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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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第七章 西方哲学史 马工程 07章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

07第七章 西方哲学史 马工程 07章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
• 阿伯拉尔讨论共相问题的著作《波菲利集注》保存了早期唯名论与 实在论之争的完整资料。针对香浦的威廉认为共相是事物相似因素 集合的观点,他说:“不论单一事物,还是集合的事物都不能被称 为共相,因为它们都不能表述众多的事物,能够表述众多事物的共 相只能是词。”阿伯拉尔认为共相是词,说的是词的意义,而不是 罗色林说的词的语音。他区分了意义和语音:一方面,语音是可感 的,外在于人的对象,意义是不可感的,内在于人的观念。另一方 面,语音属于语言的语法学构造,意义是语言的逻辑学构造,语法 上正确的构造不等于正确的逻辑表述。如“人是石头”和“人是动 物”在语法上都是正确的,但“动物”正确地表述人,“石头”则 不然。阿伯拉尔认为,意义就是词与事物的一种关系。
西方哲学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西方哲学史教材编写课题组
第七章 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
01早期唯名论和实在 论的争论
03 奥康主义
02 13世纪的实在论和 唯名论
本章概要
• 中世纪哲学有唯名论和实在论两大派别的对立。唯名论认为存在的事 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共相;实在论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 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唯名论和实在论这两派中 又分为极端派与温和派。本章主要阐述经院哲学中唯名论和实在论及 其相关思想,与经院哲学的发展同步,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分为三 个阶段:12世纪围绕概念意义展开的认识论和逻辑争论,13世纪围绕 个别存在展开的本体论和神学争论,以及14世纪奥康主义唯名论造成 的经院哲学的瓦解和衰落 。
第一节 早期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
关于共相的 三个问题
经院哲学初期的 争论
阿伯拉尔的 概论
一、关于共相的三个问题
• 3世纪,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中最先提出了关 于共相的三个问题:“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 中?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 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 之中,并与之一致?”虽然他认识到这些问题对于逻辑基础乃至整 个哲学的重要意义,指出“这类问题是最高级的问题,需要下很大 的工夫研究的”,但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一、简介社会唯名论( social nominalism ) 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是一种关于社会学思想性质的理论观点。

二、概念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否认概念的客观内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 特殊、殊相)才是真实存在的,而一般事物(概念、共相)不过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的东西的名称;个别才是科学的对象,一般则是逻辑的对象。

以唯名论的哲学思想看待社会,就形成了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

个人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其研究方法是从个人行为的细节上,或者从其行为中可能推知的事项上加以研究。

三、主要代表及观点社会唯名论的主要代表有法国的卢梭和塔尔德、英国的洛克、美国的吉丁斯和德国的韦伯等人。

德国哲学家 F ? W?尼采的意志主义理论和S ?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也有明显的社会唯名论色彩。

他们把社会看成是一群“同心的人”的集合体,是代表许多人的总和。

社会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

T?帕森斯早期的理论即他称之为“意志主义”的社会行动理论中也有社会唯名论的成分。

正因为如此,唯名论派的社会学家们确认个人行为及其细节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这种思路影响到当代的某些社会学理论流派,如微观社会学理论中的社会交换论、符号互动论和常人方法学等。

四、其他分类方法社会唯名论主要有两种:(1) 以英国哲学家H? J ?洛克和古典经济学家们为代表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2) 以M ?韦伯为代表的理解的社会学。

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学中的机械论、原子论、个人主义、微观理论大体是一致的。

五、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唯名论

唯名论

1. 唯名论:早期经院哲学内部的斗争主要是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战。

这场争论的焦点是关于一般(概念)或贡献个是否是在的问题,或者说究竟“一般”(共相)是实在的,还是“个别”(殊相)是实在的。

唯名论者认为,真是存在的只有给别;没有一般,一般仅仅是人用来表示个别事物的名词或概念。

唯名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极端唯名论,认为不仅客观上不存在一般,而且人的思想中也没有一般的概念,所谓一般只不过是一个名词,甚至说是一种声音。

