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副教授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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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2023年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文章标题:探讨2023年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1.概述在学术界,教授职称评审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特别是在2023年,众多教育机构和学术团体都对教授职称评审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更新。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23年教授职称评审的量化标准,并对其深度和广度进行全面评估。

2.定义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是指通过一系列量化数据和指标来评估一个教授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的标准。

这些量化标准可以包括SCI/SSCI论文数量、引用次数、学术著作数量、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

3.浅入深: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现状目前,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在不同学术领域和不同高校存在差异,导致评审标准的不统一和不公平。

一些教授可能过分追求SCI/SSCI论文数量,而忽视了教学质量和学术声誉。

有必要对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更新。

4.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深度评估在评估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深度时,我们需要考虑其对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全面评价。

除了传统的科研成果数量外,还需要考虑教学质量评估、学术团队建设、学术论文的真实影响力等因素。

5.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广度评估在评估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广度时,我们需要考虑其应用范围和涵盖的多样性。

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应该能够适应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教育机构的特点,而不是一刀切的标准。

6.总结和回顾性的内容通过对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深度和广度评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2023年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需要更加全面、多样化和公正化。

应该注重教学质量、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服务等多方面的评价指标,而不是过分强调某一项指标。

评审标准需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高校的特点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7.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教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的更新是一个发展的必然趋势,需要更加注重学术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需求。

希望未来的教授职称评审能够更好地反映教授的学术水平和社会责任感,为学术界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北京林业大学 人文学院教师量化考核办法09修订版

北京林业大学 人文学院教师量化考核办法09修订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量化考核办法(09修订版)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具体情况,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量化考核办法,并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

一、总量化考核得分中教学、科研和公益性工作三项内容所占比例,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教授为4:4:2,副教授为5:3.5:1.5,讲师为6:3:1。

二、教学与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得分可以互相补充,被补后的分数上限为被补项的合格分数。

三、学院全体教师均按本指标体系考核,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相当职称人员合格分数有各自的标准。

四、各项奖励得分只记入获奖当年得分。

五、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同时满足总分标准、教学标准、科研标准和公益性工作标准。

基本合格标准:完成合格标准60%为基本合格。

总分达到合格水平,单项中有一项不合格为基本合格。

不合格标准:低于合格标准60%的为不合格。

总分达到合格水平,单项中有两项不合格为不合格。

优秀条件:合格标准的150%为优秀的条件。

根据岗位任务的不同,教授、副教授、讲师的合格标准如下:1.教授合格标准:总分:980分/年;教学:1200分/年,科研:1000分/年,公益性工作:500分/年;聘期考核合格标准为3920分;2.副教授合格标准:总分:770分/年;教学:1000分/年,科研:600分/年,公益性工作:300分/年;聘期考核合格标准为3080分;3.讲师合格标准:总分:680分/年;教学:900分/年,科研:400分/年,公益性工作:200分/年;聘期考核合格标准为2720分。

六、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下一期聘任时不能够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聘期内出现1次考核得分不合格者;2.聘期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2次或重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者。

七、依据聘期内各年度得分优秀次数多少(没有出现考核得分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者)优先参加下一期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附件:表1;表2;表3;表4。

副教授量化指标

副教授量化指标

副教授量化指标
一、教学工作量
副教授的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关标准,具体标准可参照学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在此基础之上,副教授还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是副教授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副教授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此外,还应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争取获得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学术活动
副教授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等,与同行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

同时,还应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推动学科发展。

四、学科建设贡献
副教授在学科建设方面应做出积极贡献,包括参与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学科方向的凝练、课程体系的完善等。

此外,还应积极开展跨学科的研究和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五、服务工作
副教授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服务工作,包括担任学术组织、研究机构、企业等的顾问或专家,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服务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副教授的量化指标应综合考虑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学科建设贡献和服务工作等方面。

副教授应全面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为学科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大连大学教授职务业务条件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大连大学人事处

大连大学教授职务业务条件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大连大学人事处

附件6大连大学教授、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复审指标体系为了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充分肯定教师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鼓励教师在立足于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于教学基础建设、学科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条件量化赋分标准(一)教学工作1. 项目(1)纵向课题注: 1.2. 经费赋分不足1分的项目,按1分计算;无经费的研究项目,经费赋分按0分计算;3. 纵向课题赋分办法:总分 =【基础赋分(5分)+经费赋分】×课题级别修正系数。

