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账务处理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潍坊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账务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鲁财农改〔〕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农改〔〕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是指经批准纳入财政奖补范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所有资金,包括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助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后,村级应将发生的资金收支等业务按照规定及时入账。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统一核算科目。

项目资金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归集。按照项目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如村内道路硬化、自来水工程等。按照资金来源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如村民筹资、村民筹劳、财政奖补、社会捐赠、部门帮扶、村集体投入等。

项目建设支出费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按照项目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如村内道路硬化、自来水工程等。

第五条项目资金(劳务)筹集账务处理的一般核算方法:

、收到村民筹资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项目—村民筹资、收到社会捐赠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社会捐赠、收到上级拨入的财政奖补资金、部门帮扶资金等借: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项目—财政奖补

—部门帮扶、村集体投入资金

借:公积公益金

贷:一事一议资金—**项目—村集体投入、收到社会捐赠的固定资产时,应按实际价值及相关费税计价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社会捐赠、收到社会捐赠的物品,如原材料等,应按实际价值及相关费税计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