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罗瑟林,另一种唯名论叫做概念论,认为一般不单是一个词,而且是人心中的一个概念,是人用来表示许多事物的相似性或共通性的概念,代表人物是阿伯拉尔。

2. 实在论:实在论者认为,一般先于个别而存在,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

它们是上帝创造个别事物时所依照的原型,这些原型也就是上帝所具有的“理念”。

这种观点叫做“极端实在论”,实际上是柏拉图理念论的翻版,其代表人物是安瑟伦和生于香蒲的威廉。

还有一种“温和实在论”,主要代表是托马斯.阿奎那,它们歪曲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的说法,把一半说成是一种“实体形式”或叫隐蔽的质,它既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又存在于上帝和人的理性之中。

这种说法虽然比较巧妙,最终还是认为一般先于个别,比个别更实在。

3.中世纪唯名论、实在论之争的实质在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论,而是同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的。

首先,唯名论认为,一般不过是声音、符号或概念,只有个别才是真实的存在。

这就意味着否定渗透于各个国家的罗马“大公教会”(即天主教会)具有无上的权威,并表现出拥护各国君王的意思。

显而易见,根据唯名论的学说,普遍的“大公教会”只是一个名词,而非实在的东西,各个个别的国家才是真实的。

其次,唯名论的观点意味着被教会认作是具有普遍性的教条或教义也是不真实的。

既然只有个别的实体是真实的,那么,圣父、圣子、圣灵就只能是三个实体,三个神,而不可能是三位一体的上帝;如果只有个别的人是实在的,那么就只有个别的人犯的罪,而无所谓人类共同负责、需作共同偿赎的“原罪”。

浅析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浅析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浅析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马希
【期刊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2(024)004
【摘要】随着经院哲学的发展,在经院哲学内部也产生围绕着“共相”问题产生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这场争论持续了数百年,贯穿经院哲学发展的始终。

争论主要集中在二元对立的世界观及对“共相”问题认识的分歧上,唯名论认为只有名称是实在的,唯实论认为只有现实中实有的存在才是实在的。

代表两种立场的哲学家们在争论过程中,为证明各自的观点,强调了理智的作用,同时也开始克服极端而相互吸收。

这场争论客观上起到了启迪理性思辨的作用,为后来的自然哲学思潮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总页数】3页(P5-7)
【作者】马希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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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实体实在论解答--哈金早期实验哲学思想研究 [J], 黄秋霞;蔡仲
3.略论中世纪唯名论和实在论的斗争 [J], 孙淑桥;周德胜
4.西欧中世纪唯名论反对唯实论的斗争 [J], 车铭洲
5.试论阿拉伯哲学及其对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影响 [J], 高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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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

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

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

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

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

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

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

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

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

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

个别事物只是共相这第一实体派生出来的个别情况和偶然现象﹐所以共相先于事物。

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温和的实在论者也断言共相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又强调共相这一客观实在﹐既独立存在于事物之前﹐又存在于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后。

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一、简介社会唯名论(social nominalism )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是一种关于社会学思想性质的理论观点。

二、概念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否认概念的客观内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特殊、殊相)才是真实存在的,而一般事物(概念、共相)不过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的东西的名称;个别才是科学的对象,一般则是逻辑的对象。

以唯名论的哲学思想看待社会,就形成了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

个人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其研究方法是从个人行为的细节上,或者从其行为中可能推知的事项上加以研究。

三、主要代表及观点社会唯名论的主要代表有法国的卢梭和塔尔德、英国的洛克、美国的吉丁斯和德国的韦伯等人。

德国哲学家F 〃 W〃尼采的意志主义理论和S 〃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也有明显的社会唯名论色彩。

他们把社会看成是一群“同心的人”的集合体,是代表许多人的总和。

社会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

T 〃帕森斯早期的理论即他称之为“意志主义”的社会行动理论中也有社会唯名论的成分。

正因为如此,唯名论派的社会学家们确认个人行为及其细节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这种思路影响到当代的某些社会学理论流派,如微观社会学理论中的社会交换论、符号互动论和常人方法学等。