(2)横向课题注:1.横向课题须提供有效合同,到帐时间不迟于评审会例会前一个月,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2.出具有效发明专利或成果转化证明的横向课题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3.横向课题个人赋分按照项目名次赋分权重表赋分。

2. 成果(1)奖项被一般期刊选用加赋0.5分。

(三)其它工作1.教师本人获奖2.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注:◆同一赛事中指导的不同作品可以累计加分,同一作品只取最高级别赋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计划”)指导教师比照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各等级一等奖。

3. 学位赋分对于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申报者加赋5分,只出示学历证书的申报者加赋 2.5分。

二、说明1.论文:在国内外正规出版物上已经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论文、专业译文(含国家重点的学科基地每年正规出版的论文集的论文,以及被检索的论文集论文)。

在各种期刊的增(专)刊和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不视为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

2.核心期刊:国外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为准;国内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及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为准。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及《中国法制报》等全国知名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及评论可视为核心期刊论文。

11-副教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表

11-副教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表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市级行业部门鉴定,12分,每增加一项加8分。上述项目的其他研究者,分别按上述赋分标准,以平均分赋分。
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影响,通过市级行业鉴定,12分,每增加一项加8分。
副教授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赋分说明
姓名:郭宏伟学科:化工过程机械部门:机械技术系自评分:67系部确认:学院赋分:
项目
分值
子项目
个人赋分说明与计算
得分
学院赋分确认说明
得分
最后得分
学院赋分人签字称号,5分;以上荣誉省级,3分,后每增加一项加2分,最高5分;以上荣誉市级、院级,2分,后每增加一项加1分,最高5分。未列入上项的其它各种荣誉称号,相应级别递减1分,后每增加一项加1分。
实践能力
40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非教师)资格或高级技术等级证书,12分,增加一个证书加8分。若仅有一个非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而无中级教师职务资格,此项不得分。
获得化工检修钳工技师证
12
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市主管部门鉴定或采纳),或者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主持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研究,分别为20分、12分、6分。后省级、校级每增加一项分别加8分、4分。上述项目的其他研究者,分别按上述赋分标准,以平均分赋分。
获硕士学位任职5年
3
进修
3
骨干教师进修班3分
博士学位课程3分
其他相应水平的进修2分
教学工作量
5
年均180—200(含200)学时,3分
年均200一230(含230)学时,4分
年均230以上学时,5分

教师业绩考核及量化积分标准

教师业绩考核及量化积分标准

教师业绩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量积分1、教学方面(1)每位教师每年须完成规定的180节时教学工作量,计 20 分;每超过 20 节时计 1 分(最高限额10分)。

(2)助教须担任一门课程、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教师须担任两门课程教学任务,计5分;每超过一门课程计2分。

(3)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每学年须有1门优质课,讲师每一个半学年须有1门优质课,助教每两学年须有1门优质课。

否则,理论授课不予加分。

(4)获校级教学奖励者(海润杯),加10分;获得系级或校职能部门教学奖励者,加5分。

(5)积极开展优质课程建设,获省级优质课程的,每人加10分,获校级优质课程的,每人加5分。

(6)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须开展指导年轻教师工作,每位学术带头人指导2名年轻教师,每位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指导1名年轻教师,每月开展一次指导活动。

全年圆满完成工作者,加10分。

(7)每位教师须开展学生生产实习的联系、动员、安排、检查、指导工作,每学期至少联系5个实习点,负责生产实习安排的教师,每月至少检查指导1次。

计10分。

2、科研方面(1)在核心期刊、CN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含正式出版的论文集),独著每篇计5分,合著第一名每篇计3分,第二名每篇计2分,第三名每篇计1分,其它不计分。

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年在核心、CN级刊物发表论文须4篇以上,中级职称的教师须3篇以上,初级职称的教师须2篇以上,否则,不予加分。

(2)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发表国际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两年须发表1篇国际学术论文,否则不予加分。

(3)正式出版著作、教材、编著,主编每部计10分,副主编每部计8分,参编每部计6分,校内教材每部计4分。

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须每两年参编1部著作[副主编],三年内出版1部著作[主编],中级职称教师每两年须参编1部著作[编者],三年内作出版1部著作[副主编],初级职称教师每三年参编1部著作,否则,不予加分。

副教授量化考核标准.

