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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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青岛市城阳区民政局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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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2月21日由李克 强总理以国务院649号令形式公布,5月1日施行。
解读:
1、意义:(1)维持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2)以法治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3)明确了社会救助 的内容;(4)为《社会救助法》的科学制定积累更多经验。 2、背景:《社会救助法》是民政部门的夙愿,但确实面临着 需要更多部门认识上统一、实践经验提炼、制度持续创新,尚 无法完全定型等问题。同法律相比,行政法规的灵活性更强一 些,为下一步推进改革、获取经验、创新发展提供了空间。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 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解读:
(1)差额、按月发放低保金是低保制度的重要特征; (2)为分类施保以及相关保障政策的发展预留空间。
要点:分类施保要区别于针对特定人群的福利性补贴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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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协调机制、纳入预算和专项管理。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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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 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
解读:
(1)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职 责;
(2)不只是原来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还包括其他家庭经济 状况核对系统以及其他与社会救助有关的信息系统,比如山东 一些县区建立的社会救助资源分布系统等。
要点:信息系统开放性、集约性和共享性。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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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社会救助政策的解读与应用

社会救助政策的解读与应用

社会救助政策的解读与应用社会救助政策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社会不平等现象。

本文将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探讨如何正确应用这些政策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一、社会救助政策的类型社会救助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救助、医疗救助、养老救助、教育救助等多个方面。

财政救助是通过发放经济补助、临时救助金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改善吃、穿、住等方面的困难。

医疗救助则通过提供医疗费用补贴或免费医疗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体解决疾病治疗的问题。

养老救助则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提供养老金、养老院等方式。

教育救助的目标是帮助贫困家庭的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包括提供奖学金、补助学费、提供免费午餐等方式。

二、社会救助政策的解读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基于对贫困群体的认定和评估。

政府在制定社会救助政策时,根据贫困线标准和贫困户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对贫困人口进行识别,并对其提供相应的救助。

贫困线标准是一个衡量贫困与非贫困的关键指标,通常根据人均收入或生活水平来确定。

政府应该通过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能够准确、合理地覆盖到有实际贫困需求的人群。

在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公平和效率是两个核心原则。

公平意味着社会救助政策应该根据个人的实际需求来提供帮助,而不是简单地根据身份或关系。

效率则是指政府在提供救助时应该注重成本效益,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避免救助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三、社会救助政策的应用正确应用社会救助政策是推动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建议:1. 加强信息公开与宣传: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政策的相关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得知自己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同时,针对弱势群体,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救助政策的认识。

2. 完善评估机制: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这需要政府投入足够的人力和财力,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评估,并补充建立和更新贫困户数据库。

3. 优化救助方式:政府应该根据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灵活选择合适的救助方式。

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

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

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社会救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特定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扶助。

各国政府在制定社会救助政策时,通常会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社会需求和群体特点等因素。

本文将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进行解读,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社会救助政策的组成社会救助政策包括经济援助、医疗救助、教育援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困难群体渡过困难时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1. 经济援助经济援助是社会救助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发放社会救助金、低保金等物质援助,可以提供固定收入来源,缓解困难群体的经济压力。

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使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3. 教育援助教育援助是社会救助政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提供助学金、减免学费等帮助,社会救助政策可以帮助困难群体获取教育机会,从而改善他们的未来发展。

4. 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是社会救助政策的关键内容之一。

通过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机制,可以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居住条件。

二、社会救助政策的解读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多方面的因素,要理解和解读这些政策,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政策背景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通常与国家经济状况、社会变革和人民生活水平等密切相关。

政府出台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基本生活,解决社会上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2. 政策目标社会救助政策的目标是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活状况,重点是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

政策制定者通常会设定具体的指标和目标,以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

3. 政策范围社会救助政策往往是针对特定的困难群体,例如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孤儿、失业人员等。

了解政策的受益人群体、资格条件以及资助方式,对于正确认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

4. 政策保障社会救助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有相关的保障措施。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亮点解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亮点解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亮点解读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

为什么要出台这一《办法》?《办法》明确了哪些救助制度?解决群众哪些困难?如何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获得救助?《办法》明确了哪些措施保障社会救助有效实施?社会力量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就这些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和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编者――依法行政,构建完整严密的安全网“《办法》颁布施行,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事业虽然发展很快,但还存在保障不完善、体系不完整、制度“碎片化”等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解决,逐步建立和完善救助机制,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救助网。