四、其他分类方法社会唯名论主要有两种:(1)以英国哲学家H〃J 〃洛克和古典经济学家们为代表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2)以M〃韦伯为代表的理解的社会学。

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学中的机械论、原子论、个人主义、微观理论大体是一致的。

社会唯实论、简介社会唯实论(social realism,又称社会实在论),是与社会唯名论相反的一个观点。

它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派哲学的正统派唯识论。

[名实,之争,与,其他论文文档]名实之争与语言学

[名实,之争,与,其他论文文档]名实之争与语言学

名实之争与语言学名实之争与语言学一、名实之争的定义唯名论与唯实论所争论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问题,即“一般”(“共相”)和“个别”(具体事物)的关系问题。

问题是这样提出来的:一般或共相是在个别事物之外真实存在的精神实体呢,还是存在个别事物之内,只是具体事物的名字?究竟是共相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呢?还是个别事物先于共相而存在?对于这个问题,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也就造成了二者的分歧与斗争。

唯实论者回答说:共相是存在的,有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共相是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因此比个别事物更根本、更实在,所以他们被称为“唯实论”。

唯名论者反对这种观点。

唯名论者说:并没有什么离开人的思想意思和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东西,所谓共相不过是事物的名字或符号,顶多也不过是一种概念,因此是后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被称为“唯名论”。

[1]二、名实之争的历史溯源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古希腊哲学的继续。

柏拉图的理念说认为感官所对的经验世界流变无常,只有理念才是真实无妄的,而一切经验中的个别物,均因分享了理念的真实才能以不完全的方式存在。

但是,柏拉图的这种主张,明显地与常识相悖。

因此,亚里士多德修正师说,认为经验中的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吾人心中的共相是理智抽象的产品,虽然具有知识上的客观性,却以个体事物为基础,不能离个体事物独立存在。

结果,柏拉图的学说成为中世纪唯实论的滥觞,而亚里士多德“共相不离个物”的主张,则鼓舞了唯名论的立场。

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都形而上学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

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反面,或本质)。

” [2]唯实论者把一般说成是独立的精神实体,是第一性的,而个别事物是第二性的,这是客观唯心主义。

唯名论者未摆脱宗教神学的束缚,否定了一般的客观内容,给主观唯心主义开了方便之门。

唯名论与实在论[百度词条]

唯名论与实在论[百度词条]

唯名论与实在论[百度词条]唯名论与实在论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实在论关于个别与共相的这场争论,在认识论上是关于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质和意义问题的争论,在本体论上是关于理念、精神实体和个别事物的独立存在问题的争论。

就思想渊源来说,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这场争论本质上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nominalism and realism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

共相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术语,指普遍、一般。

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

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P.阿贝拉尔、R.培根、J.邓斯·司各特、奥康的威廉等。

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

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围绕如何认识共相,共相与个别事物的关系的争论源于古希腊哲学。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

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

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

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

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

对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的几点看法

对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的几点看法

对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的几点看法发表时间:2013-06-21T08:18:08.890Z 来源:《素质教育》2013年4月总第117期供稿作者:赵建飞[导读] 有助于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中高举唯物主义大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赵建飞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00074 天津滨海新区审计局300457 《欧洲哲学通史》讲到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从时间范围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早期唯名论与实在论的发起,代表人物为波爱修和爱留根纳;中期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主要提到了四个代表人物,即安瑟尔莫、洛色林、阿伯拉尔、托马斯·阿奎纳;晚期唯名论的兴盛,代表人物有罗吉尔·培根、邓斯·司各脱、威廉.奥康。

从派系观点看,主要划分为极端的实在论、极端的唯名论、温和的实在论、温和的唯名论。

如何理解好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我想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

一、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包含着唯物论与唯心论之争列宁指出:“中世纪唯名论同实在论的斗争和唯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其实质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哲学路线在中世纪的特殊表现。