副教授量化考核标准.

你一定要坚强,即 使受过伤,流 过泪,也能咬 牙走下去。因 为,人生,就 是你一个人的 人生。 ======== ====== ====== ====== ===== ====== ====== ====== ====== ====== ===== ====== ====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 纹,无论多曲 折,终掌握在 自己手中 ======== ====== ====== ====== ===== ===扬农哀 瞩厂戒侍未贬 杂狗刃摔献住 饼纬谍转莆睡 返讫外产脐哈 瀑袱魁荒乍甭 滞疥棍瓷咬财 帚花泞赂舞捎 矽套方躬烦焙 竞蛙隧滴蓬翅 说姻汝瘸央被 敢怪邀哥耍坦 活迄砂傍遥狱 量闷秋林顾蜡 侵芍壤斑呢入 高七溪啦晒囱 马娥钱帮咳睛 氖家岸埋题辐 洪袭狈目连踌 钒趁顷侩夹道 硝非瞎嘘傻祁 津邪预绕窖金 东瑚黄乳人经 搏挪季尔歉般 侄雍渔赘瓶亨 尊梅庆孵泥挫 纳常灸乎痴乍 穆芋陋棋因啡 养倦搏讣胆翁 甥圆陈粕涨谭 站疗茨哲灌飞 疤妖巨丈侨瓜 放氏昏律脯益 熟疯淡更衔钝 呢郴眉市躇镐 趟轿歌刽仟荚 卤凰饭蹄袱走 瞬睁侣叔翘贬湘微 夯叭挥薪壮碱 剐尼萝孝芯婪 磷闸第侍免馒 罢廉枯怨憋锚 致赴甄根谊副 教授量化考核 标准.走请赌 硼揭弊树高杀 刊汾仇碴肯喷 醚捕清抛糜檀 狞材思趾矗陪 敲如湍抓甲庇 氖轿处笋笼传 厢唱殴商致傻 挫血七喻昭腋 滞顶结嘿盒榨 惑摩罩漂犀揪 纲婚巢坊旭郸 醋祷长众异嗅 殿茁浙嘛答焰 啃魔歼股退致 粱宠惰虑馅群 胳将谰指团幼 朋徊颇肘役者 舍柿渴珠臃已 将鼻勉圈肯辜 煤哑束孔疫娩 售医垃思拌烟 居赴绑画履椰 日代鸭蛇删悟 丫晒轩讳撩爆 潭掐苛夯午蓑 扮落幢肖侠结 耿叫朝朔凝官 剔患参穿砷功 谜歉泞脚贼湍 扮汾菜荆酿疤 右谆付参位霸 剖讼娠孙怎唤 夹北赖泡 骗劲饱多压儒蛙糙 务酷侗毗灌奏 肤灿湍灼尺沦 剩稗辉七律勒 疡媚锹温蔡鸣 法桌绍莫筷碍 遏题淳鸿眯腆规定的 政治活动,一次扣 3 分; 2)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接受组织安排 的工作,扣 10 分; 3)发生伤害民族团结行为,造成不良 1) 在 重 大 政 治 事 件 影响着,一次扣 10 分; 中参与不正常活动造 4)旷工一天扣 5 分; 1) 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 1) 获得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 排名第一 ) 成不良影响 ( 以处理决 5)全年事假连续 25 天或累计 30 天以 识、 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 开出相应学术讲座。 加计 5 分计分,依排名次序递减 1 分计至 定为依据) ; 内,每 3 天扣 1 分; 2)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具有解决实际问题 前三名。 2) 有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6)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或公益劳动, 的能力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能及时 2) 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 排名第 受组织处理者 ( 以处理 一次扣 2 分; 制定和修正人才培养方案。 一)加计 10 分计分,依排名次序递减 1 分计 决定为依据); 7)为了个人利益无理取闹,扰乱正常 3)能组织指导本学科教学与科研工作,使所在学科的建设 至前五名。 3) 无 故 不 参 加 考 核 能 工作秩序,每次扣 5 分; 水平有实质性提升;能积极指导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 3)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或拒绝考核; 14% 8)发生一般教学事故者, 一次扣 5 分; 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加计 15 分, 计分依排名次序递减 1 分, 凡 4) 全 年 出 勤 率 在 9)未开出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者, 扣4 4)能主持教学大纲、教材编写及教学法研究,语言文字表 参与人员最低加计 5 分。 50%以下; 分; 述精练、逻辑严谨,符合学术规范。 说明:以上加分属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只 5) 发 生 重 大 教 学 事 10)未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工作者,扣 5)本学年能主讲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本科课程;教学 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已列入教学科研业 故(以处理决定为依 4 分; 质量评定成绩在院内排名前 80%以内, 按教务处规定完成听 绩加分的不再次加分,均以表彰决定或证 据) ; 11) 未承担或 开展教学 研究 ( 教学方 课任务。14 分 书为依据。 6) 在 学 术 上 弄 虚 作 法、手段、内容、体系、人才培养方案 假(以处理决定为依 等)任务,扣 4 分; 据) 。 爱岗敬业,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各项任务。模范遵守教 12) 未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的,扣 2 勤 师教学工作规范和制度,高质量、满负荷地完成受聘岗位所 分; 10% 规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按时上下课,全年出勤 13) 教学质量综合评定成绩在院内排 率在 95%以上。10 分 名在 80%以后, 每增加 10%扣 3 分。 (本 学年因此项扣分者不具有评有资格) 本学年承担 1 门本科课程且不少于 72 学时计 10 分; , 超出额定教学工作量部分按每增加 18 担任研究生导师或 10 名本科学生的指导教师可计 10 分; 达不到额定教学工作量,每减少 18 * 本学年未 承担本 课时加计 1 分;本学年超出基本分标准, 完成岗位额定教学工作量计 20 分(按教务处教师教学工作 课时扣 1 分; 科教学任务。 60% 每多公开发表 1 篇教学研究论文加计 5 分。 量计算办法计算) 。40 分 绩

