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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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及移交道路命名和部分道路更名、变更起止点、注销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及移交道路命名和部分道路更名、变更起止点、注销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及移交道路命名和部分道路更名、变更起止点、注销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青政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及移交道路命名和部分道路更名、变更起止点、注销的通告青政发[2018]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适应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决定对城区新建及移交道路予以命名,对部分道路予以更名、变更起止点、注销。

现通告如下:一、新建高架道路命名(1条)黄岛区(1条)疏港高架路:东起薛家岛衡山路西200米与汉江路交汇处,西北折止江山路。

二、新建道路命名(114条)(一)市北区(17条)1.辽源支路:南起辽源路,北止佳木斯二路。

2.滨江路:东起海岸锦城小区一期南门,西止海泊河入海口环湾路高架桥下。

3.滨江支路:南起滨江路,北止海岸路。

4.余杭路:东起南公司小区正门,西止杭州路。

5.宁化支路:东起宁化路,西止杭州路。

6.韶口路:南起湖清路,北止万安三路。

7.瑞江路:南起瑞湖路与昌嘉路交汇处,北止瑞滨路。

8.瑞滨路:南起昌嘉路,北止瑞湖路与昌业路交汇处。

9.瑞湖路:南起瑞江路与昌嘉路交汇处,北止瑞滨路与昌业路交汇处。

10.瑞河路:南起昌茂路,北止瑞江路。

11.瑞岛路:南起瑞湖路与昌嘉路交汇处,北止瑞湖路与昌福路交汇处。

12.瑞江支路:东起瑞江路,西止瑞滨路。

13.昌业路:东起环湾路,西止瑞湖路。

14.昌茂路:东起瑞江路,西止瑞湖路。

15.昌福路:东起瑞江路,西止瑞湖路。

16.昌喜路:东起瑞滨路,西止瑞岛路。

17.昌嘉路:东起瑞江路与瑞湖路交汇处,西止瑞湖路与瑞岛路交汇处。

(二)城阳区(28条)18.成义路:南起裕亭路,北止书云西路。

19.荣义路:南起裕亭路,北止书云西路。

主要专项规划的内容与方法

主要专项规划的内容与方法

第六章重要专题规划旳内容和措施一、都市综合交通规划旳重要内容和措施掌握都市综合交通规划旳概念掌握都市道路网规划及红线划示理解都市交通旳特性及交通调查旳基本知识熟悉都市交通及对外交通旳重要设施及规划规定熟悉都市交通政策旳概念及制定原则熟悉都市公共交通旳基本知识(一)都市综合交通规划基本概念l、都市综合交通,市际,近郊和都市2、都市交通系统,人物,通道,车辆,管理a、都市交通和都市用地布局(二)都市道路系统规划l、影响原因·区域·用地布局·已经有交通2、规划基本规定用地·划分地缺·通道·景观运送·与沿路开发协调结合·构造完整,分布均匀,有可靠性·密度和面积率,密度4~6kM/km2,20%·分流·有助于管理,多路交叉口·对外交通联络以便环境和历史规定布置管线旳规定3、规划程序·调查·问题分析·预测·战略对策·初步方案·方案评价和修改·图纸和汇报4、道路分类·迅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5、道路系统旳空间布局·干道网旳类型方格网环行放射自由式混合式·道路网性质、常规迅速·功能、交通和生活·道路衔接高下车速、主次道路、生活和交通性,分离性6、都市交通枢纽贷运客运设施性7、都市道路系统旳基本技术规定·间距·路网密度,干道网,都市道路网·道路红线道路用地和两例建筑用地旳分界线,红线内包括车行道、步行道、绿化带和分隔带。

宽度根据规定变化,以满足交通、绿化、通风日照、建筑景况和地下管线旳规定。

建筑后退。

·道路断面类型一块板两块板,车速>50公里/小时,景观,地形三块板四块板(三)都市交通调查和重要交通特性l、目旳2、内容3、居民出行调查4、居民出行特性5、道路交通调查(四)都市交通规划l、基本概念是确定都市交通发展目旳、设计到达该目旳旳方略,制定和实行计划旳过程。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

