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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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个案计划书

社矫个案计划书

社矫个案计划书一、项目背景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综合运用教育、思想引导、劝说、监督治疗等手段,帮助罪犯融入社会,实现再教育和行为改造。

社矫个案是社区矫正的基本工作单位,承担着对矫正对象实施矫正措施的具体任务。

本计划书旨在规划和安排社矫个案的具体实施内容和步骤,以确保矫正对象能够顺利完成社区矫正任务,实现重新回归社会的目标。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以下措施,帮助矫正对象实现行为改造和再教育,从而顺利回归社会:1.制定个案计划:制定个案计划,明确矫正对象的矫正目标、内容和措施。

2.开展心理辅导:通过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提高自我认知和控制能力。

3.提供教育培训:组织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矫正对象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4.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矫正对象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5.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就业创业咨询和帮助,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就业或创业。

6.加强社会关系重建:通过社会关系重建工作,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并获得社会支持和认同。

三、项目内容和步骤1. 制定个案计划1.1 矫正对象信息采集:收集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家庭状况、教育背景、犯罪情况等。

1.2 制定矫正目标: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和个人特点,制定明确的矫正目标,包括行为改造目标和再教育目标。

1.3 制定矫正计划:制定详细的矫正计划,包括具体矫正措施、实施时间和责任人等。

2. 开展心理辅导2.1 心理评估: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了解其心理问题和特点。

2.2 心理辅导方案设计:根据心理评估结果,设计个体化的心理辅导方案,包括辅导内容和方法等。

2.3 心理辅导实施:按照心理辅导方案,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和改善心理状态。

3. 提供教育培训3.1 教育培训需求调研:调研矫正对象的教育背景和培训需求,了解其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

3.2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等。

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

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

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1. 引言
1.1 社区矫正的重要性
1.2 个案服务计划的目标和原则
2. 评估和风险管理
2.1 个案风险评估
2.2 风险管理策略
3. 个案管理
3.1 制定个人化计划
3.2 监督和支持
3.3 家庭和社区参与
4. 康复服务
4.1 心理辅导
4.2 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4.3 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
5. 社区资源整合
5.1 与政府部门合作
5.2 志愿者和社区组织参与
5.3 公众教育和宣传
6. 监测和评估
6.1 定期检讨和调整
6.2 效果评估
6.3 持续改进
7. 结语
7.1 社区矫正的长期愿景
7.2 呼吁社会支持和参与
以上是一个概略的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的框架,重点包括风险评估、个案管理、康复服务、社区资源整合、监测评估等几个部分。

计划旨在通过专业评估、全面管理、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社区参与等方式,帮助受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减少重犯风险。

大羊司法所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大羊司法所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认识自我,实现自我-----社区服刑人员魏小峰案例一、基本情况姓名:魏小峰,性别:男;年龄:33岁;文化程度:初中;婚姻状况:已婚;家庭成员:妻子,丁平平,东平县大羊镇东三旺村务农。

犯罪事实:2014年5月27日,被告人魏小峰驾驶普通型火车,沿湖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肥城市湖屯振西杨庄村南时与由东详细骑电动三轮车左转弯的张某碰撞肇事,致乘坐张某车的姜某死亡。

罪名:交通肇事罪原判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矫正类型及时间:缓刑二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15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6日二、背景资料(一)家庭背景社区服刑人员现居住大羊镇东三旺村,家庭成员包括母亲、妻子及其一个儿子。

魏小峰一直从事运输行业,现在在县城摆夜市。

妻子在家务农,儿子在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魏小峰家经济条件一般,家庭基本上靠其摆摊支撑及产品推销。

(二)生活经历社区服刑人员魏小峰并无严暴力倾向,魏小峰在此次交通肇事前无其他犯罪记录,通过矫正小组的走访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魏小峰与事故受害者进行了积极沟通和赔偿,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三)人际交往魏小峰被判刑后一直对家人、亲朋好友及周围邻居隐瞒了这一事实。

在一段时间里,魏小峰不敢面对妻子与孩子,惶惶不可终日,害怕万一家里人知道了实情,原来幸福美满的家庭会发生解体。

同时魏小峰似乎感受到了来自周围邻居异样的眼光和背地里的窃窃私语。

魏小峰一下子从原来的热情开朗变得郁郁寡欢,失魂落魄,终日不敢出门。

三、存在问题(一)社会适应情况魏小峰被判刑后变得一蹶不振,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动力与勇气,开始逃避现实,害怕社交,整日闷在家中郁郁寡欢,表现出了明显的社会退缩性的症状。

(二)求职或求学意识魏小峰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就停止了原来的工作,精神状态一直比较抑郁,求职欲望几乎丧失。

(三)思想观念问题1、矫正对象对刑罚结果和社区矫正的认识:魏小峰刚开始被判刑后,一直有着强烈的情绪反应:首先他认为变成了现在的罪犯,真是运气不好。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东门街道陈某的个案分析日期:2009-6-24 14:48:57 人气:1495一、接案及建立专业矫正关系随着深圳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开,2007年7月19日,陈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被分到了东门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作为东门街道司法所第一批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受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