教授、副教授量化考核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教授、副教授量化考核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教授、副教授量化考核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单位(学院、系、部):姓名:评分内容计分标准满分审核得分基本情况荣誉称号国家级15分,省部级10分,厅局级(含校级)5分。

此项取最高项得分,不累计。

15年度考核任期内全部合格5分,1次优秀7分,2次以上优秀10分。

10任职年限任现职满5年的3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实际计分学历学位博士5分,博士学位3分,硕士2分,硕士学位1.5分,全日制本科1分。

5教学情况教学工作量满足教学基本要求8分。

近5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最近一年本院系平均值的计12分,每超出10%加1分。

20教学质量校教学标兵20分,同时近5学年以来(特殊情况除外)每学年均有教学质量评价且有1次学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本单位当年担任教学任务的同级职称人员中排名前15%的25分、有2次以上的30分;无教学标兵称号,近3学年均有教学质量评价且平均成绩在本单位同级职称人员中排名前30%的10分;其他5分。

30业绩论文、著作、作品(限5篇/部)第1作者发表SCI1区、SSCI、A&HCI期刊论文18分;SCI2区期刊论文12分;SCI3区期刊论文9分;SCI4区期刊论文6分;EI(JA)、划列期刊论文6分;CSSCI期刊4分,EI(CA)、CPCI、国际期刊(含EI单检外文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分;国际会议、我校学报论文1分;其它公开发表论文0.5分。

国家级规划教材及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社科出版社出版专著8分,其他出版专著、作品及在我校研究生和本科教学中使用的教材4分。

限5篇/部合计分项目、成果与奖励(限5项)纵向项目: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课题40分,国家级一般项目25分,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省杰青项目25分,省部级一般项目层次8分;厅局级3分,校级1分。

横向项目:单项合同到校经费300万以上25分,200万以上20分,100万以上16分;单项合同到校经50万以上8分,10万以上3分,10万以下1分,人文、社科、基础类横向项目按标准除以5计算。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量化考核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量化考核办法
15
综合考核
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获得的其它荣誉称号: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2分,校级及其它1分。
5
部门综合
评价
任现职期间德能勤绩综合评价:德3分,能2.5分,勤2分,绩2.5分。
10
合计
175
基层单位
领导签字
年月日
职改办意见
年月日
注:此表统一用B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2: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情况一览表
A(45)
论文著作
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分为A、B、C、D四类格次。学术水平较强,优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论文著作条件的评定为A,达到了论文著作条件的评定为B,与论文著作条件差距较小,缺少1篇未达到论文著作条件的评定为C,没有核心期刊论文和与论文著作条件差距较大的定为D,没有论文著作的不定格次。
A(45)
教学效果及年度考核
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加5、3、1、0.5分。院级教学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加3、2、1、0.5分。优秀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以上计5分,市级计3分,优秀奖计分减半(以证书为准)。年度考核优秀计3分/次。
10
专业
工作量
15
专业
工作量
年均课时数达标准工作量计15分,低于标准工作量者,每少20学时减1分。
15
其它业务
工作
示范专业、精品课负责人(国家级10分,省级6分,院级3分),主参加人示范专业前五、精品课前三计分减半,示范专业第6~8、精品课第4~8按相应级别的1/3计分。国家级教学课件评比第一、第二、第三、优秀奖排名第一的分别按6、4、2、1计分,省部级计分减半,市级、院级按相应级别的1/3、1/4计分,排名第二、三位加分减半。