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其中,全域统筹结合功能区的设置,把全域的海陆资源、城市发展资源统筹在一个大的城市群框架下、突破各区市行政界线,在全域统筹各种资源配置,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乡协调,构建以新型功能区为特征的全域发展新格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青政函〔2020〕11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青政函〔2020〕11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市南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呈请批复〈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南政呈〔2020〕1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福州路,西至镇江路,南至江西路,东北至敦化路,西北至延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20.12公顷。

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致力于将本片区打造为集高品质居住、科研教育和商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片区。

二、要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控。

严格控制城市空间刚性要素,按照控规确定的红线、绿线、紫线等控制线落实保护要求。

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30.7公顷。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可依据本规划先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规划功能、产业发展、公益配套、城市设计、市政交通承载力、日照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控制指标。

三、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四、要合理利用现有空间资源,根据重点项目建设、危旧建筑改造以及闲置土地资源盘活等需求,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公共服务配套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推动街区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四个目标一个过程完成”。

五、完善片区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细化区域内支路网系统,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达到92.32公顷,规划路网密度达到11.98公里/平方公里,加快动静态交通设施融合建设,实现区内外交通有机衔接,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度: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东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等规划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适用的范围,是指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城市和人民生活环境的优化提升;(二)注重规划功能和空间布局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保障公共利益,在尊重居民合法权益和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落实城市规划的公共性、基础性、先导性、长远性、统筹性;(四)加强规划管理体制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节职责和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总责,承担以下职责:(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本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专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审批和验收制度,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规划,履行好城市规划的管理职责。

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规划的同时,要承担好对本辖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设立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城市设计等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专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三)负责城市规划审批和验收工作,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四)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五)负责城市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解读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更好的发挥道路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思路,积极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市规划局迅速展开了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修编工作。

目前,《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编制完成。

《规划》分为12个章节、两万余字,涵盖了远期交通规模预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对外交通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物流货运系统规划、停放车系统规划、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等城市交通的各个方面,为我们清晰地描绘出未来青岛的立体交通框架。

该《规划》由青岛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编制,由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和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接编制。

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服务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1408平方公里;对外交通部分兼顾市域,面积10654平方公里。

据了解,规划专家通过建立青岛市交通预测模型,采用“四阶段”法进行交通需求预测,得到以下预测结果:2020年,居民一日出行总量由现在776万人次/日增加到1276万人次/日;机动车发展规模由现在52.3万辆增加到120万辆左右,千人拥有率由149辆增加到220-280辆;公交出行比重由现在21.5%提高到35%左右,其他机动化出行由现在31%提高到41%左右;公交车辆由现在5030标台增加到12000-13000标台;前湾港疏港交通由现在约4万标准货车/日增加到10-12万标准货车/日。

规划提出了未来交通体系发展总目标:营造一个与城市性质和职能相匹配的、相协调的,以人性化、生态化、集约化为特征的安全、清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在发展模式上,将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小汽车适度发展、非机动化交通得到提倡、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发展模式。

规划提出了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交通服务体系的目标。

《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

《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

《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摘选第一章总则1、规划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优化、完善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构建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控规对道路交通设施控制用地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指导道路设施建设,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和年限(1)规划范围: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中心城区道路网与即墨、胶州、临空经济区等外围组团的路网及干线公路紧密衔接,故研究范围扩大至这些区域。

(2)规划年限:至2020年,考虑远景需求。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策略1、规划目标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道路网络连通性,贯通骨干网络,加密次支路网,构建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均衡、内外衔接的一体化道路网络。

2、规划策略(1)落新政策、行新理念;(2)组团通连、新老融合;(3)结构完整、快慢有序;(4)功能协调、容量匹配;(5)尺度适宜、绿色优先;(6)规划统筹、管控高效。

第三章道路网络系统规划1、中心城区路网整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5716km,密度为7.69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39%。

其中规划高快速路总长423km,密度为0.57km/km2,规划形成“区域一体、高快衔接、六横九纵、环湾放射”的高快速路网络。

(1)六横轴:胶州湾西路—嘉陵江路—胶州湾隧道—胶宁高架—银川路;疏港高速—胶州湾第二条机动车隧道—杭鞍高架-辽阳路;青兰高速—胶州湾大桥—大桥接线;胶州湾高速(湾底段)—仙山路;扬州路—正阳路;中心城区北部快速路。