此《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分别设专章予以规范,形成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相互衔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新格局。

――求助有门,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如何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获得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办法》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困难,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在临时救助方面,《办法》规定了临时救助申请程序,并对情况紧急的临时救助申请,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在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办法》都有明确规定。

在受理渠道方面,《办法》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统一的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规定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县级民政部门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办理或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帮助弱势群体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帮助弱势群体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帮助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政策是国家为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中的突发困境而制定的政策。

在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一些弱势群体面临着阻碍其正常生活的困难,因此,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成为了解决问题的良好途径。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政策的背景、重要性以及政策实施的具体措施进行解读,帮助弱势群体了解如何获取应有的帮助。

一、社会救助政策的背景和重要性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一些群体依然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和权益。

这些群体包括贫困家庭、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

社会救助政策作为国家关注弱势群体的体现,旨在通过政府的介入,为这些人群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

同时,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也是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体现。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存在可以缓解这种不平等现象。

通过政府的调控,将一些资源重新分配给弱势群体,实现资源的均衡分配,为社会带来更加稳定和和谐的发展。

二、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社会救助政策的种类繁多,针对不同的弱势群体,政策的内容和实施措施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社会救助政策: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低收入及无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

通过对家庭收入和资产的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2. 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为了解决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问题而设立的政策。

通过与医疗保险的结合,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医疗费用的补贴和报销,帮助他们解决看病就医的问题。

3. 教育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政策和教育资助金制度。

通过提供免费教育,解决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同时,通过教育资助金帮助优秀但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

4. 残疾人救助制度:残疾人救助制度是为了解决残疾人生活和发展问题而设立的政策。

通过提供经济补贴、教育培训、职业康复等支持措施,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提升生活质量。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救助制度外,社会救助政策还涉及到就业援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方面,目的都是通过不同的方式帮助弱势群体渡过困境,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发展。

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政策解读与应用

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政策解读与应用

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政策解读与应用社会救助是政府为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困难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旨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策解读与应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们为实施救助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政策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应用方式。

一、政策解读1.1 社会救助的概念与目标社会救助是指国家为保障社会上因生老病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生活保障的人群提供经济和社会援助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目标是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1.2 社会救助政策的分类与范围社会救助政策可分为低保、医疗救助、救灾救助、残疾人救助、养老救助等多个领域。

这些政策的范围涵盖了各个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旨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保障。

1.3 社会救助政策的申请与审核流程社会救助政策的申请与审核流程通常包括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提交、资格审核和救助发放等环节。

具体流程根据不同的政策有所差异,但都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救助资金或服务。

二、政策应用2.1 社会救助手续的规范执行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策的应用需要保证手续的规范执行。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与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政策的执行符合规定,并且对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要进行保密处理,保护其隐私权。

2.2 救助对象的准确识别与分类为了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对于救助对象的准确识别与分类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对救助对象进行全面了解,确保救助资金和服务优先满足最需要的人群。

同时,灵活运用社会调查、家访等方式,充分了解救助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救助政策的精准度。

2.3 救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救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是政策应用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落实整改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救助效果的评估,以便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现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2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导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导读

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导读(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保障不完善、体系不完整、制度“碎片化”等问题。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需要以法治方式不断推进。

2014年2月2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

(二)主要内容1. 完善救助体系——《办法》建立制度新格局《办法》首次对社会救助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八项制度。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制度形式明确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

《办法》规定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办法》规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特困人员供养。

《办法》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办法》确定了四个方面的供养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3)受灾人员救助。

