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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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预算评估评审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预算评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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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评审活动相关主体职责
评审组织单位的主要职责
选聘预算评审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编制课题预算评审工作方案 和评审手册,并报科技部条财司。
为预算评审专家组提供课题经费预算评审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保 证专家有充分时间熟悉与评审有关的课题材料,为专家独立、客观 地进行课题预算评审创造条件。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条财司提交专家预算评审意见表和专家 组预算评审报告,并提交评审组织单位的评审工作总结,对评审活 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说明,对有关评审结果进行汇总。
接受科技部条财司对课题预算评审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将评审 工作方案、评审手册、评审专家名单报科技部条财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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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评估程序
形式评估:对申报材料形式要求进行审核评估,不 合理的退回,不完善的补充材料
综合评估:对项目课题预算各个方面进行调研、考 核与评估,剖析预算问题
重点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审核,确定 预算问题的严重程度
形成评估结论 提交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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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评估程序
专家实施 专家参与
汇集评估资料 形式评估 综合评估
重点评估 项目答辩、大设备论证
修订完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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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评审程序
形式审查( 评审组织单位) 组建预算评审专家组( 评审组织单位)
专家遴选原则、回避原则、专家库等。 专家组进行预算评审(专家组)
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等)。 概算:科技部已经批复项目(专题)概算,编制课题预
算必须依据项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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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起止时间
课题预算书必须经课题负责人签字、课题承担单 位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课题承担单位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制度

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制度
6、迟收货款:是指超过合同付款期,而未收回的货款部分。
如:某合同规定从1月1日起五天内对方应付合同款1万元,则此货款在1月1日-5日统计为到期应收款,在1月6日(含)以后如未收回,则统计为迟收货款。
二、适用单位:数据网络事业部
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
市场总部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市场总部商务部是法人委托书主管部门。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的接收、初审、报批、制作、发放、回收、归档。
第六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年度预算,滚动管理的原则。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并将上一年度结余经费纳入本年度资金来源滚动管理。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各支出科目的开支标准编制。
第七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程序:
第二十一条计划管理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计划管理费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挪用、挤占计划管理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首信股份数据网络事业部市场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各司局和被委托单位在委托任务完成后,根据委托任务协议书在部机关财务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对数额较大,需要提前预支经费的,可以根据委托任务协议书预支部分经费。
第十八条建立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司局应按要求认真编制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计划管理费预算执行情况。
(一)各司局根据计划管理工作任务认真测算,按照计划类别提出需求报条件财务司。
(二)条件财务司汇总计划管理费需求,结合各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安排,报经部务会同意后报财政部核批。

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细则

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细则

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用于项目研究与开发活动,间接费用用于项目管理与过程监督。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的申报、评审、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科技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科技经费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配套经费的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批、资金支付、使用和归还。

第二章配套经费申报与评审第七条项目单位在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时,应当同时提出省级配套经费需求。

第八条配套经费申报应当提供项目的详细预算及经费使用计划,并按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要求进行分项评审。

第九条各级科技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配套经费的申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经费拨付的依据。

第十条评审结果应当公示,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

第三章资金拨付与支付第十一条配套经费拨付应当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阶段性拨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配套经费的支付应当通过科技部门指定的审核支付渠道进行,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第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使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时,应当按照项目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使用经费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形成相关支出凭证,记录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接受科技部门或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应当深入实施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管理,推动项目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第十七条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省级配套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预算执行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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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
2、预算编报的主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对项目(课题)预算编报的内容和 表格进行了简化优化。
■ 调整经费开支范围:经费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 用,提高间接成本的补偿水平,新设立绩效支出。
■ 简化优化预算报表:取消“材料费”和“国际合作与
交流费”两张明细表,其预算编制依据在预算说明中 进行描述;将“设备费”表格中需要单独列示的购置 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的价值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2 、经济合理性
■应以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
备、专用科学装置与课题 研究任务的关系。 ■预算的大型仪器设备、 专用科学装置,运行时发 生的水、电、气、燃料消 耗等费用是否可以单独计 量。
所运行实际时间,以及即期 水、电、气、燃料等的实际 价格为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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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
2、预算编报的主要内容(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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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
1、总费用在 5万元以上 ■ 需要在测试化验加工费
2 、总费用在 5万元以下 ■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
预算明细表中填列测试化 验加工清单,说明其与课 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选 择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 理由以及次数、价格的测 算依据等。
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并说 明预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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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
2、预算编报的主要内容(续)
课题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支出预算和经费来源预算。 其中: 经费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经费来源分为获得的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的专项经费 和自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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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
2、预算编报的主要内容(续)
(1)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 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 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经费 管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经费 管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从立项、项目实施到结项都需要有科学的经费管理体系支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的管理。