他们向陈某详细介绍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及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奖罚分细则等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方法。

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帮助下陈某填完一系列表格,并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了名。

矫正关系初步建立。

二、资料收集陈某在转入社区矫正前,一直都在东门派出所的管辖下,从派出所转送过来的材料以及之后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家访收集到陈某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个人资料1、个人基本资料陈某,男,已婚,195X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广东XX市人2、主要犯罪事实及处罚陈某在任广东深圳市XX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获得巨款1200万人民币。

被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三十万人民币。

刑期执行期限自2003年11月28日至2013年6月13日止。

3、身体状况陈某中等偏胖的身材,体虚多病。

2007年1月12日经XX监狱医院鉴定,陈某患高血压、冠心病、脂肪肝、高血脂症、左眼失明等疾病并准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

4、服务对象的能力及特点陈某曾任广东深圳市XX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人称陈总,掌管拥有几千万资产的公司,口才很好,能力也较强。

(二)背景资料1、家庭情况陈某妻子现年55岁已退休,夫妻恩爱。

儿子在英国读书今年刚毕业,目前在英国工作。

有5个弟弟,兄弟感情不错,据悉陈某出事后,其弟曾为其多方奔走。

父母健在,父母对其十分疼爱和关心,经常电话联系。

2、社区环境案主住在一个比较好的小区里,据了解其房子是拆迁补偿而来。

小区内都住着许多原来的拆迁户,彼此都相互熟悉。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山西法治报临汾讯(通讯员杨杰)租住地房东、邻居与罪犯均不相熟,假释后对居住社区的影响无法有效评估,是否完全不适用社区矫正?近日,尧都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释监督案件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拟假释对象孟某某进行实质化审查,向尧都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了对孟某某重新进行调查评估的检察建议,推动对拟假释罪犯孟某某依法适用社区矫正。

2021年5月13日,孟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5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尧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022年1月,被交付山西省永济监狱服刑。

2023年3月2日,时隔不到两月,尧都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对罪犯孟某某某作出不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后,再次收到永济监狱出具的拟对罪犯孟某某假释的调查评估委托函,并于3月15日向区检察院送达了是否重新调查评估的征求意见书。

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避免调查评估流于形式,区检察院刑事执行员额检察官对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初步核查后,认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未穷尽调查手段的前提下,就作出孟某某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意见不当。

承办检察官随即着手查看了永济监狱报送的全部材料,调取了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第一次对罪犯孟某某拟假释进行调查评估的档案,仔细分析了罪犯孟某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

实质性调查使检察人员有了意外发现,虽然孟某某户籍登记地为空挂户,但在2008年至2020年7月间,其一直居住在滨江明珠小区。

检察人员主动邀请该小区所辖社区及司法所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到孟某某在此居住期间,与邻友善、表现良好。

同时了解到,其妻子系某银行退休干部,收入稳定;其儿子至今仍居住在滨江明珠小区,住所固定。

本着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宽严相济的理念,尧都区检察院认为罪犯孟某某的妻儿社会表现、评价都较为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住所,且均愿意担任保证人监督孟某某遵纪守法,若经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外调研判可以假释,滨江明珠小区所属司法所同意接收孟某某进行社区矫正,社区也愿意协助司法所对孟某某社区矫正进行监督,对孟某某适用社区矫正更有利于其更好更快顺利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人不应推诿自己生活的责任,而必须对自己

的行为负责。
实 治
该模式主要目的是协助失败认同的人通

过学习现实及负责任的行为去满足自己的需

要,从而迈向成功的认同。现实治疗法在实
施过程中是一对一的个人化工作方式,不重
视感受,焦点集中在当前的行为,重视责任
和承诺,养生计划并要求对执行计划作出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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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任务的定义
所谓任务指案主为缓和问题的严重性
,所欲采取的行动,这不仅代表案主所欲
式三
达到的直接目标,也代表其达到最大目标

的方法,并可为其所采取的行动作一概括

的说明,并且此任务是与工作者共同认定

的。


任务中心模式特质

任务中心模式最主要的特色在于简要
与有时间限制的,属于短期处遇。强调短

的非理性信念,情绪困扰就会随之解决。因此,
治 疗
针对非理性的信念,工作者可以采取一些方法

(介入辩证法D),帮助挑战自己的非理性信
念。一旦非理性信念得到改变,就取得了效果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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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家庭治疗是一种治疗模式,以整个家庭作为治
疗单位,焦点是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关系和沟通
模七
的问题,是处理人际关系系统的一种方法。
2.无法有效处理因社会结构不公平而带来的不平等或社会问 题。
3. 此模式之结构清晰及标的问题的取向,可能引发工作者 原本应提供长期性服务,反而不当地使用此方法。
4. 此模式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须有高度技巧及训练方能胜 任,并非每个工作者皆能使用。