(2)九纵轴:滨海公路快速路;青银高速—青新高速;山东路—重庆路—龙青高速;环湾大道—双元路;胶州湾大桥红岛接线—华中路;青威快速路;机场高速;机场西快速路—胶州湾高速(西岸段)—江山路、昆仑山路;沈海高速。

东岸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2237km,密度为8.84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27%。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道路命名、部分道路更名、调整起止点和注销的通告-青政发[2019]19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道路命名、部分道路更名、调整起止点和注销的通告-青政发[2019]19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道路命名、部分道路更名、调整起止点和注销的通告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新建道路命名、部分道路更名、调整起止点和注销的通告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适应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城区新建道路予以命名,部分道路予以更名、调整起止点和注销。

现通告如下:一、新建道路命名(144条)(一)李沧区(23条)1.兴文路:东起重庆中路,西止兴国二路。

2.古交路:东起烟墩山片区规划1号线,西止安顺南路。

3.兴国东路:东起湖畔雅居小区,西止重庆中路。

4.原平路:东起平顺路,西止临汾路。

5.高平路:东起临汾路,西止左云路。

6.大同路:东起四流中路,折北止沧海路。

7.耒阳路:南起沔阳路,北止汾阳路。

8.兴国一路:南起兴国路,向北折西止兴国二路。

9.上犹路:南起文安东路,北止文安老年公寓东侧。

10.三水路:东起延川路,西止宜川路。

11.沁水路:东起铜川路,西止灵川路。

12.响水路:东北起延川路,折西止宜川路。

13.洛水路:东起铜川路,折西南止金川路。

14.泸水路:东起延川路,西止宜川路。

15.陵水路:东起东李片区规划1号线,西止巨峰路。

16.惠水支路:东北起惠水路,折西止石牛山路。

17.芙蓉峰路:南起滨河路,北止中崂路。

18.崇川路:东南起洛水路,西北止涟水路。

19.融水路:东起宾川路,西止达川路。

20.沐川路:东南起广水路,折北止融水路。

21.柞水路:东起沐川路,西止达川路。

22.江川路:南起衡水路,北止龙水路。

23.若水路:东起东川路,西止江川路。

道路专项规划

道路专项规划

道路专项规划道路专项规划是指对城市、地区或国家的道路网络进行系统性规划,以满足交通需求、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该规划通常包括道路网布局、道路类型划分、道路容量评估、道路改造和建设等内容。

下面将详细介绍道路专项规划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背景介绍道路专项规划是城市交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城市的交通运输体系的合理布局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道路专项规划,可以提高道路运输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改善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道路专项规划的目标是建立高效、安全、便捷的道路网络,满足不同交通需求,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2. 原则:道路专项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综合性原则: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和居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协调规划内容。

- 可行性原则:规划应具备可行性,考虑到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

- 科学性原则:规划应基于科学的数据和分析方法,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 可持续性原则:规划应考虑到长期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规划方案。

三、规划内容1. 道路网布局: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交通流量,确定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道路的布局和连接关系。

2. 道路类型划分:根据道路的功能和交通流量,将道路划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类型道路的标准和设计要求。

3. 道路容量评估:通过交通流量调查和交通模型分析,评估道路的通行能力和交通拥堵情况,为道路改造和建设提供依据。

4. 道路改造和建设:根据规划需求和交通拥堵情况,提出道路改造和建设方案,包括道路拓宽、交叉口改造、交通信号灯设置等措施,以提高道路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四、规划编制流程1. 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相关的城市发展、交通流量、道路现状等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2. 目标确定:根据数据分析和需求调研,确定道路专项规划的目标和原则。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1•【字号】青政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6年1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是“十三五”期间我市谋篇开局的科学依据,是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定蓝图。

为贯彻《批复》要求,依法科学实施《总体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围绕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以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提升、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增强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优化配置各类空间资源,构筑“一轴、三城、三带、多组团”的城镇空间布局;保护好自然生态资源,传承历史文脉与风貌特色;增强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防灾体系;适应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改革创新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推进陆海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将青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努力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五”综合
交通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24
•【字号】青政字〔2017〕18号
•【施行日期】2017.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
展规划的通知
青政字〔2017〕1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就做好《青岛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的关键期,编制实施《规划》,对于加快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补齐短板,破解难题,推动《规划》落到实处,争取各项规划目标早日实现。

《青岛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是指青岛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用于指导和管理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法规文件。