一、经费管理体制为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的合理使用与管理,我国采取了相应的经费管理体制。

具体来说,这一体制中心为政府层面,并建立了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中心,全面负责管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

二、经费使用范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

同时,这些经费可以用于直接支持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也可以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人才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

三、经费管理流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经费预算、拨付、管理和评估等环节。

在立项之前,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并经过评估获得经费拨付。

在经费管理方面,经费管理中心将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以保证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项目实施结束后,还要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四、经费管理注意事项在经费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经费用途,严格按照经费计划执行。

其次,要注意经费使用的时效性,避免挤占后期项目经费。

第三,对于经费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需要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干扰,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公正。

综上所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的管理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我们需要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体制,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及流程,注意经费管理中的注意事项,以保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的安全高效使用。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

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

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并自觉接受科技部或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方法第七条科技经费监督贯穿科技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XXXX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管理简介

XXXX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管理简介

课题验收
(条财司)
项目验收
(条财司)
预算编制与拨付程序(一)
(项目承担单位) (首席科学家)
编制项目概算
(评估机构)
项目概算评审
(项目概算课题间分解) (评估机构)
编制课题预算 课题预算评估
(科技部网站) (科技部)
公告公示
汇总编制上报财政部
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层级
(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
三部委
(有关部门和机构)
(领域办 分管部长)
课题立项
预算批复
(财政部)
(相关中心 领域办)
合同书(含预算书)签订 (条财司)
(相关中心、领域专家组) 项目(课题)过程管理 (条财司、中心)
(相关中心、领域专家组等)
课题验收
(条财司、中心)
(领域办、领域专家组等)
项目验收
973计划管理流程(一)
(专家顾问组) (基础司)
项目申报指南制定及发布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
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预算编制应注意的问题要则
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要通力合作 课题负责人应当在预算编制时负起真正责任 根据任务的实际需求,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 充分利用前期投入和现有条件 自筹经费 很好地利用预算说明书
预算说明书
高新司 社发司 农村司
高技术中心 21世纪中心 农村中心
973计划 基础司 基础中心
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二)
支撑计划
计划司
有关部门 科技厅局 大型企业
国际合作计划 合作司 交流中心
科技部与科技计划有关的中心
负责业务 日常管理
高技术中心 21世纪中心

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二○○六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

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 分类支持,多元投入。

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

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

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并自觉接受科技部或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方法第七条科技经费监督贯穿科技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装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预算管理简介主要内容„ 各类计划、相关专项及其相关机构简介 „ 科技计划的预算申报的基本过程(“十二五”管理办法解读) „ 专项经费开支范围与预算编制问题 „ 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专项审计与财务验收第一部分科技部的各类计划、相关专项 及其相关机构简介现行科技经费管理体制财政部 科 技 部有 关 计 划发 改 委产 业 化 专 项自 然 科 学 基 金 会教 育 部直 属 高 校 专 项中 科 院直 属 院 所 专 项其 他 部 委重 大 科 技 专 项 一 些 特 殊 专 项自 然 科 学 基 金政策引导计划 平台计划基本计划支撑计划 基础研究计划 863计划 ####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重大专项大型飞机……16项科技计划与专项经费„重大科技专项()„ 863计划 „ 973计划()„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 国科发外〔2011〕376号 ) „ 科技基础平台建设计划(?)其他科技专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基础性工作专项 „科技文献信息专项 „国家实验室专项 „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围绕重点)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支持内容(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 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 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 )的开发。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财政与科技共管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财政部管理科技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修缮购置专项科技部政策引导类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计划区域可持续发展促进行动第二部分科技计划预算申报的基本过程“十二五”科技计划管理的创新点1、建立备选项目库2、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3、强调与其他计划和任务的统筹协调4、课题承担单位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5、强化法人治理6、借助视频会议等7、明确了各个计划的支持重点各科技计划的支持重点民口863计划的支持重点: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海洋、交通运输、地球观测与导航产业。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参与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审核专项经费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指导地方和企业用好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的管理体系与分工
分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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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的预算与使用
预算的编制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NST)的科研任务需求,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专家编制预算,报送至科技部。
预算的审批
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预算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预算的执行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审批的预算组织科研项目的实施,确保专款专用。
预算的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见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可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科技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VS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包括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试验、推广等费用,以及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所配备的人员劳务、设备购置、租赁、维护及房屋租赁等费用。
专项经费管理的成效与问题
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申报审批管理,建立规范的申报、审批流程;二是强化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三是合理处理结余经费,制定明确的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提高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
要点一
要点二
建议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专项经费管理水平,还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科研人员对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认知和了解;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专项经费使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案例三:某科研机构科技经费管理实践
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该科研机构的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科研项目的开展,包括科研人员工资、实验设备、实验材料、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的支出。

