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的意见
学院调研工作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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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调研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研目的1. 深入了解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2. 掌握学院师资队伍的现状,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3. 了解学院科研工作的现状,为科研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 收集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三、调研对象1. 学院全体教职工。
2. 学院在校学生。
3. 学院校友。
4. 其他关心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调研内容1. 教育教学方面: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状况等。
2. 师资队伍方面:师资结构、教育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
3. 科研工作方面: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环境等。
4. 学生工作方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水平、学生就业等。
5. 学院管理与服务方面:管理制度、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等。
6. 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方面: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
五、调研方式1. 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广泛收集学院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 访谈:针对重点问题,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3. 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学院相关数据,全面了解学院各项工作的情况。
4. 实地考察:实地查看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等工作场所,了解实际情况。
5. 对比分析:与同类学院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六、调研流程1. 制定调研方案:根据调研目的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明确调研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
2. 开展调研:按照调研方案,组织开展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工作。
3. 整理分析调研数据:对收集到的调研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4. 提交调研报告:将调研报告提交给学院领导,为学院决策提供参考。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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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
若干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2(38)3
【摘要】《意见》明确了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的重点举措。
一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建布局和国家工程中心高质量建设,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建设。
二是加快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重大突破。
研究设立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专项,启动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建设。
持续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
【总页数】1页(PF000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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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高教研究机构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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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70余家高教研究机构 、 0 高教研究刊物 50 0 余份
的盛况。2 世纪 9 0 0年代至今 , 拥有 7 0多家 高 仍 0
高等教育学重点学科 、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基
地 ,0 6 多个高等教育学硕士点 。培养 了一大批高等 教育学博士 、 硕士 , 促进 了高等教 育学学科建设 , 为 高校输送了许多专业管理干部。高等教育学学科 已 经成为综合性大学特别是理工为主重点大学建设研 究型大学 、 多科性大学的学科增长点。
我 国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是高校设置的 、 从事
学效益高低。高教研究机构 已经成为高校决策科学
化 、 主 化 的 重 要 咨 询 机 构 。 正 因 如 此 , 育 部 民 教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的专 门机构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 从“ 精英化” 进入“ 大众化” 时代 , 高等教育 面临着前
所未有 的机遇和挑战 , 高校高教研究 机构 面临大量 亟待研究的新课题。另外 , 高校办学 自主权 的进一 步扩大 , 高校领导 的决策水平 比以往 任何 时候都更 加直接关系到高校办学质量优劣 、 发展速度快慢 、 办
1 机构规模扩大。许多高校如北京大学 、 门 . 厦 大学、 中科技大学、 华 中山大学等学校都发展成为教 育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南京大学 、 中南大学等一 批学校高教研究机构内部依不同的研究方向设立 了 多个 研究 室 。 2 高等教育学学科发展迅速 。已经拥有了厦 . 门大学、 中科技大学 、 华 北京大学 、 清华 大学等 4个 高等教育学博士点 , 厦门大学 已经成为全国惟一 的
到 电子信 箱 : j l@ 1 3 cm。 z h v 6 .o j
特 邀 主 持 人: 刘
尧
浙 江师 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所长 教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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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30•【文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5月30日)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
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二)基本原则——明确责任,协调有序。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明确科研诚信建设各主体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同、联动,形成全社会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合力。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
构建符合科研规律、适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求的科研诚信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实践养成、调查处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在提高诚信意识、优化科研环境等方面取得实效。
——激励创新,宽容失败。
充分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多样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重视科研试错探索的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179e70c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75.png)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1.15•【字号】晋教职成函〔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2〕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山西开放大学,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教育部制定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8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教材建设是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继续教育教学的基础工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筹管理,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具体负责。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按照国家教材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有关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选用教材具备正确的思想和观点,保证教材基本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服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质强基。
二、完善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纳入本校教材建设规划,制定完善高等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使用、管理相关方案,在教材的选用方面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规范教材征订、使用、评价各个环节,确保使用教材质量。
同时,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坚持选用教材符合教学计划、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要坚持优选原则,选用把握本学科、本课程的最新发展动态,及时更新教材,传授最前沿的科研成果。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改革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aeaa04d6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d2.png)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改革的意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加强高等教育改革。
本意见旨在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实施,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专业素质高等教育的教学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课程建设是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育部将督促高校加强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创新,推进课程的优化和调整,完善本科专业设置,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同时,高校应注重跨学科的融合和资源共享,推动多学科交叉培养大规模创新型人才。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教学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要素之一。
教育部将倡导和支持高校积极推进教学模式的创新,探索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式。
同时,推进优秀教师培养计划,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和专业发展。
三、构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测和评估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校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推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建设。
同时,鼓励高校深入挖掘内涵发展,推动质量和特色相结合。