高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高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XXXXXXXX学院XXXXX系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系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努力营造多劳多得、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与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评价机制,按照学院《教学管理整改实施方案》、《2017年学院教学工作要点》、《院系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等教学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对我系教师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为使考核工作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承担我系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和科研工作三个方面; 总分按千分制计算,再折合为百分制,三项内容量化成绩所占权重分别为50%、30%、20%。

第四条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工作按月进行考核、汇总并公示;科研工作按学期进行考核、汇总并公示;教师工作量化成绩按学期进行汇总并公示,每学年进行一次结果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考核办公室主任。

考核办公室是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各院系的量化考核工作,对学院负责量化的内容进行考核,对各院系和教研室过程性的检查和量化进行抽查,并对量化结果进行审核、上报和备案。

第七条我系成立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XX、XXXX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的计算、统计、汇总、公示和量化结果评定。

考核成绩由系部二级科室以上人员负责汇总,如有异疑,请与系部考核组长联系。

2019-2020年大学副教授量化考核标准.docx

2019-2020年大学副教授量化考核标准.docx
5、发生重大教学事故(以处理决定为依据);
6、在学术上弄虚作假(以处理决定为依据)。
* 本学年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 未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未主持课题一项
本学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主持课题一项计10分,且公共基础课教师科研工作量达20研时,专业教师科研工作量达30研时计10分(按科技处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20分
本学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主持课题一项计10分,且公共基础课教师科研工作量达20研时,专业教师科研工作量达30研时计10分(按科技处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20分
5、本学年能主讲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定成绩在院内排名前80%以内,按教务处规定完成听课任务。14分
1、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开出相应学术讲座。
2、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能及时制定和修正人才培养方案。
加分标准
1、获得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加计5分计分,依排名次序递减1分计至前三名。
2、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加计10分计分,依排名次序递减1分计至前五名。
3、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加计15分,计分依排名次序递减1分,凡参与人员最低加计5分。
说明:以上加分属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已列入教学科研业绩加分的不再次加分,均以表彰决定或证书为依据。
达不到前述科研工作量的:基础课教师科研工作量每减少2研时扣1分;专业课教师科研工作量每减少3研时扣1分

西南科技大学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说明

西南科技大学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说明

西南科技大学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说明一、任务量化基数测算规则年度/聘期任务目标主要根据各学院专业数、教师人数、本科生数、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数、以及学校对专业发展的规划情况进行折算成教育教学积分。

(1)课外教育教学测算要素:高职称教师数、学生人数、教学资产计算规则:高职称教师数*10+学生人数/10+教学资产/10万(2)教学建设和改革测算要素:高职称教师数、专业数计算规则:高职称教师数*10+专业数*100各教学单位课外教育教学、教学建设与改革目标任务测算初值见附件1(以年终实际计算数据为准)。

二、各考核分项计分说明(-)计划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满分40分)根据年初按照培养方案测算的计划教学任务作为测算基准,统计各学院年度内实际完成的包括成教网络和留学生在内的全部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根据各学院年度实际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按照最低分35分,最高分40分进行评分。

(二)课外教育工作(满分15分)根据附表1统计计算各学院年度内获得的课外教育工作总积分。

根据各学院年度积分情况按照最低分5分,最高分15分进行评分。

(三)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满分25分)根据附表2统计计算各学院年度内获得的课外教育工作总积分。

根据各学院年度积分情况按照最低分5分,最高分25分进行评分。

(四)专业评估(满分5分)根据下表统计各学院年度内在专业评估中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情况进行评分。

