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综合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浅谈水利服务业统计年报的填报说明及审核方法
6 . 水利单位 固定资产表 中 “ 汽 车”应放在 “ 其他”项里。
和工资情况”指标数据 :水利行政 、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中 “ 工资 、
津贴补贴、福利支出” ;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中 “ 职工薪酬总额 、其 中工资和福利费 。水资源科 负责水利单位取供水情况指标数据 的审
倍增长。这种现象一般不会被填报人注意 ,但是 当数据核对 , 发现总
数成倍增加时 ,应该想到这种可能 。
都 需要填 报基层 表。一般情况 ,基层表要填三张 ,即基本情况表 、财 务状 况表 ( 根据单位执行报表制度确定所填财务表种类 )、固定资产 表。如果本单位有取供水业务 ,则还需填报取供水表 。综合表 由各级 水 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多级法人单位 的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根据下属
部类合计 =负债部类合计 的审核关系 , 我们 必须在 “ 审核 管理 中 加入此条审核关系 。 1 1 . 根据水利单位 固定资产情况 中水 利资产 类型 的设定 ,填报 时
由于每年只填报一次 ,对于承担这项工作 的工作人员来说 ,它确 实不
是 一项很容易的工作 ,多数时间 ,大家需要 “ 年年捡一次 。总结这
济综 合核算的需要 ,从 2 0 0 8年开始 ,水利部开展了水利服务业统计
程序单位不一致 ,在汇总 的时候给汇总带来不便 。服务业报表制度 ,
在数据录入时 ,财务报表 、取供水表涉及金额 的部分单位为 “ 元 ”; 固定资产表 中的单位为 “ 万元 ”。 1 O . 在软件系统 中,水 利行政 单位财 务状 况表中缺少一条 “ 资产
水利单位基本情况表 中 “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 审核 :水利行政、事
农田水利报表解释说明
附件2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报送指标解释一、投入指标(表一)主要反映各级财政、群众及其它社会投入情况。
1、总投资是指中央、省、市、县、乡、群众、民营、其它投入之和,其中大江、大河、大湖、大库工程是指列入省级以上投资计划的重大防洪、除涝、跨流域调水、除险加固等工程。
2、中央投资包括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部、扶贫办等部委(办)安排的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
3、省、市、县、乡的投资指本级财政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
4、群众投资指群众投入的资金,包括村集体投资、群众集资及以资代劳资金,不包括投入工日折算资金。
群众投资属于民营性质的计入民营投资。
5、民营投资指以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由个人、社会团体、企业等投入的建设或维护资金。
6、其他指以上几种渠道以外投入的资金。
7、投入工日指群众直接以出工形式投入的工日,不包括以资代劳工日。
8、出动机械台班指动用机械的台班总数。
二、工程完成指标(表二)主要反映通过采取工程措施,9月1日至统计截止日期累计完成的各项工程建设情况。
1、工程量指完成的土方、石方、混凝土方量。
2、修复水毁工程指对洪涝灾害损坏的工程进行的修复。
3、新修防渗渠道指采用混凝土、砌石等材料衬砌达到防渗要求的渠道。
4、新修、加固堤防是指按照一定防洪标准进行新修或加固的堤防。
5、疏浚河道指通过疏浚达到一定防洪标准的中小河道。
6、清淤沟渠是通过清淤达到一定灌排标准的沟渠。
7、新修水库包括中、小型水库;加固水库包括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扩建工程。
8、建设村镇供水工程包括乡(镇)及村新建、扩建、改建及城镇水厂管网延伸的农村供水工程。
9、塘坝指拦截和贮存水量在500~100000立方米的蓄水设施。
以上指标均不包括大型水利基建工程等列入国家计划的工程项目指标。
三、工程效益指标(表三)主要体现投入后产生的各项效益情况。
1、新增灌溉面积指原来没有灌溉条件,通过新修渠道、开辟水源等工程措施达到设计灌溉保证率的农田面积。
水利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水利建设项目投资的含义及其构成
3. 固定资产投资及建设项目投资资产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能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能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 术、商誉等。 商誉等。 企业取得无形资产一般有三种途径,即从外部购入、接受联营单 企业取得无形资产一般有三种途径,即从外部购入、 位投资转入和企业内部自创(或自行开发) 位投资转入和企业内部自创(或自行开发)。 无形资产入账后,一般采用直线法,在规定期限内平均摊销。当 无形资产入账后,一般采用直线法,在规定期限内平均摊销。 没有规定期限时,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没有规定期限时,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一、水利建设项目投资的含义及其构成
3. 固定资产投资及建设项目投资资产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 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 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 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 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 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 形态, 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 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我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 在我国的会计制度中,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 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 器具和工具等。 一般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生产用固定资产、 器具和工具等。 一般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 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水环境A01.降水量指评价区内的年平均降水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水利部门和气象部门都进行降水量的统计。
气象局主要针对城市,水利部门统计口径较全。
降水量在计量单位上又包括毫米和亿立方米,亿立方米反映降水总量的概念,毫米反映平均降水的多少。
