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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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一、设备要求1.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2.设备应具有独立的压力调节系统,能够将舱内压力调节到所需水平。

3.设备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氧浓度监测系统,能够实时监测舱内氧浓度并记录。

4.设备应具有完善的报警系统,能够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

5.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保证在加压状态下舱内空气不泄漏。

6.设备应具有必要的辅助设施,如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等。

二、操作规程1.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进入舱内时应穿着符合规定的服装,并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加压过程中,应逐步调节压力,避免突然高压对舱内人员造成伤害。

4.在加压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氧浓度监测系统,确保氧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质量控制1.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设备应定期进行氧浓度监测和记录,确保氧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3.设备应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和记录,确保设备能够在规定压力下正常工作。

4.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四、安全性1.设备应具有防火、防爆、防电击等安全措施。

2.设备应具有紧急泄压装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降低舱内压力。

3.设备应具有紧急呼叫装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外部人员。

4.设备应具有安全警示标识,能够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事项。

五、使用环境1.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2.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使用。

空气加压氧舱操作技术

空气加压氧舱操作技术

空气加压氧舱操作技术(一)工作目标正确指导患者完成治疗。

(二)工作规范1. 开舱前准备。

(1)每次开舱前检查氧舱各系统是否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2)检查压缩空气气源,储量满足治疗的需要,并打开供气阀。

(3)检查氧气气源,并打开氧气气源阀门,供氧压力应高于舱压。

(4)检查操作台上各加减压和供排氧阀门是否关闭。

(5)打开操作台上的总电源开关,接通所需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电源,开启舱内照明开关。

(6)检查患者吸氧装置连接是否正确,指导患者正确的吸氧方法并试吸氧。

(7)检查并关闭递物筒内、外盖,关闭内、外盖上的平衡阀。

(8)如有雾化吸氧装置,应调试安装好雾化药物瓶。

(9)对入舱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10)宣教进舱须知。

(11)多人舱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12)氧舱运行期间,注意观察仪器、仪表和舱内情况,不得脱岗。

工作期间严禁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氧舱工作过程。

1)加压阶段。

(1)加压前通知舱内人员准备加压并告知加压注意事项(包括耳咽管调压、引流管、输液、气管插管/套管的气囊管理及生命体征观察等)。

应严格掌握加压速度,加压初始阶段应缓慢加压,在表压为0.1~0.15 MPa时,总加压时间不得少于15 min。

(2)加压过程中,应经常询问舱内人员的感觉及中耳调压情况,如舱内人员反映耳闷、耳痛不适时,应减慢加压速度或暂停加压或适当减压,嘱患者反复做中耳调压,如上述措施不能解决耳部疼痛,则考虑减压出舱,并通知医生做好对症处理。

(3)注意调节舱内温度。

2)稳压阶段。

(1)舱内压力加至治疗压力后,打开操纵台上的供氧阀和雾化吸氧控制阀,通知患者戴好面罩开始吸氧。

供氧压力宜保持在0.5~0.6 MPa范围内,同时打开操作台上的排氧阀。

保持舱压稳定,如有升高或降低时,应及时排气或补气。

(2)密切注意舱内氧气浓度,空气加压氧舱内氧气浓度必须严格控制在23%以下。

如氧气浓度增高过快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排除,同时舱内应通风换气。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是ISO 11145:2006。

这个标准规定了医用加压氧舱
的设计、性能和安全要求,旨在确保患者在接受氧疗时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加压氧舱。

根据ISO 11145:2006标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必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舱体
必须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以确保舱内的氧气压力能够达到治疗的要求。

其次,舱内必须具有足够的空间,以容纳患者舒适地接受氧疗。

此外,加压氧舱的设计必须考虑到患者的安全和舒适,比如舱内必须有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的新鲜和流通,舱门必须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打开等。

ISO 11145:2006标准还规定了医用加压氧舱的性能要求,包括舱内的氧气浓度、舱内氧气的流速等。

这些性能要求旨在确保加压氧舱能够提供患者需要的氧气浓度和流速,以达到治疗的效果。

此外,ISO 11145:2006标准还规定了医用加压氧舱的安全要求,包括舱体的材
料和结构要求、舱内氧气浓度的监测要求、舱内氧气压力的监测要求等。

这些安全要求旨在确保加压氧舱的安全性,防止舱体泄漏氧气或者氧气浓度过高造成患者的伤害。

总的来说,ISO 11145:2006标准是医用加压氧舱设计、性能和安全的基准,它
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提高加压氧舱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患者在接受氧疗时能够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减少治疗过程中的意外和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医疗行业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应该严格遵守这个标准,确保医用加压氧舱的设计、生产和使用符合ISO 11145:2006的要求,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氧疗服务。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是一种用于提供高压氧气给患者进行治疗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医疗机构和体育训练中心等场所。