四、加强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能力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关键环节。
教育部将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和导师制度改革,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国际影响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显得尤为重要。
教育部将积极推动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拓宽高校的国际视野和交流渠道,提高高校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教育部将以此意见为指导,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的全面落地。
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校的政策支持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
相信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加强高校高教机构建设 助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四川省高校高教研究机构负责人工作联系会议综述
![加强高校高教机构建设 助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四川省高校高教研究机构负责人工作联系会议综述](https://img.taocdn.com/s3/m/bea83d5f3c1ec5da50e270ae.png)
郭
平, 田联进 : 加强 高校 高教机构建设 助推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四川省 高校 高教研 究机构 负责人工作联 系会议综述
9 5
城会 长强 调 , 高校 高教 研究 机 构要 肩 负起 历 史 使命 和做好 自己的本 职工作 需要 从 十 个方 面 付诸 努 力 , 要 倡导高教研究 , 二要挖 掘研究 课题 , 要 制定研 三 究计 划 , 四要 聚合研 究力 量 , 五要 汇 聚 高教 信 息 , 六 要筹 措研究经费 , 要开展 成果交 流 , 七 八要 推荐 成果 发表 , 九要组织成果 申报 , 十要促进成果应用 。 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 常务 副会长 唐朝 纪教 授在 主持 会议 时 , 会议 召 开 的意义 和 为什 么 选 择在 宜 就 宾学 院召开进行 了说 明 。他说 , 年来 , 宾学 院党 近 宜 政领 导高度 重视 高 等教 育研 究 , 校 高教 所 的 高教 学 经验 丰富 , 教师 资 源充足 , 高教 研 究 成果 显 著 , 力 着 构 建的“ 文化 、 理念 、 度 、 制 实践 ” 四维 一体 治 校模 式 促进 了宜宾学院的科学发展 。 宜宾学院院长汪 明义教 授在 致辞 中对 与会领 导 和高教研究 者 的到来 表示 欢 迎 , 宜宾 学 院 的基 本 对 情况 作 了介 绍 , 对本 校 为什 么重 视 高等 教 育研 究 作 了阐述 。汪 明义说 , 一个 人 的 自然 品格 是母 亲 给 每 予的, 民族 品格是祖 国给予 的 , 化 品格 理所 应 当从 文 母校 形成 , 大学文化 的核心是 大学 精神 , 我们 学校 倡 导“ 尚学术 、 崇 发扬 民主 、 追求 卓 越 ” 的大学 精神 , 就 是要 形成宜宾学院 的文化 品格 。他 还 简要介 绍 了我 校着 力构建的 “ 文化 、 理念 、 制度 、 践 ” 实 四维一体 治 校模 式主要 内容以及之间的相互 联系 。 二 高教研究机构在 高校 改革发展 中的功 能及 其 实 现 四川托普信 息技 术 职业 学 院 陈 浩从 创 新理 论 、 突出特色的视角出发介绍 了四川 托普信 息技 术职业 学 院的办学 经验 , 职业 教育 研 究所 近 两 年来 在 高 该 等职业 教育研 究上 加 大力 度 , 高 职教 育教 学 研究 将 和技术研究作 为学 院教学基 本建设 的重 要 内容和推 进教学 改革 的思想 基础 , 加强 了与 国 内、 内各 类研 省 究机构 的合作 、 交流 与联 络 , 加 了专项 研究 经费 的 增 投入 , 以组织和推动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和技术研发 。 成都理工 大学 广播 影 视 学 院 董孝 璧 、 陈锦 宣对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 学院作 了“ 搭建研 究平 台 , 积 极示范 引导 , 务学 院发 展 ” 服 的经 验 介 绍 , 成都 理工 大学广播影视学 院高教研究室 自 20 0 8年 1 成立 以 月 来 , 省高教 学会 的指导 下 , 学 院党 政 的领 导 下 , 在 在 积极开展 各项 工 作 。虽然 研 究 室成 立 的时 间不 长 , 但 是该研究 所 通过 搭建 教 育教 学 研究 平 台 , 积极 进 行 示范引导 , 进 行业 内专 家 和青 年 教 师融 人 高等 促 教育, 不断强化研 究能力 和提升研 究水 平 , 服务 学 院 发展 , 在项 目申报 和研究 、 展交 流 、 办 学 术研 讨 开 举 会等各项 工作 中, 都取得 了可喜 的成绩 。 四川工 程职业 技 术 学 院从 学 校 战 略发 展 、 教 高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l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l号)](https://img.taocdn.com/s3/m/1f8932593b3567ec102d8acc.png)
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 l号(二○○○年一月十三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建立有一定先导性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和培养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
1995年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和各培养单位相继出台了许多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较好地适应了国家"九五"期间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调节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研究生培养规模还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尚不强;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相对滞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能够适合于培养高水平博士的生源不足:现行研究生培养制度、培养模式等还不能完全适合于人才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等。
上述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影响了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制约了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就今后几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
(一)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f0b38a6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b7.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4.13•【文号】教技发厅[2004]1号•【施行日期】2004.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查新工作的管理,规范查新机构的行为,保证查新工作的质量,使科技查新工作成为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条件,现就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以下简称查新机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查新机构发展的管理体系(一)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科技查新业务资质,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需要查证其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的高校信息咨询机构。
(二)科技查新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
(三)教育部根据学科发展和科技查新业务需要,认定有关高校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资质。
具备条件的有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资质。
(四)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认定、管理、指导和协调高校的查新机构。
(五)申请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高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15年以上与查新专业范围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或数据库;2.具备国际联机检索系统;3.有3名以上(含3名)取得国家或教育部科技查新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名;4.有健全的查新规章制度:5.有3年以上(含3年)查新业务实践;6.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申请查新业务资质的高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校长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书;2.该机构的查新业务规章;3.在申请查新专业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从事查新业务资源和能力的相关材料;4.教育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教育部按照一定程序对申请查新业务资质的高校进行认定。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0c092c3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cb.png)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10.24•【文号】教政法〔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科研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显著成就,学科体系日益完善,研究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进入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迫切需要教育科研更好地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引领创新。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科学理论体系,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教育科研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
——服务实践需求。
立足中国大地,面向基层一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教育科研的实践性,以重大教育战略问题和教育教学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支撑引领教育改革发展。
——激发创新活力。
深化科研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研究范式、方法创新,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完善教育科研考核和人才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ad1fa3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73.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26•【文号】教研厅〔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总体上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保障体制,构建了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
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培养了大批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文化传承创新的优秀人才,国际影响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管理制度还不细密,政策举措还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透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
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精神,增强查摆问题、堵塞工作疏漏、保证培养质量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迅速行动,全面梳理和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没有制订相关制度的必须立即制订,已经制订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依规修改,切实加强执行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1d0fdcd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ff71344.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08•【文号】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作出系列重要部署。
