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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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铁路货车段修规程-2基本要求

2013铁路货车段修规程-2基本要求

2基本要求2.1铁路货车扣修2.1.1 铁路货车定检周期分为以时间和运行里程结合时间两种。

以时间确定定检周期的铁路货车分为厂修、段修、辅修和轴检四级修程,其中取消辅修的铁路货车分为厂修、段修两级修程。

以里程结合时间确定定检周期的铁路货车分为大修(A级)、全面检查修(B级)、重点检查修(C级)三级修程。

段修周期设置运行里程和时间两项的铁路货车,二者之一满足时,视为定检到期。

2.1.2 固定配属、固定编组、固定使用以及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单位须建立检修周期管理台账,根据定检到期情况制定送修计划,保证铁路货车及时修理。

2.1.3 铁路货车定检周期规定见表2-1。

2.按运行里程检修的铁路货车检修周期以运行里程为主、兼顾运用时间,实行“先到为准”原则。

3.滑动轴承铁路货车轴检周期为3个月。

2.1.4 铁路货车段修过期时间达到2个段修周期不足3个段修周期,段修时由段修单位技术、质检、验收室共同对车体底架部分的技术状态进行全面鉴定,轴承必须全部退卸;段修过期达到3个段修周期及以上的铁路货车,须进行厂修。

2.1.5 事故车不得直接转段修,须消除事故造成的故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送段修。

2.2综合要求2.2.1 段修车入库前应进行预检、预修。

预检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核对铁路货车有无扣车命令、标记及定检,检查铁路货车配件型号及状态,确认铁路货车修程及加装改造项目,检查铁路货车外观主要故障,建立车统-22B;对有棚铁路货车或铁路货车押运间进行透光检查;确认罐车经洗刷并有洗罐合格证;对装载易燃易爆货物的罐车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用测爆仪测试合格后再进行明火试验;检查毒品车及其他装运有毒、有害货物的铁路货车须消毒并有消毒合格证,毒品车入库检修前必须进行生物生存试验;检查装载放射性物质的铁路货车,施修前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处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预修可进行以下主要内容:涂去车辆标记、清除车内垃圾等异物、拆解不良配件、更换不良车门、调修车体钢结构、铺设木结构地板、分解拉环、挡键、防盗罩装置等。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规新要求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规新要求

货车运用作业场安装在线路上的设备应经铁道部批准后方可试用、使用。

使用的设备须选用经铁道部定型的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运用验收,运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设置货车故障远程诊断指导组,以工人技师为主及列检作业场的管理、技术人员等组成,充分利用货车安全防范系统及信息化手段,对管辖区域内的车辆故障进行及时的远程诊断、处置指导及处置结果的确认。

空气及基础制动故障和制动故障关门车、车轮踏面损伤车和车门车体破损车是货物列车中影响行车安全、运行品质、行车组织和运输效率的惯性故障,要按照预防为主、抓小防大、联网监控、严格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TPDS、TFDS单点预报、联网监控功能的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发现、预报、处理、跟踪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发现和及时处理惯性故障。

货车运用作业场在列车技术作业和铁路货车检查作业中发现铁路货车技术结构异常、违规使用等情况时,应组织确认,并逐级上报,按规定处理。

车辆段依据铁路局《铁路货车运用工作管理细则》,制定《铁路货车运用技术管理细则》、《铁路货车运用安全管理细则》等,报铁路局批准。

列检作业场应建立练功基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动态检查练功系统、练功车等设施和机具。

列检作业量、铁路货车故障等基础数据、分析数据须定期备份,长期保存,作业量和铁路货车故障的数据明细、统计分析数据、运用铁路货车质量追溯及事故调查等信息应以相关信息系统存储的数据为准。

货车运用作业场储备的材料配件不得露天存放,有防尘要求的管接头处、各型阀的通气孔、排气口要采用硬质外套(盖)式防护件进行密封防护,不得使用通道内嵌式防护件,装车前须取下各包装、防护物。