该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范围:明确青岛市城乡规划的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农村建设、自然资
源利用等方面。

2. 规划目标:确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包括城市发展、农
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3. 规划编制: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包括规划编制的程序、
内容、参预主体等方面。

4. 规划实施:明确青岛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机制和方式,包括规划实施的主体、
责任、监督等方面。

5. 规划保护: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保护措施和要求,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6. 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规划管理的机构、
职责、权限等方面。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对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
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道路详细规划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以青岛市为例

道路详细规划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以青岛市为例

Engineering Design | 工程设计 |·191·2020年第22期作者简介:李勋高,男,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城市交通规划。

道路详细规划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以青岛市为例李勋高1,万 浩1,王召强2(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 青岛 266000;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000)摘 要: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道路网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城市重要道路网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规划阶段对城市重要道路做好控制,为工程详细设计阶段提供良好的用地条件,是作为城市规划工作者的重要责任。

文章以青岛市为例,详细介绍了规划阶段重要道路详细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平面线型、道路竖向、立交方案、重要道路与轨道交通的关系处理、重要道路的一般控制要求等,旨在为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关键词:道路;规划设计;城市规划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2789(2020)22-0191-03青岛市在新一轮的道路网专项规划中,对骨干路网进行了详细规划,共包括28条道路,长度达200km 以上。

对现状已实施快速路但拥堵严重的道路提出优化方案,对尚未实施快速路的道路提出详细控制方案,对现状拥堵严重的主干路提出连续流主干路提升方案,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穿山隧道方案,并对重要道路提出详细方案的一般控制要求。

通过对城市重要道路进行详细规划设计,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规划思想,进一步细化了道路控制红线、立交节点方案,并将方案成果纳入控规用地图中,为下位规划设计提供了重要依据。

1 青岛市现状重要道路规划存在的问题1.1 现状重要道路研究不够深入(1)对快速路等重要道路方案的系统性深化研究不够充分,无法有针对性地指导控规编制,路权及立交交通功能方面也比较容易形成一些缺陷。

(2)在控规等相关用地规划中,快速路道路红线预留宽度不足,导致实施阶段需要挤压部分已建或已批地块、挤压绿化指标等问题,使后期城市快速路实施起来难度加大。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01•【字号】青政字〔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报批〈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3〕1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顶层设计。

各区(市)政府要依照《规划》,抓紧组织编制区(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系统谋划推进各区(市)城市更新工作。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出台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抓好《规划》确定内容落实,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实施。

四、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在推动城市更新实施时,要落实《规划》提出的专项统筹、片区统筹和社区统筹,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留、改、拆”并举,以保护利用、改造提升为主,注重城市文脉延续,确保通过城市更新实现城市结构优化、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历史资源活化、人居环境改善。

五、你局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并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

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需进行调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青政字[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批复市规划局:你局《关于申请批复〈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规字〔2018〕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今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加强规划控制。

二、加强规划道路用地控制。

加强对道路及过海、穿山隧道两端连接线的用地控制,保障未来实施的可行性。

完善路侧防护绿带的设置,为道路实施和道路景观环境营造良好条件。

三、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实现“多规合一”。

停车场规划、市政管线规划、轨道线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与道路网规划做好衔接,实现协调发展。

轨道站点、公交站点、重要交通枢纽和公共建筑等在规划建设时要做好与道路网的衔接,以提高交通出行效率,提升城市活力。

四、建立道路红线动态调整维护机制。

根据道路规划建设具体方案,依法按程序对道路红线进行动态维护、及时更新,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

五、本规划批复后,你局要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市)政府做好规划实施。

要合理划分路权,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加强交通管理,挖掘路网能力;依据规划加快道路建设,尽快形成骨架路网体系,增加道路容量、缓解交通拥堵。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5日。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省政府转报国务院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主要内容摘选:规划指导思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构想,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1.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统筹区域发展,实施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城乡发展战略,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

2.坚持海陆统筹,实现蓝色跨越。

大力发展蓝色经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示范区。

3.坚持区域协作,实现共赢发展。

立足山东半岛、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亚,不断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4.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生态基底保护,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5.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化布局,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逐步改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域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6.坚持科学布局,实现集约发展。

转变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镇化管理、生态安全管制、城市安全防护,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妥善处理好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关系,构建紧凑高效、特色鲜明的组团式、城市群空间布局结构。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与蓝色经济领军城市,国际性的港口与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1.国际职能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

2.国家职能国家蓝色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国家海洋科技城、综合交通枢纽。

重磅:青岛中心城区划定,“七色图“看透青岛未来!