社区矫正关于孤寡老人个案案例分析

社区矫正关于孤寡老人个案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介绍服务对象李某(化名),女性,65岁,初中文化水平,孩子和老伴去世,家里没有其他人。

性格外向,喜欢跳舞,健康状况良好。

社工通过外展发现个案,本着缓解孩子和老伴的离去给案主带来的悲伤情绪和让老人得到陪伴的目的而主动挖掘的服务对象。

由于孩子和老伴的去世,案主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心理上的创伤久久不能愈合。

案主独自居住,身边无人陪伴,缺少倾诉对象,缺乏安全感。

在人际关系方面,逢年过节案主会和兄弟姐妹一起团聚,平时晚上喜欢出去跳坝坝舞。

二案例分析(一)服务对象需求评估1、获得陪伴。

服务对象由于一个人居住,没有人陪伴,感到孤独,服务对象表示希望能可以获得多一点的陪伴。

2、找到倾诉对象。

据了解,服务对象心中的苦和累找不到对象倾诉,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闷闷不乐。

长期的累积,使服务对象缺乏安全感,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3、尽量忘掉过去的痛苦。

孩子和老伴的去世对服务对象造成了极大地打击,心灵上的伤口久久不能愈合,半夜时分经常想起这些沉重的打击,会不由地流泪失眠、胡思乱想。

服务对象表示想让自己的心不那么累,尽量让自己走出这种痛苦,面对新的生活。

(二)社会工作者的分析与诊断1、服务对象的优势优势: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自理。

性格外向,喜欢唱歌跳舞,每天晚上会在小区广场和大家一起跳坝坝舞。

情绪相对稳定,很少出现情绪波动。

有兄弟姐妹,逢年过节有聚会。

社区和社工机构会定期看望慰问,政府对失独老人有补助政策。

2、服务对象的劣势劣势:失独丧偶带来的心理伤害。

一个人居住,无人陪伴,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

平时和兄弟姐妹联系较少,亲人的支持比较薄弱。

社区中失独丧偶老人的支持系统不完善,政府对丧偶的老人没有政策关怀。

3、案主需求:希望可以获得陪伴,能够找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可以让自己的心不那么累,尽量让自己忘掉之前的痛苦。

4、服务建议:运用支持性技巧,倾听案主的心事,鼓励支持案主大胆表达自己内心的情绪、想法和感受。

5、介入模式:心理社会治疗模式。

社区矫正案例分析-社区矫正案例点评

社区矫正案例分析-社区矫正案例点评

社区矫正案例分析-社区矫正案例点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一、个案分析目前青少年在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占的比例不大,考虑到青少年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前提条件较为类似,因此采用个案分析的形式对如何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探讨。

通过实例的详细分析,从特殊性中发现一般性,有助于为今后开展青少年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1989年4月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

xx年10月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6820型手机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10元。

xx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二、特点分析从蔡某的案例,可以从中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1. 突发性。

由于青少年各项生理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里发育却相对滞后,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在某种偶然的诱导和刺激下,容易遇事起意,突然实施犯罪,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

本案中蔡某及其同犯就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在好奇和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

事实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和同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果会如此严重。

2. 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年纪尚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有限,势单力薄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结伙作案,通过结伙成群,互相壮胆,互相煽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增强安全感。

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的共同作案。

本案中蔡某以及其他五名被告均是纠集成伙共同犯罪。

3. 低龄化。

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14-16岁少年犯罪的比例日渐增大,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

本案中,共有6名被告,均未满18周岁,其中蔡某及其同案犯王某还未满16周岁。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展示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展示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展示社区矫正是对犯罪人员进行管控和重建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它通过让犯罪人员在社区中接受教育和改造,重建他们的社会关系和行为方式,旨在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展示社区矫正对象的成长和改变。

1. 个案背景这个案例涉及一位年轻的男性犯罪人员李明(化名)。

他在19岁那年因为盗窃罪入狱,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李明在狱中表现较为叛逆,经常违规,与其他犯罪囚犯发生冲突。

2. 初入社区矫正在服刑期满后,李明被安排进行社区矫正。

初入社区矫正阶段,李明对整个过程抱有怀疑和抵触的态度。

他对矫正员的建议和要求持怀疑态度,并时常挑战规定。

3. 心理援助和教育社区矫正人员为李明提供了心理援助和教育。

他们帮助李明分析他的犯罪动机和行为背后的心理原因,并教授他应对挫折和冲突的有效方式。

4. 就业指导为了帮助李明成功融入社会,社区矫正人员为他提供了就业指导,帮助他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提供就业培训。

5. 社区服务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服务可以帮助犯罪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在此阶段,李明参与了一些社区服务项目,如义工活动和社区清洁日。