所有材料配件须上架、入箱存放,储存期不超限。

有检修标记要求的须储备有当月检修标记的材料配件。

空气制动阀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编织制动软管总成(以下简称:制动软管)、锥芯塞门、球芯塞门、组合式集尘器储存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制动梁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超过时不得装车使用。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文发布)摘录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

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

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

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

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

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

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

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

最新0《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简介

最新0《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简介
0《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简 介
一、《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工作简介
反馈意见,反复修改,期间召开了四次研讨会, 一次审查会,参加研讨会、审查会的有各铁路局 车辆处的检修科长、车辆段的检修段长、车辆段 的技术专职、驻局验收主任、驻段验收员、主导 设计制造厂的工程技术人员、铁科院的专家,出 版社的编审等。现在新版的《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以铁运[2012]202号文件已经下发,按照运输局 车辆部的安排,为保证规程的顺利实施,组织段 修规程宣讲小组,以帮助各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掌 握新的段修规程,宣讲小组将按照《铁路货车段 修规程规程》的各部分进行讲解。
新版段修规程主要内容。 1.总则; 2.基本要求; 3.车体; 4.车钩缓冲装置; 5.转向架;
四、《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的基本情况
6.轮轴; 7.制动装置; 8.油漆与标记; 9.长大货物车; 10.落成要求; 11.信息化管理; 12.技术管理;
四、《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的基本情况
附件A:术语解释; 附件B:部分配件或材料的供货技术条件及规格; 附件C:基本工序及自动化工装; 附件D:焊接参数; 附件E:铁路货车主要部件材质; 附件F:专用拉铆钉铆接; 附件G:部分钢材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
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的目的
发展”的指导思想,铁路货车新技术全面 推广,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载 重70t级、80t级,满足时速120 km/h的要 求新型铁路货车大批量投入使用。为促进 铁路货车修制改革,适应新结构、新材料、 新工艺、新装备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技 术、管理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段规规程进 行了修订。
二、《铁路货车段修规程》修订的目的
旧版的《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 【2002】93号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至 今已近十年,许多车种车型,车辆零部件 已经淘汰,新的车种车型、新的技术要求、 新的工艺要求一直在按部文件、电报指导 执行,表现出铁路货车检修工艺规程的不 系统、不完整,不全面。已经明显滞后, 不适应当前货车段修工作的要求,按照 “保障铁路运输发展,促进铁路运输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道部文件铁运(2002)72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货车厂修规程》的通知各铁路局,齐车(集团)公司,哈尔滨、二七、石家庄、武昌、江岸、西安、贵阳、铜陵、广州车辆厂、沈阳、太原、戚墅堰、柳州机车车辆厂及部驻上述局、厂车辆验收室:为适应铁路运输发展和铁路货车新技术推广使用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货车厂修质量,保证运输安全,铁道部重新制定了《铁路货车重新规程》,现予印发(单行本另发),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铁辆(1993)4号文件印发的《铁路货车重新规程》同时废止。

为贯彻好新规程,特额做如下要求:1.要做好执行新规程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新规程,2002年底前对各工种、岗位进行新规程的理论考试,并按新规程组织试修。

2.根据新规程重新编制工艺技术文件,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工艺,保证新规程顺利贯彻实施。

3.要认真做好执行新规程后检修工时,材料消费和检修装备等变化的原始资料统计,进行综合经济分析,有关分析结果及执行新规程后的情况和意见于2003年3月31日前报运输局装备部。

4.对滑动轴承及其轮对等旧型配件的检修,如新规程中未做规定,仍按原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新规程中检修周期与原规定不一致的,仍按现车标记扣修,在车辆厂、段修时按新规程的规定修改。

