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总工会经审办 工会审计工作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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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审计意见书撰写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结果通报、报告的规定(试行)》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规范化建设标准》 *(总工发 [2005]11号)* (工审会字[2010]1号)
▪ 天津市总工会《区县局、总公司(集团) 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津工发[2005]20号 )
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查
▪ 对决算审查的不足
1、人为因素影响 2、会计制度规定的影响 3、组织形式影响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
▪ 审计的目的 ▪ 审计的依据 ▪ 审计内容 ▪ 审计重点 ▪ 审计程序
审计的目的
▪ 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提 高预算收支调控和管理水平;
执行情况; ▪ 7.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
▪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 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 工会经费的监督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 1、遵纪守法原则 ▪ 2、经费独立原则 ▪ 3、预算管理原则 ▪ 4、依法收缴原则 ▪ 5、服务职工原则 ▪ 6、勤俭节约原则 ▪ 7、民主管理原则
▪ 充分发挥经审会组织对工会经费及企事业日常监督、 制约、支持、帮助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纠正;
▪ 为经审委员对每年预决算审查提供更为全面、具体的 审查依据,提高审查监督质量;
▪ 促使审查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的轨道。
审计的依据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全总有关规章制度
审查权
▪ (一)要求基层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 位按时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会 计报表和文件资料,听取他们的汇报;
▪ (二)检查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 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 (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查单 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查权
▪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 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 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 作出处理决定。
▪ 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 ,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 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审组织
▪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 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 体会议选举产生。
▪ 经审委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 ▪ 经审委委员实行替补制。
▪ 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 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工会经费的监督
▪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 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 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 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
▪ 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 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 对违反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 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财务管理工作方面)
▪ 《工会会计制度》 ▪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38号) ▪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 ▪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总工办发[2009]32号) ▪ 《天津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津工发[2010]21号)
工会经审组织
▪ 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 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的组织。
▪ 成立审计组:
1、由2名以上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组,指定 审计组组长或主审。
2、在工会审计力量或有关专业人员不足 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3、实行回避制度。 4、组长或主审负责制。
▪ 审前调查。
▪ 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
由审计组编制,实施方案是对具体项目的审计程 序及其时间所作出的详细安排。在编制方案前, 应当了解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 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 情况,以便确定审计目的和重点。 主要内容:
▪ (五)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有权 采取封存帐册、印鉴和资财等临时措施, 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意见。
▪ 对基层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 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同级工会委员会或 上级工会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者 ,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有权向上级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反映。
经审组织的权利
▪ 经审委主任应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 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
▪ 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主 席办公会议。
▪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 全体会议。
▪ 对同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 行审查监督。
▪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对下级经费审查 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
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 《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 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 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 ,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 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 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工会经审监督的流程
▪ 一、对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的审查 ▪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查 ▪ 三、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计
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的审查 ▪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 预算内容
预算内容的审查
▪ 预算收入是否打足,增长比例是否合理 ▪ 预算支出是否体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
▪ 工会委员会向上级工会报送预算、决算,向会员 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时,预算、决算报 告必须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签署、 盖章。
经审组织的职能任务
▪ 监督与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 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 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 及其执行情况。
▪ 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 见或建议。
▪ 《工会审计意见书撰写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结果通报、报告的规定(试行)》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内部审计工作方面)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
定 ▪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
定实施细则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
暂行办法》 ▪ 《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
法》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 《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 ▪ 《工会实施审计资料承诺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工作底稿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证据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报告撰写的规定(试行)》

▪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
▪ 1992年,第二部《工会法》,20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1年进行 修正。
赋予工会组织五项自主权利: 1、独立 的工会经费收缴权。2、独立的工会经费管 理权。3、独立的工会经费使用权。4、独 立的工会经费监督权。5、独立的工会财产 处置权。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 作的意见 》 (总工发[2002]23号)
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9个具体准则。
工会审计工作操作流程
▪ 审计准备阶段 ▪ 审计实施阶段 ▪ 审计报告阶段 ▪ 审计终结阶段
审计准备阶段
▪ 审计项目立项 ▪ 成立审计组 ▪ 审前调查 ▪ 制定项目审计计划 ▪ 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 发送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承诺书
▪ 审计项目立项:
经审办(或经审委)根据年度审计项 目计划,拟定具体项目的立项报告(或立 项审批单),并经经审办主任或经审委主 任签批。
▪ 2.核对批复、合同、协议文书,与发生的往来业务 存在的真实性、一致性。
▪ 3.检查货币资金、财产实物存在的安全性。 ▪ 4.审计经费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 ▪ 5.审计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 ▪ 6.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 《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 ▪ 《工会实施审计资料承诺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工作底稿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证据的规定(试行)》 ▪ 《工会审计报告撰写的规定(试行)》
审计的内容
▪ 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 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 滚存经费结余情况 ▪ 工会资产负债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投
资、借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工会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工会审计工作操作流程
▪ 审计准备阶段 ▪ 审计实施阶段 ▪ 审计报告阶段 ▪ 审计终结阶段
审计的重点
▪ 1.审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记录的真实性、完整 性;
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 1、会费收入 ▪ 2、拨缴经费收入 ▪ 3、上级补助收入 ▪ 4、政府补助收入 ▪ 5、行政补助收入 ▪ 6、事业收入 ▪ 7、投资收益 ▪ 8、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 《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 在单位支付。
▪ 《工会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 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 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审工作操作实务
LOGO
工会经审工作操作实务
▪ 天津市总工会经审办
工会经审工作操作实务
▪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二、工会经审组织 ▪ 三、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 ▪ 四、工会经审监督的流程 ▪ 五、工会审计工作操作流程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 《中国工会章程》 ▪ 《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 ▪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
▪ 宣传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协助和督促同级工 会加强对经费开支和工会财产的管理。
基层经审组织行使职能
▪ 1.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 和决算;
▪ 2.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 益;
▪ 3.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 4.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 5.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 6.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
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 各项专项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正确。 ▪ 预算收支相抵,应有适量的结余。 ▪ 预算方案中涉及的内容是否完整、齐全 ;数据是
否真实准确
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审查
▪ 决算审查的侧重点
1、经费收支是否按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范围 支出。 2、财务部门组织预算执行的情况。 3、审查从经费预算支出中提取的各项基金比例是否 符合规定 ,开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 。 4、检查经审委员在上次审查预决算中提出问题的整 改落实情况。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内部审计工作方面)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
定 ▪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
定实施细则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
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9个具体准则。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和要求提供的审计 资料清单一并送达。
1.被审计单位名称、基本情况;
2.审计依据;
3.审计范围、目标、内容、方式、重点、实 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4.审计组组长或主审、成员及其分工;
5.编制日期及领导人审批意见。
▪ 发送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承诺书:
1、主送被审单位,抄送有关单位。
2、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 计通知书。
* 第2号具体准则关于送达时间,自行规 定体现灵活性原则。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 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 (总工发[2010]1号)
▪ 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各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指 导意见》 (津工发[2009]22号)
经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 《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 《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 ▪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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