6. 社交技能培训社交技能对于一个犯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十分重要。

社区矫正人员为李明提供了社交技能培训,教他如何与他人进行积极的互动和有效的沟通。

7. 家庭重建李明的家庭关系也是社区矫正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社区矫正人员和李明一起与他的家人进行沟通和合作,帮助解决家庭中的问题,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8. 康复计划为了帮助李明摆脱犯罪行为,社区矫正人员为他制定了一套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这包括心理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交康复等方面的帮助。

9. 成长和改变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过程,李明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对社会的伤害。

他开始主动参与矫正活动,与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

10. 总结社区矫正对于犯罪人员的重建和改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心理援助、教育、就业指导、社区服务、社交技能培训、家庭重建和康复计划等多重手段,李明逐渐摆脱了犯罪行为,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引言:缓刑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能够为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文将以缓刑犯刘社区矫正为例,探讨他在缓刑期间的变化和对社区矫正的积极参与。

一、案情回顾:刘因盗窃罪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并缓刑两年,同时要求进行社区矫正。

在缓刑期间,刘应当遵守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二、社区矫正计划制定:根据刘犯罪情况和个人特点,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了一份详细的社区矫正计划。

该计划包括心理辅导、法律知识教育、职业培训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内容。

三、心理辅导:刘犯罪行为主要是源于经济压力和心理上的困扰。

社区矫正委员会安排心理辅导师与他进行交流和心理疏导。

通过与心理辅导师的谈话,刘逐渐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并明确了未来的人生目标。

四、法律知识教育: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了一系列法律知识教育活动,以提高刘法律素养。

他参加了相关的法律讲座和座谈会,了解了法律对盗窃罪的惩处和影响。

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刘深刻认识到再次违法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损失。

五、职业培训:由于刘之前没有稳定的工作,社区矫正委员会安排他参加了一家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课程。

在培训期间,刘学会了一项实用的技能,并获得了一份合格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交往:为了帮助刘更好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了一系列社会交往活动。

刘参加了志愿者活动,与其他志愿者一起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

通过与志愿者们的互动,刘结识了一些朋友,并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七、缓刑期间的表现:在缓刑期间,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未再次违法。

与此同时,他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计划中的各项活动,表现出了很好的改变和进步。

八、社区矫正的效果评估:社区矫正委员会根据刘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对其进行了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刘在缓刑期间确实有了积极的转变,并且逐渐回归社会。

九、结束缓刑后的情况:刘在缓刑期满后重新获得了自由身份,并且未再有过犯罪行为。

社区矫正对象姚某个案分析(精)(五篇模版)

社区矫正对象姚某个案分析(精)(五篇模版)

社区矫正对象姚某个案分析(精)(五篇模版)第一篇:社区矫正对象姚某个案分析(精)社矫正矫象姚某案分析区个一、基本情况姚某男1982年3月出生大矫文化程度已婚家住吴起矫起矫矫矫吴湾家庭成矫情妻子柳某矫有矫夫妻方均矫矫工况双犯罪及矫矫情况2011年1月27日姚某因矫矫罪被判矫有期徒刑2年矫刑2年。

二、背景矫料1、家庭背景姚某膝下女儿1人姚某矫其妻一起居住生活家庭矫系比与矫融洽。

2、生活矫矫及主要社矫系会2007年加工作起矫防爆大矫警矫。

参属吴三、存在矫矫1、社适矫情会况姚某的性格急躁矫莽行事草率容易被人利用。

因此姚某案矫矫人矫感到突然。

很2、思想矫念矫矫由于受到了法律制裁矫中生活使姚某越矫矫于矫。

矫入社矫沉区正后自矫低人一等的姚某所想所思羞于向矫朋好友交流。

甚至也不向自家子女吐露半旬。

自卑感日俱增心矫已不正常。

与1四、矫矫矫估姚某的犯罪性矫矫性格急躁矫莽行事草率容易被人属利用。

矫能矫被判矫刑矫明姚某的悔罪矫度矫好矫已不至于危害社会只要我矫以平等的矫念矫待姚某接矫尊重他的性格以矫化她个人性化的矫念矫其矫展矫正工作。

相信矫矫一定矫矫花上一定的功夫矫共管姚某是能矫矫正好的。

抓五、矫正介入方案与1、介入理念姚某犯罪于他本人的暴躁性格行事矫莽草率矫些因素属矫他的犯罪有着一定的催生作用。

因此需要矫其矫矫劣根矫行矫合治理有矫矫的矫姚某矫行矫化人性化社化的服矫做到因人施个会。

教矫萎固矫。

暴躁孤僻的性格定他不善人交矫交往决与也不矫易接受矫人的意矫矫矫的矫矫他矫只能是隔靴搔痒会教来无矫于事但矫矫人自尊碍强往往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因此信任他接矫他尊重他的价矫和尊矫用探索描述从运宣泄的方法矫他主矫矫我矫敞矫心扉一矫无余以便我矫矫症下矫。

