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建设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doc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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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9
项目名称:XXXX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建设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XX市学院附属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XX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06 年 4 月
总目录
第1章招标公告1-1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2
第3章合同条款3-1
第4章设计任务书4-1
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5-1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9
1、XXXX学院附属医院拟建的XXXX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建设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
计项目已由 XX市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投资概算:约1.9亿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门诊、急诊、医技、病房、办公及附属楼建筑面积80000M2
招标X围:工程地质勘察;建筑物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资金来源:自筹建设地点: XX市荔城区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只允许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为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
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在XX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元,资料费(建筑方案设计图等)每套 20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
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XX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或直接登录XX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5 月 3 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 2006 年 5 月 9 日下午 5 时前在XX 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审法。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6 年 4 月 25 日至 2006 年 4 月 29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XX市招投标中心(XX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楼一层)。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
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
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
招标人:XXXX学院附属医院招标代理人:XX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人:方先生
/传真: /传真:
2006年4月 28 日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录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2-3)
二. 投标须知
(1)总则…………………………………………………………………(2-6)(2)招标文件…………………………………………………………(2-7)(3)投标文件的编制…………………………………………………(2-8)(4)投标文件的递交…………………………………………………(2-10)(5)开标………………………………………………………………(2-11)(6)评标………………………………………………………………(2-11)(7)授予合同…………………………………………………………(2-13)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附件:
29.2 评标办法和标准
29.2.1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议的办法选定中标候选人。只对按照投标须知第28条规定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含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评审分为初选、综合评议和比较的步骤进行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技术文件初选。当投标人多于5个时,须进行技术文件初选,按照投标须知第29.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选,推荐不多于5个投标人进入初选,当评委会不能取得完全一致意见时,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个评委按29.2.2的推荐不多于5个投标人,得票数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初选,有并列前5名的允许进入初选的人数超过5名。当投标人不多于5个(含5个)时,则不进行初选,直接进入综合评议和比较。
(3)综合评议和比较。对进入技术文件初选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须知第29.2款规定的原则和第29.2.2规定的评审标准从投标报价、技术建议书、工程造价、设计服务承诺等和主要设计人员的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各自进行投票,评标委员会汇总票数并按总得票从多到少排序,将总得票最多的前3名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计票规则:每个评委按第29.2.2规定的评审标准综合比较后,各自投票推荐出有排列次序的3个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票数,并按第一推荐得票从多到少进行排序,将得票最多的前3名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第一推荐得票相同时,以第二推荐得票数多的为优先,若再相同时,则以第三推荐得票数多的为优先,依此类推。
(4)评委会按照推荐排名的次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出现投标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况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同样的原因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2.2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