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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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护理工作制度

一、值班医护人员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工作人员进产房前应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戴口罩、帽子、更换手术衣裤、拖鞋,外出时必须穿外出衣及外出鞋。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凡参观进修、检查人员需经允许方可进入。

三、孕、产妇进入产房后专人陪伴,落实分娩期护理常规,严密观察产程进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并积极处理,配合医生做好诊疗抢救工作。

四、对孕产妇给予心理支持及指导,注意执行知情同意制度与保护性医疗制度。

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接触产妇前后洗手,每日专人检查无菌物品。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查对、身份识别制度。

七、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制度(有医学指征者除外)。

八、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产房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患有或疑有传染病的孕产妇应放置隔离产房,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好终末消毒。

九、接生后由接生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

十、做好疫苗管理工作,定期对乙肝疫苗及卡介苗进行质量检查。

十一、抢救药品及仪器设备实行四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时检查、定期维护),保证药物、仪器设备完好呈备用状态。产房内抢救

物品不得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特殊情况应遵守借物手续。产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抢救仪器设备及药品的使用方法。

十二、产妇产后在产房内观察两小时,若无异常护送母婴返回病房,并与病房护士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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