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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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摘要视同销售行为作为一种特殊销售行为,与一般销售不同,从税收角度看,是为了计税需求才将其当作视同销售的,因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税法存在差异性,为了更好地规范视同销售行为,本文就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解析讨论。

关键词视同销售会计处理

随着新会计准则及新增值税的陆续发布,会计及税法间的比较,会计如何配合税法中的变化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视同销售则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有八种,如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自产、委托购买或加工货物当作投资,并向其他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提供;销售代销货物等。这些行为均为视同销售,需要交纳有关税种,本文就视同销售行为中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一、视同销售行为概述

视同销售作为税法界定的范畴,本指对企业的非销售性货物转移行为,如应税劳务,就如同货物正常销售一样,需要征收适用的税种。基于会计和税法间的历史紧密关系,“视同销售”一词被很多会计专业人士随意地运用至会计当中,并成为进行账务处理行为的指导,事实上,会计中的视同销售与税法中的视同销售并不是同一概念。会计中的视同销售所指的是会计对货物非销售转移行为应按正常销售进行确认及计量,也就是对销售收入及结转销售成本进行确认。在这一概念下,可辨认税法中的视同销售在会计中不一定当作销售处理。并且视同销售行为一般不会使得货币资产增加,反而

表现为货币损失下降或者负债,使得获取的收益不能准确剂量,因此,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核心在于会计中能否确认收入。

二、当前会计处理所存在的问题

1、国家税收容易受影响

因财政部对大部分的视同销售行为采取分离法实施会计处理,让税务部门难以由账面上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合规性进行了解,由所得税角度也不能有效看出和视同销售行为有关的所得税能计提及缴纳与否,在这方面查账是较为困难的。

2、会计报表信息存在差异

因分离法及统一法的作用,在经济收入确认方面存在差异性,致使两者在利润表收入及成本费用上存在差异性,还有所得税的费用差异、税后计提公积金差异、资金流量表当中的投资活动及警活动等方面的流量差异等等。

3、所有者权益保护不到位

因分离法不能在账面上有效反映及体现所消耗产品的公允价值,包含其中的剩余价值也就不能有效反映,但企业仍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及增值税,从逻辑思维来看,其行为有欠妥当。

三、不同税种下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1、所得税下的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

因企业所得税用途并不同,在会计处理中就会有些差异,其差异在于经济收入问题的确认方面,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并不对经济收入确认的,在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中,要求纳税,在核算企业所得税

时就应有针对性地实施纳税调整。

2、增值税下的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当中,企业增值税的八种视同销售行为称为销售,但不从属销售行为,大部分状况下并不确认为经济收入,损益也不进行计算,相当于企业发生此业务行为时,并没有增减会计利润,可称为应税销售,这完全是依据增值税的条例规定认为是销售业务的,与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确认并不相同,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也是不相符的,因此,并不能确认为经济收入,仅能计算企业所缴纳增值税额,对企业的会计利润并不产生影响,不过有的也许要对经济收入进行确认,并计算企业的损益,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例如,某企业的职工俱乐部从本企业生产空调器领取5台,其生产成本为8千元/台,而售价为1

万元/台,其会计处理为:应缴纳增值税额=1万×5×17%=8.5千元;应计入的固定资产价值=8千×5=4万元;故借:固定资产4.85万元,贷:应缴纳增值税8.5千元,库存商品空调器为4万元。当应税货物被用在集体福利方面时,就应视同销售货物,并缴纳相关的增值税,但购进货物若直接用到集体福利当中时,购进的进项税额就不允许抵扣,也不被当作视同销售。

3、消费税下的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

因消费税为税种中的价内税,通常消费税已包含于对外销售的缴纳税消费品的售价当中,在计算销售利润时,应从缴纳税消费品的市面售价当中进行扣除,所缴纳消费税要被计入,对于营业税及附

属账户剩余的销售收入进行补偿,当纳税者把自身生产应缴纳税金的消费品用在生产加工的非应税项目中时,例如非生产机构、在建工程、职工福利及嘉奖等应缴纳的税收消费品时,则企业应缴纳消费税被视同销售行为进行会计处理,即借:所营业税金与附属科目;贷:应缴消费税。

四、结语:

会计和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认定存在差异性,使得会计处理存在偏差,尤其随着新会计准则及税法的不断改革,税法及会计间的差异越发明显,为了更好地协调两者间的关系,视同销售行为中的会计处理不仅局限在所得税及增值税中,还要兼顾消费税等其他税种,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1]廖岩松,杜建华.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上比较分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03).

[2]孙浩,翟留镜.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新会计.2011(12).

[3]林毓芝.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的比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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