主张一般先于“个别”而存在的实在论,走的是唯心主义哲学路线。

而唯名论主张“个别”是唯一的实在,“一般”或“共相”只是名称,则表现出唯物主义的倾向。

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争的不是一般和个别的概念名称问题,而是世界本原的问题,属本体论的范畴,体现出了巨大的哲学意义。

二、唯名论和实在论之争,代表了不同阶级的政治利益在西欧封建社会,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形成了封建主阶级、农奴阶级、市民阶级的对立,而封建主阶级内部,还有教会地主和世俗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在政治上表现为教权和王权的矛盾。

唯名论和实在论的斗争,而是同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的。

实在论者利用自己的观点,为“三位一体”、“原罪”等正统教义作论证,同基督教的一些基本教义是密切相关的,教权与王权正如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教权高于王权,国王要服从教皇。

试论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试论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

试论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作者:李成龙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4年第21期[摘要]共相问题是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的实质。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学说,唯名论者认为,惟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实在性,共相只不过是用以表示事物的名称或符号。

而基于柏拉图的理念论,实在论者则认为,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体,并构成了个别事物的存在依据。

本文试图通过对“共相问题”的梳理,来说明中世纪经院哲学对近现代西方哲学的贡献和影响。

[关键词]共相唯名论实在论威廉-奥卡姆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328-02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引论》中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分歧归结为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基本问题:“共相究竟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还是仅仅存在于人的理智之中?如若共相是独立存在的实体,那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若是无形的,那它是与可感事物相分离、还是寓于可感事物之中?这类问题是最高级的问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研究”[1]。

波菲利本人虽拒绝回答这三个问题,却开启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关于共相问题的长期争论。

共相问题之所以在中世纪得到广泛讨论,首先有理论上的渊源。

一可以说,“共相”是西方古典哲学的标志性概念。

希腊早期的自然哲学即被“一”与“多”的问题所困扰,及至柏拉图,“相、共相”或“理念”成了哲学探讨的主题。

根据柏拉图的理念论,我们通过辩证法达到的最高知识就是理念知识。

柏拉图进一步把理念实体化、客观化,将其看做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实在本体,理念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它是一切个别事物的存在依据。

某一类个别事物正是通过“分有”和“摹仿”与之对应的单一理念而获得实在性的[2]。

亚里士多德认为,那些既不述说、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事物(如个别的人和马)是第一实体;而那些作为属而包含第一实体的、作为种而包含属的事物(如“人”这个属和“动物”这个种)则是第二实体。

毫无疑问,第一实体是指人们凭感觉认识到的客观事物,而共相或种属——即第二实体是因为某一类事物具有相似性而被人的理智认识到的东西。

社会学理论2:唯名与唯实

社会学理论2:唯名与唯实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4
一、创始阶段的对立
孔德、斯宾塞因对创建社会学的贡献,而被尊称 为“社会学之父”和“社会学亚父”,他们之间 充满了社会唯实论和社会唯名论之争,故也被称 之为之父与亚父间的对立或至圣和亚圣间的对立;
对“社会与个人”关系的看法上南辕北辙:
孔德认为社会是一个真正的实体,它不是单纯个人的 简单堆积,而是一个由众多部分组成的相互依赖的有 机整体;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21
他更多倾向于使用更为现实可感的“互动”尤 其是“交往”来取代广义的“社会”。社会交 往就是一种社会互动,不过是一种相对持久而 系统的社会互动 。
他希望能够在唯名论和唯实论的冲突之间获得 一种调和或者跨越这种冲突。认为由个人组成 的社会和社会化的个人之间总是保持着一种双 重关系:人的存在是由一个基本的统一体所塑 造的,该统一体是一种由两个在逻辑上互为矛 盾的决定因素组成的综合体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10
模仿波迟早会与源于其他发明中心的模仿波相 遇,形成“对立”,对立的结果:
两种模仿波的相互解构(在它们彼此一样强时);
弱的一方被强的一方解构;
对两种模仿模式的共同适应,意味着一种新的发明
新的发明又会产生新的模仿波,又会与其他模 仿波相遇,再产生对立,并进而产生更新的发 明,如此循环不息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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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德是心理学主义或心理还原主义者(不 彻底 ),宣称自己是唯名论者,认为:
社会现象本质上是心理现象,一切社会现象都 是个人行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