二○○二年十月十日2目录1.总则----------------------------------------------32.综合要求------------------------------------------93.车体---------------------------------------------104.车钩缓冲装置-------------------------------------345.转向架-------------------------------------------496.轮对与滚动轴承-----------------------------------697.制动装置-----------------------------------------748.车号自动识别标签---------------------------------889.油漆与标记---------------------------------------9010.落成要求----------------------------------------9811.技术改造---------------------------------------103附件一术语解释----------------------------------104附件二技术改造项目------------------------------106附件三必换配件目录------------------------------108附件四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校验规定----------------110 附件五部分配件供货技术条件及规格----------------111 附件六支撑座及支撑座、侧架、连接板间焊缝焊修技术条件--------------------------------------------------132附件七车辆圆柱螺旋弹簧检修技术条件--------------133 附件八工厂、车辆段简称及代号表------------------14031.总则1.1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

2019年整理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2019年整理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日期:2008-7-27 来源:铁道部发文单位:铁道部文号:铁辆[1992]30号发布日期:1992-3-20执行日期:1992-3-201、总则1.1 铁路货车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重要运载工具,特别是在全国运行,除机保车和部分罐车及专用车外,一般无固定配属保养单位,并且数量大、类型多,因此,必须加强货车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为了统一检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特制订本《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1.2 我国铁路货车的维修保养制度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分为定期检修和运用保养。

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保持货车在下次厂修之前的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配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消灭行车事故,保证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1.3 为提高货车段修质量,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执行段修规程。

各局须编制工艺规程,各段编制技术作业过程及工艺卡片。

在检修工作中应加强修车作业计划,扩大配件互换范围,积极采用修车机械化,以达到均衡生产、提高质量、提高修车效率的目的。

1.4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验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检修工作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规程的各项要求,推广执行规程好的先进典型经验,保证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具体贯彻实施。

1.5 货车段修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在执行段修规程中,如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不符合时,由车辆段和驻段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如意见不一致,可先按车辆段总工程师意见办理,同时记录在车统一22B上,并将不同意见分别报局和部驻局车辆验收室。

若仍有不同意见,报部处理。

属于本规程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由车辆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负责处理。

1.6 有关轮对、滚动轴承、轴箱油润、空气制动部分的检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并按铁道部颁发的下列规则执行:《车辆轮对、滚动轴承组装及修理规则》;《车辆滑动轴承、轴箱油润装置检修规则》;《车辆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的目的是确保货车段修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该规程旨在规范铁路货车段的维护和修理工作,以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提高货车段的工作效率和效能。

具体而言,该规程的目的有以下几点:规范操作:通过制定规程,确保货车段修工作的各项操作符合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这有助于减少人为错误和失误,提高修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确保安全:货车段修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机械操作和设备使用,因此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该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安全操作程序的制定和遵守,以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保障车辆运行:货车段的维护和修理对车辆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该规程旨在确保货车段的修工作符合技术要求和标准,以保障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和性能。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修工作和操作流程,该规程有助于提高货车段的工作效率和效能。

这将减少不必要的停工时间,提高修工作的速度和效果。

通过遵守《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可以更好地保障货车段修工作的规范和安全,提高铁路运输的质量和效益。

