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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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文本主要内容摘选
第一章总则
1、规划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优化、完善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构建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控规对道路交通设施控制用地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指导道路设施建设,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和年限
(1)规划范围: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一致。中心城区道路网与即墨、胶州、临空经济区等外围组团的路网及干线公路紧密衔接,故研究范围扩大至这些区域。
(2)规划年限:至2020年,考虑远景需求。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策略
1、规划目标
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强道路网络连通性,贯通骨干网络,加密次支路网,构建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均衡、内外衔接的一体化道路网络。
2、规划策略
(1)落新政策、行新理念;
(2)组团通连、新老融合;
(3)结构完整、快慢有序;
(4)功能协调、容量匹配;
(5)尺度适宜、绿色优先;
(6)规划统筹、管控高效。
第三章道路网络系统规划
1、中心城区路网整体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5716km,密度为7.69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39%。其中规划高快速路总长423km,密度为0.57km/km2,规划形成“区域一体、高快衔接、六横九纵、环湾放射”的高快速路网络。
(1)六横轴:胶州湾西路—嘉陵江路—胶州湾隧道—胶宁高架—银川路;疏港高速—胶州湾第二条机动车隧道—杭鞍高架-辽阳路;青兰高速—胶州湾大桥—大桥接线;胶州湾高速(湾底段)—仙山路;扬州路—正阳路;中心城区北部快速路。
(2)九纵轴:滨海公路快速路;青银高速—青新高速;山东路—重庆路—龙青高速;环湾大道—双元路;胶州湾大桥红岛接线—华中路;青威快速路;机场高速;机场西快速路—胶州湾高速(西岸段)—江山路、昆仑山路;沈海高速。
东岸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2237km,密度为8.84km/km2,道路面积率为19.27%。
西岸城区规划道路网总长度1062km,密度为6.11km/km2,道路面积率为18%。
北岸城区(洪江河以东区域)规划道路网总长度1174km,密度
为6.79km/km2,道路面积率为17.6%。
北岸城区(洪江河以西区域)规划道路网总长度1243km,密度为8.70km/km2,道路面积率为23.67%。
2、交叉口规划
中心城区共规划立交215处,其中枢纽立交44处、一般立交100处、分离立交71处。并对次-次级以上交叉口进行了深化研究。
3、自行车通道规划
原则上,北岸城区和西岸城区主、次、支三级道路均应为自行车出行设置专用空间;部分快速路需结合辅路设置自行车道时,应与主线严格物理隔离。
东岸城区地形起伏大、道路宽度相对较窄,宜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和有关条件,因地制宜设置自行车通道。
第四章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本规划对中心城区范围内部分重要道路进行了详细规划和研究,包括东岸城区18条道路、北岸城区5条道路、西岸城区4条道路及胶州湾第二条机动车隧道的两端接线。
1、规划目的
(1)落实已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市高快速路体系,使其交通功能更加高效便捷;
(2)对部分尚未实施和需要提升功能的重要道路和节点进行详细方案研究,确定其控制范围和控制方法,为控规编制提供依据;
(3)充分利用本轮控规覆盖编制机会,实现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与控规之间的高度契合,进一步提高规划控制的可靠性;
(4)作为工程实施阶段重要基础依据,引导和管控重要道路和立交节点的建设,并保障近远期建设方案的兼容性;
(5)为重要道路建设论证审批、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规划原则
(1)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山体修复,降低对两侧建筑负面影响,更加注重长远综合效益;
(2)剥离过境、减少阻隔、强化立交节点用地空间的综合协调功能,使交通功能与用地功能相统一;
(3)规划控制阶段的刚性与工程实施阶段的设计弹性相统一;
(4)突出公交路权优先,保障轨道交通建设条件;
(5)充分考虑规划的延续性和方案的经济性原则。
第五章道路网规划效果评估
1、总体路网运行效果评估
规划路网全部建成后,中心城区道路网容量达到1753万pcu.km/h,道路需求量约744万pcu.km/h,道路网整体平均饱和度在0.42左右,道路整体运行状态较好,道路网车流分布较均匀。
2、路网运行速度评估
规划路网全部建成后,中心城区全路网全天平均车速为27.36km/h,其中:高快速路全天平均车速为58.80km/h;主干路全天平均车速为34.66km/h;次干路全天平均车速为25.75km/h;支路全天平均车速为15.82km/h。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路网体系,完善机场、火车北站等交通枢纽周边集疏路网,缓解重点区域交通拥堵,加强三城交通联系,选择67个道路近期建设项目。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道路规划建设涉及的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详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第八章规划保障
1、用地保障
将路网规划成果反馈到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规划中,协调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并落实和保障道路用地。
2、政策保障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用地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尽快实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实现项目建设与道路网交通容量相协调。
3、技术保障
城市道路网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修编,以保障城市道路网规划能够持续有效指导道路建设、支撑城市发展。
第九章附则
1、本规划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2、本规划的法律有效组成文件是文本和图则,参考性文件有说明书和五个专题报告:《城市道路网密度和等级结构规划设计导引研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规划设计导引》、《促进公交优先发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