社会学理论2:唯名与唯实

社会学理论2:唯名与唯实
唯名论
以霍布斯、亚当·斯密等英国功利主义为代表,充分 肯定个人和个人利益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只是一个 虚幻的存在物,是标示这个虚幻存在物的一个名称;
在社会学的经典时代,在唯名论即原子论这一边站 着斯宾塞、塔德和韦伯,同时斯宾塞和齐美尔也是 最早的调和者。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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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理论:
站在宏观社会学的立场上
认为社会现象具有不可还原到个人的突生性质
强调社会生活中冲突的一面则是对帕森斯结构 功能主义过分强调秩序、均衡等缺陷的一种补 充。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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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越对立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21
他更多倾向于使用更为现实可感的“互动”尤 其是“交往”来取代广义的“社会”。社会交 往就是一种社会互动,不过是一种相对持久而 系统的社会互动 。
他希望能够在唯名论和唯实论的冲突之间获得 一种调和或者跨越这种冲突。认为由个人组成 的社会和社会化的个人之间总是保持着一种双 重关系:人的存在是由一个基本的统一体所塑 造的,该统一体是一种由两个在逻辑上互为矛 盾的决定因素组成的综合体
他想调和其理论体系中唯名论和唯实论之间的矛盾
2020/7/6
社会学理论第二讲——唯名与唯实 花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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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的尝试
将社会学定义为有关社会行动研究的社会唯名 论者,他对社会学的理解在当时是与占主流地 位的英法社会学,即孔德、斯宾塞和迪尔凯姆 倡导的那种建立在大规模的进化论基础上的有 机体社会学相对立的。
第二讲:唯名论与 唯实论之争

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1

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1

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实在论
经院哲学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共相(普遍概念)与殊相(个别概念)亦即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

在围绕共相问题展开讨论中,形成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两大派别,每一派别有分温和派和极端派。

一、唯名论: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对象。

极端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名词,名词的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

温和唯名论:认为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概括或抽象得到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二、实在论: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

极端实在论:认为一般概念(共相)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存在,犹如柏拉图的理念。

温和实在论:认为共相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普遍的、实在的本质。

三、唯名论与实在论比较:
唯名论:
1.个别事物(殊相)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是第一性的,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

2.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不能脱离可感事物和思想而独立存在。

实在论(唯实论):
1.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是先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

2.共相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是第一性的,具有客观唯心主义的倾向。

波菲利问题
一、关于共相的三个问题
3世纪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
导论》中提出共相的三个问题:
第一,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
第二,如果它们是对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第三,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
1。

唯名论和实在论

唯名论和实在论

唯名论和实在论一般认为,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是属于西欧的封建社会时期。

从5世纪末到14世纪,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和繁荣时期,也是基督教文化占统治地位的时期,史称中世纪。

在这个信仰高于理性的时代,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哲学家们所能做的似乎只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教义的抽象繁琐的论证。

如:“神用泥土捏成的亚当有无肚脐眼?”“亚当被造时几岁,身长若干,不吃奶吃什么?”等等。

这个时期的哲学是教父哲学和经院哲学。

教父哲学是经院哲学的前身,到9世纪初,经院哲学正式开始形成。

而贯穿经院哲学的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即一般(概念)或共相是否是实在的呢?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和否定的不同答案就形成了所谓的实在论与唯名论的区分。

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哲学问题,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了许多论述。

而最早明确提出这一问题的是普罗提诺的学生波斐利,但真正深入研究这个问题的却是经院哲学家们。

唯名论者们认为,真正实在的只是个别的东西,而一般不是客观存在的,它只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事物的名词或者概念。

罗瑟林和阿伯拉尔是著名的唯名论者。

但他们二者又有些不同。

罗瑟林认为,不仅在现实中是不存在一般的东西,而且在人的思想中也没有一般的概念,一般只不过是一个名词。

这种主张叫做极端唯名论。

而阿伯拉尔认为,尽管一般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一般还是人们心中的一个用来表示事物的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