本文档旨在说明货车段修工作的责任分工,包括修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合作。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修工作负责人:修工作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货车段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修工作负责人:修工作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货车段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货车段修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货车段修工作计划;分配修工作任务,并指导和管理工作人员;确保修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负责修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评估。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是货车段修工作的执行者,他们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是货车段修工作的执行者,他们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货车段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改进;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货车段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改进;及时上报修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配合修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保证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2018年10月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2018年10月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2018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要求 (3)第三章货车运用作业场 (6)第一节货车运用作业场分类、设置 (6)第二节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设施、设备 (7)第三节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设施、设备 (11)第四节劳动组织 (12)第五节管理权限 (13)第四章技术作业标准 (14)第一节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业场 (14)第二节列车制动机试验和制动关门车规定 (23)第三节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 (25)第四节过轨技术检查 (26)第五节特殊技术检查 (28)第六节铁路货车运用限度 (33)第七节作业防护 (35)第八节列车技术作业时间 (37)第九节铁路货车故障处理 (38)第十节铁路货车故障修理 (42)第五章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 (45)第一节综合要求 (45)第二节THDS运用要求 (47)第三节TFDS运用要求 (49)第四节TPDS运用要求 (51)第五节TADS运用要求 (51)第六节TWDS运用要求 (52)第七节综合预警运用要求 (52)第六章运用有关工作 (53)第一节爱护铁路货车 (53)第二节重点物资和超限货物运输 (54)第三节专用铁路货车 (55)第四节路用铁路货车 (57)第五节备用铁路货车 (57)第六节国际联运铁路货车 (58)第七节新技术运用考核铁路货车 (59)第八节铁路交通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调查 (59)第七章基础管理 (61)第一节信息化管理 (61)第二节基本工作制度 (63)第三节作业安全 (64)第四节作业量统计 (67)第五节生产用单据、手册及台账 (67)第六节扣送车管理 (69)第七节工装设备管理 (71)第八节列车技术质量评价和标准化活动 (71)第九节新造、定检质量反馈及故障索赔 (72)第十节人员素质 (72)第八章附则 (74)附件一术语解释 (74)附件二列检作业场“一班、一列、一辆”人工检查标准 (75)附件三铁路长大货物车通用部分 (78)附件四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运用验收要求 (79)附件五铁路货车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 (80)附件六集成制动装置活塞行程检查示意图 (83)附件七臂章规格 (84)附件八手册、单据及台账表报格式 (85)TG/CL113-20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3篇)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3篇)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铁路货车的维修工作,确保铁路货车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输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的运用维修工作。

包括货车日常检修、上线检修、故障修复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本规程的内容应与国家和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相衔接,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第五条在货车维修过程中,应注重安全第一,遵守作业纪律,防止操作差错和事故发生。

第六条各级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货车日常检修第七条货车日常检修包括站前检查和车站检查两种。

第八条站前检查是指对货车在启程前进行的检查,主要包括车体外观、车轮、车轴、车灯、制动器等方面的检查。

第九条车站检查是指货车在到站后进行的检查,主要包括车体外观、车轮、车轴、车灯、制动器、车床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条货车日常检修的内容以及检修周期要由铁路货车运用维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报铁路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货车日常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检查,不得有过失和疏忽。

第三章货车上线检修第十二条货车上线检修是指货车在长时间运输后进行的维修工作,主要目的是确保货车的正常运行,防止出现故障和事故。

第十三条货车上线检修包括常规上线检修和特殊情况上线检修两种。

第十四条常规上线检修主要包括车体外观、制动器、润滑油、钢轨、车轮、车轴、车灯等方面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五条特殊情况上线检修是指在突发情况下进行的维修工作,包括车辆突发事故、故障等。

第十六条货车上线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用于维修的设备、工具要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货车上线检修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应根据国家和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货车故障修复第十八条货车故障修复是指在货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时,进行的修复工作。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

铁路货车检修规程(铁运[2002]72号文发布)摘录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

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

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

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

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

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

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

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铁路货车段修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3.20•【文号】铁辆[1992]30号•【施行日期】1992.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辆[1992]30号1992年3月20日)1、总则1.1铁路货车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重要运载工具,特别是在全国运行,除机保车和部分罐车及专用车外,一般无固定配属保养单位,并且数量大、类型多,因此,必须加强货车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为了统一检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特制订本《铁路货车段修规程》。

1.2我国铁路货车的维修保养制度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分为定期检修和运用保养。

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保持货车在下次厂修之前的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配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消灭行车事故,保证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1.3为提高货车段修质量,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执行段修规程。

各局须编制工艺规程,各段编制技术作业过程及工艺卡片。

在检修工作中应加强修车作业计划,扩大配件互换范围,积极采用修车机械化,以达到均衡生产、提高质量、提高修车效率的目的。

1.4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验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检修工作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规程的各项要求,推广执行规程好的先进典型经验,保证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具体贯彻实施。