A02.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不包括过境水量。
水资源总量等于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之和减去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重复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1.地表水资源量指评价区内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当地天然河川径流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2.地下水资源量指评价区内降水和地表水对饱水岩土层的补给量。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2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部分,即天然河川径流量中的地下水排泄量和地下水补给量中来源于地表水的入渗补给量。
A03.人均水资源量人口数采用统计部门年平均人口。
A04.用水总量指分配给各类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之和,不包括海水直接利用量。
按用户特性分为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四大类。
取自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
A041.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
A042.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A043.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
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
A044.生态用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而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A05.废水排放总量为工业废水排放量与生活污水排放量之和。
取自环保部门环境统计年报。
A051.工业废水排放量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山西省2005年水利综合统计年报分析与说明
山西省2005年水利综合统计年报分析与说明山西省2005年水利综合统计年报分析与说明2006.04.25一年来,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水利服务“三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2005年水利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2005年全省各市均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责任任务(见附表1)。
全省解决各类人畜饮水困难人口85.93万人,完成计划任务的107.41%;新增达标节水灌溉面积37.37千公顷,完成了计划任务的112.11%。
当年改善灌溉面积156.77千公顷,完成了计划任务的117.58%。
当年实灌面积达996.32千公顷,完成计划任务的99.63%。
水保治理面积新增399.46千公顷,完成计划任务的109.95%。
有效灌溉面积新增5.19千公顷,全省总灌溉面积达到1283.46千公顷。
二、2005年全省主要水利工作完成情况1、农村饮水解困任务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正式启动。
年初,省政府把解决8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作为为全省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全省共投资2.86亿元,建成饮水解困工程1850处,解决了2199个自然村、85.93万人、10.47万头大畜的饮水困难和改水问题,全省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得到改善,受到各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针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的严峻形势,从年初起,全省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工作,摸清了我省1092万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人口分布情况,报送了《山西省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全面启动了我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期间解决全省1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新水源等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1)张峰水库是我省“十五”水利标志性工程,2004年11月17日奠基,年底实现大坝截流。
2005年,我们投资2亿元,完成了坝基开挖、基础处理、供水发电洞开挖等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了大坝主体20%土石方施工任务,完成了6个村庄、1036人移民搬迁任务和部分移民专项设施建设任务。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水资源总量一定区域内的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不包括过境水量。
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当地降水和地表水对饱水岩土层的补给量。
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指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部分,即在河川径流量中包括一部分地下水排泄量,地下水补给量中包括一部分来源于地表水的入渗量。
供水总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
地表水源供水量指地表水体工程的取水量,按蓄、引、提、调四种形式统计。
从水库、塘坝中引水或提水,均属蓄水工程供水量;从河道或湖泊中自流引水的,无论有闸或无闸,均属引水工程供水量;利用扬水站从河道或湖泊中直接取水的,属提水工程供水量;跨流域调指水资源一级区或独立流域之间的跨流域调配水量,不包括在蓄、引、提水量中。
地下水源供水量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谈水、深层承压水和微咸水分别统计。
城市地下水源供水量包括自来水厂的开采量和工矿企业自备井的开采量。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集雨工程、海水淡化等水源工程的供水量。
用水总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
按用户特性分为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用水四大类。
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林牧渔业用水。