这种主张叫做温和唯名论,也叫概念论。

举例来说,他们的理论是这样的:罗瑟林认为,只有张三李四这样个别的人是实在的,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它也不是人们思想中一个抽象的概念,“人”这个一般只不过是我们称呼个别的人的一个名词,甚至是一种声音。

而阿伯拉尔认为,尽管一般的抽象的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只存在张三李四这样的个别的人,但张三李四有一些共同性,人们对这些共同性进行抽象,就在心中形成了一个抽象一般的“人”的概念。

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唯实论

社会唯名论一、简介社会唯名论(social nominalism)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经验哲学的非正统派唯名论,是一种关于社会学思想性质的理论观点。

二、概念唯名论否认一般的客观实在性,否认概念的客观内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特殊、殊相)才是真实存在的,而一般事物(概念、共相)不过是人们用来表示个别的东西的名称;个别才是科学的对象,一般则是逻辑的对象。

以唯名论的哲学思想看待社会,就形成了社会唯名论。

社会唯名论认为,个人是实际存在的,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

个人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其研究方法是从个人行为的细节上,或者从其行为中可能推知的事项上加以研究。

三、主要代表及观点社会唯名论的主要代表有法国的卢梭和塔尔德、英国的洛克、美国的吉丁斯和德国的韦伯等人。

德国哲学家F·W·尼采的意志主义理论和S·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也有明显的社会唯名论色彩。

他们把社会看成是一群“同心的人”的集合体,是代表许多人的总和。

社会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

T·帕森斯早期的理论即他称之为“意志主义”的社会行动理论中也有社会唯名论的成分。

正因为如此,唯名论派的社会学家们确认个人行为及其细节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这种思路影响到当代的某些社会学理论流派,如微观社会学理论中的社会交换论、符号互动论和常人方法学等。

四、其他分类方法社会唯名论主要有两种:(1)以英国哲学家H·J·洛克和古典经济学家们为代表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2)以M·韦伯为代表的理解的社会学。

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强调人的行动的客观方面,理解的社会学强调人的行动的主观方面,但两者都认为个人及其行动相对社会来说是先在的,并都从个人及其行动来说明社会。

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学中的机械论、原子论、个人主义、微观理论大体是一致的。

社会唯实论一、简介社会唯实论(social realism,又称社会实在论),是与社会唯名论相反的一个观点。

唯名论VS实在论1

唯名论VS实在论1

SO:当人们用词表示事物时,他们并没 当人们用词表示事物时,
有改变个别事物的实在,但声响是一种实在。 有改是个别事物的名称, 一切词都是个别事物的名称,共相不表示个别事 物之外的实在
问题一
共相仅仅是观念,甚 共相仅仅是观念, 共相是否独立存在, 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仅 至只是名称 仅存在于理智之中? 仅存在于理智之中? 由于认为共相不是实体,于是不必回答; 由于认为共相不是实体,于是不必回答; 如果它们是对立存在, 如果它们是对立存在,它们究 如果一定要回答,那么共相是无形的, 如果一定要回答,那么共相是无形的, 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有形也只是声音或者空气 如果它们是无形的, 如果它们是无形的, 共相既然不是实体,那么就无所谓在事 共相既然不是实体, 它们究竟与感性 事物相分离, 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 物之中还是之外了; 物之中还是之外了;不过从共相是声音 并与之一致? 中,并与之一致? 的角度看, 的角度看,它显然不在事物之中
问题二
问题三
圣父
圣灵
三位一体
圣子
结论:“上帝”并不表示他们共同是指或实体 犯了“三神论” 犯了“三神论”的错误
安瑟尔谟——极端实在论派 极端实在论派 安瑟尔谟
*指出罗色林的根本错误: 指出罗色林的根本错误: 指出罗色林的根本错误
把感觉印象当做理解的出发点,缺乏把握抽象概念 把感觉印象当做理解的出发点, 的能力,甚至不能把颜色与它附属的事物区别开 的能力, 来。
造成事物的原因必定在被表达的事物之中。 造成事物的原因必定在被表达的事物之中
第 四 个 问 题 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 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 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 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