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复杂艰巨,是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为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我部决定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和《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行动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全面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教学与科研项目安全审查过程管理,杜绝高校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落实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基本安全要求,加快实验室安全的科学研究与标准建设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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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浙教办函〔2020〕215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15号各高等学校:为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
各高校要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对照《意见》要求,分析当前学校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意见》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举措,以“重要窗口”标准推进本校的法治工作。
二、加强高校法治工作领导,落实法治工作职责。
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办学,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每学期研究学校法治工作不少于1次。
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确定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依法保障法治工作相关机构、人员、经费并将依法办学情况纳入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决策基本目录,每年年初拟定年度重大决策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重大决策要严格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
不符合程序规定以及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方案、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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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12.28•【文号】教党[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1.强化理论武装。
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握高校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改进工作作风。
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
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
坚持求真务实,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率。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勤俭办学。
领导干部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当好表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领导干部要做师德师风和廉洁自律的模范,在学术资源配置、选人用人、表彰奖励等方面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e6ecc38069dc5022aaea0043.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总体上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保障体制,构建了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
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培养了大批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文化传承创新的优秀人才,国际影响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管理制度还不细密,政策举措还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透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
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精神,增强查摆问题、堵塞工作疏漏、保证培养质量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迅速行动,全面梳理和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没有制订相关制度的必须立即制订,已经制订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依规修改,切实加强执行检查。
完善与本单位办学定位相一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标准,严格落实各环节管理职责,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
二、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培养制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f1a4f59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60.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4.02•【文号】教思政厅[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部于2007年建立了第一批2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
近年来,辅导员基地在我部和有关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依托高校的支持下,积极承担培训、研究、咨询等方面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辅导员培训和研修质量,我部制定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辅导员基地遵照执行,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建立的省级辅导员基地可参照执行。
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2.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基本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9a71fc8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fa.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10.08•【文号】教社科厅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
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b2f5cc3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1a.png)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11.09.19•【文号】国科发基[2011]461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基〔2011〕4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教育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教育主管单位,总装备部司令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战略部署,贯彻2011年全国基础研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国基础研究工作,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五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
现将该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基础研究以深刻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等为基本使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科技进步的先导、人才培养的摇篮。
基础研究作为创新之源,在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中发挥了核心关键作用。
当今世界正酝酿着新的科技革命,综合国力的竞争已前移到基础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整体实力显著增强,研究水平大幅提升,已进入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的重要跃升期。
然而,现代科学在我国的历史还很短,研究积累还不够,引领和支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能力亟待加强。
未来十年,我国基础研究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将步入新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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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教高会厅[2004]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4.04.21
【实施日期】2004.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的意见
(教高会厅[2004]1号2004年4月21日)
我国地方和高等学校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
20多年来,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为高等教育的决策和决策实施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服务,在推动高等教育科学的理论建设和指导实践、推动教育观念的转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出版了大量的研究著作和论文资料,培养了一大批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应该有一个更大的发展,这就使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必须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建设,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促进高等教育创新。
但是,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和研究工作的开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领导对高等教育研究在教育决策、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还缺乏正确认识,不太注重运用高等教育的理论和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对高教研究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有些学校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任务不明确,致使研究人员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研究条件比较差,研究人员的职称、待遇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影响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作用的发挥,甚至造成人才流失;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之间缺乏交流、合作,有些研究课题存在低水平重复、与实际脱离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亟待改变。
为了使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更好地发挥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应有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高等教育研究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