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设备制造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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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设备制造质量要求
目录
1.产品制造质量控制和检验准备的检查 (2)
2.设备质量承诺 (4)
3.变更 (5)
4.供应商设备分包 (5)
5.附件 (7)
材料代用申请
质量验收通知
装箱清单
生产计划
风机制造质量控制和验收
一、产品制造质量控制和检验准备的检查
1、产品制造和检验标准的检查
1.1设备合同签完后,整体设计方案、图纸完成后,在产品投产前,卖方要及时联系买方,卖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买方公司或买方派相关人员到卖方现场进行技术审查。
1.2制造厂应该具有合同技术协议中规定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产品投产前,有关标准必须齐全,并将已有标准目录(通过邮件或传真)提供买方检查。
1.3产品制造工艺文件的检查
产品投产前,制造工艺文件应该编制完成,并(通过邮件或传真)提供买方检查。必要时,买方派质量工程师到制造厂检查。
1.4产品检验规程的检查
产品投产前,制造和检验规程文件应该编制完成,并(通过邮件或传真)提供买方检查。
1.5有各种试验要求的产品,制造厂在产品投产前,应(通过邮件或传真)提供试验方案。
1.6卖方针对各项目要指定专职质量负责人,以便控制质量,以及和买方质量监造接口,并随上述文件提供沟通接口方式。
1.7 供应商在制造前提供以下文件:但不仅限于此。(本协议签订日期起的四周内)
●生产计划
●使用标准清单
●材料代用清单(如果有)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控制计划(QCP)
●制造工艺流程图(PFC)
●焊接工艺评定(PQR)
●焊接工艺规程(WPS)
●焊缝节点图(Welding Map)
●焊工资质证(SMAW GTAW SAW GMAW)
●无损检测工艺(PT MT UT RT,不锈钢无需MT)
●动平衡试验工艺
●渗漏试验工艺
●油漆工艺
●包装工艺
●装箱清单
●运输
●贮存说明
2、现场见证
2.1对技术协议中有各种试验要求的产品,买方将派质检人员到制造厂参加试验的现场见证。
2.2现场见证前5天,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将派质检人员到制造厂参加现场见证。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通知买方,致使买方未能按合同要求进行见证,买方有权要求重新见证。
2.3卖方按照下表格式提供需要见证的产品的主要质量控制内容:
产品质量主要控制内容(由卖方提出,买方确认。)
注:R 点: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 点:买方质量监督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符合要求后,甲乙方代表在见证表上签字,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质量监督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符合要求后,甲乙方代表在见证表上签字。
3、产品发货前的验收
3.1在制造厂进行发货前的验收
除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试验要求,需要进行现场见证外,产品在制造厂进行发货前由买方质量监督代表进行制造质量验收。
3.2卖方应在准备验收的前五天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供有关图纸和相关文件资料。
3.3对国外进口的部件,实行到货后开箱验收。
4、文件见证的验收
4.1产品实行文件见证的验收,即由制造单位提供制造和检验记录报告,买方质检人员根据制造和检验记录报告进行验收。
4.2买方质检人员如果对制造单位提供制造和检验记录报告有异议,买方将派质量专人到制造单位直接进行验收。
5、对卖方配合设备制造质量监督的要求
5.1 卖方有配合买方质量监督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5.2 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制造质量监督项目及时间提前通知买方质量监督代表。
5.3 买方质量监督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制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供方便。
5.4卖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质量监督代表。
5.5 买方质量监督代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5.6 卖方在见证后五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质量监督代表。。所有设备和部件的制造,检查,试验出厂验收均按合同签定时的标准和最新版本执行。
6、性能验收试验
6.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
6.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业主现场。
6.3 性能试验的时间: 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商卖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4 性能验收试验由业主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业主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章6.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6.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性能验收试验内容按技术协议中内容进行。
6.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6.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业主为主编写,卖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由试验单位负责编写。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7.设备完工资料
设备检查完毕后,供应商向买方提供以下资料:
●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主要部件材质证书和入厂检查报告
●焊接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