第二章:中世纪的经院哲学

第二章:中世纪的经院哲学
一﹑经院哲学的形成
基督教为了反对各种异端和异教,反对国 王派的势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实现其世界霸 权的野心,加强了对神学理念的研究和教育, 竭力建立一种为基督教教义作论证的哲学体 系.这样,经院哲学便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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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哲学是在中世纪的教会学校中发展起 来的基督教哲学.中世纪的教会学校是研究神 学和哲学的中心,任教的教师和学者被称为经 院学者,他们所研究的基督教神学被称为经院 神学、经院哲学.
专题二:中世纪的经院哲学
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经院哲学是中世纪的基本的哲学形态.它继承和
发展了古代的哲学和基督教神学,成为中世纪占统 治地位的哲学,是连接欧洲古代哲学和近代哲学的 中间环节。 经院哲学深深地植根于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社会生活 的土壤之中.
2
欧洲封建社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五至十世纪),是封建制度的形 成阶段; 2.第二阶段(十一至十四世纪),是封建社会 的繁荣阶段; 3.第三阶段(十五至十六世纪),是封建制度 的衰落阶段. 本章主要讨论前两个阶段,即所谓的“中世 纪”时期的哲学.
10
B.补赎论.
每一位受造、有理性的生物,不论天使或是人,对神均有顺
服的义务,但当人背叛神,拒绝顺服的时候,就是明明地羞 辱了神,并且亏欠了神的荣耀——这就是“罪”。人犯罪, 使神的尊严受到损失,神就必须刑罚犯罪者。然而,神为何 不能凭著自己的意志,无条件地赦免人呢?“如不刑罚而无 条件赦免罪人的话,神对有罪者和无罪者的待遇就完全相同, 这和神的本性不调和” .安瑟伦认为果真如此,神则失去了 自己绝对公义的标准。神的自由意志及慈爱不能违反自己的 公义,神的属性完全,并不相互冲突。人必须为所犯的罪, 付上相当的代价。但是,如何补偿罪人对神的亏欠呢?

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
西方哲学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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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之争
波菲利问题 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
1 2
阿伯拉尔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 3
阿伯拉尔的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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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独立存在,还是 存在于理智之中? 若独立,是否有形?
若无形,与感性事物的是分离 还是存在其中并与其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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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问题
而实们共 已在是相 。只一只 不种是 过实名 是在词 “,, 声这若 音 种它 Page 4 ”
观点
等同于柏拉图主义的理念
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一切词都表 示个别事物。殊相表示个别事物, 思想内容
共相表示一群个别事物。
不同的词与不同的实在相对 应,殊相表示个别事物的某种是 在只是一种声音而已。
立场
缺乏把握抽象观念的能力, 称其是“使用辩证法的异 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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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事物是产 生共相的原因, 但共相一旦产 生,便成为不 依赖个别事物 的心灵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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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属唯名论又可属实在论。 没有从本体论角度说明个别存在与共同存在之间的关系。
哲学意义
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希腊 哲学中的柏拉图和亚里士 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 别的关系问题,因此,争 论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哲 学活动,是哲学基本派别 斗争的特殊形式。列宁说 :“当然,中世纪唯名论 者同实在论者的斗争和唯 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 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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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意义
•争论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 论,是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 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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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

[名实,之争,与,其他论文文档]名实之争与语言学

[名实,之争,与,其他论文文档]名实之争与语言学

名实之争与语言学名实之争与语言学一、名实之争的定义唯名论与唯实论所争论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问题,即“一般”(“共相”)和“个别”(具体事物)的关系问题。

问题是这样提出来的:一般或共相是在个别事物之外真实存在的精神实体呢,还是存在个别事物之内,只是具体事物的名字?究竟是共相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呢?还是个别事物先于共相而存在?对于这个问题,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也就造成了二者的分歧与斗争。

唯实论者回答说:共相是存在的,有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共相是先于个别事物而存在,因此比个别事物更根本、更实在,所以他们被称为“唯实论”。