它可以通过提供高浓度的氧气来改善体内氧含量不足的状况,加速身体的康复和治疗过程。

以下是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的详细介绍。

1.技术参数:-直径:通常为2-3米,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高度:通常为2-3米,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压力范围:通常为0.2-0.3MPa,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氧浓度:通常为90-95%,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 氧气流量:通常为10-20L/min,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温度范围:通常为18-25℃,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噪音水平:通常低于60分贝,也可以根据需要定制。

-控制系统:具备自动控制、温度和压力保护等功能。

2.采购需求:-需要证书:产品需要通过相关认证,如CE认证等。

-供应商信誉:选择有一定知名度和信誉的供应商。

-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等。

-质量保证:要求供应商提供长达一年以上的产品质量保证。

-效果验证: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临床验证资料,以证明产品的疗效。

-价格合理:对于设备价格要进行评估,以保证性价比合理。

3.关注点:-安全性: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使用涉及高压氧气,安全性是最重要的问题,供应商应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操作便捷性:设备操作简单易懂,人员培训成本低。

-设备维护:设备易于维护,并提供常见故障排查及处理方法。

-故障处理:供应商提供及时的故障处理和维修服务。

-设备耐用性:设备的寿命较长,耐用性好。

-储存空间:考虑空间的大小和存放设备的需求。

4.注意事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购买医疗设备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设备的合规性。

-产品功能评估:评估不同供应商的产品功能和性能,选择合适的设备。

-市场调研:对市场上不同厂家的产品进行调研和比较,寻找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参考用户评价:尽量了解其他用户对该设备的评价和使用情况,选择有口碑的供应商。

医用高压氧舱主要技术参数

医用高压氧舱主要技术参数

医用高压氧舱主要技术参数1.压力范围:医用高压氧舱通常可以提供从1.3大气压到2.5大气压范围内的压力。

这意味着舱内的氧气浓度可以达到超过常压下的21%,从而增加身体对氧气的吸收量,促进组织修复和血管扩张。

2.温度和湿度控制:医用高压氧舱通常具备温度和湿度控制功能,以确保舱内环境的稳定性和舒适性。

舱内的温度通常可以调节在20到25摄氏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0%-60%。

3.气密性:医用高压氧舱的气密性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舱内的氧气不泄漏。

舱体结构通常由高强度合金材料、特殊的密封设计和观察窗等组成,以确保舱体具备优异的气密性。

4.安全控制系统:医用高压氧舱通常配备了安全控制系统,以保证疗程的安全和舒适度。

安全控制系统可以监测舱内的氧气浓度、压力变化和温度等参数,并及时报警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医用高压氧舱还配备了适用于急救情况的紧急出舱系统。

5.控制面板:医用高压氧舱配备了易于操作的控制面板,以方便医护人员对舱内环境进行控制和调节。

通过控制面板,医护人员可以调节舱内的压力、湿度和温度,并监测各项技术参数的变化。

6.舱体大小:医用高压氧舱的舱体大小因不同厂家而异,一般分为单人舱和多人舱两种。

单人舱通常具有独立的密封装置,可以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治疗。

多人舱则适用于同时治疗多名患者,提高治疗效率。

7.其他特殊功能:一些医用高压氧舱还具备其他特殊功能,比如音乐播放、电视观看和舒适座椅等,以提高疗程的舒适度和娱乐性。

总之,医用高压氧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治疗装置,它可以为疾病和伤害的康复提供有效的支持。