1.5货车段修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在执行段修规程中,如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不符合时,由车辆段和驻段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如意见不一致,可先按车辆段总工程师意见办理,同时记录在车统一22B上,并将不同意见分别报局和部驻局车辆验收室。

若仍有不同意见,报部处理。

属于本规程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由车辆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负责处理。

1.6有关轮对、滚动轴承、轴箱油润、空气制动部分的检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并按铁道部颁发的下列规则执行:《车辆轮对、滚动轴承组装及修理规则》;《车辆滑动轴承、轴箱油润装置检修规则》;《车辆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摘录)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货车厂修工作,保证货车运行安全和设备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铁路货车厂修部门的修理、维护和检测工作。

第三条货车修理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确保车辆设备运行良好,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

第四条货车修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修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货车修理期间,必须切实保证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不得有意隐瞒故障、违章操作或其他违纪行为。

第六条货车修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确保修理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货车修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或省略修理步骤。

第八条为了提高货车修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必须不断提升修理技术水平,引进先进设备和工艺。

第二章修理工作流程第九条货车修理工作分为常规修、中修和大修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如下:1.常规修:对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和小修,包括车轮、车架、制动系统等部件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2.中修:对货车进行中等程度的维修和更换工作,包括换装各种部件、修复车体和车厢结构等。

3.大修:对货车进行全面的翻新和修复工作,包括拆解各种部件、疏通及修正管道、更换车厢内饰等。

第十条货车修理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必须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第十一条货车修理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修理后的车辆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和运行条件。

第十二条修理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修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十三条修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记录和汇报车辆的故障情况、修理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参考和分析。

第三章质量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货车修理工作必须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和验收,确保修理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修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格工作或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对修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和复核,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4篇)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4篇)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货车运营维修管理,确保货车运行安全、稳定与高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铁路货车的运营维修工作。

第三条铁路货车运营维修的目标是保障货车的运行安全,延长货车的使用寿命,提高货车的利用率与运行效率。

第四条铁路货车的运营维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保证货车的安全运行;2. 预防为主: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故障;3. 高效合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货车的使用寿命和公共资源利用效率;4. 按时保质:全面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确保货车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第五条铁路货车的运营维修工作应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运营维修管理第六条铁路货车的运营维修工作应建立健全维修机构,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与标准。

第七条维修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备货车检修和维修技术的人员,包括合格的车间主任和技术人员;2. 具备足够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以满足维修工作的需要;3. 具备良好的维修环境,包括车间、仓库等。

第八条维修机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货车的检查、检修与维修工作,并制定相关的维修方案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铁路货车的检查、检修与维修工作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铁路货车的检查、检修与维修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和技术档案,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方便查阅和追溯。

第十一条铁路货车的维修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对维修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铁路货车的维修机构应加强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维修技术与操作水平。

第三章运营维修流程第十三条铁路货车的运营维修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货车运行检验:对货车进行常规的运行检查,包括车体、车轮、车架等部分的检查和测量;2. 次日修检查:对货车进行一天一夜的维修检查,包括各项设备的检修和调整;3. 重修检查:对货车进行较长时间的维修检查,包括车厢的拆解和组装,零部件的更换与修理;4. 验收交车:对维修完毕的货车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试车,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5. 后续管理:对已修好的货车进行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包括保养、清洁、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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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货车段修规程2002年12月12日铁道部文件铁运【2002】93号关于重新分布《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的通知各铁路局:为适应铁路运输发展和铁路货车新技术推广运用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货车段修质量,保证运输安全,铁道部重新制定了《铁路货车段修规程》,现予公布(单行本另发),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铁辆【1992】30号文件印发的《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同时废止。

为贯彻好新规程,特作如下要求:1.各铁路局要组织做好执行新规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车辆段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新规程,2003年3月底前对各工种、岗位进行新规程的理论考核,并按新规程组织试修。

