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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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乡镇(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职责
1、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2、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开发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培训需求,组织推荐农村领导人才和实用人才参加培训;协助组织完成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回国专家服务工作,以项目开发的形式短期聘用部分农业高科技人才下乡服务。
4、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城乡未参保人员参保资料初审、登记及证卡发放等参保服务工作;负责城乡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和管理,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居家养老、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协助办理城乡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办理遗属丧葬补助和津贴,协助追缴各项冒领的社会保险金。
5、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工作。
6、指导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协助仲裁巡回庭在本辖区开展仲裁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
7、配合上级劳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劳资纠纷进行初步调查、妥善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8、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账;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和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村级(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1、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和初审,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2、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核对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调查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3、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农村各类人才参加培训活动;协
助开展人才智力下乡服务。
4、采集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对老年、残疾等特殊人员开展上门登记参保服务;协助上级经办平台收缴社会保险费、审核领取人员资格和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协助办理基础养老金领取人员情况公示。
5、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调解;督促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的履行;协助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配合专职监察员受理人民群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6、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账;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准确掌握人力资源状况;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信息发布、人员招聘、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及人力资源输入输出等就业服务;指导返乡务工人员自主创业。
3 负责本乡镇各类人才开发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本乡镇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4、负责本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及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负责各类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本乡镇各类用人单位合同签订管理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本乡镇用人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
6、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7、做好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新农保工作职责
1、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审核;
2、负责将参保人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
3、应在规定时限将参保人相关资料报县农保处;
4、负责按月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应缴费人员和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人员名单,交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和领取手续;
5、按规定定期整理、汇总业务台帐信息,建立统计台帐、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信息;
6、负责受理新农保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7、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8、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等情况进行公示;
9、负责本辖区内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配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室,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确保档案完整、齐全、清晰。
村(社区)新农保协办员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农保政策;
2、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人员资格、增减人员的初审上报;
3、负责本村(社区)保险费的收集和上缴;
4、协助上级经办机构进行领取人员资格认定,并协助领取人及时办理领取手续;
5、负责本村参保人员养老金申领及卡、折的发放,注销登记及转保申报;
6、负责村新农保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工作;
7、负责摸底调查、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和领取人员领取资格公示。
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2、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3、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4、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来访接待、协调解决一般性投诉举报,发现和化解基层劳动纠纷、解决劳资矛盾;
5 配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书面材料审查和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
6、对本辖区内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早发现,采取初步措施予以控制,并及时上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7、负责对本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
8、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其它工作。
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2、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给予指导;
3、负专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4、协助配合本县区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的监察执法工作;
5、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其它相关工作。
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工作规划、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大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有效预防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