的规范管理和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