林牧渔业用水指林果地灌溉、草地灌溉和鱼塘补水。
工业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
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服务业、商饮业、货运邮电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畜用水在内。
生态用水仅包括河湖人工补水和城市环境用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
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基层水利统计年报填报方法与注意事项
4 ) 计 算 灌 溉 用 水 量 正 常 应 以实 际 灌 溉 水 量 为 准, 目前 , 由于 垦 区 还 未 达 到 实 测 的标 准 , 一 般 根 据
1 . 5万 m / h m 、水 库 灌 溉 1 . 0 5 万 ~
2 ) 机 电井 =机 电灌 溉面 积 表二 中水 田和水 浇 地 灌溉方式估算灌溉定额为 : ①水 田: 引水灌溉 1 . 2 万 有效灌 溉 面积 达 到之 和 。 3 ) 喷 灌 =喷灌 面 积表有 效 面积 。 3 . 3 排灌 机 械保 有量 总表 灌溉 设 备保 有量 。
河 提水 灌 溉面 积表 、 水 库 塘 坝 蓄水 灌 溉 面 积 表 、 机 电
3 水利统计 年报表填报方法与注意事项
. 1 灌 溉面 积表 井提水灌溉面积表 、 喷滴灌 溉面积表 、 机 电排灌表 、 3 1 ) 水库 塘坝 面积 +喷 灌 中水库 塘 坝 面 积 =建 成 排灌 机 械保 有 量表 、 排 灌 站 机械 保 有 量 表 、 机 电井 基 有 效 和 实 灌 本 情况 表 , 易涝 区域供 水 情 况表 , 水 利 工 程 年 供 水 量 水 库 +未 建 成 水 库 +塘 坝 中 的 设 计 、 表, 本 年水 利 资金 总投 入 及 完成 工 程 量 表 , 堤 防 工 程 面积 。
( T o t a l N o . 4 3 )
文 章编 号 : 1 0 0 7— 7 5 9 6 ( 2 0 1 5 ) 0 3— 0 1 9 1— 0 2
基 层 水 利统 计 年 报 填 报 方 法 与注 意 事 项
周 竟平
( 黑龙江省 庆丰农场 农场 水务 局, 黑龙江 虎林 1 5 8 4 2 1 )
精品文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统计指标解释
统计的本质就是大量观察事物的随机性, 从中发现统计规律。
有一句话:「卫青不败由天幸,李广无功 缘数奇」,就是说历代有人成功也有人失败, 只因为大家都活在统计里,面对的是一连串 的随机过程。
因为随机,所以统计并不追求完全的精确, 而是寻求一个合理的精确范围,这种统计才 有科学性,并符合人性要求。
比如综合统计中各市县的节水灌溉覆盖率和投 资统计中项目的投资完成率。从个体来看是确定的, 在从总体来开,各个分散的个体表现出随机性,可 能数字各不相同。我们只能通过统计汇总分析来了 解它们的集中趋势和离散或变异程度,描述统计对 象的总体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反映出来的数量特征, 如规模、构成、关联性和动态趋势等。
面情况
以2005综合年报为例
问题之四 :统计方法单一,数据采集效率低
主要表现: • 调查方法单一,仍以传统的报表制度为主; • 报表设计不规范,调查事项与汇总指标设置混乱; • 基层单位定义不明确,统计调查对象不清楚; • 统计信息分类标准化、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化等工作滞后; • 数据采集和传递手段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 (包括劳动人事、财务会计等机构)的统计工作, 共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 计调查任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 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二)制订本部门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 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指导本部门及 其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工作,加强统 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涉水事务管理制度
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保护 防洪抗旱管理 节水型社会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 河道管理,等
水利体制改革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水利改革,等
水利主要指标释义
附件:
水利主要指标释义
防洪标准:以国务院批复的流域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城市防洪标准为依据;流域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未明确防洪标准的城市,按《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
降雨滞蓄率:规划区域内江河湖库能够有效滞蓄雨洪的调蓄容积与多年平均降水总量的比值,调蓄容积和降水量采用相同单位。
水域面积率:规划区域内的河湖、湿地、塘洼等面积与规划区总面积的比值。
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规划区域内水质监测断面达标个数与总个数的比值,监测断面应包括规划区域河湖进出口及主要取用水、排水、敏感水域控制断面。
雨水资源利用率:雨水资源利用量与多年平均降水总量的比值,雨水资源利用量为经过人工收集处理措施后用于生
产、生活、生态的雨水量。
再生水利用率:再生水利用量与污水处理总量的比值,再生水利用量为用于生产、生活、生态的再生水量。
防洪堤达标率:防洪堤防达标长度与现有及规划防洪堤防总长度的比值。
排涝达标率:规划区内排涝达标面积与规划区面积的比值。
河湖水系生态防护比例:生态堤岸长度与堤岸总长度的比值。
地下水埋深:地下水潜水面至地表的距离。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率:规划治理区至规划期末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与现状水土流失面积的比值。
水利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四、水利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第一部分:水利综合统计一、水利概况调查表行政区划(行政辖区):指基层填表单位(即综合统计年报的最小统计单元)所在的行政区划位置。
方格内填行政区划代码,下划线空白处填所在省、地、县级行政区划的标准汉字地名。
以国家民政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区划名称和编码标准为准。
所属流域区划:参见所属流域划分表。
土地面积:指某一个国家、某一个地区或单位所辖范围内的全部陆地和水域面积。
包括耕地、荒山、荒地、林地、草原、道路、建筑物占地等陆地面积和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面积,以及湿地、苇地、滩涂总称为湿地的面积。
从使用上分包括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面积,包括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三大类。