《办法》在总结自然灾害救助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对属于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受灾人员,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8、拓展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办法》明确要求,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 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 、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这一规定,既是落实党中央建 设宏大社工人才队伍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社 会救助工作方式由传统的、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保 障、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相结合 的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型救助转变的创新之举。
2、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发展。突破城乡二元思维,统筹 城乡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 公平、规则公平,是《办法》的基本立足点。在最低生活保障 方面,《办法》规定了相同的制度安排和申请流程,实现了困 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权利公平。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办法》 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与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统一为特 困人员供养制度。在医疗救助方面,《办法》不再区分城市医 疗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而是规定了相同的制度安排,实现了 救助内容、救助方式、救助资金和救助程序的城乡统筹。在临 时救助方面,《办法》同样规定了城乡统一的资格条件、申请 审批流程和救助方法。
10、健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机制。为解决社会救助管理 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办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等七种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追究要求。同时规定, 对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 部门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对于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 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健全社会救助 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机制,对解决长期存在的骗助、错助问题 ,是有力的管理手段,也能够促进经办人员和负责干部增强 责任感,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出问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分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分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分析首先,该办法明确了社会救助的对象。

根据办法的规定,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困境儿童、困境妇女、困境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特困群体。

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保障了他们基本生活的权益。

其次,办法明确了社会救助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办法的规定,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低保救助以及其他形式救助。

临时救助主要是针对突发状况或紧急情况下的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主要是为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和生活照料,低保救助主要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帮助。

除了上述主要救助形式,办法还明确了其他形式救助,包括临时托养、临时安置、介绍就业等,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情况下的救助需求。

再次,办法确保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和有效。

办法规定了社会救助的程序和标准,明确了救助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机制,同时要求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救助对象的认定和审核机制,确保救助资金的公正使用和分配。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失职渎职等不法行为的追责机制,以保证救助工作的效果。

最后,办法强调了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根据办法的规定,社会救助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的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进行衔接和协调,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

这体现了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促进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合作。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我国政府为了保障困境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该办法明确了社会救助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确保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和有效性,同时强调了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这一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为困境群体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析

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析

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析社会救助体系是一个国家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和弱势群体生活权益而建立的公益性制度。

它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无力自理或受到灾害侵害的人们,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各有不同,但总体上都遵循以下原则:权益保障、优先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合理分配。

本文将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析。

一、权益保障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目标之一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

各国家和地区都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这些人们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人权。

例如,在中国,国家制定了《社会救助法》,明确规定了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政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

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优先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在资源分配上要体现优先发展的原则。

即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困难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先援助。

例如,在加拿大,该国通过“加拿大社会保障法”确保了儿童权益的优先保护,为所有低收入家庭提供子女抚养津贴和儿童福利。

这种优先发展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公平,确保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三、可持续发展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应当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合理分配和利用有限的资金和物资。

各国家和地区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以确保社会救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例如,在瑞典,该国通过实行高税收政策和重视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可持续性。

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四、合理分配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确保救助对象所需得到合理的帮助。

例如,在日本,该国通过“福利厅法”确立了福利厅的角色和职责,该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救助资源,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这种合理分配的机制有助于提高社会救助的效率和公正性。

总结起来,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而建立的制度。

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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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明晰规范申请办理的途径。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 有门、受助及时问题,《办法》在规范各项社会救助申 请、受理渠道的同时,从两个方面明晰了救助申请办理 途径。一是突出了民政部门的责任。申请人不清楚向谁 提出申请时,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县级民政部 门求助,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或转 办。二是要求在乡镇(街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 请的窗口,并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这些规定对于 畅通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渠道,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具有重要意义 。
ilu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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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供建立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法定依据。近年来,推进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越来越需要法定依据。《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 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 、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 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 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这一规定,赋予了民政部门查询、核 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条件。《办法》同时规定,县级以 上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这为各地核对机构和平台建设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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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制定的意义及背景
1、意义:(1)维持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2)以法治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3)明确了社会救助 的内容;(4)为《社会救助法》的科学制定积累更多经验。 2、背景:《社会救助法》是民政部门的夙愿(1994年民政部 即开始筹划起草),但目前仍面临着需要更多部门认识上统一 、实践经验提炼、制度持续创新,尚无法完全定型等问题。同 法律相比,行政法规的灵活性更强一些,为下一步推进改革、 获取经验、创新发展提供了空间。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八、救助政策的创新与拓展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的需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倡在救助政策上进行创新与拓展。
1.救助政策的创新
(1)探索实施分类救助,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措施;
(2)引入社会工作和心理援助,为救助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高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效率。
(3)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救助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十四、救助工作的绩效考核与问责
为确保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了救助工作的绩效考核与问责机制。
1.绩效考核
(1)建立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救助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2)将救助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开展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提高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3)制作救助政策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广大群众。
2.普及措施
(1)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救助政策咨询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救助政策咨询服务;
(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救助政策的宣传与普及,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1.建设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
(1)建立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救助信息的数据共享;
(2)推进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环节的信息化,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2.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加强救助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2)严格执行救助对象隐私保护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十一、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一、《办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一)《办法》颁布施行,是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群众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救助承担着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使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办法》将社会救助上升为根本性、稳定性的法律制度,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编织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落实了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落实了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宪法权利,是党和政府对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