通过调节舱内的气压、氧气浓度和湿度等参数,医用高压氧舱可以促进组织修复、增加氧气吸收量,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医用高压氧舱的技术参数包括压力范围、温度和湿度控制、气密性、安全控制系统、控制面板、舱体大小和其他特殊功能等。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一舱二室四门式16人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一舱二室四门式16人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一舱二室四门式16人)一、执行标准:1、 GB/T 12130-2020《氧舱》国家标准2、TSG 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GB150.1~150.4-2011《压力容器》4、 NB/T 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5、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6、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7、 GB/T7134-2008《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8、 GB/T 12243-2005《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二、主要技术要求:(一)舱体部分※1.舱体规格:截面直径3200mm 一种平底型空气加压氧舱(提供第三方国家级权威部门证明材料)2.最高工作压力:0.2MPa3.额定进舱人数:16人4.人均舱容≥3m3※ 5.舱门要求及数量:氧舱薄壳门 4个(提供第三方国家级权威部门证明材料)※ 6.照明装置及数量:氧舱用嵌入式凸形外照明装置 12只(提供第三方国家级权威部门证明材料)※ 7.观察窗要求及数量:一种医用氧舱内部观察窗 10只(提供第三方国家级权威部门证明材料)8.递物筒透光尺寸及数量: DN300 2套9.舱内配设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10.治疗舱、过渡舱均配设输液吊架1套11.舱内壁采用彩涂合金板装饰工艺12.舱内天花板采用彩涂合金板装饰13.舱内地板采用高档防滑地砖铺设14.舱内座椅布置:治疗舱设置阻燃面料高靠背角度可调高级轿车座椅10套,过渡舱设置阻燃面料高靠背角度可调高级轿车座椅6套。

15.供排氧方式:单人供氧流量计缓冲式舱外排氧16.一种用于氧舱的供排氧装置17. 全自动排污装置18. 负压吸引装置(全程气控式)19.加减压操作控制方式:手动(机械式)+触摸屏+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20.供气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氧舱》标准。

手动操作控制方式的加压速率必须满足正常加减压要求21.按GB/T12130-2020《氧舱》标准之要求,配备消防水喷淋系统。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指标及要求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指标及要求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指标及要求一、执行标准(1) 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2)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3)卫生都、劳动部(卫医法) 1996(34)号《医用氧舱临床安全技术要求》(4)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国家标准(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 GB9706. 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7)满足CMD中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二、舱体要求(1)舱体规格:一舱二室四门氧舱,直径为: 3200mm,长度; 9000mm.(2)设计压力: 0.3 MPa 最高工作压力: 0.2 MPa(3)治疗人数: 16人其中:主舱10人,副舱6人。

(4)人均舱容≥3m³(5)舱门透光尺寸及数量: (宽x高) 700x1800 mm,数量4个。

(6)观察窗尺寸及数量: 6个,直径150mm(7) 舱门形式及锁紧方式:一次冲压成型高强度薄壳门,低压自动锁紧★(8)照明方式及数量: 6套,{采用潜入式冷光源外照明装置(灯罩采用半球形耐高压一次成型有机玻璃)}(9) 传物筒数量: DN325型2套主副舱各1套(10) 舱内配设吸痰器接口2套主舱1套,副舱1套。

(11)舱内配设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2套主舱1套,副舱1套。

(12)主舱,副舱均配设输液吊架各1套,氧舱外门加装防碰撞装置。

(13)舱内装饰采用喷涂钢板和不锈钢镜面板进行饰装,阻燃等级为≥B1级,要求具有较高的档次和人性化设计理念。

(14)舱内天花板采用喷塑钢板和不锈钢镜面板装饰。

(15)舱内地板采用进口彩色高档防滑地板砖。

(16)舱内高档舒适座椅16套,主舱10套,副舱6套。

(17)舱内配无触点感应式紧急呼叫报警装置2套主副舱各1套,(18)每舱室均设置自动泄压安全阀1套,并配手动紧急泄压装置,(19)加减压操作控制方式:手动(机械式)和电脑操作控制方式(20)供气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21)按GB/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之要求,配备消防水喷淋系统。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是一种用于治疗某些疾病的医疗设备,其标准号的制定和发布对于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以下是对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号的详细介绍。

一、标准号概述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化机构或组织发布。

这些标准号通常包括一系列的数字和字母组合,用于标识和区分不同的标准和规范。

在中国,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其标准号为GB/T 12130-2018。

二、标准号详解GB/T 12130-2018是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其中GB 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T表示推荐性标准,12130是标准的顺序号,2018是标准的发布年份。

该标准规定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三、标准号的适用范围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适用于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设计、生产、使用和检验等环节。

该标准规定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基本要求、安全性能、电气性能、压力性能等方面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

同时,该标准还对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四、标准号的意义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是保证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通过标准号的实施,可以规范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设计、生产和使用等环节,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标准号的发布也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标准号的更新和维护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维护。