2、矫正思路方案与①建立案矫矫合同矫施目矫管理。

档与②充分用社矫源借助社力量。

运会会姚某犯罪的性矫矫正的期限矫度收效等方面矫合考矫矫姚从2某矫派了二名社矫正志愿者。

志愿者采取矫矫疏矫激等方式矫区励姚某矫展了“一”的。

社区矫正个案案例服务计划及过程

社区矫正个案案例服务计划及过程

社区矫正个案案例服务计划及过程一、背景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社区的力量对犯罪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以促进其回归社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刑罚制度的改革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社区矫正已经成为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以一个社区矫正个案为例,详细介绍个案案例服务计划及过程。

二、个案背景个案,男,30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在缓刑期间,个案需要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相关规定,参加公益活动,接受教育和辅导。

三、个案案例服务计划1. 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根据个案的犯罪原因、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因素,为其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方案包括:定期接受教育和辅导,参加公益活动,遵守社区规定等。

2. 建立矫正小组成立由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共同参与个案的矫正工作。

小组成员负责监督个案遵守规定,提供教育和辅导,帮助个案解决实际问题。

3. 开展教育和辅导通过开展法律法规、道德伦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辅导,帮助个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4. 组织公益活动组织个案参加公益活动,如志愿服务、环保活动等,培养个案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5. 家庭支持与监督与个案家庭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个案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提供家庭支持,共同监督个案的矫正过程。

四、个案案例服务过程1. 初期阶段在初期阶段,重点是帮助个案适应社区环境,了解社区规定,建立信任关系。

通过与个案进行沟通,了解其犯罪原因和心理状态,为其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2. 发展阶段在发展阶段,重点是开展教育和辅导,提高个案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道德水平。

同时,组织个案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3. 巩固阶段在巩固阶段,重点是加强个案的家庭支持与监督,确保其遵守社区规定。

同时,针对个案在教育和公益活动中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4. 结束阶段在结束阶段,重点是评估个案的矫正效果,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个案分析

社区矫正个案分析

社区矫正个案分析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分析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1969年9月18日文化程度:小学婚姻状况:已婚家庭成员情况:妻子蒙春莲,夫妻双方均为农民,大儿子姚仁宝,在广东打工,小儿子姚愿来,还在上学家庭地址:龙胜县乐江乡西腰村犯罪及处罚情况:2015年4月9日姚建贤因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通道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二、背景资料1.家庭背景:姚建贤膝下二子共4人,大儿子已成家。

姚建贤现与其妻子儿子一起居住生活,家庭关系比较融洽。

2.生活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姚建贤家住农村,生活较为拮据,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为主2014年8月14日姚建贤因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依通道人民法院判处管制1年。

三、矫正对象问题研究与诊断(一)对象的性格:姚建贤的性格外向,易急躁急躁,鲁莽,行事草率,容易冲动。

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因此,与受他人雇佣,去砍伐红豆杉。

(二)对象的心理:姚建贤犯罪已受到法律制裁,回来接受社区矫正,自认低人一等的姚建贤所想所思羞于向亲朋故友交流。

甚四、风险评估姚建贤的犯罪性质,应属文化知识极其低下法律意识极其淡薄的犯罪行为。

现能够被判缓刑,说明姚建贤的悔罪态度较好,现已不至于危害社会,只要我们以平等的观念对待姚建贤,接纳他,尊重他的性格,以个别化,人性化的观念对其开展矫正工作。

相信经过一定时间,花上一定的功夫,齐抓共管,姚建贤是能够矫正好的。

五、矫正介入与方案(一)介入理念姚建贤文化低下,知识贫乏以及他本人的暴躁性格,行事鲁莽草率,这些因素对他的犯罪有着一定的催生作用。

因此,从信任他,接纳他,尊重他的价值和尊严,让他主动对我们敞开心扉,需要对其恶习劣根进行综合治理,有针对的对姚建贤进行个别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服务,做到因人施教。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社区矫正典型案例——东门街道陈某的个案分析日期:2009-6-24 14:48:57 人气:1495一、接案及建立专业矫正关系随着深圳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开,2007年7月19日,陈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被分到了东门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作为东门街道司法所第一批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受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

他们向陈某详细介绍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及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奖罚分细则等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方法。

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帮助下陈某填完一系列表格,并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了名。

矫正关系初步建立。

二、资料收集陈某在转入社区矫正前,一直都在东门派出所的管辖下,从派出所转送过来的材料以及之后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家访收集到陈某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个人资料1、个人基本资料陈某,男,已婚,195X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广东XX市人 2、主要犯罪事实及处罚陈某在任广东深圳市XX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获得巨款1200万人民币。

被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三十万人民币。

刑期执行期限自2003年11月28日至2013年6月13日止。

3、身体状况陈某中等偏胖的身材,体虚多病。

2007年1月12日经XX监狱医院鉴定,陈某患高血压、冠心病、脂肪肝、高血脂症、左眼失明等疾病并准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