国家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国家 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是中国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科技创新的有效运行和发展的基础。

科技经费是科技活动的重要支撑,不仅对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研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也对于企业和社会其他领域的创新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

科技经费的管理决定着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成果,直接关系到国家科技实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因此,建立健全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对于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家科技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1. 科技经费管理应坚持以科学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公平为准绳的原则。

2. 科技经费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便利和便于监督的原则。

3. 科技经费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因时而变的原则。

4. 科技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有效利用的原则。

5. 科技经费管理应坚持中央和地方相结合,政府与市场并重,政府与企业合作的原则。

三、国家科技经费管理的主要内容1. 科技经费预算管理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是科技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主要包括国家科技经费的编制、审批、调整、执行和检查等一系列活动。

科技经费预算应当科学合理,为重点科研项目提供足够的支持,确保科研人员和机构有足够的经费开展科研工作。

2. 科技经费资助管理科技经费资助管理是科技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它主要包括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资助、监督和考核等内容。

科技经费资助应当遵循科学评审、公开选拔、市场竞争和绩效考核的原则,确保科研项目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是科技经费管理的终端环节,它主要包括科研机构和高校对经费的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及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等内容。

科技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转化,确保科技经费的高效使用和科研成果的最大化。

4. 科技经费监督管理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是科技经费管理的保障环节,它主要包括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内容。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973和863)经费预算详细解答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973和863)经费预算详细解答

2.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对加强科技经费管理有
哪些具体要求?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对加强科技经费管理具
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建立和完善适应科学研究规律和科技工作特点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按
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
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
财政部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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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主要 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完善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 )及重大科技事项的决策机制;建立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地方科技资 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3)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进国 家科技计划(基金等)支持方式;财政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要符合WTO和公共财 政的原则,主要用于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
(4)健全科研项目立项及预算评审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政府决策 的立项机制,以及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与评审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科 研项目立项及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管理的机制,建立评 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透 明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数据库。
(财教[2006]219号)
(10)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规定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规定