标准化机构或组织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标准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会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标准的贯彻和落实。

六、总结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标准号是保证设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标志,也是规范行业发展和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医用氧舱设置要求

医用氧舱设置要求

医用氧舱设置要求(一)环境要求氧舱(包括多人空气加压氧舱和单人氧气加压氧舱)建筑高压氧科(室)的整体外墙与周围建筑、设施等的间距必须满足安全要求:1.必须远离居民住宅区或人员密集区、电力部门设置的变电站和小型配电箱站、非燃气锅炉房、垃圾站房、机动车停车场,且间距大于10米。

2.与液氧罐的间距:大于15米。

3.与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储存区、天然液化气管道、燃气锅炉房等设施的间距大于20米。

4.氧舱建筑附近的地下电缆与氧气管道之间的间距大于5米。

5.电力部门设置的大型配变电区、油库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存放区域,应符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最新规定。

(二)建筑要求1.空气加压氧舱的整体建筑必须为满足上述安全间距的独立建筑,空气加压氧舱的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层。

氧舱整体建筑应单独归属高压氧科实行独立科室的“单科全封闭式”管理。

①放置空气加压氧舱主体的治疗大厅的建筑单元(氧舱主体单元)必须为单层建筑,即氧舱治疗大厅的上方和氧舱地下室的下方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其它建筑(其上为顶、其下为实地,不能有自行车和汽车车库等),未按此规定建成的氧舱不予验收并严禁使用。

②非氧舱主体单元的上方如有第二楼层建筑,应全部归属于高压氧科独立使用和管理。

2.氧舱建筑耐火墙的等级:Ⅰ、Ⅱ级;各室各房之间必须以实墙相隔。

3.氧舱建筑整体尚须符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三)面积要求高压氧科(室)必须符合氧舱安全医疗管理流程和维护、维修的基本面积要求。

1.8-12人以下空气加压氧舱一台的总建筑面积应≥330平方米。

2.14-16人以上空气加压氧舱一台的总建筑面积应≥400平方米。

3.18人及以上空气加压氧舱一台的总建筑面积应≥500平方米。

4.仅配置单人氧气加压氧舱的:二台单人氧气加压氧舱的总建筑面积应≥200平方米,每增加一台单人舱应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

5.高压氧科(室)必须设置安检区及安检后的治疗等候区,且两者的面积应满足使多位患者和多辆平车同时接受安检、病情评估及治疗等候的基本面积需求,原则上不应小于30平方米)6.由于婴儿氧气加压氧舱的实际体积较小,氧舱治疗室等的使用面积可以适当减少,但仍必须满足氧舱安全医疗管理流程的平面布局及管理的所有要求。

医用氧舱法规标准体系

医用氧舱法规标准体系
法》
(5)相关标准 GB/T 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1989、1995) GB/T 19284-2003《医用氧气加压舱》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7134《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棒材和管材》 GB3836.4《爆炸环境防爆电器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器设备》 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替代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就理顺了医用氧舱安全监察
与管理的关系,也体现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卫生
部门今后将联手对医用氧舱进行安全监察管理的机制。
Concept
coபைடு நூலகம்cept
椭圆型双人
氧气加压舱
圆型单人
Concept
圆型双人
有机玻璃氧舱(也称透明氧舱)分为成人氧舱和婴儿氧舱,两 者结构相似。透明氧舱具有便于观察、监视,又能避免舱内患
者的恐惧感等特点。透明婴儿氧舱,是针对婴幼儿的特点设计
的。氧舱舱体材料选用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管材,舱内最高工 作压力为0.1MPa。由于婴儿氧舱体积较小,且考虑到使用方便 的原因,多数使用单位将氧舱直接放在操作台上。
(5)第五章定期检验和维护,这一章共有9 条。是检验 在用氧舱的依据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医用氧舱的定期 检验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具体见后述。
(6)第六章罚则,共8 条。主要强调的是对医用氧舱的 制造、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检验单位进行处罚的基本 原则,如违反了本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检验单 位若因检验工作质量造成医用氧舱事故的,还将依法赔 偿其经济损失。
第二,提出了对医用氧舱产品实行制造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只限 多人舱)。
第三,对氧舱制造、安装人员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即:从事医用氧舱舱 体和配套压力容器及管路的焊工,必须取得相应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焊 工合格证;从事电器安装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 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技术参数