如我国的土地面积是960万平方公里,江苏省的土地面积是10万平方公里(1993年)。
各行政区域如当年没有行政区域归属变化,这个数字是不变的。
耕地:指能够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
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和当年的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
不包括专业性桑园、茶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草原地等,南方小于一米,北方小于两米宽的渠、路、田埂,以及25度以上种植农作物的坡地统计在内。
牧草地面积: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
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蓄牧业的土地。
天然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䟽林、灌木面积。
改良草地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肥、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
人工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草的灌林地。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成,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
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快报统计表
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快报统计表四川省省(区、市)巴中市地(州、盟、市)填报单位:恩阳区县级水利(水务)局行政区划代码511903所属流域:长江流域(不含太湖流域)流域2020指标名称单位甲乙一、水利工程建设(截止报告期)--1.已建成水库座数座2.已建成水库总库容万立方米3.新增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座数座4.水库除险加固恢复或新增库容万立方米5.已建成水闸座数座6.新增水闸除险加固达标座数座7.已建成泵站处数处8.新增泵站更新改造完成处数处二、水利工程供水(截止报告期)--1.水利工程实际年供水量万立方米2.新增水利工程设计年供水量万立方米三、农村供水保障(截止报告期)--1.已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数量处2.年末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人口万人3.年末农村自来水人口万人四、农业灌溉发展(截止报告期)--1.总灌溉面积千公顷其中:耕地灌溉面积千公顷其中:新增耕地灌溉面积千公顷五、防洪除涝治理(截止报告期)--指标快报统计表表号:年综100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审批文号:国统制[2021]? 号有效期至:2024年?月年代码上年数本年数增减变化(%)丙123--------A001146.00146.000.00A0024420.064431.060.25A00326.000.00A00411.000.00A0050.00A0060.00A00798.0098.000.00A0080.00--------A0097920.007890.00-0.38A0100.00--------A011468.00470.000.43A01241.8445.308.27A01445.2345.300.15--------A01515.6316.63 6.40A01615.5115.520.06A0170.010.010.00--------1.新建成达标堤防长度公里其中:新建成一、二级堤防达标长度公里2.新增除涝面积千公顷六、水土流失治理(截止报告期)--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千公顷2.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千公顷七、农村水电发展(截止报告期)--1.农村水电站年发电量万千瓦时2.农村水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3.本年新投产情况--水电站处数总计处发电设备台数总计台发电设备容量总计千瓦4.本年改扩建完成情况--完成技改电站处数处完成技改电站净增容量千瓦5.本年在建规模情况--水电站处数总计处其中:本年新开工水电站处数处水电站容量总计千瓦本年新开工水电站容量千瓦单位负责人:周峰民统计负责人:岳利军填表人:填表说明:1、本表由水利统计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建管、农水、水资源、水保、水电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水利综合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水利综合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一水利概况指标各市县级填报单位必须分流域填报水利综合年报标准表,反映地理、气候、环境、水利及其它社会经济属性特征的概况指标必须如实填全,以利便分类汇总和统计分析。
1、“主要地形”主要是指调查单位所在区域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可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区。
平原包括平川、平坝、湖区和牧区的草原等;丘陵包括半山区、近山区和浅丘区等;山区包括牧区草山。
2、“地区类型”中的“边疆地区”指边疆省份的边缘地区,“贫困地区”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贫困线标准所确定贫困县区。
属于省定贫困县的应在填表时注明。
凡根据统计局城市和农村住户调查结果,80%的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少于1000元的区域属于贫困区域。
3、“水资源紧缺地区”:凡人均年水新鲜资源量(即符合水质要求的淡水资源)少于3000立方米的地区均属于水资源紧缺地区。
具体标准如下:4、“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凡20%以上的部分行政区域面积位于如下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内的市县。
北京:水定河泛区、小治河分洪区;天津:永定河泛区、大清河东淀、贾口洼、文安洼;河北:永定河泛区、大清河东淀、滏阳河大陆泽与宁晋泽、大清河白洋淀、贾口洼、文安洼、永定河小清河分洪区;江苏:骆马湖黄墩湖蓄滞洪区;安徽:长江华阳河分洪区、淮河蒙洼、淮河城西湖、鄱阳湖分蓄洪区;山东:黄河东平湖分洪区、北展宽区、南展宽区、卫运河恩县洼;河南:黄河大功分洪区、北金堤滞洪区;湖北:长江杜家台分洪区、洪湖分洪区、荆江地区、武汉附近;湖南:长江洞庭湖分洪区。
6、“全国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凡属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覆盖的区域,均作为全国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