2.各铁路局要根据新规程重新编制工艺技术文件,组织车辆段按新规程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工艺,保证新规程顺利贯彻实施。

3.由铁路局组织做好执行新规程后检修工时、材料消耗和检修装备等变化的原始资料统计,进行综合经济分析。

有关分析结果及执行新规程后的情况和意见于2003年6月30日前报部运输局装备部。

4.对滑动轴承及其轮对等旧型配件的检修,如新规程中未做规定,应按原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新规程中检修周期与原规定不一致的,仍按现车标记扣修,在车辆厂、段修时按新规程的规定修改。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目录1. 总则---------------------------------------------4页2. 基本要求-----------------------------------------6页3. 车体--------------------------------------------11页4. 车钩缓冲装置------------------------------------28页5. 转向架------------------------------------------38页6. 轮对与滚动轴承----------------------------------61页7. 制动装置----------------------------------------66页8.车号自动识别标签--------------------------------80页9. 油漆与标记--------------------------------------81页10. 落成要求---------------------------------------89页11.技术规定---------------------------------------94页附件A 术语解释------------------------------------97页附件B 部分配件或材料的供货技术条件及规格----------99页附件C 车辆及配件工厂简称、代号表-----------------116页附件D 铁路局车辆段简称、代号表-------------------118页附件E 铁路局车轮厂(车间)代号表-----------------122页1总则1.1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

货车段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适应货车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统一段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段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定本规程。

1.2铁路货车的维修保养制度采取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在预防性计划修的框架内,逐步实施状态修、换件修和零部件的专业化集中修,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

货车段修的根本任务是:维护货车的基本性能,保持在下次相应修程之前的各部状态、性能良好;延长车辆及零部件件的使用寿命;减少临修,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1.3货车段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彻底修理。

各铁路局须认真按本规程编制工艺规程,各车辆段须编制工艺卡片或作业指导书。

在检修工作中须贯彻以工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加强修车作业计划管理,做到均衡生产,实行配件异地检测、集中修理、扩大换件修和主要零部件寿命管理,达到提高质量的根本目的。

1.4要强化检修手段,改进作业方式,规范工艺流程,优化生产组织,加强定置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构建现代化货车检修体系。

要进一步优化货车检修基础工艺线,提高检修机械化的程度。

在满足本规程的内容、技术要求及程序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应用先进的自动控制设备。

1.5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建立局级、段级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凡与货车段修技术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规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6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车辆段对货车段修质量负全部责任。

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认真负责地处理检修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本规程的内容。

1.7在执行本规程中,如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无具体要求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车辆段和驻段验收室共同研究,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并且不低于本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将结果分别报铁路局车辆处和铁道部驻局车辆验收室,同时记录在《货车检修记录单》(车统-22B)上,重大问题须由铁路局报铁道部批准。

1.8有关轮对、滚动轴承、空气制动部分的检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须按铁道部颁发的有关规则或文件执行。

1.9长大货物车段修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须执行《铁路长大货物车段修规则》及有关文件。

1.10装运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放射性物质及有毒中度危害货物(GB 5044)的罐车、不锈钢罐体和铝板制罐体的罐车、罐内装用内衬的罐车、工程专用车辆等的底架、钩缓装置、转向架、轮对、轴承及整车落成按本规程检修,罐体、罐体阀类及车体机电设备等按有关行业标准检修。

1.11企业自备铁路货车和路用车的车体部分有特殊要求时,在不改变车体原结构、不违反铁道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检修单位与需方签定的协议办理。

如需改变车体结构,必须报部审批。

1.12本规程是货车段修和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在铁路运营线上运行的货车段修时,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铁道部以前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则、文件、电报及技术标准等与本规程相关内容有抵触时,均以本规程为准。