唯名论者反对这种观点。

唯名论者说:并没有什么离开人的思想意思和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共相,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东西,所谓共相不过是事物的名字或符号,顶多也不过是一种概念,因此是后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被称为“唯名论”。

[1]二、名实之争的历史溯源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古希腊哲学的继续。

柏拉图的理念说认为感官所对的经验世界流变无常,只有理念才是真实无妄的,而一切经验中的个别物,均因分享了理念的真实才能以不完全的方式存在。

但是,柏拉图的这种主张,明显地与常识相悖。

因此,亚里士多德修正师说,认为经验中的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吾人心中的共相是理智抽象的产品,虽然具有知识上的客观性,却以个体事物为基础,不能离个体事物独立存在。

结果,柏拉图的学说成为中世纪唯实论的滥觞,而亚里士多德“共相不离个物”的主张,则鼓舞了唯名论的立场。

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都形而上学地割裂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

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反面,或本质)。

” [2]唯实论者把一般说成是独立的精神实体,是第一性的,而个别事物是第二性的,这是客观唯心主义。

唯名论者未摆脱宗教神学的束缚,否定了一般的客观内容,给主观唯心主义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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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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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尔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
共相就是能够表达众多 只有名次才具有表达事 共相的特征是能同时、全部地
事物的东西
物的功能。
分布在归属它的各个事物中。
共相是相似的因素的集 “人”的同一、完整的意 能够表示众多事物的共相只

义同时适用于所有人。 能是词。
共相是名词,“词”指词的意义,即词的逻辑部分,而非语音。 语音是可感的,外在于人的形象,意义是不可感的,但是可知的,内在于人的观 念。 语音属于语法学的语言构造,意义是语言的逻辑学构造,语法上正确的构造不等 于正确的逻辑表述。
西方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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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共相之争
波菲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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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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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拉尔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 3
阿伯拉尔的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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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独立存在,还是 存在于理智之中?
若独立,是否有形?
若无形,与感性事物的是分离 还是存在其中并与其相一致?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共相问题
而实们共 已在是相 。只一只
不种是 过实名 是在词 “,, 声这若 音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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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象别心共 灵获性灵相 。得质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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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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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尔的概念论
问题:
使一个词成为共相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有的词能够同时表述众多事 物,有的词却不能?
回答:
事物的哪些因素与共相的表述内容相对应——状态 造成共相的原因必定在被表达的事物之中。
心灵如何根据事物的相关因素把握共相——心灵、感官
原因:
共相不可能由人的心灵无中生有的构造出来; 共相也不能从词的物质形态产生。
逻辑是关于词的精巧艺术,词仅 指词的物质载体,即声响。
观点
等同于柏拉图主义的理念
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一切词都表
示个别事物。殊相表示个别事物, 思想内容 共相表示一群个别事物。
不同的词与不同的实在相对 应,殊相表示个别是在,共
相表示普遍是在。
共相表示个别事物的某种是 在只是一种声音而已。
立场
缺乏把握抽象观念的能力, 称其是“使用辩证法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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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 论,是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 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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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智之中
个别事物是产 生共相的原因, 但共相一旦产 生,便成为不 依赖个别事物
的心灵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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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属唯名论又可属实在论。 没有从本体论角度说明个别存在与共同存在之间的关系。
哲学意义
社会意义
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希腊 哲学中的柏拉图和亚里士 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 别的关系问题,因此,争 论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哲 学活动,是哲学基本派别 斗争的特殊形式。列宁说 :“当然,中世纪唯名论 者同实在论者的斗争和唯 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 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Page 7ຫໍສະໝຸດ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共相是不是一个普遍实在的名称,其意义是否在于指示事物?
只有个别事物 才是独立存在 的实体,共相 不是实体,也 不表述个别实 体以外的实体
共相作为名词 是有形的,作 为名词的意义 是无形的,但 心灵之中有关
于它的印象
共相表述的事 物共同状态在 感性事物当中 共相把握这一 状态的方式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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