《全国水保“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按照我国水土流失现状及其危害,将我国水土流失划分为八个类型区,分别确定重点治理工程如下:1)内陆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河流川谷地带,生态绿洲保护;2)珠江及西南诸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花岗岩崩岗地区;3)长江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长江上中游西南石质山区;4)黄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5)海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北方土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和风沙区;6)松辽河及东北诸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三江平原边缘地带和呼仑贝尔盟草原;7)淮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北方土石山区;8)太湖及东南诸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南方红土壤丘陵区;上述区域按水土流失类型和治理措施类型可分为:长江珠江上中游等水资源丰沛地区、黄河上中游多沙粗沙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及风沙草原区、南方丘陵红土区、东北黑土漫岗区、西南石漠化区和大别山、沂蒙山水土流失区。
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水利部
附件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8年6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水文测站基本情况(基础1表) (6)(二)水文测站情况(综合1表) (8)(三)流域(片)水文测站分布情况(综合2表) (11)(四)报送水文信息测站情况(综合3表) (12)(五)水文观测项目类别情况(综合4表) (13)(六)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情况(综合5表) (14)(七)水质检测设施设备情况(综合6表) (15)(八)通用设备情况(综合7表) (17)(九)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情况(综合8表) (18)(十)房屋和固定资产情况(综合9表) (19)(十一)水文机构人员情况(综合10表) (20)(十二)技术咨询及综合经营情况(综合11表) (22)(十三)水文经费情况(综合12表) (23)四、主要指标解释 (25)一、总说明(一)为全面、系统反映我国水文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水文行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指导水文现代化建设、开展水文行业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国水文统计年报报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内容:本报表为年度报表制度,设置1张基层单位报表、12张综合报表,内容涵盖水文站网、水文设施设备、机构人员以及经费投入等情况。
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第一部分水利建设投资统计、项目类型:指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目标所进行的分类。
具体分类的标准见《水利项目类型分类》。
、计划总投资:指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
没有总体设计,分别按年内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
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
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有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无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可填列上报的计划总投资数;()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注意:如果项目概算调整,经原审批单位重新批准的可调整计划总投资,未经批准的不应调整计划总投资。
、移民征地费:指由于水库淹没、工程建设占地等原因需要通过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核定的各项费用。
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以及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自开工累计完成投资: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
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
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
、本年计划投资:指经有权机关、单位批准或同意安排的当年计划投资额。
、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月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实际完成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
第二次水利普查
(三)普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共有3张普查表,目录见表9-3,各普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附后。
表9-3 普查表目录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2011年表号:P801表制表机关: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制[201 ] 号有效期至:201 年月日注:本表中所有选择均为单项选择。
□□□□油量、开泵时数)(万法、堰槽法等)kW mL m/ L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月日(填表单位公章)复核人:联系电话:日期:201 年月日审查人:日期:201 年月日P801表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填表说明1、普查对象及范围1)、机电井是指以电动机、柴油机等动力机械带动水泵抽取地下水的水井,分为以下两类:①灌溉农田(含水田、水浇地和菜田)、林果地、草场以及为鱼塘补水的灌溉机电井;②向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的供水机电井,如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水源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井、单位自备井及居民家用水井等。