重磅:青岛中心城区划定,“七色图“看透青岛未来!

重磅:青岛中心城区划定,“七色图“看透青岛未来!14日重磅消息!近日,青岛市规划局公示《青岛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咱们青岛首次在“一张图”上划定蓝线、绿线、紫线、黄线、橙线、黑线及城市发展边界红线等控制线。

其中,城市发展边界红线指的是2020年青岛市城市用地发展空间的控制界限,这条线将青岛全域分成了中心城区和外围组团等发展空间,快来看看哪些地方是真正的“青岛中心城区”吧!青岛中心城区这样划定在市规划局公布的规划图中,青岛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的范围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不含胶南组团),陆域总用地面积1408平方公里,明确了中心城区生态、主要交通与市政设施等发展与保护的总体框架,是中心城区各项规划编制、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心城区整体布局据此前青岛规划局发布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内容,青岛的中心城区整体布局是以大沽河、胶州湾为生态中轴,以崂山风景名胜区、小珠山风景区为生态保护重点,依托白沙河、墨水河、洋河等主要河流构筑生态控制带,以环胶州湾的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为主体,构建“三城联动、组团式布局”的海湾集合型大都市。

1东岸城区1.市南区、市北区是青岛历史文化风貌、传统街区和老城区的集中体现区,是青岛行政、文化、金融、商务核心区,是青岛人口就业、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要素密集区,按照“优化完善、疏解调整、精细提高”的要求,做优做美市南区和市北区。

2.李沧区是服务区域的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商贸商务中心,是企业环保搬迁、宜居新城建设、承接人口疏解、均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及生态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按照打造“拥湾枢纽、生态商都”的战略要求,全面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李沧。

3.崂山区是国家级崂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蓝色硅谷海洋科技研发产业带和高等教育集中发展区,是青岛的金融商务、财富管理和文化节庆会展中心。

道路专项规划

道路专项规划

道路专项规划道路专项规划是指对道路建设和发展进行系统性规划和布局,以满足城市和地区交通需求,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道路规划的目标是合理布局道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性,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率,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居民出行便利性。

一、背景介绍道路是城市和地区交通的基础设施,对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至关重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制定道路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和布局道路建设,成为保障交通畅通和提高交通效率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通过合理规划道路网,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 提升交通安全:通过科学规划道路布局和交通组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高交通安全性。

- 改善交通环境: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道路,减少交通噪音和污染,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 提高出行便利性:通过规划多样化的交通方式和便捷的交通服务,提高居民的出行便利性。

2. 原则:- 综合性原则:道路专项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等相衔接,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

- 可持续发展原则:道路规划应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 人性化原则:道路规划应注重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 公平公正原则:道路规划应公平合理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避免交通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三、规划内容1. 道路网规划:- 城市主干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规划城市的主干道路,负责城市主要交通流量的承载和分流。

- 城市次干道规划:规划城市的次干道路,负责城市次要交通流量的承载和分流。

- 城市支路规划:规划城市的支路,负责连接居民区和主次干道,提供便捷的出行通道。

- 城市环路规划:规划城市的环路,负责城市交通的环绕和分流。

- 高速公路规划:规划城市及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提供高速通行的交通通道。

2. 交通设施规划:- 交通信号灯规划: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交叉口的需求,规划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位置和时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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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摘选
第一章总则
1、规划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优化、完善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构建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控规对道路交通设施控制用地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指导道路设施建设,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和年限
(1)规划范围: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中心城区道路网与即墨、胶州、临空经济区等外围组团的路网及干线公路紧密衔接,故研究范围扩大至这些区域。

(2)规划年限:至2020年,考虑远景需求。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策略
1、规划目标
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道路网络连通性,贯通骨干网络,加密次支路网,构建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均衡、内外衔接的一体化道路网络。

2、规划策略
(1)落新政策、行新理念;
(2)组团通连、新老融合;
(3)结构完整、快慢有序;
(4)功能协调、容量匹配;
(5)尺度适宜、绿色优先;
(6)规划统筹、管控高效。

第三章道路网络系统规划
1、中心城区路网整体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5716km,密度为7.69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39%。