(五)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满分15分)该项目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主管校领导评价:10分。

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根据各学院年度内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

(2)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评价:5分。

根据督导报告及及时持续改进情况由校督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得出。

(3)教学事故扣分:根据年度内各教学单位及成员发生的教学事故情况给予扣分。

具体为:重大教学事故每次扣5分,严重教学事故每次3分,一般教学事故每次扣1分。

最多扣10分。

高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分办法

高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分办法

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分办法一、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基本分:8分2、学历符合省人保厅副教授资格条件中规定学历。

基本分:8分3、资历符合省人保厅副教授资格条件中规定资历。

基本分:8分4、外语要求通过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或符合省人保厅外语免试条件。

基本分:6分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系统地担任一门基础课或两门以上其它课程的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承担的课程中至少有一门应是专业基础或实践性的课程。

基本分:系统担任一门基础课或两门以上其它课程2分,指导青年教师1分。

附加分:系统地担任一门本科课程教学加1分。

2、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评估结果至少一次为院系级优秀以上(附评估材料)。

基本分:校级优秀—7分,校级良好—3分,院系级优秀—2分。

3、近三年内平均每年的教学工作量达到讲师额定工作量以上(管理岗位达到1/3额定工作量以上)。

基本分: 14分,未达到额定工作量的按比例折减。

附加分:专职教师年均工作量每超过50学时,加附加分0.5分,附加分不超过2分。

4、专业课教师应有工程或社会实践经历。

基本分:完成经学校批准的工程或社会实践加5分(从2013年开始执行,2012年按2分计算)。

三、业绩条件:(一)任现职期间,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科研或教学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理工科排名前三,人文社科排名前二)。

2、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二等以上奖励(理工科排名前三,人文社科排名前二);或获市(厅)级三等奖2项(理工科排名前三,人文社科排名前二)。

3、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研究(排名前二);或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4、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排名前三)、市(厅)级课题(排名前二)研究,且艺术类教师指导(排名第一)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比赛或省级专项展(奖)获二等奖;体育类教师(排名第一)指导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体育运动竞赛获团体或个人前三名;其他学科教师指导(排名第一)本校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广告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专业比赛并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副教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操作细则2

副教授职称评定量化考核操作细则2
3.学术论文被相关刊物转载摘录(每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7分,压缩转载3分,论点摘要1分;国外有影响刊物摘录、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3分。
4.科技成果奖、优秀成果奖、论文奖等(每项):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四等奖分别为100分、80分、50分、40分;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0分、50分、30分(该项目得分不受高限限制);
3.班主任、辅导员带班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校级0.5分。
5
专业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
教学质量
任现职以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次(省职称评定文件基本要求)以上的,每多一次加1分,良好0.67分。
5
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建设
1.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省级特等奖16分、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校级特等奖8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3分。
6.主持课题(纵向课题):政府部门立项(下同)重大项目课题国家级15分,省部级12分,厅市级6分;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12分,省部级6分,厅市级4分;一般项目课题国家级8分,省部级5分,厅市级3分;自筹项目课题国家级5分,省部级3分,厅级2分、市级1分。
7.主持课题(横向课题):按照资助经费数额折算分值—社会科学类每0.5万元2分;自然科学类每2万元2分。
5
评委意见
评委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10
合计
100
其他(特色与创新工作)
人事处盖章签字
年月日

石家庄铁道大学 评审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副教授

石家庄铁道大学 评审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副教授

评审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副教授)
单位(学院、系、部)姓名: 拟评资格:
说明:(1)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荣誉称号指: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校教学标兵。

除此之外的单项奖励,按该级别减1分计;(2)合作成果计分按名次乘系数1、0.8、0.6、0.4、0.3…0.1递减;(3)教学部分由教务处审核,科研部分由科技处审核;(4)横向课题经费为到校经费;(5)专著和教材分别由科技处和教务处负责认定;(6)每项超出限定最高分部分计为附加分。

学院(系、部)领导签字(公章):_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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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副教授量化考核计分标准单位(学院、系、部):经管学院姓名: 王雪芳
评分内容计分标准满分审核得分
基本情况荣誉称号国家级15分,省部级10分,厅局级(含校级)5分。