2)、规模以上机电井包括井口井管内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灌溉机电井、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20m3的供水机电井。
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20m3的供水机电井一般多为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水源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井以及单位自备井。
供水机电井的日取水规模一般可根据取水许可证、设计文件等确定;如无上述资料,可根据近5年(2006~2010年)的实际最大日取水量确定。
3)、凡未报废的规模以上机电井,无论其是否为规模以上(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0.5万m3)地下水水源地的机电井,均需逐井填表,即一井一普查表。
4)、本次普查规定:①傍河取水井、有供水任务的自流井在普查之列;②排水井(如矿区疏排水井、工程降水井等)、专用回灌井、专用观测井、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水井、地下水截潜流工程(包括坎儿井、截流坝等)、非凿井形式的泉水利用工程不在普查之列;③辐射井的井数以其集水井的井数统计。
《水利经营及收费情况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水利经营及收费情况报表》填报说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水利经营及收费情况报表》,全面地反映水利系统的生产经营状况、公益性服务的成果以及水价、收费等情况。
一、填报要求1、本套报表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流域机构为单位汇总上报水利部,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的报表须经所在省汇总。
2、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编报本套报表。
3、各单位在填列本报表时,要做到内容真实、项目完整,数据准确、补充资料齐全,表内及表际勾稽关系核对无误。
报表封面应做到印章齐全。
全套报表及报表说明必须一律使用A3纸打印。
4、上报的汇总表,填报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万元以下不保留小数。
实物指标可按表中具体要求填写。
5、本报表上报时,要求附有文字分析报告(报表分析提纲见附件3),表中未列的有关情况可附补充资料。
6、本报表上报水利部截止日为次年度3月31日,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
7、水利部每年召开一次报表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报表填报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报表填报工作。
二、水利单位分类说明1、水利单位:指水利系统中开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公益性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
2、水管单位:指水利系统各工程(水库、灌区、闸坝、机电排灌站等)管理单位,按隶属关系,由主管的工程管理单位填报。
如:水库管理单位,指主管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其所属的灌区、电站、排灌站均填入此栏。
3、电力单位:指水利系统中由水利部门管理的电力单位。
包括独立的水电、火电、风电及供电企业。
4、水产单位:指水利系统中独立核算的渔业管理单位及所属场、站。
5、供水单位:指水利系统中独立核算的自来水供应单位。
6、乡镇水管站:指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乡镇水利站。
不包括归乡镇管理的水管站。
7、其他单位:指表中所列十类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
水利工程清查表及填表说明
清查表及填表说明表3-1 清查表目录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水库工程清查表2011年表号:Q 2 0 1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有效期至:2 0 1 2 年 8 月普查员:联系电话:日期:2011年月日普查指导员:日期:2011年月日2Q201表水库工程清查表填表说明1、填表说明(1)当水库有发电任务时,应同时填写水电站工程清查表。
(2)当水库的主要挡水建筑物为挡水闸时,应同时填写水闸工程清查表。
(3)表中指标填写所依据的“设计文件”是指上级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调度运行文件、复核报告、改扩建报告、补充设计报告、原设计报告等,要求按照最新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
“其他资料”是指未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及运行手册、图表等。
(4)当水利工程修建在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河流上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以下的湖泊上时,水利工程“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所汇入的流域面积≥50km2或常年水面面积≥1km2的最小一级河流或湖泊的名称及编码。
(5)表中所有编码及行政区划代码均由普查机构统一填写。
(6)清查表由普查员填表并签字,普查指导员审核并签字,普查对象的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并协助普查员填写清查表。
2、指标解释【1.清查所在行政区名称】填写清查对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名称。
【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
【3.水库名称及编码】填写水库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的现用名称,如:“××水库”,如果工程现用名称是“××水利枢纽”,则在表中填写“××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并填写本次普查水库工程的统一编码。
【4.所在河流(湖泊)名称及编码】填写水库工程坝址(或闸址)所在的河流(或湖泊)名称及本次普查对河流(或湖泊)的统一编码。
水利服务业统计制度