其中规划高快速路总长423km,密度为0.57km/km2,规划形成“区域一体、高快衔接、六横九纵、环湾放射”的高快速路网络。

(1)六横轴:胶州湾西路—嘉陵江路—胶州湾隧道—胶宁高架—银川路;疏港高速—胶州湾第二条机动车隧道—杭鞍高架-辽阳路;青兰高速—胶州湾大桥—大桥接线;胶州湾高速(湾底段)—仙山路;扬州路—正阳路;中心城区北部快速路。

(2)九纵轴:滨海公路快速路;青银高速—青新高速;山东路—重庆路—龙青高速;环湾大道—双元路;胶州湾大桥红岛接线—华中路;青威快速路;机场高速;机场西快速路—胶州湾高速(西岸段)—江山路、昆仑山路;沈海高速。

东岸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2237km,密度为8.84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27%。

西岸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1062km,密度为6.11km/km2,道路面积率为18%。

北岸城区(洪江河以东区域)规划道路网总长度1174km,密度
为6.79km/km2,道路面积率为17.6%。

北岸城区(洪江河以西区域)规划道路网总长度1243km,密度为8.70km/km2,道路面积率为23.67%。

2、交叉口规划
中心城区共规划立交215处,其中枢纽立交44处、一般立交100处、分离立交71处。

并对次-次级以上交叉口进行了深化研究。

3、自行车通道规划
原则上,北岸城区和西岸城区主、次、支三级道路均应为自行车出行设置专用空间;部分快速路需结合辅路设置自行车道时,应与主线严格物理隔离。

东岸城区地形起伏大、道路宽度相对较窄,宜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和有关条件,因地制宜设置自行车通道。

第四章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本规划对中心城区范围内部分重要道路进行了详细规划和研究,包括东岸城区18条道路、北岸城区5条道路、西岸城区4条道路及胶州湾第二条机动车隧道的两端接线。

1、规划目的
(1)落实已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市高快速路体系,使其交通功能更加高效便捷;
(2)对部分尚未实施和需要提升功能的重要道路和节点进行详细方案研究,确定其控制范围和控制方法,为控规编制提供依据;
(3)充分利用本轮控规覆盖编制机会,实现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与控规之间的高度契合,进一步提高规划控制的可靠性;
(4)作为工程实施阶段重要基础依据,引导和管控重要道路和立交节点的建设,并保障近远期建设方案的兼容性;
(5)为重要道路建设论证审批、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规划原则
(1)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山体修复,降低对两侧建筑负面影响,更加注重长远综合效益;
(2)剥离过境、减少阻隔、强化立交节点用地空间的综合协调功能,使交通功能与用地功能相统一;
(3)规划控制阶段的刚性与工程实施阶段的设计弹性相统一;
(4)突出公交路权优先,保障轨道交通建设条件;
(5)充分考虑规划的延续性和方案的经济性原则。

第五章道路网规划效果评估
1、总体路网运行效果评估
规划路网全部建成后,中心城区道路网容量达到1753万pcu.km/h,道路需求量约744万pcu.km/h,道路网整体平均饱和度在0.42左右,道路整体运行状态较好,道路网车流分布较均匀。

2、路网运行速度评估
规划路网全部建成后,中心城区全路网全天平均车速为27.36km/h,其中:高快速路全天平均车速为58.80km/h;主干路全天平均车速为34.66km/h;次干路全天平均车速为25.75km/h;支路全天平均车速为15.82km/h。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路网体系,完善机场、火车北站等交通枢纽周边集疏路网,缓解重点区域交通拥堵,加强三城交通联系,选择67个道路近期建设项目。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道路规划建设涉及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详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第八章规划保障
1、用地保障
将路网规划成果反馈到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规划中,协调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并落实和保障道路用地。

2、政策保障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用地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尽快实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实现项目建设与道路网交通容量相协调。

3、技术保障
城市道路网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修编,以保障城市道路网规划能够持续有效指导道路建设、支撑城市发展。

第九章附则
1、本规划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2、本规划的法律有效组成文件是文本和图则,参考性文件有说明书和五个专题报告:《城市道路网密度和等级结构规划设计导引研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规划设计导引》、《促进公交优先发展道
路规划设计导引》、《青岛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模型构建及应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青岛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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