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技术参数

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技术参数一、总体要求要求为三舱七门式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呈角式排列。

分为主舱、副舱和过渡舱三个舱室。

操作控制系统采用手动、电动(气动)遥控和计算机自动化三种操作控制方式。

氧舱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有关规定,采用低(微)阻力吸排氧技术和舱内氧浓度自动锁定、消防水喷淋系统独立增压、稳压控制技术和计算机自动化操作控制与安全检测系统。

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美观、舒适的舱内装饰。

全套设备的安装、集成和总体调试由厂家负责并实行土建基础设计、施工过程配合、设备监检验收、人员操作培训。

全套设备各系统的操作监控均集中布置于操作台上。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检测要求完全符合下列标准:1、执行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国家标准2、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规定》3、卫生部、劳动部(卫医法)1996(34)号《医用氧舱临床安全技术要求》4、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国家标准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7、JB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8、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9、GB/T7134-1996《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棒材和管材》10、GB/T12243-2005《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11、满足CMD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之质量体系要求12、满足GB/T12130-200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新标准注册要求的企业标准YZB/国4090-26《GY系列医用空气加压氧舱》13、满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检测要求二、主要技术要求1、氧舱结构形式:三舱七门式※2、三舱总容积在190m3左右,舱体直径为3400mm,满足治疗人数为38人4、舱门透光尺寸及数量:(宽×高)900×1800mm,数量7个5、舱门形式及锁紧方式:一次冲压成型高强度薄壳门,低压自动锁紧6、照明方式及数量:采用先进的冷光源外照明装置,数量24只左右7、摄像窗数量5只8、传物筒透光尺寸及数量:(直径×长度)DN325×400mm,3套(主、副舱,过渡舱各1套),开关灵活方便。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1)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标准(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130-2005代替GB12130-199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Medical hyperbaric chamber pressurized with air2005-09-14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代替GB12130一1995《医用高压氧舱》。

本标准与GB12130一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仅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的加压氧舱;——对人均舱容、舱内氧浓度控制、进舱电气设备等安全项目提高了要求;——对氧舱的分类进行了简化,仅按进舱治疗人数分为单人舱和多人舱;——规定了选用无油空压机、配置水灭火装置等新的要求;——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调整了氧舱最大升降压速率的要求;一一对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以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取代型式试验。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原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载人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荣、林彦群、袁素霞、毛方琯、陈德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GB12130—1989、GB12130—199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以下简称氧舱)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0.3MPa的氧舱。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一1998 钢制压力容器GB/T191一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GB/T7134一1996 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棒材和管材(neq ISO 7823-1:1987)GB9706.1一1995 医用电器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dt IEC 601.1:1988)GB/T12243一2005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GB50222一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JB4730一19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医用空气加压舱操作规范

医用空气加压舱操作规范

医用空气加压舱操作规范高压氧治疗需要在高气压的特殊环境下进行,而高气压对人体可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如果操作不当或工作粗心大意,将会引起严重后果。

故在高压氧条件下进行抢救或治疗时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范,以确保顺利和安全完成治疗任务。

1、对气源的要求:1)不宜直接使用空气压缩机排出的气体,要使用通过油水分离、储气罐冷却后的气体。

2)储气罐的气体压力值应满足升压、通风及治疗、抢救的需要。

3)空气压缩机吸气口的位置应高于地面1.25-1.5米以上,需加防护罩以防雨水、昆虫、鸟类等进入吸气口4)除尘器、空气过滤器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油水分离阀要及时排放,储气瓶的排泄阀要定期打开排放。

5)进入舱内的气体应符合下列卫生学要求:一氧化碳<0.002%、二氧化碳<0.05%、碳水化合物(油类挥发气)<0.005毫克/升。

2、病人进舱前的准备:1)设备检查:对医用氧舱本身及其辅助设备应进行细致的检查。

如舱门是否灵活、气密、观察窗玻璃有否银纹等可疑情况。

输气管路是否通畅、通讯联络、照明设备及供氧装置、仪表是否正常。

舱内所需物品是否齐全。

2)对病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和体检。

若有下列情况未经处理者一般不宜进舱治疗:咽鼓管通气不良、高血压(>21/12kPa)、眼压高、活动性肺结核、肺大泡、肺空洞、内出血、气胸、恶性病变、妊娠(3个月以内)以及对氧极度敏感者等。