水利服务业统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2年5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5)(一)水利单位基本情况(年服01表) (5)(二)水利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年服02表) (7)(三)水利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年服03表) (8)(四)水利企业单位财务状况(年服04表) (9)(五)水利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年服05表) (10)(六)水利单位取供水情况(年服06表) (11)(七)水利单位固定资产情况(年服07表) (13)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 (14)一、总说明(一)为全面反映水利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水利活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满足国家服务业统计以及国民经济核算和水资源环境经济综合核算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属于全数调查,凡乡镇及以上从事水利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社团等法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及时、准确、全面报送有关报表。
为水利工程建设而专门成立的项目法人单位也应包括在内。
具有多级法人单位的企业集团或大型联合企业,应组织内部从事水利活动的法人单位分别填报,集团总部只填写总部有关数据。
(三)本报表制度由水利部制定,采取“统一布置、逐级实施、分专业审核、数据共享”的工作模式。
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内部分工协调,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具体承担报表下发、汇总上报等任务,人事、财务、计划、水资源、水保等管理部门协助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审核把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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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综合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一水利概况指标各市县级填报单位必须分流域填报水利综合年报标准表,反映地理、气候、环境、水利及其它社会经济属性特征的概况指标必须如实填全,以利便分类汇总和统计分析。
1、“主要地形”主要是指调查单位所在区域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可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区。
平原包括平川、平坝、湖区和牧区的草原等;丘陵包括半山区、近山区和浅丘区等;山区包括牧区草山。
2、“地区类型”中的“边疆地区”指边疆省份的边缘地区,“贫困地区”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贫困线标准所确定贫困县区。
属于省定贫困县的应在填表时注明。
凡根据统计局城市和农村住户调查结果,80%的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少于1000元的区域属于贫困区域。
3、“水资源紧缺地区”:凡人均年水新鲜资源量(即符合水质要求的淡水资源)少于3000立方米的地区均属于水资源紧缺地区。
具体标准如下:4、“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凡20%以上的部分行政区域面积位于如下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内的市县。
北京:水定河泛区、小治河分洪区;天津:永定河泛区、大清河东淀、贾口洼、文安洼;河北:永定河泛区、大清河东淀、滏阳河大陆泽与宁晋泽、大清河白洋淀、贾口洼、文安洼、永定河小清河分洪区;江苏:骆马湖黄墩湖蓄滞洪区;安徽:长江华阳河分洪区、淮河蒙洼、淮河城西湖、鄱阳湖分蓄洪区;山东:黄河东平湖分洪区、北展宽区、南展宽区、卫运河恩县洼;河南:黄河大功分洪区、北金堤滞洪区;湖北:长江杜家台分洪区、洪湖分洪区、荆江地区、武汉附近;湖南:长江洞庭湖分洪区。
6、“全国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凡属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覆盖的区域,均作为全国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
《全国水保“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按照我国水土流失现状及其危害,将我国水土流失划分为八个类型区,分别确定重点治理工程如下:1)内陆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河流川谷地带,生态绿洲保护;2)珠江及西南诸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花岗岩崩岗地区;3)长江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长江上中游西南石质山区;4)黄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5)海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北方土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和风沙区;6)松辽河及东北诸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三江平原边缘地带和呼仑贝尔盟草原;7)淮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北方土石山区;8)太湖及东南诸河流域水保重点治理工程:主要是南方红土壤丘陵区;上述区域按水土流失类型和治理措施类型可分为:长江珠江上中游等水资源丰沛地区、黄河上中游多沙粗沙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及风沙草原区、南方丘陵红土区、东北黑土漫岗区、西南石漠化区和大别山、沂蒙山水土流失区。
7、农村电气化县和节水增产示范县不管是已经建成的或正在实施的,只要是国家确定的,均作为农村电气化县或节水增产示范县填报有关指标。
比如农村电气化县,不管是第一、第二、第三批,还是新确定的,不管是初级电气化、基本电气化,还是小康电气化均作为农村电气化县。
二水利灌溉指标1、总灌溉面积:农、林、牧灌溉面积构成了总灌溉面积指标体系。
总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农田)+林地灌溉面积+果园灌溉面积+牧草灌溉面积+其他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农田):是指灌溉工程或设备已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土地比较平整,在一般年景可以进行正常灌溉的有效灌溉面积。
2、有效实灌面积:指利用灌溉工程和设施,在有效灌溉面积中当年实际已进行正常(灌水一次以上)灌溉的耕地面积。
在同一亩耕地上,报告期内无论灌水几次,都应按一亩计算,而不应按灌溉亩次计算。
凡是肩挑、人抬、马拉旱点种的面积,一律不算实灌面积。
3、旱涝保收面积:是指有效灌溉面积中,遇旱能灌,遇涝能排的面积,灌溉设施的抗旱能力,按各地不同情况,应达到三十天到五十天,适宜发展双季稻的地方,应达到五十到七十天,除涝达到五年一遇以上标准,防洪一般达到二十年一遇标准的有效灌溉面积。
有效实灌面积≤有效灌溉面积4、机电灌溉面积:是指在有效灌溉面积中,利用机、电动力机械,以江河、湖泊、水库、塘坝、水井、渠道等为水源进行灌溉的耕地面积。
只要有固定的机械灌溉的设施,能够进行正常灌溉,不论当年是否进行灌溉,都应统计为机电有效灌溉面积。