4、服务对象的能力及特点陈某曾任广东深圳市XX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人称陈总,掌管拥有几千万资产的公司,口才很好,能力也较强。

(二)背景资料1、家庭情况陈某妻子现年55岁已退休,夫妻恩爱。

儿子在英国读书今年刚毕业,目前在英国工作。

有5个弟弟,兄弟感情不错,据悉陈某出事后,其弟曾为其多方奔走。

父母健在,父母对其十分疼爱和关心,经常电话联系。

2、社区环境案主住在一个比较好的小区里,据了解其房子是拆迁补偿而来。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缓刑犯刘某社区矫正个案案例一、基本情况张某 ,男,1957年12月23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已婚,系长白县马鹿沟镇梨树沟村村委会副书记,家住长白县马鹿沟镇梨树沟村。

2009年秋天,长白县马鹿沟镇梨树沟村村党支部书副记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该村2009年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亩数,套取国家给该村的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补偿资金。

于2010年11月4日,被判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矫正对象的社会背景资料张某出生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高中毕业后,张某被分配到某乡镇村委会工作,他为人实在、做事认真、脚踏实地,在工作方面发挥突出,经过多年的努力,被升为乡镇村村委会副书记职务。

张某为副书记以后,得意忘形,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

三、主要问题陈述张某被判刑后,能主动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并且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及教育培训,但是他的思想压力很大,意志消沉,主要表现在:犯罪前性格性格开朗,人际关系良好,亲戚、同事、朋友都非常关心他。

犯罪后情绪低落,自我形象低、唉声叹气、失望、内疚、自卑、不能容忍挫折。

1、工作初期工作理念: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在与刘某初次接触后,针对刘某思想负担过重,循循善诱,正确看待其罪行,对其平等对待,帮助其顺利度过矫正期,防止重新犯罪,发掘其自身优势,协助其重塑自信,重新融入社会。

不存歧视,让其消除对社区矫正工作防御、戒备心理。

分析与诊断:张某因犯罪由一名领导干部变为囚徒,社会地位起落大,反差明显,一时间不能适应。

其次他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一种负罪感,以一名罪犯角色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内心恐慌。

过程:张某第一次来所报到,是因为派出所告知他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他自己主动来到司法所,态度很好,一再表示要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教育,遵纪守法,好好接受改造。

对于工作人员的询问和告知的有关社区矫正事宜,唯唯诺诺,惟命是从,给人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工作人员意识到他内心的恐慌,以及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疑惑,没有将其作为一名犯罪分子对待,而是与其平等对话,以谈家常的形式了解其家庭情况、生活工作情况,让张某与工作人员的接触、谈话在自由轻松的气氛下进行,初步消除了张某是罪犯面受训斥、歧视的顾虑,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模式,消除其抵触情绪,心甘情愿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

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

社区矫正个案服务计划一、背景介绍我是社区矫正机构的一名社工,接到了一个名叫小明的矫正个案。

小明今年25岁,他因为抢劫罪被判刑三年,现在正在执行社区矫正。

在他的案件中,他因为家庭环境的不稳定、朋辈影响以及自身的缺乏自控能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交流,我发现小明有改变的愿望,但缺乏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适应能力。

因此,我制定了一份个案服务计划,帮助小明顺利完成社区矫正,重新融入社会。

二、个案评估1. 小明基本情况:小明来自一个单亲家庭,母亲一直在打工维持生计,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小明。

小明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庭,这让他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男性榜样的影响。

在学校中,小明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和排挤,导致他逐渐形成了自卑和攻击性的性格。

在青少年时期,小明结交了一群犯罪团伙的成员,受到他们的影响开始慢慢走上了犯罪道路。

2. 犯罪原因分析:通过和小明的访谈和观察,我认为小明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家庭环境的不稳定,母亲的单亲家庭让小明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安全感,导致他长期处于一种焦虑和不安的状态。

第二是同学和朋友的影响,小明在学校中缺乏朋友和支持者,只能和一群犯罪团伙的成员在一起,受到他们的影响开始尝试犯罪。

第三是自身的缺乏自我管理和适应能力,小明在面对挫折和困难时缺乏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只能通过犯罪来逃避现实。

3. 个案目标设定:在分析了小明的基本情况和犯罪原因后,我为小明制定了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是帮助小明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增强自信和自尊,减少攻击性和抑郁情绪。

第二是帮助小明建立自我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他的适应能力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第三是帮助小明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价值观念,建立积极的人生目标和追求。

三、个案服务计划1. 个案服务目标:通过个案服务,帮助小明减少犯罪行为,提升自我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新融入社会。

2. 个案服务内容:(1) 心理辅导:为小明提供个案心理辅导,帮助他了解自己的情绪和需求,认识自己的缺点和优点,建立自我认同感和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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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个案案例一、矫正关系建立2007年9月,案主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根据“属地审查”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者与案主在司法所签定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填写了相关表格,并对案主一一说明了日后接受社区矫正有关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奖励处分等注意事项。