但在特殊情况下可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诊治。

3)应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病人了解在高压环境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应和防止的方法,消除紧张心理。

4)检查抢救药品及需用器械,如吸痰器、张口器、拉舌钳以及常备药品是否齐全。

5)注意防火、防燥。

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收音机、助听器、电子表、手机等一切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物品带入舱内。

有伤口的患者禁用油类敷料。

6)神志不清患者应有人陪伴。

如患者非常烦躁可在氧舱内治疗时用纯棉带固定四肢,但不宜过紧以免损伤组织。

16人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一套 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总体技术要求: 一

16人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一套 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总体技术要求: 一

16人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一套。

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总体技术要求:一舱两室四门式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结构,总体建造水平达到国内最先进水平,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验收等必须依据和符合(或高于)下列标准。

1.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GB/T12130《医用空气加压氧舱》3.TSG 24《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GB150《压力容器》5.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6.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7.GB7134《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8.GB/T12243《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9.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0.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1.GB50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规范》12.其它现行的标准,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3.上述标准如有互相矛盾、冲突的依照最新版本或最高标准执行。

(二)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1.治疗舱升、降压速率:0.004Mpa/min~0.02Mpa/min范围内可调。

2.过渡舱升、降压速率:0.008Mpa/min~0.08Mpa/min范围内可调。

3.舱内进气噪音:正常升压速率时≤65分贝。

4.舱内照度:平均照度≥100Lex,照度不均匀度≤60%。

5.舱内环境氧浓度:≤23%。

6.吸排氧阻力:吸氧阻力≥-50Pa,排氧阻力≤+50Pa。

7.传物筒联锁装置:锁紧压力≤0.02MPa,回位压力≤0.01MPa。

8.温控范围:18℃~26℃。

9.压缩空气指标:CO2≤0.05%,CO≤0.001%,碳氢化合物≤5mg/m3。

10.氧舱气密性:舱内压力为0.03MPa时,泄漏率≤15%;舱内压力为0.2MPa时,泄漏率≤5%。

11.供氧系统管路气密性:泄漏率≤1%。

12.接线柱间及接线柱与舱体间绝缘电阻≥100MΩ。

13.接地电阻≤4Ω。

14.舱内应急卸压时间(从最高工作压力降到0.01MPa)≤2.5min。

高压氧仓需完成的标准1

高压氧仓需完成的标准1
主任:
201年月日
院领导审核意见:
主管院领导:
201年月日
评审标准:
4.24.1.2
有医用氧舱使用的制度与流程。
评审要点:【C】
1.根据《医用氧舱使用安全技术规定》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及《医用氧舱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与流程。
2.对医用氧舱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制度、规程的培训,使其能够做到自觉执行。
【B】符合“C”,并
职能部门进行监管,并有记录。
【A】符合“B”,并
无违规情况。
已完成:
未完成:
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整改措施:
科主任:
201年月日
职能科室审核意见:
科长:
201年月日
三级办职能科室审核意见:
主任:
201年月日
院领导审核意见4.2.3
有控制氧浓度的制度与流程。
评审要点:【C】
1.按照规定安排医用氧舱定期检验。
2.一年期定期检验,可由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取得医用氧舱检验资格的人员进行,也可由认可检验单位进行。
3.三年期定期检验必须由认可检验单位进行。
【B】符合“C”,并
有主管部门监管。
【A】符合“B”,并
各项定期检验资料完整,符合要求。
已完成:
未完成:
未完成原因分析:
5.有完整的工作流程。操作项目、时间与签名等内容及时准确记录。
【B】符合“C”,并
有主管部门监管,对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每一例患者均有完整规范的治疗记录,整个治疗过程安全。
已完成:
未完成:
未完成原因分析:
未完成整改措施:
科主任:
201年月日