本规程由铁道部负责解释、修改。

2基本要求2.1检修周期2.1.1货车定期检修分为厂修、段修、辅修和轴检四级修程,各级修程周期的规定见表2-1。

表2-1 定期检修周期表注:1.专用车指:救援车、机械车、线桥工程车、宿营车、发电车、检衡车、磅秤修理车、生活供应车、战备车等。

2.滑动轴承车辆轴检周期为3个月。

毒品车厂修为扩大段修。

3. 因装用转向架型式的变化而引起的车型变化(在车型编码尾部加注K、T、H的车辆),原检修周期不变。

2.1.2扣修段修车须按检修周期以月为准,不得提前。

当段修、辅修、轴检在1个月内同时到期时须做高级修程。

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2.2综合要求2.2.1除特种车的专用配件外,货车下列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

配件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时报废。

寿命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但车轴使用时间以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为准,当轮对第一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

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2.2.1.1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5年。

2.2.1.2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而未满2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2.1.2.1 摇枕、侧架A、B部位裂纹;2.2.1.2.2 车轴横裂纹;2.2.1.2.3 C级钢、E级钢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横裂纹;2.2.1.2.4 C级钢、E级钢钩尾框横裂纹或纵裂纹长度大于30mm。

2.2.1.3 普碳钢钩体、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

2.2.1.4 普碳钢钩体、钩尾框使用时间满15年而未满20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2.1.4.1 钩体的钩身、冲击台或牵引台横裂纹;2.2.1.4.2 钩尾框裂纹。

2.2.1.5 无轴箱滚动轴承经大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2.1.5.1 普通197726型轴承和1999年3月及以前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5年(或50万km);(352226×2-2RZ型滚动轴承按普通197726型滚动轴承执行)2.2.1.5.2 1999年3月以后制造的SKF197726型轴承使用时间满7年(或70万km)。

2.2.1.6 MT-2型、MT-3型、ST型缓冲器使用时间满18年(以箱体标记为准)。

2.2.1.7 交叉杆轴向橡胶垫使用时间满6年。

2.2.1.8 弹性旁承橡胶体使用时间满6年。

2.2.1.9心盘磨耗盘使用时间满6年(或80万km)。

2.2.2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当剩余寿命小于1个段修期者,经检查确认质量状态良好,可继续装车使用,并由装车单位负1个段修期的质量保证责任。

2.2.3 实行寿命管理和有制造质量保证期的新制配件须有制造时间和制造厂代号标记。

2.2.4检修车辆及主要零部件的原始记录和段级局域网的各工作站所输入的数据或装备自动采集的数据须齐全、准确、及时,原始记录和各工作站输入的数据保存须符合规定。

2.2.5技术管理须实现以计算机网络处理为基本手段的信息化管理,在完善入段鉴定、检修计划、技术数据、故障处理、加装改造、质量检验等信息的集中(或分点)录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工位录入或装备自动采集。

2.2.6检查用的量具、样板须按规定校对、检定。

微机控制及微机集中控制单车试验器、微机控制三通阀、分配阀、控制阀试验台等自动检测和修理设备每日开工前须进行性能校验,按规定定期检修,单车试验器校验须符合表11-6的要求。

2.2.7除铁道部批准改造的零部件外,要按现车的原结构检修,装用的零部件须与设计规定一致。

2.2.8详细检查各零部件的技术状态。

裂纹、焊缝开裂、磨耗、腐蚀、弯曲、变形等须严格按本规程的规定检修;松动、丢失、折损等不良情况,须修理或按原结构补装或更换。

随零部件加热调修或热处理的衬套须更换。

2.2.9底体架新截换、新挖补、新补强部分和加热调修的底架、车体钢结构及铆接配件金属结合面在组装前均须涂防锈漆,外露部分须涂底漆及面漆。

除磨擦式减振器及特殊规定的部位外,磨擦、转动部分须涂润滑脂。

车钩托梁、钩尾框托板、钩尾销、心盘、交叉支撑装置的组装螺栓螺纹处须涂黑铅粉油,管系螺纹处须使用聚四氟乙烯薄膜或涂黑铅粉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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