(含灌排结合面积)机电灌溉面积=电力灌溉面积+机械灌溉面积电力灌溉面积=井电灌+站电灌+机电灌+喷滴电灌机械灌溉面积=井机灌+电机灌+机灌+喷滴机灌机电灌溉面积=机电井灌面积+固定站灌面积+流动机灌面积+喷滴灌灌溉面积(1)机电井灌溉面积:是指在有效灌溉面积中,使用已配套机电井进行灌溉的耕地面积.不论是纯井灌,还是井、渠双灌的面积,均应统计在内。
在分别统计机配井灌溉面积和电配井灌溉面积时,如遇机、电交叉灌溉或机、电双配井进行灌溉,应以机或电那种为主就统计到那里去。
在统计机电井灌溉面积时,要按实际可进行正常灌溉的井灌面积计算,而不能按设计定额(或估算的定额)乘机、电井眼数进行推算。
机电井灌溉面积=机电井电灌+机电井机灌(2)固定站灌溉面积:是指以江、河、湖、库等地面水为水源。
由固定排灌站提水进行灌溉的耕地面积,灌排结合面积,单灌面积之和。
固定站灌溉面积=固定站电灌+固定站机灌(3)流动机灌溉面积:指使用流动机(包括南方的流动排灌船)进行灌溉,且效益比较正常和稳定可靠的耕地面积。
流动机灌溉面积=流动机电灌+流动机机灌5、节水灌溉面积:指利用渠道防渗、管灌、喷滴灌等工程节水措施所灌溉的农田、果园、林地、牧草等的面积,不包括农作物种植方式、种植品种改变等非工程节水措施的灌溉面积。
其中,实际喷灌面积是指有水源保证,使用各种型式的喷灌机具,设备配套齐全,当年已进行正常喷灌的面积。
不包括用简易方法临时抗旱的面积。
实际滴灌面积:是市使用滴灌机具当年实际进行的滴灌面积,不包括“土滴灌”面积。
喷滴灌溉面积=喷滴电灌面积+喷滴机灌面积6、机电排灌面积是指由固定站、流动机、机电井、喷灌机械等所有机、电动力设备进行排水、灌溉的耕地面积。
包括单纯排水、单纯灌溉、灌排结合的面积在内。
排灌结合的面积只计算其中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机电排灌面积=机电灌溉面积+纯排面积纯排面积:指利用固定站、流动机、机电井等机电排灌设备仅进行排除洪、涝水患的耕地面积。
排灌结合的耕地面积已包括在机电灌溉面积中,纯排面积中不再包括。
三、除涝1、易涝面积:是指抗涝能力标准低的低洼涝耕地面积。
2003年年报开始只统计“十五”现状数,即2001年初的时点数,包括未治理的易涝耕地面积和排涝设施严重老化毁损的易涝面积。
2、除涝面积:指由于兴修治涝工程或安装排涝机械等水利设施(或进行改种),使易涝耕地免除淹涝,除涝标准达到三年一遇以上者。
易涝面积虽经过治理,但标准尚未达到三年一遇标准的,不做为除涝面积统计。
易涝面积≥除涝面积易涝面积=除涝面积+现有易涝面积(即尚未治理面积+虽经过治理,标准尚未达到三年一遇的标准)除涝面积=三年至五年治理面积+五年至十年治理面积+十年以上治理面积除涝面积=上年除涝面积(上年基数)+本年新增除涝面积—本年减少除涝面积3、‘十五’易涝耕地(现状)面积(现状数)≥‘十五’计划除涝面积(目标数)≥‘十五’累积除涝面积(完成数)四、治碱1、盐碱耕地面积:是指土壤中含有盐碱,影响农作物生长,成苗率(促苗率)不足70%的耕地面积。
2003年年报开始只统计“十五”现状数,即2001年初的时点数,包括未改良的老盐碱耕地以及未改良的次生盐碱耕地和盐碱耕地改良后又盐碱化的面积之和。
盐碱耕地面积≥盐碱耕地改良面积2、盐碱耕地改良面积:是指在老盐碱地、次生盐碱地上进行水利、农业、土壤改良等措施,在正常年景使作物成苗率(促苗率)达到70%以上的盐碱耕地面积。
在同一块土地上,除涝、治碱并举,应分别统计除涝面积和盐碱耕地改良面积。
3、本年新增改良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当年(日历年度),对尚未经过治理的盐碱耕地,采取水利、农业、化学等改碱措施,使其脱盐(碱),达到盐碱地改良标准的面积。
不包括在已改良过(已被统计除涝面积)的面积上,采取治碱措施,而被改善、提高的面积。
4、本年减少改良面积:是指已被改良的盐碱地面积中由于建设占地、退耕养殖、工程老化失修或不合理的人为措施重又退化积盐,沦为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的盐碱耕地的面积。
盐碱耕地改良面积=上年盐碱耕地改良面积(上年基数)+本年新增改良面积—本年减少改良面积5、‘十五’盐碱地面积(现状数)≥‘十五’计划改良面积(目标数)≥‘十五’累积改良面积(完成数)五、水土保持1、水土流失面积:是指自然因素(如风蚀、水蚀、冻融蚀等)和人为因素(过度砍伐、放牧、开垦等),使山丘地区地表土壤及母质受到各种破坏和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
2003年年报开始只统计“十五”现状数,即2001年初的时点数,包括未治理的历史性的水土流失面积以及新发展的水土流失面积之和。
新发展的水土流失面积包括经过治理后又重新恶化的面积。
2、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又称水土保持面积):是指在山丘地区水土流失面积上,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各种治理措施如:水平梯田、淤地坝、谷坊、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育草(指有早林、种草补植任务的)等,以及按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所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总和。
3、小流域治理面积:是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流域内的自然条件,按照土壤侵蚀的类型特点和农业区划方向,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副各业用地,布置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林草措施与工程措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综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凡列入县级以上治理规划,并进行重点治理的,流域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的小流域治理面积均进行统计。
4、本年新增治理面积(也称本年新增水土保持面积):是指在山、丘水土流失区,由于采取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或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报告期年度,新增加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注意:不包括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以往年度已经统计,而在本年度内又增建或更新改造水保措施,而得到提高改善的面积。
5、本年减少的治理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由于各种原因,如基建占地、人为破坏、自然灾害、各类生产活动、工程老化失修等,使原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重又产生水土流失的那部分面积。
6、指标关系: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上年累计达到治理面积+本年新增治理面积—本年减少治理面积7、‘十五’水土流失面积(现状数)≥‘十五’计划治理面积(目标数)≥‘十五’累积完成综合治理面积(完成数)六、解决人饮困难1、需解决人数(牲畜):人畜饮水需要解决的数量,是指因当地水源缺乏,常年需要到远距离的地点取水,或因水质不好(如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以及血吸虫病区),需要改善饮水条件的人畜数量。
缺水牲畜的统计,是指骡、马、牛、骆驼、羊和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