案主表示同意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双方社矫关系基本建立。

二.案主基本资料(一)个人情况姓名:XX性别:男年龄:40岁左右文化程度:高中婚姻状况:已婚(二)家庭成员妻子:无职业母亲:无职业姐夫:做生意三、案主案件资料(一)犯罪事实案主于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于1993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判决情况罪名:盗窃罪原判刑期:无期徒刑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期变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7年社区矫正类别:假释社区矫正期限:自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三)收监期间表现案主于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004年、2005年被监狱评定为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四、社矫对象问题界定以及分析(一)通过家访了解掌握案主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2008年5月,南湖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工作者前往案主老家进行家访,实地掌握了案主的现时生活状态以及所在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环境。

资料掌握的方式包括与案主面对面的交流、与其家人的谈话,以及与案主所在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交流,对其生活环境的观察等等,在为期两天的探访行动中,从正面、侧面两方面初步掌握了案主的家庭系统与社区系统如下:1.家庭系统概述:案主现在居住于广东省四会市,家庭成员包括妻子、母亲,父亲于前几个月前已经逝世。

但其居住的房子并非属于案主所有,其产权属于他的姐夫,因为其姐夫外出工作,姐夫儿子也在外面读大学,而案主老家的房子也几近倒塌,因此姐夫同意案主与其妻子、母亲暂时前来居住,一来可以看守房子,二来也可以表达亲情之谊。

可知,该住所并非案主一家长期居住之地,需看日后案主一家与其姐夫一家的关系发展。

案主母亲虽然身体健康但也缺乏劳动能力,案主夫妇均无正当职业,案主更因为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难以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只能与妻子在家靠养猪维持生计。

案主与妻子结婚不久,妻子也早已知道案主社区服刑的身份,不过她并不介意,并十分支持丈夫改过自新,从新做人。

他们膝下暂无儿女,经济负担暂不严重,并是却是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

2.社区系统概述:案主现并不居住于罗湖区南湖街道,而是回到了母亲户籍所在地居住,一是因为村中老家房子几近倒塌,而姐夫为他们提供了房子居住的便利;二是因为案主担心在老家居住,会让村中邻居知悉自己的罪犯身份,从而招来有色眼光对待以及中伤言论。

在农村环境中,这将严重影响案主的正常生活。

由于案主特殊的自身情况,现居住地对其缺乏基本的监管,难以对案主形成配套的跟踪掌握。

3.访谈实录(第一次见面谈话内容)第一次见面访谈结束(时间:40分钟)(二)问题的确认与分析1.对案主的监管问题分析:由于案主犯事后,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住所已经被公司收回,而案主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做搬运工又不慎从甲板上摔落码头造成右脚踝粉碎性骨折。

案主也因此在深圳处于无住所、无职业、无收入、无亲人的“四无状态”,这对他来说是难以在深圳生存的,案主产生了回老家生活的念头,但这却与司法所的监管出现了冲突。

2.案主的户籍问题:分析:案主现在是深圳户籍,但其一直有回老家居住的念头,加上迫于生活压力,案主想把户籍回迁到四会市,由于案主的身份特殊,四会市当地派出所未能接受其户籍迁回申请,而这种状况造成案主在其长期居住地受到多方的限制。

3.案主的经济问题:分析:案主处于残疾状态,难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这在农村普遍需求体力劳动的环境下,案主将处于一个劣势,而案主与其妻子不久也将会有自己的孩子。

就预见性来说,孩子的出生将会给案主这个家庭带来更加沉重的经济负担,必将会需要更加大的经济支持。

案主目前的状态发展不利于将来家庭的稳定。

4.案主的自我标签化问题:分析:在我们家访过程中,案主开始时表现得极度不安,谈话过程中总会提到担心邻居的有色眼光以及看法,一旦知道自己身份则难以生存在这个社区环境,害怕别人非议,并表达出不希望自己的身份公开的愿望。

案主极少与邻居交往,封闭在自己的家庭圈内,该种状况的持续将影响他正常的生活。

五、初步预估个案跟进的可行性以及困难度本个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案主属于“人户分离”的,由于距离的限制,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当面与其接触的次数有限,而且深圳市与四会市有关社区矫正制度及法规建设不同步,更造成了一种沟通上的障碍,这对解决矫正对象案主的问题有一定的困难度。

但就其意愿来说,案主本人也迫切希望尽快解决目前的问题,这是个案跟进可行性的先决条件,并且通过不同部门和不同系统的协调沟通,该个案还是有解决的途径的。

六、矫正计划开展(一)个案目标1.解决对案主的监管冲突问题,既要保证南湖司法所社矫小组对案主的日常监管,也要保障案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摆脱无住所、无职业、无收入、无亲人的“四无状态”。