医用高压氧舱主要技术参数

医用高压氧舱主要技术参数

医用高压氧舱主要技术参数1、主要技术数据1)舱体型式:一舱二室四门2)主要技术数据及要求:舱体直径:Φ2200mm。

舱体长度:6000mm。

舱体容积:总容积21m3,主舱容积13.8m3、副舱容积7.2m3。

舱内有效高度:大于1.80m。

地面净宽度:0.8m。

3)设计压力: 0.30MPa(4.0ATA)。

4)工作压力: 0.20MPa(3.0ATA)。

5)治疗人数:6人(4+2).6)加减压控制方式:手动控制。

7)加减压速率:最小加压速率:作治疗舱时≤0.004MPa/min作过渡舱时≤0.004MPa/min最大加压速率:作治疗舱时≥0.050MPa/min作过渡舱时≥0.100MPa/min最小减压速率:作治疗舱时≤0.008MPa/min作过渡舱时≤0.008MPa/min最大减压速率:作治疗舱时≥0.050MPa/min作过渡舱时≥0.080MPa/min8)温控要求:夏季:24-28℃±2℃冬季:18-22℃±2℃9)舱内噪音:加压时:≤65dB(A)空调时:≤60dB(A)空调实际噪音在55dB(A)左右10)舱内照度:舱内照度值Ë≥60Lx 照度不均匀度≤60%。

11)舱内环境氧浓度:≯21%12)吸排氧阻力:吸氧阻力≮-50Pa 呼气阻力≯50Pa13)接地电阻值:≯2Ω14)进舱电压:≯12V15)舱外应急装置:从最高工作压力降至0.01MPa的时间≤2.5分钟≥1.0分钟2、主要配套设备1)舱体密封门 4套采用矩形自封式薄壳门舱门净空尺寸:高度1300mm 宽度650mm[自封式薄壳矩形门]该密封门采用冲压一次成型工艺进行加工,门板应力分布均匀,只需较小的舱内压力(0.005MPa)即能将门板与围栏之间进行严密的贴合。

舱门的拉手采用弹力自封结构,将拉手轻轻外拉,拉手即可步入自封弹力定位槽内,此时,舱门能严密地贴紧门孔围栏。

封闭舱门的过程中,不需要古老而复杂的机械锁紧装置,启闭便捷、密封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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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130-2005
代替GB12130-1995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Medical hyperbaric chamber pressurized with air
2005-09-14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2130一1995《医用高压氧舱》。

本标准与GB12130一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仅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的加压氧舱;
——对人均舱容、舱内氧浓度控制、进舱电气设备等安全项目提高了要求;
——对氧舱的分类进行了简化,仅按进舱治疗人数分为单人舱和多人舱;
——规定了选用无油空压机、配置水灭火装置等新的要求;
——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调整了氧舱最大升降压速率的要求;
一一对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以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取代型式试验。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原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载人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荣、林彦群、袁素霞、毛方琯、陈德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GB12130—1989、GB12130—1995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以下简称氧舱)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压介质为空气,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0.3MPa的氧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一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T191一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T7134一1996 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棒材和管材(neq ISO 7823-1:1987)
GB9706.1一1995 医用电器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idt IEC 601.1:1988)
GB/T12243一2005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GB50222一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JB4730一19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治疗舱treatment compartment
在高于大气压的密闭舱内,患者通过吸氧装具呼吸氧气而进行治疗的舱室。

3.2
过渡舱:transfer compartment
在治疗舱处于高于大气压的状态下,能使医务人员或患者在同等气压下出入治疗舱的舱室。

3.3
递物筒medical lock
在治疗舱处于高于大气压的状态下,为舱内外递送医疗等物品而设置的装置。

3.4
舱室气密性air tightness of compartment
氧舱总装完成后,在不同气压下,舱室的密封性能。

3.5
舱内氧浓度oxygen concentration in compartment
舱内氧气与舱内全部气体的容积百分比。

3.6
供氧压力oxygen supplying pressure
输入舱内供患者吸氧的氧压设定值。

3.7
舱内照度illumination in compartment
舱内无自然光照,电源电压为额定值,在舱内指定位置的单位面积上所接受的光通量。

3.8
舱内照度不均匀度nonhomegeneity of illumination in compartment
在同一检测条件下,所测各点照度的最大差值的相对量。

3.9
示值误差indication error
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仪器的示值与标准值之差。

对测氧仪而言,示值误差以引用误差的形式表示,即仪器示值与标准值之差除以仪器满量程值的百分比。

3.10
报警误差alarm error
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仪器的报警设定值与实际报警值之差。

4 分类
氧舱按照治疗人数分为单人氧舱和多人氧舱。

5 要求
5.1 氧舱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及GB150-1998的有关规定。

对超标准的大开孔、观察窗、中间隔壁等特殊结构,可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没有相关国内外标准、规范的,其设计应由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5.2 舱体
舱体主要由壳体、递物筒、舱门、观察窗、安全阀等组成。

5.2.1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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