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财政部科学技术部文号:财教2006160号发布日期:2006-9-30执行日期:2006-9-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科技部二○○六年九月三十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第四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一般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第六条项目经费由课题经费组成.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九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支撑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第八条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第三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九条科技部在对征集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时,应当同时形成项目概算.第十条科技部结合项目的综合咨询,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第十一条确定立项的项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科技部结合项目可行性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第十二条项目组织单位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第十三条课题预算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为地方科技厅委、局的,应当商同级财政部门后汇总报送.第十四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第十五条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第十六条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第十八条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要求报送财政部.第十九条财政部批复下达项目课题年度预算,并抄送科技部.第二十条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预算执行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一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二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批准.三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批准.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第二十四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第二十五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第二十六条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批准.第二十八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第五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或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一条项目完成后,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二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第三十三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第三十五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六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第三十七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贷款贴息第三十八条对已获得支撑计划含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且具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能力规模的项目,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继续予以支持.对预期能够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第三十九条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二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所必须的研发、产业化条件;三该项目已获得一年期以上的银行贷款包括政策性银行的软贷款,不包括一年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并能够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付息单等材料.第四十条根据贷款用于项目的实际支出水平,贷款贴息额为当年发生利息额的50%,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第四十一条符合申请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科技部提出申请.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重点评价项目的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等.第四十二条科技部根据评审评估意见,核定贴息金额,报财政部批准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的有关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或项目承担单位.第七章其他资助方式第四十三条积极探索其他资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领域,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自主创新.其他资助方式主要包括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第四十四条对已获得支撑计划含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且具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规模,但未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应用示范项目,可以采用风险投资或偿还性资助方式继续予以支持.第四十五条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中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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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及体系
一、管理机构 (二)科技部条财司
经费预算处:支撑、创新方法、ITER等
财务资产处:863、技术开发专项、国际合作等 会计监督处:973等
科研条件处:基础性工作、大型科研仪器等
科技金融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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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及体系
一、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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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三)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1. 填好“四表一书”
表B3《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表》 表B4《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 表B5《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表B6《承担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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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项、预算评估(评审) (三)专项经费(国拨经费)、自筹经费 (配套经费);项目经费、课题经费;
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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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二、科技计划经费的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
----前补助、后补助 风险投资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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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三、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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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三)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3. 不得编报虚假预算 重复立项
小任务大预算
弥补单位资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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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4. 注意政策限制开支的科目
如设备购置、出国交流、招待费等
5. 按《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编制 如出国、会议、差旅、咨询费等
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二、预算执行
三、财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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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一)为什么要编制预算?
自己应知道要多少钱 科研活动的特点
先交钱后交货
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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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二)原则、方法、和参与各方 原则:目标相关性 政策相符性 经济合理性 方法:任务——经费 经费——任务 参与各方: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 科研管理人员
绩效支出=(1332-300)×5%=5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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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三)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D.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可以少列,不可超列
各科目无比例限制,但结构要与任务匹配 第2、3、4、8号科目在执行中可自行调整 其他科目不可调增 & 同一科目也可同时列支专项和自筹经费 如直接费用被核减,间接费用将被相应核减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前言
管理机构及体系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十二五”经费管理规定的调整
第一部分 前言
一、相关概念 二、支持方式 三、经费管理重要性 四、经费管理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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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一、相关概念
(一)科技计划、科技专项、项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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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二、预算评估评审
只对经费,不对立项发表意见
针对课题进行评估
承担单位可对初评结果进行说明 补充说明应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 终评时不再评价初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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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三、签订《预算书》
(一)反馈评估结果
(二)预算书填报、审核与签订 数据、科目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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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6. 无法归集到现有科目的经费
列入“其他经费”科目
7. 避免各科目之间重复列支 8. 各科目之间没有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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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9.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同一课题时: 明确各自任务和经费安排
(一)财政要求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科技投入增加要求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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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四、经费管理的核心原则
目标相关性 政策相符性
经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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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及体系
一、管理机构 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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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及体系
一、管理机构
(一)财政部教科文司
科学处:预算、决算
不得重复提取、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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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二、预算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15. 绩效支出按规定比例提取 制订合理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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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三、财务验收注意事项
1. 审计前的准备与配合 2. 自验收报告的撰写
3. 财务验收的准备
资料、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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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二、预算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1. 健全制度,建立内控机制 2. 单独核算问题 不仅课题总经费要单独核算
专项经费和自筹还要分别单独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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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二、预算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3. 如需调整,及时报批
4. 自行调整的科目应建立内部审批制度 5.所购设备应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 概算咨询与论证
项目论证 项目组织单位 组织已经立项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科技部 对项目可行性和经费分解进行论证, 论证结果作为课题编制预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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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二、预算评估评审
工作流程 科技部委托专业机构 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审 针对课题 课题预算不能增加 初评结果进行反馈 复审后形成终评结果报条财司 结果商财政部批复并公示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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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三、财务验收注意事项
9. 不通过财务验收的后果: 取消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三年内
申请国家科技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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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十二五”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的调整内容
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五、结题审计与财务验收
(五)财务验收 3. 验收结论
通过;不通过;整改通过 4. 结余经费 计算公式:账面结余—应付未付—合理的
后续支出+不合理支出=净结余 净结余需上缴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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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五、结题审计与财务验收
(六)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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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咨询评议 项目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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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一、 概算咨询与论证
概算咨询评议 依据项目建议书、概算书,对项目所需专项 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大概数额进行评议,可以增加 或减少 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 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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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 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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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三)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C. 间接费用上限的计算
设公式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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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一、预算编制
(三)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
D. 间接费用、绩效支出计算举例,设: 专项经费总额1500万元,设备购置费300万元 间接费用=〖(1500-300-1000)×10%+165〗 ÷(1+10%)=168.18(取整168万元) 直接费用=1500-168=1332万元
(三)科技部风险中心、评估中心 风险中心:支撑计划,863计划(部分), 部分专项
评估中心:973计划,863计划(另部分), 另部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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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及体系
一、管理机构
(四)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监督、检查、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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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及体系
二、科技经费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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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二、预算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6.及时拨付经费,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
7.按进度执行预算,不得突击花钱 8.自筹经费应按进度拨付,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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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环节注意事项
二、预算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9. 不得将外单位的咨询费列支到
专家咨询费中 10. 测试化验费只能支付给外单位 11. 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只能支付给 符合规定的个人
(一)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二)管理环节基本固定
(三)操作规程逐渐规范
(四)过程监管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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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一、概算咨询与论证 二、预算评估评审
三、预算书签订
四、预算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结题审计与财务验收 六、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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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一、 概算咨询与论证
负责人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主体不变) 账号变更 合作单位名称变更(主体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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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四、预算执行与过程监管
(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中期检查、专项审计、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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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管理环节及内容
五、结题审计与财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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