2.充分了解案主要求户籍回迁的动机,并分析相关的困难度以及户籍回迁所需要的条件,评估一旦把案主的户籍从深圳罗湖区南湖街道回迁之后,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并解决问题。

3.结合案主的实际情况,根据其身体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以相关方式减轻其经济负担,并给予相关建议。

4.通过个别谈话以及心理辅导的方式,以“去标签化”的理念帮助案主脱离自我标签化严重的问题,加强家庭影响,社区影响,走出自身的心理困境。

(二)介入理念1.心理动机反映普遍情况下,现实情况的反映是为案主提供当前状况的认识和评价,而案主的问题同时还涉及以前经历的影响,尤其是案主早年的经历,这对其日后行为的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正是因为案主在监狱度过了13个年头,以至于案主现在对社区系统怀有恐惧感,从而阻碍了自己社会交往的发展,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协助案主认识、理解自己的心理反映倾向,分析自己内心的反应方式,这就是心理动力反映。

2.“社会—自我”去标签化当案主由于某一原因而触犯了社会约定或者社会正常运作秩序,他就会被社会认定是一个特殊的人,一个不属于正常社会的人。

而案主自身也会对外界社会产生认知,外界社会强加给案主的标签化作用,导致案主的自我标签,这在案主的身上明显体现出来。

其回归社会后,案主的交往圈仅仅限于家庭系统之内,极少与外界系统接触,这对案主日后的生活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而所谓的去标签化,是相对于标签化而逆向提出的,目的在于打破案主的自我错误认知,减轻自我标签的影响。

(三)介入措施1.针对案主想搬回老家居住从而与司法所监管冲突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本着“人性化”的监管方式,既考虑到案主回老家居住后所带来的监管问题,包括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等,又要考虑到案主在深圳生活的实际。

决定为案主申请“人户分离”的监管方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准备了案主大量的申请材料,向区司法局说明了情况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查阅了相关的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为案主顺利搬回老家,并维持司法所监管这二者的平衡做了大量的有效工作。

2.而对于案主的户籍回迁问题,确实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牵涉到多方面的因素。

由于案主身份的特殊性,当地派出所不予受理其请求,案主多次奔波未果。

社会工作者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资料,社矫对象户籍回迁并不会受到影响,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请。

并向上级区司法局,市司法局作了请示均回复同意案主把户籍回迁。

现在主要问题在于当地派出所由于不了解案主情况,导致不愿接收。

针对这一情况,社区矫正小组决定亲自前往当地派出所与司法所了解情况,并寻求沟通解决的办法,于2008年5月14日,5月15日,就案主户籍回迁等相关问题与当地司法局、司法所、派出所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交换了双方的意见,并取得了当地相关部门的理解与合作支持,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3.案主身体残疾,缺乏高强度劳动能力,针对案主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了多种就业的渠道和方式建议,咨询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所需条件,评估其是否适合拿低保。

并为案主回乡养猪提供监管便利等等。

4.通过电话联系,思想汇报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案主的思想动态,并到其家中进行探访,关心案主的生活现状。

这让案主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工的热情和实在关怀,减轻了自己内心的自卑感,逐步建立起迎接新生活的自信心。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作为南湖司法所代表和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密切沟通,要求尊重案主的身份隐私,为其构建新和谐社区环境作出最大的资源配合,并降低了案主的自我标签严重化的趋势,去标签化作用明显。

七、中途评估(一)前期工作评估1.解决了关于案主的监管问题,以实施“人户分离”的监管方式,让案主回到老家,消除了案主“四无状态”的存在,而对其监管并没有因此而松懈,“人性化”的管理效果明显,案主从实处认识到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工对他的关心,并不是为了管他而管他,而是为了他能够真正的重新融入社会,这充分显示了社区矫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所起的作用。

2.推进了案主户籍回迁的进程,虽然目前,案主的户籍回迁还不能实现,但是南湖街道司法所已经和当地司法所、派出所达成了一致共识,在案主第一阶段解矫之后,双方可以再次商讨案主的户籍回迁一事,打破了僵局,让不可能回迁发展到了可能回迁的地步。

3.案主基本摆脱了自我标签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对社会交往恐惧的心理阴影,恢复到了正常的生活。

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他作出的努力,奔波以及人性关怀表示了衷心的肯定以及感激,深切的感受到我们带给他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情感支持,并表示自己在以后的矫正期间一定继续配合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努力重新适应社会,不辜负家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工以及社会对他的期望。

八、延续个案跟进目前案主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但我们的工作远远还未结束,而到了2008年12月,案主才结束他的第一个矫正期;之后,案主又需要进入第二个为期七年的矫正期。

这是一个漫长的阶段,但是我们把信心带给了案主,而案主也认识到我们作为社区矫正人员的用心良苦,双方的目标和意愿基本上上达到了同一水平线上,我们会继续跟进案主的个案,力求协助案主顺利完成矫正任务,同时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帮助矫正对象实现助人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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