(二)《办法》颁布施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深入,社会救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着保障不完善、体系不完整、制度“碎片化”等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予以解决。

《办法》总结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把成熟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用法规形式巩固改革成果,使各项社会救助有法可依,实现了社会救助权利法定、责任法定、程序法定,为履行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提供了法制遵循。

《办法》是社会救助领域统领性、支架性法规,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为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水平、释放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红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办法》颁布施行,是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重大举措。

《办法》对社会救助进行全面规范,将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托底制度,统一到一部行政法规之中,使之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兼顾群众困难的各个方面,覆盖群众关切的各个领域,构建了完整严密的安全网。

《办法》在资源配置上坚持统筹优化,在程序安排上保障“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陷入生存窘境,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悲剧事件,也让人民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就业,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社会公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与解读

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与解读

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与解读社会救助政策是国家为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宣传和解读这些政策对于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介绍、解读和推广社会救助政策的方式,探讨宣传这一重要工作的方法与策略。

一、社会救助政策的介绍社会救助政策是国家为切实解决贫困、失业、残疾、孤儿等群体的困境而设立的政策。

这些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经济援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孤儿抚养、养老保险等。

它们的目的是向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基本的保障和支持,帮助他们渡过困难,重返正常生活。

二、社会救助政策的解读1. 经济援助政策经济援助政策是为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资金援助。

这些援助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它们的形式包括低保金、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金等。

经济援助政策的解读需要详细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获得援助后应履行的义务,以帮助群体顺利申请和使用这些帮助。

2. 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是为贫困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或减免。

解读医疗救助政策时,需要详细介绍可享受救助的人群范围、救助的具体项目以及申请和使用救助的流程。

同时,还需要明确强调申请救助并不意味着免费享受医疗服务,个人仍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3. 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是为无房或困境中的群体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解读这一政策时,应明确介绍各类住房保障政策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比如公租房、廉租房、托底保障等,并强调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政策,切勿盲目申请。

4. 孤儿抚养政策孤儿抚养政策是为孤儿提供基本生活和教育保障。

解读这一政策时,需要介绍孤儿的定义、申请条件以及抚养人的义务和权益保障等。

同时,还应强调社会应该加强对孤儿的关爱和支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机会。

5. 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政策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解读这一政策时,应明确介绍养老保险的申请条件、缴纳方式和领取流程,并阐明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优势,以增加社会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和参与度。

解读《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解读《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东省政府•【公布日期】2011.11.30•【分类】其他正文解读《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一、《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均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适用情形、来源等作了规定。

2009年,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颁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2011年1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暂行办法》,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暂行办法》实施后,山东省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况的发生,受害人不能从交强险或侵权人得到赔偿,将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救助基金的垫付,获得及时的抢救费用或丧葬费用。

《暂行办法》中的受害人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三、救助基金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责是什么?省、市财政部门作为同级救助基金主管部门,负责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指导;省、市公安部门作为同级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主要承担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等具体工作;保监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农机管理等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作为基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督促保险公司按时缴纳救助基金,及时垫付抢救费用,共同协助管理机构追偿垫付费用。

四、救助基金的来源以及如何分配?1、救助基金的来源:按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省、市两级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追偿的垫付基金,社会捐款,其他资金等七项来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汇报人:2023-12-1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概述•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与原则•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与措施目录•实施方案保障措施与监督机制建立•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与改进方向明确0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概述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提供物质和精神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救助制度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定义与背景背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定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意义目的与意义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受灾人员、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等。

对象适用范围与对象02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与原则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是制定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包括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有关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实施方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需求等。

实际情况制定依据实施方案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救助标准统一,救助过程透明。

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基本生活分类救助实施方案应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实施方案应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救助的方式,确保救助效果最大化。