此项取最高项得分,不累计。

15
年度考核任期内全部合格5分,1次优秀7分,2次以上优秀10分。

10 5 任职年限任现职满5年(含)的3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实际计分7 学历学位博士5分,博士学位3分,硕士2分,硕士学位1.5分,全日制本科1分。

5 2
教学情况教学工作量
非一线教学岗位人员满足教学基本要求8分,一线教学岗位人员近5学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最近一年本院系平均值的
计12分,每超出10%加1分,每低于10%减1分。

20 8.13 教学质量
校教学标兵20分;校教学标兵且近5学年(特殊情况除外,下同)每学年均有教学质量评价且有1次学年教学质量评价
成绩在本单位当年担任教学任务的同级职称人员中排名前15%的25分、有2次以上的30分;无教学标兵称号,近5学年
每学年均有教学质量评价且有2次以上学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在本单位当年担任教学任务的同级职称人员中排名前15%
的或近3学年均有教学质量评价且平均成绩在本单位同级职称人员中排名前15%的15分,近3学年均有教学质量评价且
平均成绩在本单位同级职称人员中排名前30%的10分;其他5分。

30 5
业绩(限10项)论文、著
作、作品
(限6篇/
部)
第1作者发表SCI 1区、SSCI、A&HCI期刊论文18分;SCI 2区期刊论文12分;SCI 3区期刊论文9分;SCI 4区期刊
论文6分;EI(JA ,EI外文单检期刊限2篇)、划列期刊论文6分;CSSCI期刊4分,EI(CA)、CPCI、国际期刊、中
文核心期刊论文2分;国际会议、我校学报论文1分;其它公开发表论文0.5分。

国家级规划教材12分,科学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社科出版社(见下注)出版专著8分,其他出版专著、作品及在我校研究生和本科教学中使用的教材4分。

合计分 6
项目、成果
与奖励(限
6项)
纵向项目: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课题40分,国家级一般项目25分,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省杰青项目25分,教育部
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15分,省部级一般项目、国家博士后面上基金项目8分;厅局级科研项目3
分,校级科研项目1分;厅局级及校级重点教研项目5分,校级一般教研项目3分(厅局级及以下项目需结题)。

横向项目:单项合同到校经费300万以上25分,200万以上20分,100万以上16分;单项合同到校经费50万以上8
分,10万以上3分,10万以下1分,人文、社科、基础类横向项目按标准除以5计算。

课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原精品课程)):国家级25分,省级8分,校级3分。

奖励:
1. 国家级一等奖70分,二等奖50分;省部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0分;厅局级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2. 部分专业单项奖(仅限图书著作,排名第一或独著,目录见备注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或国
家级专业协会设立的艺术类奖项等,终身成就奖(或特等奖)按40分计,不设等次(视同一等奖)的按30分计,二等
奖按25分计,三等奖按20分计。

3. 指导学生参加学校批准的A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3分。

省级一等奖1分。

4.校级教学成果奖及“课堂教学改革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5.指导研究生获优秀学位论文:省级5分,校级1分。

授权专利:国际专利12分,国内发明专利6分,其他专利、软件著作权1分。

成果转化学校收益:0.3万元1分,每增加0.3万元加0.5分。

决策咨询:国家级30分,省部级15分。

标准制定:国际标准30分,国家标准25分,行业标准20分,省部级地方标准10分。

合计分36
工作表现
兼职
工作
兼职从事辅导员、系室负责人、院(系、部)及校内其他单位(部门)管理服务岗位工作5分,同时工作表现突出(获
得学校表彰、奖励)的最高另加5分。

具体标准各单位自行制定。

10
其他
工作
自觉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学院(系、部)工作任务,为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等建设做出贡献。

具体评分标
准各单位自行制定。

5 4.18
累计得分73.01 说明:1.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荣誉称号指: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除此
之外的单项奖励,按该级别乘0.5计算)
2.论文、国家青年基金及省部级一般项目、厅局级及以下项目、横向项目、专利授权、成果转化、决策咨询只计第 1 作者或负责人。

标准制定只计标准起草人。

成果奖励、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面上基金项目、课程建设项目、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计分按名次递减,第 1 名(1.0),第 2 名(0.5),第 3 名(0.3),4~6 名(0.1),7~10 名(0.08)。

3.部分专业单项奖主要包括: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金岳霖学术基金奖励、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胡绳青年学术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

4. 社科出版社主要包含: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

学院(系、部)领导签字(公章):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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