030201制定原则实施目标与任务通过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主要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实施。

03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与措施救助对象包括贫困家庭、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孤残儿童等各类需要救助的群体。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的局限性及其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统筹和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其成就主要体现在构建了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破除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城乡二元分割、恪守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三个方面。

但它也存在诸多局限,如立法位阶不高、授权条款偏多、央地财政责任不清晰、对违法的惩罚力度不够以及忽视农民工的特殊性等。

政府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提升法律位阶、出台法规实施细则、明晰央地财政责任、加大对违法的惩罚力度以及重视农民工的特殊性等,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而织牢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最后安全网。

标签:《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制度;立法;反贫困一、问题的提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用唐朝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描述琵琶女羞涩登场的这句诗来形容《社会救助法》的出台是再合适不过了。

自1994年伊始,《社会救济法》先后被列入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

2005年,在众多学者的呼吁下,《社会救济法》更名为《社会救助法》。

之后,《社会救助法》再次被列入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

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社会救助法(草案)》曾先后三次上报国务院并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三次审议《社会救助法(草案)》。

2014年2月2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国务院颁布并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换言之,社会各界翘首以盼的《社会救助法》的立法之路一波三折,历经20年,最终由法律降格为行政法规出台。

尽管《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并不是一个尽如人意的结果,但是学术界对于《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还是给予了比较积极的评价。

学者们指出,《暂行办法》的出台虽然降低了法律的层次①,但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它仍然搭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②,是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与法制化的重要举措③,也是社会救助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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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条件;
(3)财产条件。
要点:结合国务院45号文件有关规定;家庭财产状况(不同类 型的财产设定不同的财产标准)。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 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 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解读:
(1)明确社会救助不只是政府救助,还包括社会力量参与;
(2)表彰性条款,为开展表彰、奖励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解读:
(1)以家庭为单位(强调家庭保障为先);
解读:
(1)纳入发展规划,意味着要确定发展目标、量化考核标准 、实施重点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等; (2)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突出民政部门的牵头作用; (3)明确救助资金保障和工作经费保障;
(4)规定资金管理方式,具有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要点:协调机制、纳入预算和专项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 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
解读:
此条规定了社会救助的原则: (1)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2)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3)与经济社会救助发展水平相适应;
(4)公开、公平、公正、及时。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 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解读:
(1)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职
责;
(2)不只是原来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还包括其他家庭经济 状况核对系统以及其他与社会救助有关的信息系统,比如山东 一些县区建立的社会救助资源分布系统等。
要点:信息系统开放性、集约性和共享性。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 刘喜堂 2014年3月13日 长沙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2月21日由李克 强总理以国务院649号令形式公布,5月1日施行。
解读:
1、意义:(1)维持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2)以法治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3)明确了社会救助 的内容;(4)为《社会救助法》的科学制定积累更多经验。 2、背景:《社会救助法》是民政部门的夙愿,但确实面临着 需要更多部门认识上统一、实践经验提炼、制度持续创新,尚 无法完全定型等问题。同法律相比,行政法规的灵活性更强一 些,为下一步推进改革、获取经验、创新发展提供了空间。
解读:
(1)首次赋予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
织网)。2008年民政部“三定”方案的规定是:牵头拟订社会
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相应的,地 方民政部门负有统筹本区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 (2)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解决了统筹体系建设与部门 职责之间的关系问题。 (3)规定了地方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社会救助管理的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 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解读:
立法依据,规定了社会救助的制度功能:
(1)公民基本生活;
(2)促进社会公平; (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பைடு நூலகம்时的原则 。
解读:
(1)低保标准制定权限的调整;
(2)低保标准制定应考虑的因素;
(3)明确申请低保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认定办法的制定 权限。
要点:科学把握“当地居民生活必需费用”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
要点:程序合法 注重“公示”的科学性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 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 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 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
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 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解读:
(1)基层政府的受理责任,委托申请权由居民自己行使; (2)二级公示,特别是审批公示; (3)县级民政部审查、审批、公示的责任; (4)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要点:主体责任和协助责任的区别。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 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 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 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解读:
(1)明确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内容;
(2)第一次在行政法规中引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概念;
(3)规定了村委会、居委会的协助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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